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txt80.com--【比邻有鱼】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人间 作者:颜如画 1 1、那个漂亮的男孩 ...   那是一个灰蒙蒙的天气,由于连续几日的大雨,路边的常青树的叶子看上去分外艳丽,绿得像要滴出要油来,可林欢知道那分明不是油,而是隐藏在树梢叶缝未干的雨珠,只要人走过去,轻轻一摇就是小雨纷纷了。      记得小时候,小乐总爱玩一种游戏,站在院子里的一棵树下,大声嚷嚷:“姐姐,你快过来,快来看这树上有一只鸟。”      “真的吗?在哪儿?”      她一路欢喜地跑过去,刚到树下,还未来得及抬头向上看,哗啦啦一阵雨兜头淋下,初时头总是昏沉沉的,以为又下雨了,赶快喊道:“小乐,我们回家,又下雨了。”睁开朦胧的眼睛就会看到那个小淘气鬼站在离树几米远的地方,看着她笑,嘴里还不忘取笑一番:“姐姐,你太笨了,哪里有雨啊,哈哈!那是我造的雨!”然后一溜小跑回家,剩下她在树下哭笑不得,这个顽皮的孩子。      其实,相同的游戏玩了几次,她已经知道不是下雨,不会再喊着“小乐,又下雨了”,但只要小乐在树下一喊“姐姐”,她还是会欢欢喜喜地冲过去,谁又能拒绝那天使般的笑容呢?      目的地已然在望,林欢也从那遥远的记忆里走出来,走进这个江边高档小区的一栋大厦,乘坐电梯一路上到顶楼,然后按响门铃,几分钟后,一个男孩子打开门站在她面前,平静地看着她。      若干年后,她还记得初见他时的样子,男孩子,一个漂亮的男孩子,可是具体哪里漂亮,她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觉得漂亮。她对漂亮的男孩子一向是没有戒心的,特别是长得像天使一般的漂亮男孩子。好像打从她知道天使这个词时,就开始对着还在摇篮里的小乐喊“天使”,爸爸妈妈纠正她:“天使是女生,所以天使一般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弟弟是男孩子。”她听后也只是好奇地问道:“小乐不是天使吗?”爸爸妈妈没有办法,只当好玩,也就随她喊了。孩子的逻辑思维总是简单的。      “你找谁?”他的声音不大,低沉中又略微有点沙哑,许是刚刚过了变声期没多久,仔细辨认的话里面还隐隐透着一股清脆。      林欢回过神来,知道应该要先打个招呼:“哦,你好,我叫林欢。”      “你好,程子默。”      程子默也在看着她,因为她的视线太简单直接,无从回避,从门打开后便一直盯着他看。一双很大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圆圆的眼珠子像还是小时候爷爷养的那盆水仙花里面的黑石子,一泓清碧,照得小小的一张脸宛如婴儿纯净白嫩,仿佛汪着水。他想起了昨天晚上他那个很少称赞人的妈妈提起她时所说的“秀外慧中”,脸上不由得隐约地浮现了一丝笑容——她现在这呆呆的样子看上去不太像,倒像是反应比别人慢半拍。      他半晌不作声,林欢呆呆地再次出声问好:“你好,程子默。”话说出口了才发现和他刚刚说的话一模一样,虽然意思不一样。她略微有点不好意思地对他微笑了一下,又记起他刚开始好像问她找谁,想回答是找他的,但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看到他伸出了一只手。她又呆了下,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你好,不是要握个手吗?”似乎知道她在想什么,他笑道。      她这时才反应过来,一面说着“对不起”,一面伸出一只手。两手相握的瞬间,她注意到他的手心冰冷,指尖微凉。她猜想是因为衣服穿得少的原因,虽然这个城市属于亚热带气候,可二月间温度还是不高的,他却只穿着一件长袖衬衣。禁不住便开口说:“现在这天气,最好穿件外套。”      程子默抬眼看她,茫然了几秒,又看看自己的手,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说了,心里虽然讶异,还是道了声“谢谢”。      后来,他无数次回忆起他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时,总喜欢反复地重复一句话:“我从那时候就知道你的脑袋不是很灵光。”其实她知道,他这是委婉说法,他真正想表达的是:“你是个笨蛋。”      是啊,互道姓名后,又再次向对方问好,难怪他要误会她是要握手了,她自己也不知道她那个时候怎么会词穷,只知道道好,她应该直接告诉他,她是他的家教老师的。      可哪里说得出口?在他道谢后,她便沉默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一时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象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程子默的心里竟然莫名其妙地突然闪过这么一句滚瓜烂熟的话。和大多数同龄男生一样,他还处于懵懂的青春期,对于这些辞藻华丽抑或伤春悲秋的情爱之作,是隔着一层半透明的纱帘来看的——能够理解,却仍然是雾蒙蒙的一片。然而这一刻,那层纱帘仿佛是被一阵不知从何而来的轻风吹落了,只有水莲花在娇羞地摆动。不知为何,他蓦然感到一丝羞愧,只好借打趣来掩饰自己的情绪:“地下有金子吗?”      “啊?”林欢抬起头来,就看到了一张笑脸——天使笑了。      微笑的天使说:“要捡金子就进来吧,里面有很多。”不等她回话,转身走了进去。      林欢在后面关上门,跟着走进去,越过玄关,在那干净的柚木地板上走了两步,忽然记起来了,看了看脚下,犹豫着说:“程子默同学,那个……我的鞋……”却没有再说下去,只顿在这里低头看看着那地板上的印记。      她的声音非常低,清脆婉转,仿佛一直回荡在空旷的客厅。程子默楞了一下,才回头看了眼,不明所以地问:“怎么回事?”      她不得不讪讪然地解释:“因为这几天一直下雨,今天雨停了,但是地面还没有干,我刚刚从外面进来,所以我的鞋底……”停了停,又问,“我可以换双鞋吗?或者……”本来想说有双鞋套也可以,但还未待说完,他看着她的脚,终于明白了过来:“你等一等。”一转身上了拐角处的楼梯。      林欢只得在原地站着,不敢随便走动,担心湿的鞋底把地板弄脏。等了几分钟,没见他下来,她想他或许找不到鞋或者鞋套,眼见这地板干净光洁,大概脱了鞋走上去也不要紧,于是蹲下来开始解鞋带。刚把一只鞋脱下来,他已经从楼梯那边走过来了,手里拎着一双蓝色的拖鞋,轻轻放在她的脚边,说:“换上吧,这是干净的,我以前的……”      “哦,谢谢你的鞋。”她提着鞋子便准备换上。      程子默看了眼那双鞋,又说:“现在的太大了,这是我能找到的最小的,可能还是有点大,也有点旧……”到这里终于停下了,没有继续说,因为突然想起了爷爷、奶奶,想起了这双鞋的来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本来只是想上楼拿双干净的拖鞋给她,可提着一双要走了,看了看,又突然觉得太大了,不合脚,然后又走回去翻箱倒柜,把鞋柜最里面的这双鞋拿了出来。其实只是一双拖鞋,大点又有什么关系。      鞋子依然有点大,穿在她脚上有点像小孩子穿着大人的鞋子,空落落的,后面长出一截,倒显得她那双脚越发小巧,整个人仿佛都是小小的。她走了两步,似乎是想把换下的鞋子放进鞋柜。他终于反应了过来,抢在她前面替她打开鞋柜门:“给我吧。”她只是对着他笑了笑,并没有让他代劳。      鞋柜非常大,最上面一格整整齐齐排列着数十双簇新的白色拖鞋,应该是待客用的。林欢楞了一下,才把自己的鞋放进去。回过头来,却一眼看到地面上有几个醒目的湿淋淋的脚印,上面还和着少许尘土,在这么干净整洁格调高雅的宽敞客厅里,只觉得突兀和格格不入。来不及多想,她立即蹲下来,从随身的背包里摸出一包面纸,开始擦了起来。      程字默征住,没想到她会这样做,她和他所接触的人完全不一样,可是看她蹲在地上用力地擦着那几个脚印,他又觉得很自然,仿佛事情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有一块印记似乎是干在了地面,怎么也擦不干净,她单手又拿出一块纸巾,再次用力地擦起来,他这才猛然惊醒,赶紧说:“这一点就算了吧,不用擦了,黄阿姨来了会收拾的。”      林欢摇了摇头,说:“我顺手擦了就是,这么干净的地板,如果有块污渍,看着总觉得不自然。”又连着擦了好几下,那一块黑点仍然还在,好似怎么擦也擦不掉,终于想起来了问:“有拖把吗?”       他盯着她那只不断移动的手,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说:“我去拿。”仿佛是受到了她传染一样,他也有点呆愣,又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记起来了,去拿来了拖把,对着她笑了笑,几下就把那块污渍拖干净了。      她本来伸出手要接拖把的,这样一来,觉得非常不好意思,于是趁他停下来时,抢着握住拖把把柄,微笑着说:“我拿去清洗一下吧。”      那双手和他的手挨在一起,几乎就要碰上了,非常小,纤细的指头,白皙柔嫩。他突然想起来了小时候念的诗:“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那时候他老是非常迷惑手怎么会像是春天发芽的茅草,爷爷听了总是哈哈大笑。其实那样嫩,那样小,也只能是刚刚抽芽破土而出的小草,像婴儿一样。而刚刚就是这双手擦着地板的污渍。      她非常顺利地把拖把从他手中抽出来了,又微微笑了笑,于是他带她去把拖把清洗干净了。      不知为何,经过这一场小“意外”,林欢卸下了起初的拘谨不自然,变得轻松随意了起来,笑着说:“程子默同学,我叫林欢,是你妈妈请来的……辅导你功课的。”其实,差点脱口而出“老师”的,但又觉得自己现在还担当不起这两个字的神圣涵义,亦是不好意思自称老师。她原本就比他大不了多少,半点没有为人师表的样子,面对着他再也提不起当初面对他妈妈的坦然态度。      程子默微微一笑,倒是落落大方地说:“以后直接称呼我程子默就可以了,不用加上同学两个字……”停顿了一下,才又继续:“林老师。”      最后三个字,表面上听起来是尊重她的身份,可略微加重音量,拖得特别长,放缓速度一字一顿地说出来的,那意味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林欢的脸轰得一下红了,非常不好意思,最后只得对着他尴尬地笑了笑,小声说:“你以后也不用叫我林老师。”      他似乎不明白,一脸好奇地问:“叫什么?”      她于是又低声说:“林欢。”      “林欢同学,我们是不是可以上课了?”他仿佛非常满意她的回答,连眼睛都眯起来了,眉清目朗,笑得非常好看。      她被那样的笑容感染了,只觉得有点目眩神迷,竟然会有这么漂亮的男孩子,连怎么跟着他上楼来到房间的都没有印象。反应过来时,她已经站在了陌生宽敞的房间里面。      房间是以黑白色调为主的,朝窗的方向立有一面素净的紫檀雕花六扇屏风,镶嵌着织锦绣屏面,上面并没有各种繁复的绘画,简简单单的白屏隔离起休息区和学习区。屏风那边摆着一张大的写字桌,上面放着一台电脑和几本书。林欢初时不免被书桌前面一长排靠墙的书架吸引住了目光,她家里的小房间里也有一个类似的书架,靠近书桌,方便坐在桌边学习时,就近取一些工具书。但他的这个要大得多,上面书也多,心里不无讶异——他这么喜欢书!      程子默招呼她在书桌边坐下,随手拿出一本书翻看了起来。她看他手里的书并不是课本,好像是一本建筑赏析之类的,于是说:“程子默……”本来差点顺口脱口而出后面两个字,这时候他抬起头看她,也成功地令她把余下的那两个字咽回肚子里,“那个……我们可以开始了!”      话虽然这样说,可她毕竟是头一次,没有一点这方面的经验。再说吴院长也就是程子默的妈妈当初只说让她适当辅导他的功课,该讲解的就讲解。听着普通,可是真正上场了,她却一时有点手忙脚乱,不知道如何开始,本来指望程子默能说点什么,例如主动问点问题,可是他什么也没说。她想了下,选了个保守的开始,斟酌着说:“我先了解下你的情况吧!”      “我妈没告诉你?”反倒是经历过前几任的程子默显得镇定多了。      林欢略显不自然地说:“你妈妈是大概说了一下,可是我……我想再了解得详细点。”停了下,索性坦白地告诉他:“对不起,我是第一次做家教老师,没有什么经验,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 话说出来后,感觉压力也轻了不少,一瞬间倒也镇定了,就等他的回答。      他听后倒平静,微微一笑,说:“没关系,你想知道什么可以问我,我会告诉你的。”      话是好听,可是怎么听着感觉他是老师,而她是学生?她这时候又感觉到窘迫了,只好问:“你想从哪里开始?”      他没有直接回答她的问题,而是笑道:“看来关于我的情况,我妈对你说得不够详细,以后你会慢慢知道的,但是她倒是对我说了不少关于你的辉煌历史。”      “什么历史?”她有点傻傻地问。      “你们市的高考状元,高考英语几乎满分,高分被现在的大学录取。”看着她愣愣的样子,又似乎是记起来了什么,“哦,还有,上学期的总成绩名列你们专业第一,是吧?她讲得太多,我没怎么听,如果有漏掉的,你可以补充。”      她终于明白了过来,急忙说:“就这些了。”又觉得这样回答很奇怪,于是又说:“其实你妈妈把我说得太好了,也没有那么好的。”       1、那个漂亮的男孩 ...   “我又发现你的一个优点了”他笑得依然非常好看。      “什么?”      “谦虚。”      说完后,两人都笑了。这样一笑,林欢倒是坦然地放松下来了,没有那么紧张了。      那天后来,程子默拿出他上学期的期末英语试卷让她讲解。林欢问他,开学也有半个月了,老师应该讲解过。他只回答了两个字:“没听。”是啊,那张试卷上干干净净,标有红色 “×”的地方虽然不多,但是后面也没有注明正确的答案,她耐心地给他讲解完,最后陪他做了会儿作业,一个下午也就这么过去了。      那天晚上,程家的餐桌上,吴君兰满含期待地问:“这次的这个怎么样?”      程子默慢条斯理地吃了口饭后,回答道:“很好。”然后接着吃饭,明显不想多说的样子。      吴君兰觉得儿子有点反常,他这个儿子自从上学期发生了那件事情之后,就再也没有去学校上过晚自习,留在家里学习。她和他爸爸商量过后,征得儿子同意,觉得留在家里也是好的。一方面他成绩很好,在学业上面从来就没让他们操心,他们也可以请家教老师来家里辅导他学习。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他们认为这样以来他们就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儿子相处了,最低可以一起吃晚餐,他们一家人相处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从小子默就不是在他们身边长大的,好不容易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后,因为她和他爸爸工作都忙,也没怎么相处,连一家人在一起吃顿饭的机会都不多,一年里数都数得过来。可是想是这样想的,这几个月,真正一家人在一起吃饭的时间也没增加多少。他们早就习惯了以工作为重,除了工作也还有别的重要的事情。      她多少也知道儿子心里有不满,其实她自己心里又何尝对唯一的儿子没有愧疚?所以总想从其他地方弥补,只要是涉及到儿子的事,总想给他最好的,这一次也不例外。她心里是期望他对这次的这个满意的,可是一旦他真的回答了“很好”,她又觉得奇怪了,因为前几次他的回答不是“不知道”,就是“你看好就行”。而且这几年无论她和他爸爸给他买了什么,再贵重的东西,他也只是看一眼,说声“谢谢”,完全看不出来他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有时候他们甚至会认为,他们这个儿子对什么也提不起兴趣了,任何事皆是可有可无。难得有一次从他口中听到完全肯定的答案,她高兴之余难免会有点捉摸不透,可是转念又一想,这次这个可是杜老教授推荐的,他的得意门生,肯定好。      这样一想通,方才放下刚刚的那点吃惊,高兴道:“你满意就好,这个确实不错,你上学期的几个当时没怎么仔细找,你现在已经高二下了,该抓紧了。”又夹了块糖醋排骨放到儿子碗里:“你多吃点。”      程子默沉默地把碗里的饭菜吃干净后,放下碗筷便说:“妈,我吃饱了。”站起来推开椅子。      吴君兰本来想让他再吃点,但眼见他一幅迫不及待要离开的样子,只好作罢,于是说:“那你回房间吧,早点睡,明天星期一还要上课。”      回到楼上自己房间后,程子默做了几道数学习题,复又拿出下午那张英语试卷看了起来,上面有几处错误,已经被林欢提笔写下了正确的答案。看着那娟秀的字迹,他突然拿出画本。他从小就学画,起初是爷爷自己教,不到半年爷爷又请来了他多年的老友,美术学院的一个水墨画教授,后来因为种种原因,又换过几次老师,但这么多年一直都没有间断过绘画。私下一个人的时候,他也是喜欢画画的。      其实初时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想画什么,停下来后,上面已经看得出来一个人的轮廓,小小的尖尖的瓜子脸。他审视了几眼,继续提笔快速地动了起来,不算很挺的鼻子,薄薄的微微抿起的嘴唇,眉毛是淡淡的,眼睛非常大,笑起来时总弯弯的,闪着乌溜溜的黑眼珠……画好后,他看着看着又提笔修饰了几处细节,渐渐地面前的这张脸灵动了起来。      放下笔时,他突然觉得以后学习时有个人在身边也是好的。    2 2、春江花月夜 ...   吴君兰要求林欢一个星期去四次,周末两次均在下午,剩下两次林欢和程子默后来商量后定在了周二和周四晚,时间是从六点半至八点半,因担心晚了很难等到公交车。那一次见面,林欢本来有一个极大的疑问想诉诸于口,就是程子默为什么不去学校上晚自习。可是一场谈话下来,吴君兰没有主动提及,面对着严谨,态度从容,甚至于雍容华贵的吴院长,她最终也没有机会提问。      经过此前两个星期的接触,林欢对程子默已经不陌生,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说是有一点了解的。——他是一个话不多的人,大多数的时候不怎么喜欢说话,正如他的名字:沉默如金。最让她不解的是,她发现他及其聪明,成绩也是非常好的,要是这样的话,还用她做什么?当然她没有问他,总不能承认她这个“老师”和他是在同一水平之上,或许在某些地方还在他之下。幸好在语文和英语上她还是可以发挥点作用的,这都是她以前的强项,但是数理化她就完全无能为力了。她读的是文科,而他却是理科。      但吴君兰对此并没有要求,也不以为意。她说,主要想找个人陪下儿子学习,顺便辅导下他的弱势学科。——在一个母亲的眼里,儿子都是优秀的,特别是拥有像程子默这样的儿子,吴君兰的心里不无骄傲,并不认为儿子需要过多的学习上的帮助。      当时林欢只体会了这一点。后来的无数日子里,她终于彻底地明白了为什么吴院长要找个人陪程子默学习,原来她还是担心儿子太孤独了。      因为这样,所以林欢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清闲”的。每当程子默做数理化习题时,她也只能干坐在旁边,有时候看自己的书,有时候也翻翻他书柜里的书。令她惊奇的是他书柜里面的书门类题材之广,古今中外皆有,其中还有套珍藏版安徒生童话全集。他说是他爷爷奶奶买给他的。可以看出他和祖父母之间有及其深厚的感情,谈到他们的时候,脸上甚至会有难以发觉的浅浅的笑容。她是及其喜欢读童话的,虽然在经历了那样的事情之后,早已明白生活不是童话,但正因为这样更喜欢读童话书了,为着的是那些难以抹灭,融入文字里面的真、善、美。      而令她不解的是,博览群书的程子默竟然有一次语文考试,没有写作文,一个字也没有写。那只是一篇普通的高中生命题作文,大约是围绕“家”谈自己的感受。她见后问他原因,他当时低着头在摆弄书桌上的一个玩具模型,回答说:“睡着了。”她哪里会相信,直觉反问:“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考试的时候睡觉?老师难道没有把你喊醒?”一向是好学生的她是难以想象有人会在考试的时候睡觉的,至少程子默一点都不像这样的人。面对着她一连串的疑问,他头也没抬:“可能是他也睡着了吧!”这个理由当然没有说服她,怎么会有这样不负责任的老师?她下意识想到:“你是不是生病了?”这样想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的身体应该不是很好,经常见黄阿姨给他堡各种各样的补药中药之类的。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所以他留在家里学习,不去学校上晚自习。因为身体太差?这一次他抬起头笑了:“你想象力真是丰富!”      可他最终还是没说原因,她不得其解,大约他是要将“沉默如金”四个字进行到底了。      从那件事情上她模糊认识到只要是程子默不想说的事,谁也别想知道。      这天是星期二,林欢终于找到点事情做——给程子默讲解一篇英语完型填空。在讲解这篇之前,难免要融会贯通一番,举一反三。是以,她拿出一本《历届高考英语完形填空选》,开始从大处着笔,先就絮絮叨叨地说解题思路。      “做完型填空,第一步,要非常快地把整篇文章通读一遍;再次,就是要弄清楚文章类型,是叙事类、教育类、科技类、文艺类、还是其他的什么类型,同时在心里要知道整篇文章大概是在说什么,带着这个思路,这时候,再回到开始,看第一个空……”讲到这里,发现他仍然低着头在玩弄上个星期的那个玩具,以为这些话可能老师也说过很多次了,他不是很感兴趣,于是及时打住,简单收尾:“也许你们老师也对你说过了,你大致按照他说的来就可以了。”等了半晌,他依然默不作声,她疑惑地抬起头来,他是在玩弄玩具没错,可是再仔细一看又不是,因为他已经把上个星期那个还好好的玩具给拆了,现在拿在手里的也只是一个支架。这一下忍不住脱口问道:“你为什么把它给拆了,不喜欢吗?”      她差点以为这一次他还是会沉默,已经没指望得到回答了,却没想到等了一会儿听见他说:“对,不喜欢。我已经长大了,不需要玩具了。”      “那为什么买?”      “是我爸买的。”他说完就随手把那个架子放在书桌上。      她却更加难以置信:“你为什么要拆掉你爸爸送的玩具?”      “他忘了我已经过了需要玩具的年龄了。”他终于抬起头笑了笑,“我是想研究下这个东西是怎么做的,这样才不至于浪费了我爸的一片心意。”      林欢不能理解他的逻辑,在她看来,既然是家人送的礼物,就应该好好珍藏,不管有用没用。但是,现如今她是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沉默了一会儿,似是自言自语:“你爸爸待你真好,你也有一个好妈妈。”      程子默眼中闪过一瞬间的茫然和狼狈,话说得非常快:“对,他们都很好”      “你爸爸在外地工作吧?”这样想,也是有原因的。她这两个星期加第一次一共来了九次,见得最多的是保姆黄阿姨,见过他妈妈两次,她可能工作忙,这也可以理解,可是从来没有见过他爸爸。她猜想他应该在外地工作,或者正好出差了?      程子默抚摸着桌上那个被他“分尸”的玩具架子,低声回答:“他就在这里。”      “哦,出差了。”      他抬头看了她一眼,她应该不会了解有他这样的家庭:“没有,他没有出差,他只是忘记了他还有一个家。”      林欢觉得尴尬了,完全猜错了,同时也没有想到他会和她说这些。起初她并没放在心上,只当他是小孩子心性,父母工作忙,忽略了他,他心里不高兴罢了。于是随口安慰:“怎么会呢?你爸爸他只是工作忙而已,你看他还给你买玩具。”      他这一次又默不作声了,似乎是认同了她的话,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接着讲吧。”      话题转换太快,她一时楞在那里,不知道该接着讲什么。他终于笑了:“你刚刚讲完型填空讲得很好啊,我记得你讲的大概意思是先整体后局部,你讲到局部第一个空。”      林欢忽然非常高兴,他竟然听得这么认真。她本来以为他不怎么想听的,如此看来,完全不是,禁不住兴奋地脱口而出:“原来你刚刚一直在听!整体与局部?你形容得太正确了!对,就是要先整体后局部。”抬头四处看了几眼,那本她第一次来见他翻过的书还放在书桌上,于是加了个比喻句:“就像盖房子一样,先有地基和整体的框架,然后再是各个小部分。”      似乎是再一次被她传染了,程子默突然变得高兴了起来:“你知道房子是怎么盖起来的吗?”      她摇头:“具体的我当然不知道,我哪里懂盖房子。”      程子默只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林欢便又继续讲完形填空了。      因为那一场谈话耽误了点时间,林欢收拾东西离开的时候已经九点了,出了大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程子默也一起出来了。面对着她的疑惑不解,他只是扬了扬手里的钱夹:“我要去小区对面的超市买点东西。”于是两人一起下楼。      在这条滨江路上有一大片的住宅区,程家所在的那栋楼位于最里面,既幽静又可眺望江水,地理环境可谓是好极,但是步行出来就有一段距离了。临江有许多参天古树,茂盛的枝桠逶迤着要倒进水里。树上垂挂着一盏盏红色的小灯笼,朦朦胧胧的一线光透过玻璃罩子点缀在绿叶间,洒下银辉万点。      灯光下人的影子缓缓移动着,起先两人只是靠边走在人行道上,没有开口说话。后来一对年轻的情侣拥抱着从他们身边走过,林欢尴尬之余,开口打破了沉默:“这江边的夜景真漂亮!”      这倒是真的。春天的夜晚,照明灯,投影灯,各色装饰灯衬得江岸五光十色,流光溢彩,江水波光粼粼,滟滟的一片。灯光下一树一树的海棠,纷纷繁繁,一簇一簇,大朵大朵的,灼灼插满枝头,空气中氤氲着淡淡的花粉香气。城市的夜空虽然月亮不是很亮,但这江边好似也笼罩了一层薄薄的月光,一地清辉。      程子默心里一动,突然问:“你还记得那首《春江花月夜》吗?”      “记得啊,我们学过的,我现在还会背。”      “那背来听听。”      “啊!现在背诗?”      他非常高兴,竟然笑出了声音:“林老师,你忘记了就直接说,我也不会笑话你。”她又窘又急,果然中计:“我当然没忘啊,我现在就读给你听。”      于是,在这样的一个春天的夜晚,在这样一条江边寂静的长路上,有一个女声,缓缓地浅浅道来那流传至今的千古绝唱。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      不知道是谁先停下来的,不知不觉两个人都没有继续朝前走,而是靠在了江边的水泥栏杆上。面对着平静的江水,她终于读到了那句:“不知乘月几人归?落花摇情满江树。”      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下来,世界在这一刻静悄悄的,月光下的江水泛着一圈一圈涟漪,轻轻荡漾在心间。好一会儿后,程子默才找到了声音:“你读得真好。”短短二百余字,余音缭绕,岂止是好?而是让他震惊,他没有想到她可以把一首诗读得这么有感情,这么美!让听的人眼前不断浮现出一幅幅画面,诗中诗,画中画,想来也不过如此时这般。      他本来只是想多听听她的声音,因为他的世界从到这里来后就沉寂了下来,太安静了,他害怕耳边没有人的声音。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这首诗,他喜欢上了她的声音——在当时他以为只是声音。      从这天晚上开始,他便爱上了那首“孤篇盖全唐”的春江花月夜。      林欢这才笑了,告诉他实话:“其实我以前高中参加诗歌朗读比赛时,读过这首诗。”那些原本以为再也难提及的往事就这样被说出口了,她说:“我爸爸是一所中学的语文教师,好中国古典诗词,已经到成痴的地步了。这是我爸爸很喜欢的一首诗。”      她还记得以前小时候,爸爸经常喜欢拿一本古诗集或词绕着书房走来走去,边走边读,以此来体会其中的意境。这首参赛诗是爸爸帮她选的,因为在他的心里,这首诗是名副其实的“孤篇横绝,竟为大家”,其中的美是常人无法参透的。参加比赛前的那半个月,爸爸在家里逐字逐句地讲解,又亲自示范读给她听,哪里该慢,哪里该急,哪里该重度,哪里又该轻读,可谓一一道来。拿奖的那一天,爸爸竟然比她还高兴,很少喝酒的人,一个人在家自斟自饮。后来妈妈总说,我这辈子算认了,就嫁了这样一个书呆子。      她突然沉默了下来,皎洁的月色下,侧脸的弧度清淡静谧,周身仿佛都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烟雾,或许是月亮太亮,亦或许是隔得太近,他恍惚中觉得那烟雾漂浮到了自己的身上,竟是不敢出声。      到底还记得时间,很久后他才低声说:“走吧,很晚了。”      一直到了公交车站,她站定了,对着他笑了笑:“你去买东西吧,我在这里等车子。”      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说:“那我去了。”      公交车还没有来。林欢站在他身后,看着他向前走至交叉道,等到了红灯穿过马路……一路见他走进超市大门才转回眼睛。又等了几分钟,那一路公车终于缓缓驶来,上车之前,她下意识朝对面看了眼,隔着一条马路和疾驰而过的一辆又一辆汽车,只有路灯橙色的灯光静静洒下来。      车子再次缓缓启动了,那橙色的灯光下摇曳着一个人影子,穿过马路向这边走来。到了公交车站,停了停,站着远远地朝前面车行的方向看过去。      后来,程子默无数次回忆起这一夜——那一个春江花月夜,那平静的江水,还有身边的那个人,总是不得不感慨:原来一切皆是命中注定,有些事情竟是逃不掉的,遇到了就是遇到了。      而他那时候毕竟不知道,这一夜不仅勾起了她的往事,也成了她记忆中不可抹灭的一部分。她的春江花月夜,亦是他和她的春江花月夜。    3 3、孤单的天使 ...   后来,林欢终于从程子默口中得知他为什么不去学校上晚自习了。      那是三月底一个星期六的下午,距离那个“春江花月夜”已经有一个月了,她和他也相处得很融洽。那天,她在结束辅导后,依然像往常一样收拾东西准备离开,这时候一直站着看她收拾的程子默开口了:“你晚上有事吗?”      “没有啊。”林欢一边把书本塞进书包,一边继续说,“我现在周末都没课,大学比高中要轻松多了,所以你想想美好的未来,现在多努力点也没什么。”这是典型的进入大学后的学生对那些远在门外徘徊的人说的话,其实这句话有很大的欺骗性——欺人与自欺。大学相对于高中来说,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多了不少,但是要掌握的知识却并没有少,反而更多。      程子默看她已经收拾好了书本,低声说:“那请晚上留下来吃饭吧。”      “为什么?”多么奇怪,他直接用“请”,没有说“你要不要”。      “感谢你,我妈的交待。”答得既简短又诚恳。      林欢不好意思地笑了:“你妈妈太客气了,其实我也没做什么。”      他挑了下眉,状似很吃惊的样子:“哦?原来这样啊,你要我告诉我妈她把你请来这一个多月,你什么也没做?”      她着急了:“不,不是的,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我是说……”她想解释却不知道怎样说清楚,难道大言不惭地说这一个月她做了很多事情?事实上也确实没做多少啊!她感觉大多时候她就像一个古时候陪读的书僮一样,看着他写作业。但是说没做也做了那么一点指导,她词穷了,从小父母就教导她做人要谦虚,这种话她当然说不出口。看程子默又是一脸认真的样子,最后只是心里疑惑,怎么他的思维有问题?这种谦虚的话也听不出来,莫非这就是他不喜欢说话的原因?因为理解有问题?      踌躇再三,最后再次开口说:“我留下来吃晚饭吧。”她想,这样回答总可以了吧,他总明白她的意思了吧。      没有想到,他却再次诚恳地说:“我看林老师好像很勉强的样子,我不想强人所难,也许你觉得黄阿姨做的饭不适合你的口味。”      “怎么会呢?黄阿姨做的菜绝对好吃,我很愿意留下来吃饭。”      这一次,林欢再次确定程子默的思维方式有问题。不能怪她要这样想,和他相处这一个月来,她发现他是个在学习上面特别认真的人,平时说话也是言简意赅,这样的人是不会无聊没话找话的。高中生在她的印象中不外乎两种,一种和小乐一样活泼好动;另一种就是书呆子,有时候也不排除两者兼具的。可是程子默偏偏和她所接触过的都不一样,他哪种都不属于。她虽然不是很了解他,但是也从来不会想到他会故意曲解她的话,在她的心里程子默是不会这么无聊的,也许是她自己潜意识里不愿意把他往“坏”处想。      她没有想到他是故意的。程子默确实有这么无聊。他发现这个女生很有意思,很想和她多说说话,看她被自己逗得哑口无言,有话说不出,他心里就觉得很高兴。他只认为也许是孤单太久了,想找个人说说话,刚好她就在身边。可是他没有想过,他身边也还是有其他人的,这个人为什么就偏偏是她呢?      终于如愿以偿。程子默笑了笑,先去看黄阿姨晚餐准备的怎么样了。      林欢在上面坐了一会儿无事,也下楼了。还未走进厨房,就听到有声音传了出来:“你妈妈晚上突然有个紧急手术不回来吃饭了,刚刚你在楼上时她打过电话回来了,让你们吃不用等她了。”      是背对着她的黄阿姨在说话。停了半晌,她叹了口气说:“你不要怪你妈妈,她工作忙,很难两头兼顾。”      这次程子默终于说话了,却文不对题:“黄阿姨,这汤快好了吧?”      “好了,你去喊林老师下来吃饭吧。”      他一转身就看到了站在厨房门口的她,眼里一瞬间闪过一抹不自然的神色,但是很快神色自若地说:“吃饭了。”      “哦,我知道了。”      林欢其实在刚听到黄阿姨的声音时犹豫过要不要先在客厅呆着,可是听她说的也好像是极平常的事,她觉得没什么回避的必要。后来走到了厨房门口,终于发觉不对劲时,他已经转过了身。她对他笑了笑,觉得也许真该有一个人陪他吃饭。      她忽然就高兴了起来,自己今天可以留下来。      黄阿姨听到她的声音,转过身来说道:“林老师,你还没吃过我做的菜吧,今天尝一尝,看看怎么样。”      因为客气,黄阿姨一直非常尊重地喊“林老师”。林欢原本很不习惯,老早就告诉过她可以叫名字,可是她固执,每次还是这样喊。林欢笑了笑,真心地说:“黄阿姨做的饭一定好吃。”      “呵呵,女孩子嘴甜啊!要真是觉得好吃,那你以后有空就多留下来吃饭,陪陪阿默,他一个人吃饭多没有意思。你们年纪也相差不是很大,在一起也有话聊。”黄阿姨乐呵呵,话说完,看了眼程子默。      林欢忽然觉得她那一眼中含有无限的同情和不舍,想一想这一个多月见到他父母的次数,她心里好像有点明白了。      原来他也只是个孤单的天使。      林欢从小时候开始就喜欢看童话书,各种各样的。其中有一本她特别喜欢,现在也还经常看。里面有一个小王子单独住在一个星球上。小时候她总觉得小王子太孤独了,在那个星球上他只能和自己说话,可是现在她觉得小王子是幸福的和幸运的,因为小王子有他独一无二的玫瑰花作伴,而程子默的身边却什么也没有。      晚餐极其丰盛,餐具亦是精致考究,一样一样地摆放在漂亮的红木方形餐桌上,只有两个人坐在餐桌边倒是显得空荡荡。黄阿姨拿着汤匙给他们一人盛了一碗汤,还不忘絮絮地说:“阿默,这是你妈妈特意交代煲的汤,里面加了好几味中药,你多喝点,补一补身体。”又笑着对林欢说:“林老师,你幸苦了,你也多喝点汤,女孩子喝了皮肤会变得更靓。”      林欢笑着连连点头,舀了一汤匙就就往嘴里送。程子默没有急着喝,但脸上分明也有掩藏不住的笑意,连声音都变得轻快了起来: “黄阿姨,我的身体很好,你们以后不用特意做什么。”      “唉!你这孩子!”黄阿姨叹口气后也打开了话匣子,“你那次流那么多的血,刚好没一个月又动了个手术,这伤筋动骨的不好好补一补怎么行?”看得出来,她是真的关心程子默,人相处久了毕竟都是有感情的。      林欢拿着汤匙的手一顿,却注意到了黄阿姨口中的“流血”,“手术”,看了眼突然变得沉默的程子默,最终没有忍住,开口问道:“怎么回事?”      程子默知道她指的是什么,拿着汤匙搅碗里的汤,过了一会儿才低声说:“没什么,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哪里有很久?”黄阿姨藏不住话,找到机会就想向林欢倾诉,“林老师,你不知道,那就是去年十月份的事情,这个孩子啊,死心眼,干嘛要冲上去挡住那刀啊,他也不是真要伤人……那个伤口深得跟什么似的……你都没见到,离心脏就差那么一点点。”边说还边用手指比划给她看:“阿默在医院住了一个月才回家,可是回家刚刚一个多星期又因为阑尾炎进了医院,动了个手术,在医院又住了半个月才回家。这孩子啊!什么都不说,那么深的伤口也从来没叫过痛,他妈妈背着都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泪。”      林欢初次听到这段往事,不禁胆战心惊,想着那是怎样的一个伤口,程子默又怎么会受伤,什么刀啊,挡的?      倒是程子默听完像没事似的,边喝汤边说:“黄阿姨,这汤真的很好喝,你要是不赶着回家,就一起吃饭吧。”      刚刚有倾诉欲望的黄阿姨这时才猛然惊醒,看了眼餐厅的时钟,已经六点了,连连摇头:“不了,不了,我要马上回家,今天星期六,孩子在家等着吃饭呢。”匆匆忙忙去厨房拿好东西,出来后还不忘对林欢道别:“林老师,你们慢慢吃,我先回家了。”      林欢微笑道声“再见”后,偌大的餐厅顿时安静了下来,只有餐具轻微的碰撞声。她喝了口汤,不由自主地朝程子默看过去,见他好像在专心喝汤的样子,于是说:“这汤真好喝!”      “嗯。”      沉默再次降临,他低头喝汤,她也食不知味地继续一勺一勺往嘴里送。      可是一碗汤毕竟几分钟就喝完了,程子默终于低声问:“你要添米饭吗?”      “我来吧。”林欢拿起碗起身。      他比她更快,早先一步拿起饭勺:“碗给我吧。”她也没有再继续客气,把碗递给他并说了声“谢谢”。      坐下来吃饭时,程子默竟然难得的再次主动开口说了话:“你喜欢吃什么菜?”      “都行啊,我一般不挑食。”林欢夹了一块鱼后问道,“你呢?是不是喜欢吃海鲜?”她来这里读书大半年,发现大多数本地人都喜欢吃海鲜。      “不算,一般食物我都吃。”      很久后,她才弄清楚,他口中的一般食物是如何的“一般化”。      他也知道她为什么会认为他喜欢吃海鲜,过了一会儿,主动提起:“我不是在这里长大的。”      “哦,你在哪里长大的?”她起初以为他是因为父母工作调动而迁过来的。      “北京。”      “哦,离这里还挺远的,我家在湖南。”      就这么闲谈着,一餐饭慢慢结束了。林欢动手收拾餐桌。程子默怔了一下,心知阻拦无用,唯有帮忙一起把碗碟收进厨房。      她不用洗碗机,他只得拿了一双塑料手套给她。她洗碗特别认真,一个一个的正面背面刷好几次,然后冲洗干净,再用干净的干抹布擦干,小心地放进橱柜。      他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后来终于知道拿起干抹布,等她把碗盘冲洗干净后,便接过来擦干。寂寥的厨房只听得见哗哗的水流声和瓷器清脆的响声。      这餐饭算是两个人一起收拾善后。从厨房出来后,林欢便该回宿舍了,临要走的时候才记起来了还在楼上房间的包,急忙要上去拿。程子默笑着阻止了她:“还是我去吧,你在这里等一下。”不等她回话,已经转身去了。      他下来给她包的时候,手里却还拿着钱夹和钥匙。      “你要下去买东西?”她问道。      “嗯,顺路。”他走到前面去开门。      他们再一次踏上了月光下江边的那条林荫路。或许是受到了上次良好气氛的感染,林欢犹豫了一会儿,终于问出了心中的疑惑:“你是怎么受伤的?”      程子默其实早料到她会有此一问,她整个晚上吃饭都心不在焉,可在真正听她轻轻问出这句话时,却仍然怔楞了一下,仿佛是有一股春天的泉眼汩汩顺着耳朵流了进去,深深地,深深地流进去。他的声音不由自主地颤动了起来:“没,没什么,只是被人不小心划了一刀。”      “很深吗?是什么人?为什么要伤害你?”她仍然不放弃地连声追问。      他听出了她声音里的急切和担心,踢了一脚地下的石子,轻松地说:“只是我爸爸公司的一个员工,对我爸有点误会,他没想过要真的伤害我,只是被吓到了,才做了后面的事情。”      寥寥几句就交待完了整个事情,可是她心里还是疑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员工,怎么最后伤到了他,联想起黄阿姨说的“挡刀”,猛然间感觉到什么,禁不住问:“你那一刀是替你爸爸挨的,是吗?”      他没有否认,只“嗯”了一声。      这么大的事从他嘴里出来就三两句,云淡风轻,最后也就一个“嗯”字结束。她感觉他很多时候都不像一个处在青春期的少年,明明有一双清澈的眼睛,可是里面却很少有光彩,不像小乐,如果是小乐……回忆在这里被打住了,她定了定神,轻声问:“那后来你就没去学校和同学一起上晚自习了?”      “嗯,一开始是身体不方便,后来我爸妈觉得没必要,就没去了。”      说到这里,也走到了公交车站,他却停了下来,没有再向前走。如果要去超市,他应该向右前方走,然后穿过马路。她不禁好奇了,有点疑惑地问:“你怎么不去超市?”      “等你上车了再去。”他走过去看着站牌上的站点,“你是坐这路车吧?”      “是的,就是那一路车。”她走过来,伸出一只手指指着学校那个站点。      马路上一辆又一辆的汽车疾驰而过,等了一会儿,那路车终于来了,她只来得及在上车之前对他笑了笑。车子重新开动后,她习惯性地面朝车窗回头往后看,却看见他依然站在那个位置,看着前面车行的方向。      那一刹那,她突然明白,他根本就不是来买东西的,他只是想送她。她心里的一个地方泛起了隐隐的抽痛,却又带着一种熟悉的温暖。      高中时期她就读于他们所在的那个地级市的最好的高中。学校的新校区在郊区,为了方便上早晚自习,很多同学都住校,每逢周六就回家,她当然也不例外。那时候,每个星期离家时,父母当中都有一个人把她送到家附近的车站,看着她上车。每次等车开动后,她向后看时,无论是谁来送行的,一定还站在那里,目送着载着她的公车缓慢地离开。每逢此时,她就会拼命向后挥手,想让他们早点离开,其实她也知道他们未必看得见。      最后一次送她就是她大学入学时,那还是去年的九月,在火车站。 3、孤单的天使 ...   爸爸本来想送她去学校的,可是被她拒绝了,一再向父母保证她可以一个人去。最终,对工作职业感强的爸爸妈妈考虑到所执教的学校已经开学了,他们不能放下自己的教职工作,再一打听,她所在的学校有好几个认识的同学要和她去相同的城市,其中不乏男生。最后一商量,让他们买同一班次的票,一起出发,下了火车,学校有车来接,到达后的事情就简单了,父母这才放心了。      那一天,他们家全体出动,爸爸,妈妈,小乐一直把她送上了火车。在火车上爸爸妈妈再一次嘱咐了一大堆路上要注意的,到后如何安排等等。小乐也一直提醒:“姐姐,千万别忘了寒假回家给我带好吃的啊!”直到火车要开动前五分钟,他们才依依不舍地下了火车。      伴着悠远的汽笛声,火车终于缓缓地启动了。她坐在靠窗的位子上向外看,爸爸,妈妈,小乐都微笑着向她招手。她的眼泪终于下来了,匆匆地朝外挥了下手,转头坐好,再也不敢朝后看了。等到她终于鼓起勇气向后看时,已经遥远地只看得见模糊的站台。      如果那一次她知道是永别,还会不会转过头不敢向后看了?可是她再也不可能知道答案,他们都走了,她唯一知道的是她想再见他们一面,哪怕一面也好。      那天晚上快八点钟时,林欢开门进了宿舍。田蜜正靠在床上百无聊赖地看一本小说,听见响声,抬头就看见了满脸泪水的她,一时慌忙放下书,手足无措地从床上爬下来,吓得只知道问:“欢欢,你怎么了?”      过了一会儿,田蜜才镇定下来,关上宿舍门,抱来纸巾盒,抽了一大把递给她:“欢欢,欢欢,你先擦一擦……”      林欢却只是抽噎着不说话,她好不容易可以好好地哭一场。从公交车上到回学校,路人都是奇怪的表情看着这个泪流满脸无声哭泣的女孩。她却可以不在乎他们的眼光,只是肆意地流着自己的眼泪,把那些深埋在心底的悲伤宣泄出来。她终于不用每次躲在梦里一个人哭泣。      田蜜终于安静了下来,沉默地站在旁边,似乎已经感觉到了什么,所以更不敢去打断她,也不想去阻止她无声的眼泪。只是爬上床,重新打开书,却也是再也看不进去。      等林欢平静下来后,一双眼睛已经红肿,嗓子又干又哑,沙哑地叫着:“田蜜,田蜜……”      田蜜下床给她倒了杯水,看着她喝下去后,才放心了:“现在是不是好一点了?”      林欢苦涩地笑了下,那笑也只是略微牵动了下嘴角:“谢谢你,田蜜。”      那个周末,宿舍的另外两个女孩子都不在。林欢躺在床上断断续续地向田蜜讲起了自己的童年,那些再也不可能回来的幸福时光。      人生也许正是如此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如果生命是一列疾驰而过的火车,那么快乐与悲伤就像那两条铁轨,在我们身后紧紧追随。对于她来说,也许正是那些遥远的记忆太过于美好,遭老天爷嫉妒了,忽然就被一声响雷劈中,从幸福的深渊跌至黑暗的谷底,再难见一丝光亮,这痛也就格外惨烈了。      从记忆中走出来的林欢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折腾许久,在意识即将陷入昏迷之时,脑中忽然闪过那一双清澈的眼睛。她在将睡未睡之时无意识地呢喃了一句:“原来他也只是一个孤单的天使。”      她再没有机会知道她是否说出了这句话,因为伴随着这句话她终于睡着了。    4 4、清明时节雨纷纷 ...   四月五日,中国传统清明节。程家难得一家团聚,都在家。      程子默和父亲在书房下围棋。程宏伟的围棋是程爷爷教会的,程子默也是爷爷的徒弟,可谓师出同门了。一局下到一半时,程子默明显屈居下风,姜还是老的辣。程宏伟落下一颗白子后说道:“子默,爸爸今年忙,清明也不能带你回去看看你爷爷奶奶,赶明年有空了我们再回去。”      他的这句“有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算有空。也就是前年,程爷爷程奶奶走后的第三年,他一脸抱歉地对儿子说:“这几天公司很忙,走不开。儿子,我们明年再回去,好吗?”那是第一次,紧接着是去年,他再次一脸歉意地开了口:“子默啊!爸爸食言了,我要去香港办点事。”再接着就到这一次了。      每个人所追求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程宏伟已然踏上了他所选择的那条康庄大道,然后一路前行也一路踢掉一些会阻挡他前进的绊脚石。清明这个传统的节日在他心里或许不是绊脚石,但也不甚重要,只需不理会,一脚跨过去就行。      程子默似是在研究棋盘,半晌方道:“好。”同时也落下一颗黑子。程宏伟看了眼儿子刚刚落下的一子,不禁失笑:“看来,你爷爷的精华你是一点也没学到啊!儿子,你还要多多练习!” 伴随着一大片的黑子倒地,程子默感到一股凉意从脖子一直深入内脏,然后延伸到骨髓。      吴君兰在厨房忙碌,为家人烹饪晚餐,虽然下午信誓旦旦地说不用出去吃了,晚餐她准备。可是长久没有下厨难免在一开始时有点手忙脚乱,这时候心里还是有点不能理解保姆为什么要请假陪同丈夫去扫墓。可是埋怨归埋怨,她还是想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好好表现一番,难得今天都在家。      七点钟的时候,程家的晚餐终于开动了。程宏伟首先喝了口汤,然后眉头就没舒展过,再尝了几口菜后,终于忍不住,提议道:“我看以后保姆不在,还是出去吃饭吧,我们也很久没有带子默出去吃饭了。”他说这话时压根就忘了他一个月在家里也吃不到几次饭,还要碰上保姆正好不在,用概率论来算的话,这概率实在是偏低,基本上可以列入小概率事件甚至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件。当然今天是特例,同时也证明了小概率事件在一定的范围和情况下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吴君兰听到丈夫的话后,脸色不好了,声音尖锐:“程宏伟,你是什么意思?你不就是吃惯了山珍海味,胃口被养刁了,嫌我做的饭不好吃吗?”      程宏伟也不是坐得住的主儿,冷笑道:“你不用借题发挥,吴副院长的手那是拿手术刀过日子的,怎么拿得起锅铲呢?”      “程宏伟,你……”吴君兰已经气得说不出话来了,有些话也碍于儿子在这里开不了口。      程子默放下碗筷,知道再不出声,他们很有可能会继续下去,然后就会像大多数时候他们一家人在一起时一样——不欢而散。从他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后,这样的场面已经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了。      最初的时候,两人都出身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本身亦是极有涵养的人,且极其爱面子,同时他们还顾忌着儿子在家里,还能忍耐。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因为一件事彻底撕破了脸,从那次后他们就不避讳了。      程子默第一次在家里见他父母提高声音用语言互相攻击时,简直不敢相信,这是一向在他面前和蔼的父母吗?为什么他们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后来见得多了,也逐渐认识到,也许以前他们每次来看他时只是在演戏,原来很多人不是只有一副面孔的。想是这样想,但是心里还是难免会有伤心。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够相亲相爱,琴瑟合鸣,一家人幸福美满地生活。他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在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了十二年,见到了他们白发苍苍,互相搀扶着的样子后。可是,这个愿望对他来说好像只能是一个永不可能实现的美梦,这就是他的家。很难相信这样的两人也曾经相爱过,只是那回忆太遥远,敌不过现实,流光终于抛弃了尘世中的一对男女。      但是这一次,他不想像往常一样劝他们停下来,而是冷冷地问:“你们要吵到什么时候?”说出这句话的程子默想,很多时候,他宁愿一个人吃饭,也不想碰到这种情况。      程宏伟和吴君兰听到儿子的话后,眼里一瞬间都闪过震惊和狼狈的神采,这次他们很有默契似的没有再继续了。      沉默了一会儿,程宏伟说:“吃饭吧。”并且主动夹了块鱼肉放进儿子的碗里,他记得孩子他奶奶说过,他喜欢吃鱼肉。      程家餐桌上再次恢复了平静,可是程宏伟和吴君兰的心里却再难平静。这几年儿子越来越安静,他们不是没有责任的,他们的儿子原本虽然称不上活泼好动,可也不像如今这样。他们心里皆意识到一个现实——唯一的儿子长大了,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可是现在让他们怎么改?怎么做呢?罗马岂是一天造成的。      晚餐沉默地进行着,吴君兰突然问道:“子默,你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吧?近来雨季,伤口疼吗?我看下个星期天你来我们医院,我安排给你做个身体检查。”      程宏伟听见这话也一起抬头看向吃饭的儿子,脸上有点凄然:“子默,都怪爸爸不好,害了你……”      在两道关注的眼光下,程子默的嗓音也不自觉地变柔软了:“爸,妈,我身体早好了,你们就不用担心了,检查也不用了。”      “身体检查怎么能不做呢?”吴君兰作为一个医生,本身就奉行那种即使没病,也要年年去医院做全身检查,防患于未然,有病早发现早治疗,没病也放心。何况现在是自己儿子的身体,那就更不敢疏忽了。      在这一方面,程宏伟难得的附和妻子,表演妇唱夫随。他们毕竟只此一个儿子,从小就没有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与义务,现在有机会了,本应该加倍疼爱,万般关心,可是世事难料,很多时候也是心有余而力不从了。可是即使这样,在他们偶尔想做父母的时候,谁也不能否认他们不是一对好父母。      程家大家长也随后发话了:“子默,让你妈给你安排个时间,你去看看吧。”检查的事情也就这样决定了。      晚餐结束后,一家人从餐厅移至客厅。程宏伟看报纸。吴君兰在准备一个水果拼盘。程子默则拿着遥控器随意换台,这种时段播放的多是港台八点档电视剧。      他转着、转着,在一个正在播放古装剧的频道停了下来,貌似琼瑶阿姨的戏。他记得前几天,林欢曾无意中提到,她们宿舍的同学近来在追看一部很火的琼瑶剧,一个室友找来了影碟,没事就在电脑上看。他随口问:“你也喜欢看吗?”她只说很好看,看来她也是喜欢的。      看了几分钟,便确定大约是这部戏没错。之所以这样认为,也是有充足原因的。他们班据他所知,应该说所有的女生包括绝大部分男生也都在看,就连他这种很少加入同学课间讨论的人也经常听到周围的同学在那儿讲剧情,甚至有人因为这样谎称生病而不用来上晚自习,这样就可以留在家里看电视。最夸张的是某次杜文还特意跑来问过他:“你每天不用来上晚自习,看过那部女生都在讨论的电视剧没有?”他是很少看电视的,就算看也不会看这些。但是那次林欢提过之后他马上就明白了她说的应该就是他那些同学近来的精神食粮。      他努力地回想了下,隐隐约约还记得他们讨论时耳边经常传来格格、阿哥的,好像片名是叫什么格格的。他记不清了,但是格格却是记得的,偏偏赶巧这时候电视上正传来两句歌声,然后画面就显示了几本书和几个大大的字“××格格”,他终于万分肯定,随即放下了遥控板。      吴君兰瞟了眼电视,不甚感兴趣。她年轻那会儿,也是喜欢看电视剧,看电影的,虽然那时候的精神生活很贫乏,上映的尽是些革命、抗日的题材。后来因为工作的关系就极少看,只是偶尔去看看电影,对于目前所流行的港台偶像剧、韩日剧是完全没接触过的,也不可能有兴趣了。她见儿子好似看得很认真,拿了一个小盘子,装好一盘切好的水果端了过去:“子默,先吃点水果吧。”      “好。”程子默接过盘子随手搁在面前的茶几上,眼睛却也没离开电视。      吴君兰又在丈夫面前放下一盘水果,最后才端着一盘自己的挨着儿子坐下来:“近来功课怎么样?”      “还好。”      这时候,看完一个版面新闻的程宏伟也放下报纸,插起一块西瓜,脸上不无骄傲地说:“ 我的儿子,那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吃下西瓜后,又想起一件事,转向妻子:“你给他找的那个学生怎么样?”      吴君兰笑道:“刚刚还说你儿子聪明呢,那还关心这个做什么?那个孩子不错,我原也没指望她能帮到什么,就是想在子默学习的时候有个人在身边,偶尔也能给他点拨下相对弱势的学科,这样也是好的。”      “听说她是杜老的学生?”      “对”吴君兰点点头,“就是杜老推荐的,听说她可是她们那地方的高考状元呢!”      程宏伟虽有点小小的吃惊,但想想也不奇怪了:“能进他们学校的学生想来也没有很差的。”      “唉!说起这个孩子我倒想起来了,她也命苦啊!”吴君兰叹了口气道,“这不,清明节请了一个星期的假,回家去了。”      这下倒勾起程宏伟的好奇了:“怎么了。”      “我也是听杜老说的,也真是天意弄人。去年她刚刚进入大学不久,她父母就出车祸死了,听说她还有个弟弟当时也在车上,一起随她父母去了。她大概是要回去祭拜,今年好像是第一年吧。”      “还有这等事?”      “是啊,一个女孩子怪可怜的,所以杜老推荐后,我见她各方面也不错,就用她了,本来我还打算再好好比较下,她也没什么这方面的经验。”      “我们子默还需要什么有经验的?话说回来了,这孩子还有其他的亲人吗?”      “应该没有什么嫡亲了吧,我也不是很清楚。”      “那她以后的学习怎么办?这大学也是要学费的。”程宏伟似乎是真的担心了。      “说起这,这孩子还是很有志气的。杜老说学校知道后要免去她这四年的学费,可是她拒绝了,说学费她有。他父母身前好像在一所中学教书,我想虽不至于留下多少钱,但是她的学费还是够的。”      “这孩子,能走过来,也不失为人中之凤。”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就这么了失去所有的家人,我看以后难哪。”      难得程氏夫妇找到了共同的话题,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完全没有注意到旁边的儿子手里拿着块苹果,后背挺得直直的,像雕像一样定在那里。      程子默想到前几天做语文练习题时,有一首题为“清明”的古诗,开头一句写到“清明时节雨纷纷”。他当时不知怎么回事,忽然就话多了起来,有感而发,对旁边的林欢说:“这句‘清明时节雨纷纷’描写得太正确了,近段时间真是经常下雨。”他们两人同时看向窗外,外面正下着雨,那雨声潺潺地只落到人心里去。      他想也许他那时候应该沉默的。他又不是不知道那第一句并不是在纯粹地写景,这首从小看到大的诗,他太清楚背后的意思了,何至于要那么多话偏偏捡出来说一说呢。哪个人的心里没有一个“清明时节雨纷纷”呢?在他的心里清明又何尝不是“雨纷纷”呢?      后来,他记得她说要去下洗手间。那一次她在洗手间呆了很久,久到他以为她吃坏了肚子。她出来时倒也看不出来什么,像没事似的坐下,他想应该没事了。      现在回想起来,也许她只是避开他,一个人躲在洗手间悲伤。可是想到这里他又为她躲开他而不高兴,她为什么要躲开他呢?这一刻他的心里产生了一种令他自己都觉得吃惊的想法:他不要她躲着他。他想有一天她可以和他分享她的悲伤,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躲起来。      那天晚上,程子默手里的那块苹果,最终也没有吃掉。       5 5、油菜花的故事 ...   清明过了春自去。在这个南方亚热带城市夏天更是来得早了,清明过后已经逐渐地迈入了夏季。到了现在六月份,室外温度已经很高了。如果是在阳光强烈的时段出门,那就更难受了,一般女生谁也不喜欢顶着大太阳走路,被阳光亲吻一下不要紧,可是紫外线却是她们的大敌。是以,放眼望去,现在满大街女生头顶上各种各样的阳伞争奇斗艳,好不热闹。      林欢再次匆匆忙忙地站在了程子默的家门口,按下门铃后,才拿出块纸巾一边擦汗,一边等门打开。因为出门太匆忙忘了带伞,更不习惯涂抹防晒霜,下公交车后又因为担心来不急,一路跑过来,现在额头上的头发已经早被汗水给湿透了,贴在脸上,一张脸也晒得通红。      程子默开门后,就看到一脸狼狈的她,有点担心:“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是跑来的。”她笑笑后走进去。      他随后也进来了,到了房间,立即把空调的温度又向下调了几度。顿时,她感觉全身上下都凉爽了,也舒服了,对他也报以感谢的一笑。      程子默在做一张数学试卷,林欢就“闲”了下来,幸好她今天有准备,从包里拿出一本外国小说捧着看了起来。也许是因为刚刚运动了一下,现在房间温度适宜;也许是因为夏天来了,下午人容易犯困;也许是因为从上个月回家来了后,她晚上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总之,在这样静谧的气氛下,看着、看着,她的两只眼睛就不自觉地闭了起来。“咚”的一声,书掉到地上去了,她的瞌睡也暂时醒了。      程子默的注意力也从试卷上转移到她身上去了,同时也看见了滚落到他脚边的书。他低下头拾起书,看了眼书名“Gone with the Wind”,翻了翻,纯英文版的,于是笑道:“没想到这本玛格丽特生前唯一出版的作品竟然能起到催眠作用。”      林欢强打起精神从他手中接过书,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因为是英文版的,有些地方现在不是很懂,看久了眼睛就累了。”      看她两眼惺忪,似醒非醒,他于是提议道:“你想睡觉,就去床上睡会儿吧。”      “没事,我的瞌睡已经跑了,你继续写作业吧。”      话虽如此,但她的眼睛在对上那密密麻麻的英文后,上下眼皮又再次睁睁合合。这一次她也学聪明了把书平摊在桌上看,所以不可能再次丢脸到把书掉到地上去。      过了一会儿,程子默感觉旁边再也没有了翻书声,转过头就看见她爬在桌上睡着了。他无可奈何地笑了笑,起身把空调温度向上调了几度,坐下来继续解一道几何证明题。题解到一半,抬起头就正看见空调的出风口,想想又不放心,这样睡觉容易着凉,可关了空调他又担心她被热醒了。两相一比较,最后他起身去衣帽间里拿出一件他的外套向她走过去。      把外套小心地批在她肩上后,他还顺手把已经滑到桌沿的书重新放好。要走开之前,他看了眼她的睡颜,她长长的眼睫毛密密麻麻地覆盖住了那一双大眼睛。他突然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要拨开那一层睫毛,看一眼那双眼睛——那一双里面有太多他看不清也道不明的东西的眼睛。小心翼翼地,他的手轻轻地接近了她的脸,慢慢地接近了她的眼睛。在触摸上她睫毛的那一刻,他猛然醒悟,拨开眼睫毛,她不就睡不成觉了吗?——不,不,不行,我不能打扰她睡眠。      他慢慢地把手从她的眼睛边拿开,可是要退开他又不舍,能这么接近她,他舍不得拿开手。最终,他的手又慢慢地,轻轻地,不敢施一点力道地抚上了她的一边脸颊,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柔软滑嫩,原来女生的脸这么柔软,还是只是她的脸特别柔软?      他舒服得不想移开手,可也不敢轻举妄动,只轻轻地,像羽翼般地贴在她的脸颊上。在这一刻他潜意识里甚至产生了一个荒唐的想法——如果能够一辈子这样看着她,抚摸她的脸那也是好的。      她的头突然动了下,他的美梦也在这一刻幡然醒悟,匆匆忙忙地拿开手,退开来。许是睡久了,手酸,她却只是迷迷糊糊地换了一个方向继续睡,看上去并没有被他影响到。      他怔怔地坐下,长久地盯着自己那只仿佛还带有暖意的手。好半晌才恍然意识到原来就是这一只手,就是这只手刚刚触摸到了那温暖的气息。——他终于确定他刚刚抚摸上了那张他偶尔睡梦中会闪现的脸。一切都似乎渐渐变得清晰,在这清晰中有些东西也似远而近地走进他,可等他拼命想抓住时,它却又走远了,只留下一片白光在头脑中闪现。      林欢看见自己和小乐走在一片绿油油、黄灿灿的油菜田里。盛开的油菜花一束一束抚过她的身体,偶尔也抚上她的脸,宛如那一阵阵春风。哦,她终于记起来了,她和小乐是走在姑妈家的油菜花田里,爸爸妈妈都在姑妈家。于是她想喊住走在前面的小乐,时间也不早了,他们该回去吃饭了。可当她抬起头往前看时,哪里还有小乐的影子。她急得站在油菜花田里四处搜寻。也许小乐是在和她捉迷藏,他就藏在这片花田里,于是她大声地喊:“小乐,出来了,我们回去吃饭了……小乐,你再不出来,我可先走了啊……小乐,你出来,你不要吓我……你出来……”她的声音终于带了哭腔,可是回答她的仍然只有四周风吹动花田的声音。      “小乐……”她蓦然从睡梦中惊醒,吓出了一身冷汗,身上披的衣服也掉到地上去了。茫然环顾四周,对上了一双担心的眼睛。      “怎么了,是不是做噩梦了?”程子默的声音依然不大,只是问得有点急。      她在他的声音里完全清醒了过来,看着那双依然清澈的眸子,突然觉得安心,于是告诉他:“只是一些以前的事。”      他并没有追问,倒是笑了笑:“现在觉睡好了吧?”弯腰便拾起地上的衣服。      她认出来了那是他的衣服,意识到了什么,可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对着他笑了笑。他似乎比她更不好意思,把衣服顺手撂在书桌上,仿佛觉得不好,又拿了起来,一时倒有点举措不安的样子,似乎是拿不定主意该放在哪里。半晌后,才去了衣帽间。      林欢等他的背影消失不见了,才起身去了洗手间。等她出来的时候,他正在收拾桌面的书本。她这才留意到了时间,有点惊讶:“啊!已经四点多了,那我不是睡了一个多小时?”注意到他手中的那张数学试卷也密密麻麻地写满了,禁不住又脱口而出:“你都做完一张试卷了!”      她这样子实在是很呆,连声音听起来都是迷糊的。程子默有点好笑:“那是我写得快。”看她仍然一脸懊恼,于是轻松自若地开玩笑:“放心,我不会告诉我妈的,今天的事只有你知我知。”然而,他几乎是立即又否认了自己——有些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她仍然觉得不好意思:“对不起,我也不知道我怎么睡着了,还睡了这么久。”      “要不然这样吧。”他安慰她,“你要是认为没有尽到责任,那就想个办法弥补我吧。”      “怎样弥补?”她果然急忙问道。      “明天上午陪我去购书中心买几本书。”明明声音很平静,可不知为何,他突然有点紧张,“明天是星期天,你上午应该没有什么事吧?”      她放松了,笑道:“当然没事,那明天我们就去买书吧。”      星期天早上,吴君兰难得清闲,坐在餐厅慢慢享用早餐,一抬头看见儿子进来了,虽然知道他向来起得早,仍然说:“现在才七点钟,你怎么不多睡会儿,平时要上早自习也没机会睡觉。”      “再睡下去,不就不能陪你吃早餐了?”程子默拉开一张椅子,坐下来。      吴君兰看着儿子的笑脸,感觉他今天似乎特别高兴。他不是那种能说会道的人,平时亦是很少说一些好听的话哄她开心,母子之间偶尔感觉像是少了点什么。可是今天早上她模糊感觉那以前隔在她和儿子之间的一些东西都奇异地被抚平了。她也变得非常高兴,看见他从冰箱里拿出牛奶面包,便急忙说:“你慢慢吃,我去厨房给你煎个蛋,早餐还是吃热的好。”      程子默其实并没有什么胃口,可知道妈妈是担心他的身体,还是笑着满口答应。他的早餐素来非常简单,面包、牛奶、水果这些便足够。有时候周末早上,他妈妈如果在家也会给他准备早餐。      吴君兰虽素来很少做饭,但自她母亲那里学来的一手煎蛋手艺还是不差。几分钟后便端着一盘色泽鲜嫩,外松内软的溏心荷包蛋出来了。      “多吃一点,早餐还是要吃得好。”她守在旁边看着儿子拿起勺子慢慢地挑动那一颗蛋,觉得日子就是应该这样过的。这一刻有了儿子什么也不求了。      “子默,你今天打算做什么?”她开始没话找话和儿子聊天。      “我一会儿要出去买几本书。”因为正在吃荷包蛋,程子默有点口齿不清地回答。      “那等会儿我开车送你去吧。”想一想,她又有了更好的注意,“要不然,我陪你去吧,我今天没事。”      “妈,有人陪我去。”程子默放下了筷子,着急道。      “谁?和同学?”      他犹豫了下,低声回答:“嗯。”      “又是和杜文那孩子吧?你也就和他好点。什么时候让他来家里玩玩,他好久没来了,我也要谢谢他爸爸。”吴君兰倒是没觉得有任何不寻常,说完接着吃起了早餐。      程子默答应了一声:“我下次叫他来。”沉默地吃着面前的早餐,吃完了,马上便说:“妈,我上去拿包了。”      “哎,等等啊,你急什么,还不到八点。”吴君兰慌慌张张地放下手里刚刚拿起来的报纸,抬头一见儿子已经出了餐厅门。她没有办法,只好起身跟上去。      她追到了儿子的房间,看他收拾东西准备出门,一时找不到可以插手的地方。站了一会儿,忽然又急急忙忙地到自己房间,寻到了钱夹,回来把钱给他:“拿着吧,看到了想买的书就买。”这是她现在仅仅可以想到的能够为儿子做的事了。      程子默像以前一样安静地接过那一叠钱,要收起来时,却犹豫了一下:“妈,我要不了这么多钱。”      吴君兰失笑:“这能有多少?你拿着先用吧。” 到底还是不放心,仍然说:“我现在也没事,还是我送你去吧,你们约在哪里见面?”      要是以往,程子默听到这样的话会非常高兴,可今天虽然也觉得有一股暖意,仍然拒绝:“妈,我自己打车去就行了。”      说是打车,其实是坐公交车。这在程子默也是一件稀奇事,因为这么多年也没有乘坐过几次公交车。他等了一会儿,那路他看着林欢坐过很多次的公交车终于来了。因为周末早上,车上人很少,他上车后,也学她一样,找了个靠窗的空位坐下来。虽然不清楚她是不是曾经也在这张椅子上坐过,却忽然倒也有点欢喜,总觉得亲近。      下车的时候也才八点过一点,可他的脚步却没有放慢,进了校园才记起来还不知道她的宿舍在哪里。于是四处看了几眼,非常客气地对着路过的几位男同学询问:“同学,你们好,请问你们的外国语学院的女生宿舍往哪边走?”      那几个男生打量了他几眼,其中一个说:“你沿着这条路向前走,在第一个路口左拐,然后你就能看到一片小树林,沿着树林旁边的那条路向前走就是了。”他们很热心,又有人补充说:“大概要走十五分钟左右吧,从这个门进去已经算是近的了,如果不想走你可以到那边去乘坐校园环游车。”      他道了谢,还是决定步行,便朝着他们说的那个方向一路走过去。可顺利地到达了目的地后,入目所及是一大片的宿舍楼,大约是住下了好几个学院的学生。他不确定她到底住在哪一栋。最后只能拿出手机,这还是他爸爸给他的,但他很少用,这时候倒也显出重要性了,于是按下那个他昨天晚上已经再三确定的号码。      电话很快便接通了,是一个非常好听的女声:“你好,请问你找哪位?”      他马上也回答:“我找林欢,请问她在吗?”      “她在,你等一下。”电话被放下了,模模糊糊还听得见那边有人扬声叫唤:“欢欢,有人找。”      他心里一动,不由自主地开始咀嚼着这个名字:欢欢,欢欢……直到熟悉的声音传来:“喂……”他一瞬间如梦初醒,说:“是我。”      “程子默?”林欢听出了他的声音。      程子默笑了笑,说:“我在你们学院的宿舍楼门口,你住哪一栋?”      她有点吃惊:“什么?我们不是约好十点在购书中心见吗?”      他笑道:“我想来看看你们学校,你住哪一栋?”      “你在那儿不要走,我马上下去。”她着急了起来,电话随后“啪”的一声被挂断了。      程子默只等了一会儿,便看见她从里面快步走出来。他迎了上去,笑道:“你们学校风景很好。”      林欢四处看了几眼,也笑道:“花花树树多。”她并没有这样被他转移话题,仍然说:“你怎么不提前告诉我一声?”      他说:“我知道怎么走,就自己过来看看。”      “走吧,我带你去我的宿舍楼下。”      这是程子默第一次到她的宿舍楼下,后来他来过许多次这个地方,熟悉到连那楼前的每一棵树的方位都还记得。      到了宿舍楼下,林欢告诉他:“我住在三楼,你在这里等我,我上去拿好了东 5、油菜花的故事 ...   西就下来。”      他打量了几眼面前的宿舍楼,提议说:“我和你一起上去,可以吗?我想上去看看大学宿舍是什么样的。”      学校有规定,男生不得私自出入女生宿舍,要进出必须有事情要去办且还要在楼下管理员处登记。林欢为难了,可又不想拒绝他的要求。走过去看了眼,正好管理员不在,想着可能是时间早,她吃早餐去了。于是便放心了,答应他:“那快走吧,我们上去。”      匆匆忙忙地上了楼,她让他在外面等着,她先打开门,向里看了眼,询问:“田蜜,可以进来吗?我带了个男同学。”      “进来把。”田蜜正在阳台上拿着漱口杯刷牙,已经猜到了是谁。其实刚刚林欢接完电话后,她已经抓着她打听一番了。      林欢便对着程子默招了招手,带他走进去,拉过来自己的椅子:“坐吧。”又问他:“要喝水吗?”不等他回答,已经拿起杯子要去倒水了。      程子默刚刚坐下,见她这样,急忙又站了起来阻止道:“我不渴,你不用管我了,做你自己的事吧。”      她还是倒了一杯水放在书桌上。那杯子却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只纯白色的瓷杯。程子默楞了一下,不由自主拿起来喝了几口水。放下水杯时,留意到书桌上还有一只形状非常漂亮的白瓷笔筒,那上面似乎有折枝牡丹花的暗纹,于是拿起来仔细端详。      林欢看见了,告诉他:“那个是田蜜送的。”正好,田蜜已经洗漱完毕了,从阳台上走了过来,她于是又介绍:“她就是田蜜。”      程子默对着那个叫田蜜的女孩子笑了笑:“这个是你买的?很漂亮。”      田蜜放好漱口杯,看了眼那个笔筒,说:“这是我从家里带来的,我这里还有一个,如果你喜欢我送给你。”说着话,她已经从书桌右侧的书架上拿出一个一摸一样的白瓷笔筒,走了过来递给他。      程子默有点犹豫,不由得看了一眼林欢。她了然,于是问:“田蜜,你以后不用吗?”      “你什么时候见我用过?”田蜜笑道,“程子默,你拿着吧,放我这里也浪费了。”      程子默于是道了谢,就这样收下了田蜜的“见面礼”,小心翼翼地用纸包着収进包里。      三个人又闲谈了一会儿。离开的时候,林欢想了想说:“田蜜,你和我们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在宿舍也没事,她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田蜜心动了,很久没有出去了,出去走走也是好的。于是便问:“程子默,你不介意多个人吧?”程子默还能怎么回答,当然说:“当然不介意,我们一起去吧。”      事情就这样决定了,原本的两人行,变成了如今的三人行。出了校门后,他们便打的去购书中心。    6 6、程子默的理想 ...   周日的上午,购书中心门前人流络绎不绝,人行道两边上还挤满了不少违规摆摊的小贩,一时间说话声、叫卖声不绝于耳。端的是最寻常不过的市井热闹之气。      下了出租车,他们三人似乎也立即沾了点这世俗欢喜,禁不住都笑了笑。程子默看了眼腕表,时间已经将近九点半了。逢周末购书中心营业时间提前半小时于九点半开门,所以他们来得也不算早,正好赶上了。      伴着人群进入一楼大堂时,田蜜忍不住大发感慨: “书香满溢啊。”事实也的确如此,放眼环顾四周,全是一排排书架,上面也有好几层楼全是书。他们虽不能说有多么爱书,到底也算得上是读书人,现谓之书香飘满心间也不为过。      面对着这么多书,林欢惦记着程子默说想要买几本书,于是问他:“我们现在去几楼啊?”      他却不答反问:“你们想先去哪里?”      田蜜笑道:“既然大家都没决定,那就一层一层往上逛吧。”      时间充足,闲步书间倒不失为一种乐趣,这也算是好主意,于是便决定这样了。      在旅游地理区,林欢停下来,随手拿起一本书,是一本中国各地的风景名胜介绍。伴着中国旅游业近年来的蓬勃发展,这类书现在倒是层出不穷。她看了看目录,直接翻到自己感兴趣的那个地方,仔细地看完了文字介绍,又看图片。放下书的时候,才发现程子默不知道什么时候也站在了她身边,拿着一本书,似乎看得很认真。她不想打扰他,便踱步到田蜜所在的畅销书区去了。      其实她不知道,她一走开,他也放下手中的书,本来是要跟着走的,可一眼瞥到她看过的那本书,不由自主拿了起来。随手一翻便是她看过的地方,因为他记得那几张图片,她刚刚盯着看了很久。他于是停下来也仔细地看了一遍文字说明。      他们在一楼走走看看,消磨了快有一个小时。到了二楼时,程子默的购书蓝里还只有田蜜放进去的两本书,他自己倒是一本也没挑到,林欢于是再次低声问他:“你想买什么书?我们帮你找。”      这里非常安静,他的声音也压得很低回答:“你有什么好书介绍吗?”      偏田蜜耳尖也听到了这句话,立即说:“好书当然多!”还扬了扬手里的书给他看,是一本福克纳短篇小说选。看了眼林欢,又说:“她呀,近来就对意识流小说感兴趣,近来都看了一个月的福克纳了,感想估计都有一大堆。程子默,你看了正好和你的这位‘老师’交流交流。”      林欢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笑了笑,说:“哪里有那么夸张啊,我只是觉得他的艺术表现手法挺吸引人的,故事也挺好看的。”      “光看你这个人,还真看不出来在文学上你还喜欢钻研这些深奥的东西,你以后呀可能就是那种戴着眼镜只知道搞学问的老学究了,后面跟着一群人喊‘林老师’。”田蜜假装叹气,倒是对着程子默笑了笑,把书扔进了购书蓝。      因为程子默的那句话,林欢便留心了,仔细地在一排排的书架间搜索。程子默也在他后面必定亦步亦趋地跟着,她走到哪里他也走到哪里。      那个购书蓝不知不觉便有了好几本书,林欢又在一个角落里蹲下来,把每一本书都拿起来仔细检查了一遍包装,问他:“要不要再挑几本,还是先拿这些回去看着?”      程子默便说:“就这些吧,到楼上再看看。”      她起身时才发现田蜜不在这里,四处看了看,有点纳闷:“田蜜呢?刚刚她不是还在旁边吗?      他有点好笑,指给她看:“她在后面看书。”她有时候看着精明很会照顾人,可有时候就是这样迷糊,田蜜刚刚停下来的时候其实跟她打过招呼的。      她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隔着一排排的长书架,终于寻找到了田蜜的白裙子。她似乎和一个男子在说着话,那男子是背对着他们的,看不大清楚。走近了,林欢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的老师,立即笑着喊:“杜老师。”      她的声音刚刚停下来,程子默便笑着喊了一声:“杜伯伯。”      杜涛偏头看是他们,也笑了:“你们是一起的啊。子默,你见过小文没有?他陪我来的,在手扶电梯那儿等着呢!这孩子说什么一见英文就头痛,不愿意过来。”他还动手指了指手扶电梯哪儿给他们看。      程子默一眼便瞥到杜文靠着中庭栏杆百无聊赖地站在哪里,似乎还戴着耳机在听音乐,于是笑道:“现在看见他了。”      杜涛笑着摇了摇头:“别管他了,这孩子,我简直拿他没办法了,到这里还塞着个耳机干什么。”又看了眼林欢问:“子默,我的学生怎么样?”      程子默说:“杜伯伯的学生当然很好。”他这是大实话。      杜涛听得直笑:“你这个孩子啊,就会哄你杜伯伯开心。”于是又对林欢说:“林欢,你有个好学生,子默这个孩子非常聪明。”      林欢一直笑着听他们说话,倒是非常认同老师说的:“他确实很聪明。”      “那你们接着逛吧,我来找本书,已经找到了。”杜涛说着扬扬手里的书给他们看,“我先走了,不打扰你们年轻人了。”      他走了后,他们也随后要离开了。到了中庭电梯处时,杜文还在那里,他已经取下了耳机,打量了他们三人几眼,一脸暧昧地笑:“程子默啊程子默,你妈还老说你是个闷葫芦,我看你才不闷呢,买个书都能跟着两个漂亮女生,艳福不浅啊。”      因为两家人走得亲近,他们也算得上是一起长大的,平时相处时随意惯了。程子默对他的玩笑也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笑了笑,便告诉他:“她们都是你爸的学生。”于是说出了林欢和田蜜的名字。      杜文倒是马上正经了起来,微微一笑:“你们好,我叫杜文。”他本来就生得好,一张脸斯斯文文的,戴着黑框眼镜,摆出这端然的样子来,真有点他父亲那种书卷气,非常可亲。      田蜜忍不住说出了感觉:“你长得像你爸爸。”      杜文说:“那是你还没见过我妈,别人都说我长得像我妈,不信你问程子默。”还以眼神示意程子默出面证明所言不虚。      程子默却不直接回答,只笑道:“他妈妈长得非常美。”      田蜜的眼睛转了转,看了几眼杜文,忍不住开始笑。杜文也马上听出来了那背后的意思,推了程子默一把不乐意了:“到了我这里就是男人的美。”      林欢直到这时候才反应出来程子默那句话的真正意思,似乎他和亲近的人在一起时变得活泼了。她也笑了起来,附和说:“总之,你长得美就是了。”      这句话倒是不好反驳,杜文摸了摸头,笑笑作罢。突然又似乎恍然大悟,说:“哦,哦,我记起来了,你就是我爸说的那个林欢,现在是程子默的家庭教师吧。”      他那‘家庭教师’令林欢不好意思了起来。程子默看了她一眼,对着杜文笑道:“你怎么总喜欢胡乱开玩笑,是老师。”      于是四个人说说笑笑一起上得楼来。程子默径直走往美术大区,开始浏览那书架上面的书,偶尔也抽出一本书,蹲下来认真翻看。他们另外几个人便也停下来,林欢随意抽出一本画册,是一本中国水墨风景画,她知道田蜜素来非常懂画,便拉了拉她的胳膊,指给她看。田蜜瞥了一眼,也被吸引了,两人一起一幅图一幅图细细地看。她们的一本画册看得快完了时,那边杜文的声音传来:“程子默,走吧,走吧,要看买回去看……”他似乎等得不耐烦了,一直低声催促。      田蜜忍不住搭话:“杜文,真看不出来,你是杜老师的儿子。”      “什么意思?”杜文满脸不解。      “你自己不看书,还不要别人看了。”      她那口气实在是小瞧了人,杜文说:“你知道什么啊,如果不催他,他能在这里呆到关门。我们程子默听说从小就有个和建筑相关的伟大理想。”      这一下,田蜜好奇了:“做中国的下一个梁思成?”林欢亦是早早放下了正在看的画册,等着答案。      “你还真是俗!什么梁思成啊,我们程子默要做的就是程子默。”杜文似乎不知道他的回答有多重要,随手便夺过来了程子默手中的书,扔进购书蓝,“别看书了,你自己对她们说说你那伟大的理想。”      程子默的书是被闹得彻底看不成了,笑着站起来,却突然皱了一下眉撑着书架站着不再动。      杜文在一边幸灾乐祸:“我早说了叫你买回去看吧,蹲在这里有什么好的。”      林欢已经看出来他是蹲久了腿麻了,马上说:“你不要动,站一会儿就好了。”走过去,看了眼他刚刚看的那本书,其实也是画册。她在他房间见到过许多绘画,建筑之类的书,后来便知道了他很小便开始习画,起初是国画,后来也画油画。她曾经看见过几次他作画,都是水墨画,虽然不大懂,对着那淡淡的一点墨色,仍然觉得好看得不得了。他告诉过她,他的水墨画是学他爷爷的,还说他爷爷是一个建筑师。她顿时什么都明白了,笑着说:“你慢慢挑吧,我们等你。”忍不住还是低声说了出来:“程子默,我相信你。”      她没有说她相信他什么,可是这一刻他看着她,知道她指的是什么。他的那个从幼时就深埋在心底的愿望一下子变得无比崇高。那个在爷爷的书房认真说着“爷爷,我长大了要和你一样”的小男孩也高大了起来。他的心里忽然就被一种从没有经历过的感觉填满了,几乎有一种冲动要去抱抱她。      电话铃声打断了他的遐想,他仿佛如梦初醒,知道那是不合适宜的,到底还是忍住了,不自然地拿出电话接听。电话是他妈妈打来的,问他中午回不回去吃饭。他这才留意到已经是午餐时间了,马上说就在外面吃,很快便结束了通话。      大约是从他的答话里面听出来了,下去结账的时候,杜文取笑他:“真是稀奇,你妈在家你竟然跑出来。我记得以前她在家时,你都不愿意出来玩的,怎么现在长大了?”      “我和你一样大。”      林欢在旁边听着,不知为何突然觉得有点难受,原来他真的只是一个孤单的天使。      购书中心门口有一家KFC,大约是真的饿了,出来后杜文和田蜜倒是意见一致懒得挑地方了,就要去KFC吃。林欢虽然还不饿,但是也不抗拒这种所谓的“垃圾食品”,他们都同意,程子默更是不会对就餐地点发表什么意见,几个人便走了进去。      赶上了周末,又是中午用餐时间,里面的人非常多,好不容易等一位情侣吃完了离开,他们才有了一张四人桌。程子默把书放在桌子上便说:“我和杜文去点餐,你们想吃什么?”      为了简单省事,林欢直接要了套餐。田蜜也要了套餐,还另外加了一个甜筒。      杜文建议:“还是换成圣代吧,甜筒有什么好吃的。”      田蜜坚持:“我就喜欢吃甜筒。”      她确实喜欢吃甜筒,所以吃了一个,又跑去要了一个。林欢是早就看习惯了的,她经常这样连吃两个甜筒。杜文在一边直咋舌:“你也太能吃了吧!”      田蜜倒是没觉得:“不就是多了一个甜筒吗?”她还特意咬了一口,做出津津有味的样子来。      杜文说不过了,埋头吃东西,还随手便把程子默那包薯条取来放进自己的盘子里,蘸上番茄酱吃了起来。      田蜜这下抓到了小尾巴,笑得非常高兴:“刚刚不知道是谁还说我吃的多,现在自己却吃起来了别人的东西。”      杜文辩解:“谁知盘中餐,粒粒皆幸苦。我这是不浪费,你哪里了解。”      田蜜不以为然:“吃别人东西的人,还讲起大道理了。”      杜文忍不住了,终于说出了实话:“告诉你们吧,程子默从来不吃薯条的。我就没见过比他还挑食的人,这也不吃那也不吃的,哪里像我一样什么都不嫌弃。”他也学田蜜,拿起根薯条,故意细嚼慢咽吃得津津有味。      田蜜摇头说:“幼稚!”      “喂,我怎么幼稚了,你才幼稚呢!你听你的名字,田蜜,甜蜜,我忍很久没说了。”      这一次奇怪似的,田蜜没有马上反驳。      那KFC对面有一家音像店。吃完饭出来时,杜文和田蜜两人走在前面,径直逛进去了。林欢突然低声说:“程子默,原来你骗我。”      程子默顿了一下,看见她一脸促狭的笑,马上知道她指的是那次在他家,他说的“不挑食”不是大实话,也觉得好笑,可嘴上却仍然要说:“我只是有一些东西不吃。”      这次她聪明了,不相信“只有一些”,走进音像店的时候,还在暗暗想着下次和他一起吃饭的时候一定要留意。      里面的影碟非常多,林欢原本只是随便看看,后来也拿了一张。结账的时候,是程子默付的钱。弄得杜文取笑他:“你们看这学生当得多好,都知道贿赂老师了。”      没想到程子默马上跟着说:“林老师,我贿赂到了你吗?”      他这样笑语盈盈的,真正有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那种活泼明亮,林欢也跟着笑了起来。      出来时,拐角处有一家琴行,那门口正放有一架楠木古筝,林欢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杜文瞥了一眼,抱怨道:“小时候,我妈逼我学弹钢琴,搞得我现在看到乐器就头痛。”田蜜说:“我看你就是看到吃的不头痛。”      林欢本来是想进去看看的,这么一来硬生生止住了那点心思,要转身了,却看见程子默突然走了过 6、程子默的理想 ...   去。      杜文在后面嚷道:“程子默,你去干什么啊?”但也马上跟进去了。      林欢再也没有犹豫,也和田蜜一起进去了。里面有许多乐器,当然也陈列有好几架古筝。      后来出来站在外面等车的时候,林欢才说:“我小时候学过古筝,但是现在看到古筝头不痛。”      这句话很明显是在接杜文的那句话,可他的视线却定在一个地方,却似乎看到了什么,有点发怔,半晌后才反应过来,对她笑了笑。林欢留意到程子默的视线也朝那个方向看了过去,下意识也跟着看过去。对面一辆车上下来了几个人,似乎是周末出来逛街的一家三口。      杜文突然说:“程子默,走了,回去了。”他不知道听见了没有,只“嗯”了一声。      已经有辆空的出租车缓缓驶了过来,杜文招了招手,然后便拍了一下他的肩:“上车吧。”他似乎被吓到了,马上转身。林欢在旁边小声提醒:“他是叫你上车。”他这才弄清楚,说:“杜文,你和田蜜同路,你们先走吧。”      杜文犹豫了一下:“一起吧,虽然不同方向,可也没多远,现在再打一辆车还要等,实在麻烦,干脆先到你家再让司机开到学校就行。”      司机已经在催人上车了,程子默没说话,这算是默认了,他们便依次上了车。       7 7、纯真年代 ...   到家后,客厅空无一人。大约是听到了开门的响声,黄阿姨很快走到了厨房门口,看到他们一起进来,仿佛有点惊讶,但很快便笑道:“阿默,我煮了绿豆汤,你和林老师喝一点吧。”      程子默却好像没有听见她说什么,答非所问:“黄阿姨,我妈呢?”      大约没有预料到他竟像个小孩子一回家就找妈妈,黄阿姨楞了一下才说:“你妈妈吃完午饭就出去了,好像要去见个朋友。你和林老师坐一会儿,我去盛绿豆汤来。”转身便进了厨房。      他们一起在餐厅喝了绿豆汤,还吃了点心,程子默却变得和回来的路上一样,再也没说一句话。回到房间后,他只是慢慢地把买回来的书往书架上一本一本地放好,然后就坐在书桌边扭头看着那一面书墙,仍然不发一语。      林欢虽然见多了他沉默的样子,但总感觉到他这一路上的沉默仿佛是有什么事情,似乎这次和平常有点不同。以前他只是不大主动开口说话,却很少在和她在一起时这样长久的沉默。仔细回想,今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再想到他刚刚到家时问黄阿姨的话,她一时间又觉得豁然开朗,原来是这样。      “你现在要做什么?”斟酌了一番,她还是开口打破了他的沉默。她不想让他一直这样下去。      “没什么事情。”他一脸无所谓的样子。      她终于意识到问了一个傻问题,可依然不放弃,再接再厉地追问:“那你……有没有什么想做的?”      其实这样就很好了。他看了她一眼,摇了一下头,没有说话。她没有办法了,想了想,打开随身的背包,想拿出一本工具书。可包里东西太多一时间不好找,翻来翻去不得不把带的几本书全拿出来放在书桌上,还没来得及一本本地查看,“啪”的一声,从书里掉下一个东西落在他的脚边。      程子默弯□拾起那掉落的东西,是她在音像区买的那一张碟。他没有马上给她,而是先看了看电影名字,又仔细地看了一番包装盒上的内容简介,心里一动,突然就找到了想做的事情——或许和她一起来看这部电影也不错。于是打开电脑,拆开包装盒,播放影碟。      林欢一直看着他的动作。她原本以为他看完了故事简介会把影碟还给她,可是没想到他打开了电脑的播放器。她疑惑了,不知道该不该让他继续下去。      “你现在要看这部电影?”她不是很肯定地问道。      “嗯。”      “这个……你确定你没有作业要写?”她印象中高中生似乎没有这么轻松。      “你要检查吗?”程子默终于笑了,看了她一眼,“我今天没什么作业。”电脑屏幕上已经在显示片头字幕了,他的注意力很快就回到了电影上面。      林欢知道他一向写作业的速度都是很快的,想一想他肯定全做完了。但是在这个时候看电影,那她不是完全在“摸鱼”?虽然她也很想看,但是……      电影屏幕上已经出现了一朵红色的花苞,然后慢慢地展开,露出里面娇嫩的花蕊,片名也在这时候显示了。他又看了眼她,仿佛有点漫不经心:“你不觉得我该练练英语口语和听力吗?”于是掉转目光,专心致志地看那一朵朵花骨朵慢慢地从开到合的过程。      一朵花开的时间——从展开,到绽放,到花蕊。原来也只是一瞬间。      他这一句看似无意的话,正好说服了她。确实要让他偶尔看看英语电影练练听力和口语,虽然不确定到底会有多大的作用——这也是因人而异的。但是很多人都说有用,看来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就算起不了多少作用,在程子默身上也是有效的。这样自我说服了一番,她终于放下了心中的那一点点忐忑,认真地看起来了这部她很早就想看的电影。      这时候最后的一朵花也走完了它那从盛开到凋谢的短暂的一生。伴随着这最后的一朵花的凋谢,从遥远的地方传来了一个女子的歌声,它带着他们进入了一八七零年代的纽约市。一个女人在幕起的时候唱着歌摘下一朵黄色的菊花……      林欢看得眼也不眨。这个时候她还不知道,电影里正在上映的是著名歌剧《浮士德》的第三幕——玛格丽特在珠宝之歌结束以后,终于和心目中的王子浮士德一同唱起了优美的爱情二重唱。      在此后的很多年,她依然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看一遍这部电影。彼时她早已读过原著小说,也终于知道了这部电影的开幕式是《浮士德》第三幕,但是唯有这部电影还是她心里最大的一个迷,她要一直看,一直看……      好的电影就像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溪,每一次看的时候都会有新的泉水注入。对于她来说,只要这条小溪还在,泉水就不会断流,她心中的迷也一直还在。总有些东西会在那里。      那一年,她一个人坐在纽约大都会歌剧院里,第一次听世界顶尖的演出团体现场表演根据德国大文豪歌德原著诗剧《浮士德》第一部份改编而成的享誉全球的歌剧《浮士德》,却在第三幕的二重唱响起的时候泪流满面。她终于没有听完这场演出,在第三幕结束的时候匆匆退场离去……也许她因此而错过了人生中最难得的一场歌剧演出,可是她要的从来都不是这一场《浮士德》。      故事在歌声中,正式拉开了序幕,各种各样的人物陆续登场,有社会名流,有老绅士,也有年轻的卫道者。我们的男主角起身上了二楼看台会见他未来的妻子,却看见一个女人带着美丽的笑容对他伸出了友善之手……他停顿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地碰触了她的手,但他没有遵守礼仪亲吻她的手背……      和故事中的那个女人一样,她的心里也咯噔了一下——在那么真诚的笑容下,人还需要犹豫,那还有什么是我们不顾一切可以去做的?她不禁看了眼身边的他,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电脑屏幕,似乎什么也没有感觉到。      她也没有时间思考太多,很快地注意力重新回到了电影本身,再次全神贯注地随着剧情走进了那一个光怪陆离的纽约上流社会。      波弗家的舞厅终于迎来了一年中尘封三百六十四天的另外一天,在美女、珠宝、华服、名画的包围下一对恋人也在这一天宣布订婚。      米夫人也对所有的纽约名门贵族发出了请帖,邀请他们来参加奥兰斯基伯爵夫人的欢迎宴,可是她精心挑选的餐具和食物,没有迎来它们的享用者。      路登夫妇家的晚宴也开始了,古董银盘在璀璨灯光的照射下发出耀眼的光芒。台桌上陈列着宛如高级艺术品的一套套中国细瓷。一身红衣的伯爵夫人姗姗来迟。      这时候,已经完全融入了剧情的她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冠盖云集、名流齐聚的夜晚。在这样的一个夜晚,她目不转睛地看着穿着红衣的她起身离开身边和她谈话的人,优雅地、缓慢地朝他走去……      谈话结束时,她向他许下了一个约定——不见不散。      故事里的那个她终于在他面前第一次卸下带了许久的面具——她哭了:“难道这里的人也都不哭?”      看故事的她抬头努力地睁大眼睛向上看,终于成功地制止住了那一怔狂猛袭来的悸动,然后再次调转目光回来。      他送了她黄玫瑰。他为了黄玫瑰走遍纽约。黄玫瑰再次出现时,他却从旁边匆匆走过。      一片白茫茫萧瑟的雪地中,她穿着红色的大衣,带着黑色的礼帽走在前面。他从后面走过来,黑色的帽子,黑色的大衣。她回头,他脱帽向她致意。      他站在窗户边,面朝外。她坐在他后面的一张椅子上。他闭上了眼睛,感觉她从后面走过来,环住他的肩。在欢喜中,他睁开眼睛回头。她依然在那张椅子上,并没有移动分毫,一切只是发生在他闭眼的瞬间。      到了这里,她想,原来幸福有时候,也只在闭上眼睛的瞬间。她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果然看见小乐对她微笑了……睁开眼睛,一切还在继续……      同样的一间屋子,她再次流泪了。他终于爬下来亲吻了她的鞋尖。她蹲下来环抱住爬在她腿上的他……      这一刻,她没有来得及抬头向上看。有些东西毕竟来得太快,在她还没有察觉的时候。      程子默起身拿起另一张碟,换下那一张。整个过程中,他没有抬头看她一眼。      时间悠悠地走过了十八个月。      这一次,她站在海边看海。他站在她的背后看她。这一刻他突然发现过去的记忆重新鲜活了起来,正如听到已经死去的人再次活过来。原来一年半也只是这一刻。      于是他看着她的背影给了自己一个机会,最后的一个机会——如果在船驶过碉堡之前,这个说服他娶另一个女人的女人,这个他跪下来亲吻过她鞋尖的女人能够回头,他就走过去,走到她的身边去。      看故事的人握紧了自己的手,在心里祈祷。      她没有回头。      他在转身之前,却再次回头看了她一眼。那一眼中会不会有最后的期待?然而,最终,他只能抬起僵硬的脚步,缓慢离开。也许他的心里从这一刻开始就悠悠地长出了一个结。      她忍不住偏头向左,就对上了他那一双漆黑而清澈的眸子。有时候,我们只需要一个偏头抑或是回头,就可以抵得上心里的千回百转。纵然是千般思绪、万般思想也抵不过回头的那一眼。      再次偏头回来,在悠远、缠绵的弦乐中,鲜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人见了又散,散了又见,孩子一个个出生了。      三十年的岁月过去了,他以前的世界已然在这漫长的岁月中被粉碎,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世界来。      五十七岁的时候他站在她家的楼下。玻璃窗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璀璨的光芒。他抬头向楼上看,三楼有人正在缓慢地推动那一扇玻璃窗。      那一束白色的玻璃的反光带他穿越了三十年,回到她站在海边背对着他的时刻。在白色的光芒中,他看见她终于在船驶过碉堡前回头对他微笑——那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美的微笑——那一刻,他的世界终于鲜花绽放。      再美的花也有凋谢的时候,片尾字幕出现时,也宣告了这场心灵视觉之花的结束。      最终,程子默取出影碟,默默地关上了电脑。有一会儿,他们谁也没有说话,谁也没有动。静谧的空间突然响起了音乐铃声,声音不是很大,但是听在林欢的耳朵里犹如平地里的一声雷响,她猛然就惊醒了过来,从一百多年前回到了现在。      程子默也似乎被惊醒了,茫然了一会儿,才拿出手机接起了电话。      他并没因为她在而走远一点接听,依然坐在那里。她只听见他喊了声:“妈”,然后静静地听那边说话。过了一会儿,又突然看了她一眼,说:“她在这里。”电话很快就挂了,他告诉她:“我妈想见见你。”      “哦,哦,好的。”她也不知道现在该说什么,好像就应该这样回答。      吴君兰很快就回来了,仿佛有点高兴,对着起身迎接她的林欢微微一笑,意她坐下。她随后也在儿子旁边坐下来了。      “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林欢。”她的话说得非常客气,看了眼自己的儿子,刚刚的客气似乎又多了一抹亲切,“也不知道这孩子怎么样?”      林欢也看了眼她目光留恋的地方,认真地说:“他学习很好。”      “子默的学习成绩确实是好,从没有让我们操心。”谈起这些,吴君兰难免产生“有儿当如是”的自豪来。      “嗯。”林欢真心地笑了,“所以我也不幸苦。”      程子默突然感觉被完全完全撇在了外面。他是当事人,可是她们两人在他面前轻松自若地谈论起他来,就像两个成年人在谈论一个小孩子或者是谁家的孩子好。他不喜欢这样,他不要做小孩子。虽然心里极度不乐意,面上也只看了眼他妈妈,淡淡地喊了声:“妈!”      吴君兰适时地停止了夸赞,说起了正事:“再过不久就要到暑假了,你暑假会留校吧?”      “是的,我暑假不回家。”林欢默然了,哪儿还有家可回,不如不回。      “这样也好,现在很多学生暑假都留校了,那你暑假也接着来辅导子默。”      她没有马上答话。程子默不知道为什么又紧张了起来,虽然知道她不会拒绝,就算有一些犹豫,妈妈也会有办法说服她。忐忑不安间,她的话给了他一颗定心丸,仿佛这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她说:“这样啊,好的。”他不由得朝她看过去,她似乎留意到他的视线,对着他笑了笑。他突然低下了头。      “具体的时间你到时候和子默商量,我就没有要求了。”这件事情便这样被定下来了。吴君兰倒是也满意了,于是说:“子默你陪林欢坐一会儿,我去厨房看看,应该可以开饭了。”起身便去了厨房。      客厅顿时沉寂了下来。坐了一会儿,林欢低着头说:“你妈妈找我就是这件事吧?”程子默只“嗯”了一声。其实她也不是话多的人,可他素来是不大说话的,在一起久了后,她便习惯了找话说。他总是会回答的,有时候话也会变得多一点。于是她又问:“你们快要期末考试了吧?”      这次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疑惑着抬起头,正好看见他递过来一个东西:“给你。”原来是遥控板。她这才留意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打开了电视,有点不明所以地接过来,随手换台。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对着他笑:“谢谢。”      晚餐很丰盛,可临到要吃饭之前,程宏伟依然没有回家。吴君兰脸上并没有任何 7、纯真年代 ...   不悦之色,招呼着林欢坐下吃饭。程子默离开了一会儿,再次走进餐厅时,说:“爸说他今天晚上有应酬,不回家了,让我们吃。”      林欢原本以为他是去了洗手间,这才知道原来他是不声不响地去打电话了。吴君兰仿佛也有点惊讶,顿了一下才笑着说:“别管他了,我们吃吧。”      这一餐饭吃得极静,仿佛有哪里不对一样。林欢也变得异常拘谨,不随意说任何话。饭后,她很快便告辞离开。程子默把她送到电梯口,倒没有再次“顺路”去买东西,只叮嘱她:“路上小心。”      他看着电梯门关上,才走回去,一路找到书房,看见妈妈坐在檀木书桌边。桌面上的电脑似乎是开着,她的视线对着电脑屏幕,不知道是工作还是娱乐。他走进了才发现她原来是在看一篇医学专业报告。他于是靠在书桌边,默不作声地看着那密密麻麻的英语医学专用术语。      过了好一会儿,吴君兰才看着他笑道:“怎么了?你怎么站了半天不说话?”      程子默摇了摇头,只喊了声“妈”,仍然没往下说。      “你这孩子,有什么话就说吧。”      “没有什么,你看吧。”      吴君兰越发高兴了:“你就是看我工作?要看也不能站在这儿啊!去吧,到那边去坐一会儿,我马上就好了。”      程子默也笑了笑,于是朝窗户边走过去。那里有一组沙发,他却也不是坐下,而是拉开了窗帘,想看看外面的夜景。可是窗帘一拉开,他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噼里啪啦地下起了大雨,他们在这紧闭的室内却一点也没发现。在这个城市,在这个季节,暴雨是说来就来的。他非常自然地想起她来了,不知道她有没有带雨伞。      担心之下,也容不得再细想,他一边说:“妈,我先出去下。”一边已经急急地往门口而去。这下弄得吴君兰也着急了起来,在后面连连追问:“你去哪儿?”      程子默并没有听见,只顾着想雨伞放在哪儿了。出得电梯,往玻璃门那里走了几步,却忽然怔住了。      隔着玻璃门,雨声潺潺,如断线珍珠似的斜斜坠落,所谓大珠小珠落玉盘。苍翠碧绿的行道树叶上兜着一汪水珠,盛不住地滑落。江面上升腾起如纱烟雾,霭霭曈曈,直要飘到远处的天上。那铅灰色的天空也变得低低的,仿佛要倒进水里,水天一色。她的背影也渐渐融入了这样的天,这样的水,这样的雨。      许多许多年以后,他仍然记得那一天的雨,还有她背对着他静静站在大厦外面台阶上的样子。所谓夕阳在山云在水,所谓高歌人醉杏花天。      那一刻,程子默想到了下午那个站在海边没有回头的女人,这一次他也是站在她的背后,但是他不要她回头,他可以自己走到她身边去。于是他真的走过去,和她并排站着:“看雨吗?”      她仿佛受到了一点惊吓,风雨如晦中茫然偏过头来,见是他很快便露出笑来。真真是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他的眼底似乎也汪着一潭水,清澈得能够照见人的影子。林欢微眯着眼睛看着那双眸子,竟是忘记了要说话。他笑了起来,那双眼睛比新月还要好看,把手里的伞给她:“你果然没走。”她接过了伞,模糊明白了过来,原来他是特意来给她送伞的。她忽然就喜欢上了这一场雨,还是看着他笑:“谢谢。我没伞,雨太大了,我就想等一会儿也不要紧的。”      “嗯。”他也认同雨确实有点大,可是他私心里却还希望它更大,因为它冲走了一些东西,也带来了一些东西。      她撑开伞,不得不说:“你上去吧,我也走了。”      “嗯”他答应了一声,却依然站着没有动。对着她疑惑的眼神只说:“你先走吧,我看看。”他没说看什么。她也没再问,一步一步地走下台阶,突然顿了顿,又回头说:“你也早点上去吧。”      她站在台阶下面,在雨伞下面微微仰着头。隔着迷蒙的雨珠看过来,那张脸似乎仍然微微带着笑,遥遥的,像是雨中的巫山神女。却又仿佛近在眼前,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       8 8、月季花下 ...   这个学期的最后几个星期在程子默的记忆里,过得似慢而快,想它快时它却慢,想它慢时它却快,然而终究是过去了。两天的期末考试过后,大解放的日子来临了,对于他来说正真属于他的日子也施施然到来了。      相对于他,林欢对于这最后的几个星期就没有那么矛盾的感觉了,唯一记得的就是比较忙碌。各科的考试全集中在最后两个星期,她每天的空闲时间全拿来看书复习了,除此之外就是辅导程子默。幸而他在那几个星期也要准备考试,每次她过去,他总是忙着在题海中奋斗,完全一副“学海无涯苦作舟”的样子,所以她也只是把自习的地方从图书馆换到他的房间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时间两个人都是各居书桌一角,各自看着自己的书,做着自己的习题。偶尔抬起头,视线碰撞,也只是微笑着颔首。      暑假的第一天,程子默是睡到自然醒的,简单地吃完早餐,就到顶楼的花园去了。      以前还住在爷爷奶奶家的时候,家里的阳台上一年四季总有很多各种各样的花草。且自从爷爷奶奶相继从工作岗位上撤下来,赋闲在家后,阳台上的花盆也越来越多,不大的阳台到后来经年累月都是绿叶环绕,繁花似锦,整个一个小花园。每天早上爷爷起床后总要到阳台上去侍弄一番花草,那时候年幼的他曾经有很多个早晨是陪着爷爷给花浇水度过的,以至于他现在也对花草有一种特别的情感。      现在的这个花园比起当初的那个阳台要大得多,当然花草也不少,人一进去就是郁郁葱葱的。这里一直是他一个人的天地,父母只有在心血来潮时才会偶尔上来看看,当然他们心血来潮的机会一年中也没有几次。      起初他是不知道这上面还有个小花园的,没有人记得要告诉他。那一天,也是父母全不在家,年幼的他第一次尾随上来打理花园的园艺叔叔走进了这个秘密花园。从那次之后,没有课的日子,那个叔叔来花园,他就会在旁边看着,渐渐地也摸索出来了一些侍养花草和各种植物的经验。后来,他就开始慢慢地动手自己打理,到了最近这几年,学习以外的时间,他更多的喜欢呆在这个小地方和永远没有声音的花草植物作伴。      这里是只属于他自己的小天地。      从顶楼花园下来时,时间已经接近中午了,黄阿姨早就来了,还把她的小女儿也带来了。其实,这个女孩子只比他小两岁,今年也不算小,但程子默却永远记得初次见她时,那时候她只有十岁,腼腆地喊着“哥哥”的样子,一个小女孩。因为她年纪还小,黄阿姨不放心把她单独留在家里,征得吴君兰同意后,一般学生们不用去学校的日子,程子默就会经常在家里见到她。后来她长大点,进了中学后就不怎么来了,偶尔黄阿姨也会带她来。      春节过后,程子默就没有见过她。此时,她正在厨房的小餐桌上坐着,看着她的妈妈做饭,因为是背对着门口的,所以没有见到他走进来。他于是轻轻拍了下她的肩,笑道:“小姑娘,今天来看你的子默哥哥吗?”      她站起来,看着他,脸上还是腼腆的笑,半晌才点了点头。      黄阿姨闻声转过头来说:“都放假了没什么事,我就带她过来玩一下。”      “怎么样?你的毕业考试?”程子默兴致勃勃地问。他是很高兴见到她的,虽然她话不多,但是小时候只要她来的日子,家里也不会让人感觉那么冷清。      她摇了一下头,终于不那么拘束了,小声告诉他:“分数还没出来,我还在等。”      他于是夸她:“我想你考得肯定很好!”      黄阿姨一边切菜,一边接过话来:“能像你一样就好了,你那可是全市最好的重点高中。”      “黄阿姨,你在做什么?这么香!”程子默转移话题,边说边走过去要看那砂锅里的煲汤。      “你这孩子,夸你还不行啊!”黄阿姨笑道,“是老鸭汤。”      这么细细碎碎地谈着话,午餐很快便好了。倒是没有那么多讲究,三个人一起在餐厅吃了。起初其实也不是这样的,可程家的午餐永远只有一个孩子。一个半大的小男孩总是一个人吃饭能够有多好的胃口?大约还是为儿子着想,在吴君兰客客气气的一番话后,黄阿姨也没再推辞,方便的时候总会留下来陪着程子默一起吃饭。      饭后,黄阿姨带女儿出去了,屋子里顿时又只剩下程子默一人。一时间四下里极静,只听得到时钟走动的断断续续的“咔嚓……咔嚓”声。他有点百无聊赖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对面墙上的时钟。      时钟的指针接近两点钟的时候,从门口传来了一阵“叮咚,叮咚……”的响声。正如一个在沙漠里行走了很久的行人,到后来未必清清楚楚地知道他是在寻找绿洲,直到这一刻他也才恍然惊醒,原来这一天他原也只是为了等这一刻的到来。      他非常快地起身去开了门,果然外面站着的就是他从早上起来就等着的人。他笑着把她迎进来,两人往楼上走去,到手扶楼梯的转角处时,突然心念一动,说:“我带你到楼顶去看看。”      他非常自然地拉起了她的手,有点像个小男孩献宝似的急切。或许是正高兴,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随手的动作,林欢却感觉到了,看着交握着的双手,似乎也是感染到他难得一见的活泼,由他拉着手,随他走到楼上。      那是一片雾霭迷离的花海,笼着搭建的钢丝架丝丝缕缕地缠绕上去,她猛然一见不免被此等美景震撼了。他轻轻地放开她的手,她就一路慢慢地走到那架子下面,仰头往上看。艳阳下,红的、粉的、黄的、白的,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连着葱郁的藤木,美得不得了,当真是满园春*色。      不知不觉,她的手就触摸上了垂落到颊边的一束藤蔓,那上面稀稀疏疏缀着几朵白色的小花。      “小心点……”程子默的那句“有刺”还没说出口,就见她的手蓦然间往后缩了点。还是晚了一步。      “不要紧。”她笑笑,把手举起晃了一下,又重新放在那茸茸青蔓中,这一次小心翼翼地避开有刺的地方。      那笑容淡而天真,一闪而逝,他却动容了,恍惚中只觉得这里所有的花也比不上那一抹笑颜灿烂。这一刻方才体会到那一句古老的话“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原是这样的千娇百媚,风流嗜骨。原来这满园的月季也只是为了迎来这一刻。      他犹自还堕入在波光潋滟中时,听到她问:“这是月季,是吧?”      “月季。”他不由自主地点了下头。      “我以前种过爬山虎和牵牛花,还没种过月季,真漂亮!”      “这里一开始种的也是牵牛花,后来我换成的月季。”      “我以前看古人描写月季,说它不比浮花浪蕊,鲜艳见天真,蔷薇颜色,玫瑰态度,宝相精神,还曾经怀疑过。今天在这里一看,传言果然不虚。”      这么一下子说了一连串文绉绉的用语,当真的是忘乎所以了。他禁不住笑了起来:“看到一大片月季花和看到一株花的感觉是不同的,你是被这月季花海给迷惑了。”      “也许你说得对,但是迷惑的好啊。”她对着他调皮的一笑,就像是个懵懂中的小孩。      看着她那偶尔流露的天真烂漫的笑容,他恍然,不知道到底是谁迷惑了谁。不知不觉便告诉她:“以前小时候我是住在爷爷奶奶家的,他们很喜欢花草。”对着她,小时候的记忆似乎全都鲜明了起来。于是他的话也多了起来,突然发现什么事都愿意对她说。      “在北京?”她记起他有一次说过他是在北京长大的,原来不是和父母一起。      “嗯,我还不到一岁就送去和爷爷奶奶过了。”      她吃惊道:“这么小啊?”      他反倒无所谓地笑了:“听我奶奶说,我妈妈生下我后不久,被派到德国学习两年。那对她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她没有理由放弃。我爸爸那时候也忙,所以就把我送给爷爷奶奶带了。”      “那后来呢?两年后你怎么没回来?”林欢好奇。      “后来我妈其实在德国呆了快五年才回来,回来后她就总是非常忙。”他说到这里笑了,“其实最主要的是我不愿意回来。”      她已经有点明白他那时的心思了:“你不愿意离开你的爷爷奶奶?”      “反正那时候就觉得爷爷奶奶最亲。我爷爷奶奶后来说,那一次我爸我妈一起去接我回家,要走时,我抱着我奶奶的腿,哭着闹着,不要走。”他回忆说。      她想象着那副场面,不由得笑了:“那后来你怎么又回来了?”这么顾念旧情的人,最后又怎么可能跟着相处不多的父母回家。      他沉默了一会儿,抚摸着那一束她触摸过的藤蔓,低声说:“后来他们年纪大了,身体不好,都离开我了,我就回来了。”      “哦。”她突然也默然了,原来他们是这样的相似,都永远失去了至亲的人。最后还是他打破沉默,轻轻地拍了她一下,微笑道:“都已经过去了,没事了。”      他这一句话听着似是在说自己,但这时听在她的耳朵里却更像是在安慰她。她不敢肯定他知不知道那些事情,也许他也是知道的,所以他想安慰她。她有一瞬间的释然,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再次抬头看着这满园芳菲,姹紫嫣红,心里豁然明朗了起来。这么好的景致,错过了多么可惜。于是便朝着那边角落的几株迎风招展的荷花跑了过去。      “原来这里还藏着一个荷塘!”语气虽是极力营造出的欢快,但是这一刻,看到荷花她心里确实是高兴的。      那是一个用石砖围着墙壁砌成的一个椭圆形的小型水塘,水面上层层叠叠地覆满了荷叶,间或露出几朵花来,所谓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那白色的花瓣包覆着黄色的花心,煞是清丽动人。      她再仔细看,那荷叶下面偶尔露出一点红,有点惊奇地叫道:“我发现了你的秘密!”      “什么秘密?”      “这里面有鱼!”她指着荷叶,非常肯定地说。      真像一个小孩子,他笑着说:“我在里面养了几条金鱼。”他自己也没有发现他那掩藏在眉梢眼角的丝丝点点,那个笑容要有多宠溺就有多宠溺。      她俯□子,想要看清楚那鱼。他于是伸手拨弄了一下一片荷叶,一条鱼倏忽从水里探出头来,非常快又潜入水底。这景象,令他们同时笑了。      “看来这条鱼胆子很小。”她下了结论。鱼还分胆子大,胆子小?他因为她的话笑了。      她逗了一会儿鱼,后来要离开的时候,有点恋恋不舍,说:“没有想到这里还会有一片世外桃源。”      他于是说:“你喜欢,以后我们可以经常上来。”      “那当然,以后这里就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花园。”      她这一句话,两个人都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好像在分享一件只有他们知道的快乐事。      大约是受到刚刚在上面那种气氛的感染,进了房间,他的话也没有变少,对她讲起了他小时候的一些趣事。她一直笑吟吟地听着,原来他小时候其实也有淘气的时候,真想象不出来,那时候的他会是怎么样的。最后她不由得连连说:“真看不出来,你小时候也会做这样的事。”      他仿佛有点羞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刚刚的那些,有些我也是后来记事后,听我爷爷奶奶说的。”      她有感而发:“还是小时候好啊!”      他看着她笑,似乎也是赞同她的话。      那一天晚上,林欢留下来吃晚餐。他爸爸妈妈照例是都不在的,只有他们两个人的餐桌,虽然沉寂点,但也不寂寞。吃饭时,程子默接着下午的话题,又向她讲了些自己小时候的事。于是她也对他讲了些她记忆中的一家人,告诉他她那个淘气的弟弟。      晚上,程子默没有再说要去买东西了,而是极其自然地陪着她一起下来了。她知道他的心思,他也就是想送她一路,笑笑也就随他了。      他们走在那条幽静的林荫道上,虽然天气燥热,但是在这江边凉风习习,倒也没什么感觉。他们也就只是伴着道路两边的绿叶繁花,江边流光溢彩的各色灯光,天南地北随意闲谈着。一切都是再简单寻常不过,并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到了公交车站,他陪她一起等车,然后车来了,看着她上车,看着车走远,再次一个人慢慢地踱步回去。      后来在这个暑假中,他们共同经历过很多个类似于这样的夜晚,没有大*波大浪,没有什么特别深刻的值得记忆的事,甚至可以说只是一个平淡的夜晚。很多年后,回头看看,也只是一对年轻的孩子一起走过一段路。可纵然如何普通寻常,有一个人陪着走路的幸福可以抵得过再多的刻骨铭心。那一路上那些细微的小心思、小快乐也只有他们可以体会,外人是如论如何也体会不了的。      就是在这条路上,在一个雨停后的晚上,她第一次学小乐一样,把他喊到树下,然后出其不意地轻轻摇动一下树枝跑开,剩下他站在树下看着身上被溅到的雨滴一脸震惊。他震惊的是,以前没有发现,原来她也这么顽皮。有一段时间,他一直想学她,把她也骗到树下来,然后摇她一身雨滴,但每次等到雨后,看着那树,他却又没有这样做。那一段时间,多数是下的暴雨。      同样的是在这条路上,她第一次对他讲了她梦中的那一片油菜花田的故事。她告诉他那是一片非常美丽的油菜花,她和小乐是怎么样高兴地一起走在那里。从此以后, 8、月季花下 ...   他便对油菜花产生了无限的遐想。以至于此后的很多年,他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图片上看到油菜花,眼前就会闪过她那一刻的表情,那么满足,那么快乐。    9 9、比翼鸟的传说 ...   那个暑假过后,日子重新回复如初,程子默正式迎来了高中生涯的最后一年,也是最紧张的一年。林欢此时早已脱离了新生的身份,还参加了学校这一次的迎新活动。日子像流水一样,按部就班地这样走过去了。      那个学期好像就是这样了,在以后的多年之后回想起来,他们谁都想不起来有什么特殊的,值得再次拿出来提一提的事情。他们依然还是学生,还是要在已经熟悉的环境下学习。可纵然如此,如果努力地去回想,这个学期还是发生了一件小意外。      这件意外就是林欢有了一个追求者,而且这个人还不差。事情大约是这样的开始的,他是她上一届的学长,他们是在学校的迎新活动中认识的。好像人一旦认识了,缘分也就跟着来了,在这次迎新活动后不久的老乡会上,他们两人再一次见面了。相互交谈之后,才知道其实他们也只是来自于同一个省,但是在这里一个省的也算是老乡。因为人多,他们单独谈话的机会也没多少,统共下来也只说了几句话,但是很明显其中某人认为他们相谈甚欢,很是合拍。以后发生的事情就像很多男生刚开始追求他心仪的女生一样,他想尽一切办法、找尽所有的理由接近她。例如经常往她的宿舍打电话,没课时邀请她们宿舍所有的人一起出去玩,甚至于单独约她去图书馆自习。刚开始时,她是没有什么感觉的,也没发觉有什么不同的地方,所以只要时间配合,她一般不会拒绝他。后来日子久了,同宿舍的人开始开玩笑了,每次只要他的电话来了,宿舍里的某人就会一脸暧昧地笑:“欢欢,你的那一位来电话了!”她哪里抵得住这样的玩笑,心里开始惶恐,也试着慢慢拒绝他的邀请。但是这人也是一个越挫越勇的主儿,真真应了那句“越是难得到的东西越是想得到”。她越躲闪,他越来劲。猫捉老鼠的游戏大家都喜欢玩。事情到了后来就发展到了,他站在她宿舍楼下等她。她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她想过要找他谈谈,但是碍于情面总开不了这个口,最后决定还是避着他,令他自己退缩。      那一天是星期二,林欢像往常一样去了程子默家。一切都进展得很顺利,她离开时,他还是像以前很多次一样陪她走到公交车站。      在路上,她对他讲起了她以前进入高中三年级时的感想。她说,高三虽然紧张,但是也过得充实简单,人只有一个有目标,带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只为了一件事情奋斗,这样的日子以后回想起来都觉得幸福。其实有一点她还没说,那就是在那时候我们很多人体会到的最多的却不是幸福,而是焦虑和茫然。——人总是要在失去以后才知道错过的是什么。明明那些日子那么美好,但浸泡在那些日子中的我们却并没有感觉到四周包围着身体的是加了蜜的甜水。      眼见着公交车站不远了,林欢收住话尾,还不待说话,突然楞了一下,又朝公交车站看了一眼。程子默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是停住脚步,跟随她的视线看过去。      夜色清冷如水,昏黄的路灯下站着一个男生。因这几天降温了,晚上有风,他穿着灰色的大衣,倒越发显得身长玉立。他的视线也定在他们身上,不过短短的几十秒,似乎反应了过来,笑了笑,先走了过来。到了他们面前,他才站定,眼睛看着林欢,非常轻松地说:“我正在等你呢!”      林欢下意识地退后了一步,朝旁边看过去。程子默也偏过头来,挨得这么近,他们的视线倏忽相遇。她突然有点羞赧地掉过头,对着那个人,一脸局促地说:“其实你不用来等我。”      程子默低着头,却清清楚楚地听到对面的那个人又笑了:“我晚上也没事,就过来等你一起回学校。”所谓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传说赤壁之战,周瑜火烧曹军,不费吹灰之力,谈笑间就把曹军八十万烧个精光。对面的人也就是含笑说了这么一句话,他却突然害怕了起来。可她平静的声音瞬间又令他没来由地觉得安心:“你以后不用这样做了,太麻烦了。”对面的人声音依然含着笑,只问:“他就是那个学生?”      不等她回答,他立即抬起头来,淡淡地说:“你好,我叫程子默。”      “你好,我叫艾杨,是林欢的学长。”这个叫艾杨的依然笑得非常温和,那一种不凡的气度从骨子里透露出来,端的是深藏不露。      林欢突然补了一句:“他是我老乡。”      程子默终于笑了:“我知道了。”      事情到了这里也没有什么了,后来程子默一个人站在路边,依然像以前很多次一样看着那辆他无比熟悉的车载着她离去,唯一不同的是这次她的旁边多了那个叫艾杨的人。那一天晚上,他在路边站了很久,然后慢慢地一个人往回走。      似乎这件事情就只是一个小插曲。后来有一段时间,他陪着她去公交车站的时候,每次快要接近车站时,便习惯性地往路边看,但他再也没有看见过那个人。在那天晚上过后她也没有再提起艾杨这个名字,他也没有问她关于那个艾杨的任何事,那个人好像就只是偶尔从他们身边经过的路人。当然这也是他心里的希望。      这个学期就这样过去了,学期结束的时候程子默和林欢也要告别了。考虑到最后几个月的重要性,吴君兰决定让儿子在下个学期重新回到学校去参加晚自习。对于这件事,林欢是完全赞成的,最后的冲刺时间,还是要和同学老师们一起过。一方面她是希望在以后的若干年后,他回忆起来曾经的岁月,能够对这段时光有更多的关于老师关于同学的记忆。另一方面除了他的爸爸妈妈,再也没有人比她更期望他能在几个月后的那场重要的考试中取得最好的成绩。      把一切事情都打理好,林欢就只等着回家过年,票是早就买好的。离开的前一天,宿舍只剩下她一个人,两个在本城的考试完就收拾东西搬回家住了,田蜜这次虽然没有第一时间往家冲,很反常地留下来陪了她几天,但是也在前几天踏上了回家的火车。她们都迫不及待地回家,只有她,因为家里没有挂念的人,不用急着回家。其实她下意识里也害怕回到家里,因为回去后的一个人和在这里的一个人是不完全一样的。      那一天上午她在宿舍收拾东西,电话响了,是宿舍的座机,便走过去接了起来,那边传来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原来你还没走。”      她笑了,告诉他:“正在收拾东西,明天回家。”      “哦。”他停顿了一下,才又继续说,“下午我来你们学校玩,可以吗?”仿佛是怕她没有时间,他说得小心翼翼。      她却没有他的顾虑,非常高兴地答应:“当然好啊!”其实她也想在离开之前见见他。于是很快地又说:“你知道怎么走吗?你到了我们宿舍楼下给我打电话,我就下去。”      他听着她欢快的声音,禁不住笑道:“我上次来过,知道怎么走。”      “那就好,我等你电话。”      “嗯,那我们下午见。”      停顿了一会儿,没有人挂电话,两人又都同时笑了,她知道他是在等她,最终还是轻轻地放下电话。      他再次打来电话的时候,她在宿舍看书,立即跑去接了起来,只听到了他的声音,便说:“你等一下,我马上下来。”已经急匆匆地放下电话,抓起包包,便外面走。      他站在宿舍楼前不远处的一棵树下,远远地对着她笑。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高兴,欢快地跑了过去。到了他面前,不说话,只看着他笑。好一会儿才问他:“这个地方不好找吧?”      程子默说:“我上次来过,记得路。”      林欢这才发现又问了傻话,笑了笑,于是开始带着他在学校里面四处闲逛。      宿舍楼前有一片小树林,里面有着一条鹅卵石小道,穿越而过就能见到一个食堂。她对他说,那是她经常吃饭的地方。那食堂前是一条非常宽敞的道路,路的两边植满了一株株桂树,似乎是有了年岁了,枝繁叶茂,那一种青翠直要扑到人脸上来,连太阳光到了这里也疏疏的,变淡了,仿佛被澄净了一样,只有简静悠闲的时光。      他没有告诉她,其实他对这个校园非常熟悉,曾经一个人也从这里走过。纵然在烈日炎炎的夏日,走在这条林荫道上,人也会觉得很舒服。一阵阵自然的凉风佛面而来,是完全没有任何燥热感的。现在是冬季了,走在这样的路上,伴着身边的她,却也是舒服得不得了。      后来他们到了图书馆。她便笑着对他说,她最喜欢的地方就是图书馆,书多也安静,一到图书馆人就很有感觉。他问她是什么感觉。她似乎认真地想了想,然后非常淘气地说,就是一种说不清到不明的感觉,能够形容出来就不是感觉了。      那图书馆的后面也有一片小树林了,她带着他走进去。找了张老槐树下面的石椅坐了下来。      温暖的冬阳透过枝桠缝隙照下来,他的脸似乎沐浴在淡金色的光辉中,也带着一点点的暖意。想着以后再也不能陪他学习了,林欢突然有点不舍,低声说:“程子默,其实你是一个很聪明的人。”      她没头没脑忽然来这么一句,程子默起初有点不明所以,渐渐突然明白了,声音不由得也低落了起来:“怎么突然说这些?”      一阵微风拂来,他的脚边摇曳着几束金黄色的光影。她看着看着忽然抬起头笑了:“还有一个学期就高考了,我的意思是你一定会得偿所愿的。”      “我应该感谢你的祝福吗?”      她知道他是故意这样说好让她放松,非常配合地睁大眼睛故作思考,而后摇着头说:“我想不应该。”这样一来,两人同时被这一番打趣的话逗笑了。停了停,她问他:“你想好了没有,想进哪所大学?”      他突然沉默了,过了一会儿说:“如果这边有适合的学校,我也会在这里的。”      她倒是想了一下,认真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如果是建筑类专业的话,这里没有适合你的学校。程子默,你应该去最好的。”      他被她最后一句话打动了,怔怔看着她。她笑了:“我只是建议,如果你不舍得离开家,那也没办法。”      “不是不舍得家。”他不敢再看她,掉过视线看向远方,“我爸妈也忙,我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那你还有什么顾及的?北京你也生活过十几年,应该很熟悉呀。”她不得其解。      他默不作声。      “你是不是担心考试成绩?”这只是猜测,她心里也明白可能性非常低,却还是絮絮地说,“我看你一定会过的,你别紧张,人到了关键时候就是会这样患得患失的。”      他忽然非常认真地问她:“你为什么这么相信我?”      她说了实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心里就认定你应该去最好的,这才是我认识的程子默。”      为了她这一句话,他于是说:“那好吧,我去。”      她却忽然有点不好意思,感觉怪怪的,低声说:“那你以后好好准备吧,考完了给我电话报喜。”      那一天她带他走了许多地方,他还在那个校食堂吃了一次晚餐。后来,她一路把他送到学校门口,眼见着他上车才离开回宿舍。临上车之前,他突然问她次日的火车班次和时间,她便告诉他了。      翌日上午,林欢背着一个满满的背包,手里提着一个大袋子,走出了宿舍楼。一边往前走一边还腾出了一只手,在后面的背包里面摸索,所以直到她手里的袋子突然间被人接过去了,她才感觉到异样,抬起头。愣了一下,马上便难掩惊讶:“你怎么在这里?”可马上就觉得这是个傻问题,他一看就是来等她,送她去火车站的。      程子默只说:“我怕你东西太多。”      她非常仔细地告诉他:“我东西不多,背包里是几本书和几件衣服,袋子里是为在火车上准备的食物和水。”      他已经伸出一只手:“你刚刚在找什么东西?把背包给我拿着吧。”      她也没有客气,从肩上拿下背包,他们一人一只手托着。在里面翻找了一下,终于找出来了一个钱包,笑道:“这应该拿在手里,一会儿才方便。”她说话间,他替她拉上背包的拉链,背到了自己肩上。她摊开双手,失笑道:“那我不是空手了。”      “你手里不是有钱包吗?”      难得他也能这么幽默,她笑了笑:“还是把袋子给我提着吧。”他也没再坚持,把袋子给了她。      放假了,校园里的人并不多,一路上非常清净。因为时间还早,他们慢慢地走到校门口,打车去火车站。      那出租车司机似乎心情不错,在车上不停地说话。红灯的时候,怕他们赶时间,还絮絮叨叨地说:“不要急啊,同学,很快就到了。好在这个时间段不怎么堵车。前两天,我也是送几个去火车站回家的同学,他们偏偏要在早上八点钟打车,那个车塞的啊,一条路上全是车了,害得他们差点赶不上火车!”      林欢笑道:“那时间交通不是很畅通。”      那司机直点头:“是啊,姑娘,你们这时间好啊。”突然留意到了那姑娘身边一直沉默的男生,问:“这男同学也是回湖南的吧?”      “不是。”她已经习惯了代他说话。      司机恍然大悟:“男朋友送你去车站啊。”      “不……不是……”她的脸蓦地一热,连话都说得吞吞吐吐,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身边的人,恰好撞上了他的视线。他眼底似乎含着笑,于是她刚刚那 9、比翼鸟的传说 ...   点尴尬突然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更加忘了她刚刚急着要解释什么了。      最后到了火车站,那司机收了钱开车离开之前还不忘大声嚷嚷一句:“小姑娘,你男朋友人不错啊!”似乎并没有听到她那小声说的几个字。      这一次逗得他们两人反倒觉得有趣,都笑了起来。      他陪同她一起到了候车室。因为时间还早,她叫他先回去,他却说没什么事,等她上了车再走。临近春节只有大半个月了,回家过年的人多,候车室里挤满了人,火车站的各售票点也排起了长龙,人山人海,嘈嘈杂杂,真有点混乱。      程子默此前只听闻过春运是如何如何,倒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盛况,起初有点吃惊。林欢纵然已经碰到过一次了,仍然忍不住唏嘘:“幸好我的票买得早,同学都说要早点去买票,越到后来越难买。”她这么一句话说得他也开始庆幸。      等到终于开始检票的时候,他们也等了半个多小时了。在这样拥挤吵闹的环境下,耳朵早就麻木了,只是跟着前面的队伍一步一步往前挪。他坚持要送她上火车,她说不动他,只得随他了。把她的东西放好了,他也没马上下火车,和她说了说话,嘱咐她在火车上要注意安全,下火车了要拿好东西等等。      她第一次发现他原来也这么多话的,絮絮叨叨的,仿佛他以前大多时候也只是不愿意说话而已。到了后来她完全是一幅吃惊的表情看着他。      他也知道话说得太多了点,可还是想趁着她还在的时候多说一点话。在这即将开动的火车上,那一个多月的日子已经开始变得漫长了。直到车内的广播开始播报火车即将启动的通知,他才最后对她笑了笑,终于下了火车。      火车缓缓地开始移动,她探头朝车窗外面,对着他挥了挥手,想让他走。但是无论她怎么挥手示意,他还是立在站台上,直到火车载着她越走越远,再也看不到他的人。可她仍然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时候走的。      程子默是看着那火车带着她远离他的视线的,直到最后他连火车的影子都看不到了。站台上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他仍然站在那里,看着她离去的方向。      他想起来了一只小鸟,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不知道他怎么还记得的。      小时候他曾经养过一只鸟,那只鸟天天看着外面的天空发呆。有一次,飞来了一直鸟,停在阳台上不愿意走。笼子里的那只鸟也看着阳台的那只鸟一直嘶叫不停。年幼的子默动容了,终于打开笼子,那只鸟扑腾一下就从笼中飞了出去。他是眼见着那两只鸟双双飞走的。后来爷爷对他说这就是传说中的比翼鸟,要合在一起才能比翼双飞,是没有人可以拆开的。虽然长大后他知道那其实是两只普通的小鸟,所谓的比翼鸟也只是爷爷遍的一个美好的故事,可是他仍然喜欢这个故事。他相信这世上是有比翼鸟的。      那一对比翼鸟,谁和谁比翼双飞?    10 10、万水千山 ...   这个寒假,程子默过得极其单调,就好像少了点什么。但是细细追究,他以前的每个寒假也差不多是这样过来的,现在变的也只是人的心情。      临近除夕夜的前一天,寻常人家全家团圆,和乐融融准备迎接传统新年时,程家却依然满室冷清,寻找不到任何要过节的气氛。吴君兰现正在国外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春节假期也不回来了。前几天程子默便接到了他妈妈的电话,因为病例复杂,会议进度缓慢,致使会议需要延期。她原定于这一天回家的,现在却至少还要在国外呆一个星期。程宏伟人现在在香港,是一贯的忙碌,既然妻子回不了家,就索性决定留在香港过春节。程子默思考再三拒绝了爸爸提出的让他去香港和他一起过年的建议。就算去了又能怎么样?他又有多少时间会留给他?如果同样是一个人呆在房子里,他宁愿选择留在这里,至少这里还有他的小花园。      程宏伟大约是想着儿子也大了,既然他不愿意,便没有勉强他。可仍然在电话里面嘱咐了一堆注意事项。吴君兰起初是坚决反对的,虽然这几年每逢传统春节时,他们家并不是每次都全家团聚,但是也从来没有丢下儿子一个人在家。到底还是放心不下。眼见劝他去香港不成,便开始担心他这几天的生活。程子默只是反复地在电话中告诉她:“妈,我都十七岁了,又不是小孩子,不会有事的。”      除夕的前几天,黄阿姨就放假离开了,但是走之前也把程子默春节期间的生活做了简单的安排。冰箱里面塞满了各种各样的食材,瓜果、蔬菜、肉食、连包好的水饺都有,就这样留他一个人在家,任谁也有点不放心。黄阿姨走之前还在念叨:“你说你又不会做饭,大过年的就该去陪你爸爸的,你总不能天天煮包好的水饺吃吧?”程子默听后只是满脸无奈地笑:“黄阿姨,你就放心,等过年后你见了我肯定还是活蹦乱跳的。”      所以在接近农历新年的最后几天,整栋大房子就剩下程子默一个人。除夕那一天电话铃响的时候,他刚刚起床不久,这个电话算是打破了他这几天一个人的世界。      在接起电话之前,他万万也想不到他可以在今天听到她的声音。电话里她的声音是一贯的平和且夹杂了一点在这种特殊日子里的欢欣,从那边缓缓传来,不过几个字:“程子默,新年快乐!”      就是这样简单的一句祝福,听过很多遍的话,此时从那边传到这边他的耳边,一瞬间令他也感染到了一丝她的快乐,到现在才感觉到是真的要过年了。他的回答也不知不觉沾染上了她的味道:“新年快乐!你怎么这么早?”      大约是因为他的声音还带了点刚刚起床的沙哑,她问:“是不是打搅了你睡觉?”又回答说:“我想提前给你们拜个年,担心明天电话就打不进了……”      她的声音含着笑,他心里一暖,告诉她:“没有,我已经起来了,我爸妈都不在家。”      她在那边顿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低声问:“那你一个人吗?”      他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反倒开始安慰她:“没事,只是过几天,他们很快就回来了。”      她忽然笑了:“我也是一个人,那今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吧。”      他只觉得一股暖意从心底某个地方升起来,一直流啊流啊,流到全身上下,连握着话筒的手指都发热,几乎握不稳。这一刻只想靠近热源,只想看见她。      后来连怎么结束通话的,他都没有印象,只是立即查看了来电记录,把那个电话号码存进手机电话薄里。再也不敢耽搁,拿了钱夹,出门打车往机场赶去。到了机场已经上午九点了,这一路上,他把可能发生的情况都想到了。如果临时买不到今天到长沙的飞机票,便马上找辆汽车去,这样在晚上也能赶到。不论怎么样,他都想好了一定要赶去。或许是老天爷在眷顾他,亦或许是可怜他,他却误打误撞非常顺利地买到了一张中午飞往长沙的机票。连售票员都忍不住连连庆幸:“这是最后一张了。”      从早上挂了电话后开始,他的一颗心就在和时间赛跑,有条不紊地在短时间内安排好这次重要的旅程,就连在候机室的时候,他的心思也全在时间上,没有空闲停下来思考他该不该这样做,他这一去又将会怎样。直到飞机起飞的那一刻,他看着车窗外的浮光掠影,想象着她就在那一边,心里却是难得的平静。      他只是做了他在这个当下最想做的事而已。不是冲动,不是鲁莽,他在这一天只有一个最简单的愿望——他只是想看一看她而已。      到达她的那个小城时,正下着雪,雪花一片一片飘落,像翻飞起舞的柳絮,一点一点地冰凉落在了头发上,脸颊上。却并不觉得冷,仿佛那雪花接触皮肤融化成的水也是温的。他站在白雪皑皑的街头拨通了她的电话。他说:“你还没有告诉我你家的准确地址。”早上在电话中,他慌乱中倒还记得最重要的事情,其实也询问过她,她或许以为他是随口问问,告诉了他这个小城。      她非常老实,仿佛条件反射似的,马上说了一个详细的地址,过后才疑惑了,问他:“你怎么突然想起来了问这些?”      他默记了一遍地址,也不告诉她,只说:“我等会儿再给你打电话。”回去把地址报给出租车司机,再次打过去的时候,只响了一下,她便接了。他越发忍俊不禁,问她:“你现在有时间吗?我们说说话吧。”      大约是今天日子特别,她笑了起来,只当他是一时兴起,并没有觉得有任何奇怪的,一口答应了下来。起初她仿佛还不习惯这样子在电话中和他交谈,话并不太多。然而讲着讲着却变得随意,仿佛是老朋友似的闲谈,告诉他她今天包饺子了,问他喜不喜欢吃饺子,念给他听有些什么馅,又问他喜欢吃什么馅,还抱怨电视不好看,看来看去都一样,每年都是这样……他笑了,不仅听得认真,也回答得认真。      他们在电话里有一搭没一搭地交谈着,两个人都不是健谈的人,也没有堡这种电话粥的经历,而奇怪的是他们的谈话并没有因此而冷场。有时候,电话两边都沉默,但不到一会儿,一个人说一句 “嗳……”,两人又同时笑起来。外人还看不出来有什么好笑的,只是他们两个人却是知道他们在笑什么的。就是这种奇妙的气氛,让他们忽略了时间的流逝,讲了许久都仿佛还有话说,总有那么一点点意犹未尽。      后来,他们也有很多次像这样的经历,一个人打过去电话,另一边的人接起来,然后两人一人一句,似乎没有主题地随意谈论起来。可是在他们看来他们的无主题就是最好的主题,不用想那一天要在电话里说什么,那一刻想到了什么就说什么,另一个人会自然地接下去,然后就这样说下去了……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有时候是不需要言语的。所谓身无彩凤双飞翼,所谓心有灵犀一点通,能够达到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是很多人衷心所期盼的。我们都希望可以有个人和我们在某一刻心灵相通,让语言失去光彩。      讲着讲着,大约是听到了汽车喇叭声,她仿佛有点惊讶,问他:“你是不是在外面啊?车子上?”      他告诉她实话:“是啊,马上就要下车了。”      “今天外面人多吧?我上午出去买东西的时候,街上到处都是人。”      他于是问:“你出去买了什么?”      “吃的啊。”她紧接着便开始絮絮地说买了些什么,“有苹果,橙子,哦还有糖果,瓜子……”      汽车停了下来,他下车把车费给司机,也告诉她:“我已经下车了。”      她突然顿了一下,没有马上答话,过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问:“你到家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握着手机一步一步地走上楼梯,到了门口,才说:“到了。”伸手按响了门铃。似乎是几秒钟,又似乎是很久,那扇门突然打开,从门的后面渐渐地显现出来了一个人的脸。——然后他就那样看见了她。      她也一样看见了他。在这样的一个除夕,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她现在还可以这样,这样清清楚楚地看着他。山遥地远,万水千重,他跋山涉水而来,就这样,就这样站在她的面前。      有什么东西蓦地从眼睛里涌出来,热热的,暖暖的。她还没来得及抬手抹掉,一双手已经抚摸上了她的脸颊,代替她擦去那不断涌出来的眼泪。可他越抹眼泪越流越多,旧的还没擦去就又有新的涌出来,很快地他的手掌也湿了,热热的,暖暖的。最后他只能关上身后的门,慢慢地把她拥进怀里,拍着她的背,像哄小孩子:“不哭,不哭啊,别哭了……”      然而她的眼泪仍然越流越多。亦或许是他不是很善于抚慰人,只得抱着她再也不说话,任她的眼泪顺着脸颊慢慢流淌下来,流啊流啊,一直流到他的胸口,流进最里面……她哭得抽抽噎噎,终于停下来后,还是在他怀里,可以清晰地感受他温热的体温。      林欢渐渐清醒了,觉得不好意思,磨蹭了一会儿,才从他胸口抬起头来,那眼底起初还有着一丝羞赧,可在见到他身上单薄的衣服后,顾不得尴尬了,立即问:“你怎么穿得这么少?”退开几步,打量了一下他全身上下,心疼得不得了:“这房子里没有暖气的,穿得这么少多冷啊。”      程子默身上还是早上起来穿的衣服,一件黑色的浅领薄毛衣,灰色的长裤。那时候匆忙,除了钱,他甚至是连一件行李都没想起来要带的,又哪里想得到两个城市的气温差别去加衣服。直到现在他都觉得身上仍然是暖暖的,所以安抚她:“你别担心,我不冷。”      她却不听,转身便跑进了一间房里去了,提着一件厚大衣出来,拉着他的胳膊给他穿上。还是小时候爷爷奶奶给他穿过衣服,隔了这么多年,竟然还会有另外的一个人来给他穿衣。他什么也做不了,似乎又变成了小孩子,乖乖地伸出胳膊,配合她的动作把衣服穿上。      衣服有点大,里面又没有厚一点的毛衣,他本来长得瘦长,穿着空落落的,倒越发显得单薄了。给他扣扣子的时候,她还在说:“不知道商场关门了没有,我们马上出去买衣服。”      出了门,走在雪地里,她才告诉他:“ 这件衣服是我前几天买给我爸爸的。”      他想说点什么,可竟是突然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是看着她。      她现在这样讲出来,并不觉得难受,又打量了他一下,笑着说:“像小孩子穿着大人的衣服。”      以前小乐还小时,很顽皮,总喜欢从爸爸妈妈的衣柜里面搜刮衣服出来。看到喜欢的就套在自己身上,然后跑过来给她看:“姐姐,你看我穿上像不像爸爸?” 她看着整个被衣服淹没的他就忍不住发笑,嘴里还要满足他的愿望:“像,很像。”      这时候想起了那些往事,再看看身边这个“小孩子”,这个人,只觉得简静和美好,以前每次想起时的那一丝伤痛也恍然间好似不复存在。她于是慢慢地就把这一段“穿衣记”讲给了他听。      果然大多数购物场所都关门了,他们跑了好几个地方,才碰到了一家还在营业的小商场,可似乎也是准备关门的。林欢一看便急了,说:“让我们进去买几件衣服吧,他是刚刚来的,没有冬衣穿。”几乎是硬要闯进去了。      那商场的几个营业员打量了他们几眼,倒是爽快地同意了:“那么你们快一点吧,我们也赶着回去过年啊。”      没有时间挑选,便只能看到了合适的就拿。保暖内衣,御寒的厚毛衣和摸着像棉被的羽绒服倒是一连都拿了两套。      回去的时候,街道早已冷清了下来,偶尔有行人步履匆匆而过,那是回家的人的脚步。冬天天黑得早,路灯早就亮起,还有比路灯更亮的,那是挂在人家屋檐下的大大的红灯笼。一盏又一盏,一抹又一抹的胭脂红,照得那白色雪地晶莹明亮,没有月亮,天上却仿佛另外升起了一个月亮,带来了这样一片如水般清静皎洁的月色,现世静好,岁月安稳。所谓大红灯笼高高挂,那灯笼原也只是因为有了这人世最简单寻常的幸福才点亮的。天上仍然在飘着小雪花,人走在雪地里,看着自己留下的脚印,一路上的风景也都看遍了。      不知何时,气氛突然悄悄地发生了变化。直到回到家,他们除了在商场里买衣服的对话,在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      从在商场同他一起拎起一件一件的衣服时,林欢就恍惚了,原来还有这样的时候,在新年的前一天还可以陪人一起买新年的衣服。回去的一路上,她仍然处于难以置信中,可又隐隐觉得恐惧,太美好的东西总是像梦一样容易流逝,她害怕一切只是她的另一个美梦。      其实程子默又何尝不是处在满足中,能够这样和她走在路上,踏着路上的积雪,对于他来说幸福也就是这样。    11 11、欢乐满人间 ...   那一天,他们的年夜饭毫不免俗是水饺。虽只是为除夕应景而备的,却应得好,当真的良辰美景,美味佳肴。      到家后,早就是晚餐时间了,林欢便开始煮水饺。程子默当然是跟着她到了厨房,一直站在旁边,看着她拿着筷子把水饺一粒一粒放进煮沸的开水中。恍惚中突然觉得这幕场景熟悉得宛如前世的记忆,却又似乎在今世亦是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以前小时候,他也是这样看着奶奶拿着筷子把水饺一粒一粒放进煮沸的开水中。      或许人的一生大多数时候总是在看着相同的动作不断地在眼前闪现,反反复复,一幕又一幕,然而有些会成为永恒,有些却终究只是转瞬即逝。      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说:“你是不是还没吃午餐?”她脸上的心疼那么明显,明显到不懂得要掩饰,令他一望即知。他也知道隐瞒不了,笑得无辜:“我不饿就忘了。”      “不饿也要吃饭啊。”回来后,她一直都很安静,现在似乎话又多了,小声咕哝着,“等感到饿了,胃其实已经饿了很久了。”      锅里的水饺开始冒着泡翻滚,团团白气氤氲而起。厨房里的灯还是那种老旧的小白灯泡,圆鼓鼓的身子,顶上罩着玻璃灯罩,宛如一个小人儿撑着一把小伞。橙黄的灯光下,她的脸仿佛有点红,大约是被热气熏的。      他说:“以前过年的时候,我爷爷奶奶也包饺子,我爷爷做饺子馅,我奶奶擀面皮。因为我爷爷擀得不好,面皮不是厚了就是薄了,但他做的饺子馅好吃,里面要加一个蛋,还要一把芫荽,这样又香又嫩。”      她听得笑起来,把煮好的饺子盛起来,给他一碗:“你就是吃饺子的,快去吃吧。”      他接过了过来,却没有先去吃,而是等她又盛起了一碗,才转身离开。      在餐桌边坐下,尝了一口饺子,程子默就吃出来了,惊喜地说:“里面也有芫荽和鸡蛋!”      大约他是跟着爷爷奶奶叫的芫荽,林欢笑了起来:“是啊,在这里我们把芫荽叫做香菜,我们家也喜欢加这些。”      他边吃边告诉她:“我也会包饺子,可是还没学会擀面皮。一开始只是看着我爷爷奶奶包,看多了觉得好玩,就忍不住要动手,可包得都不成样子,后来慢慢也变好了。”      他果然会包饺子,还包得非常好看。林欢惊奇地看着那一粒粒圆润饱满的水饺争先恐后地在他的手指间开出了白色花苞,他的动作流畅优美得像拿着画笔在锦缎上面作画。      大约是真的饿了,亦是喜欢吃饺子。他一连吃了两大碗,把她为第二天早上预备的那一份也吃了。于是吃完饺子,他们又开始包饺子。仅仅只是“包”饺子,因为饺子馅和饺子皮她备得多,都是现成的。      他看到那么多饺子馅和饺子皮时,起初似乎有点惊讶,但很快笑了:“原来你比我还喜欢吃饺子。”      林欢确实喜欢,所以忘了已经没有那么多人吃了,连饺子馅和饺子皮都和以前一样多。许多年的这个时候,这栋房子总是充满欢声笑语,和他说得一样,做饺子馅,擀面皮,包饺子。本来以为这一切都走了,消失了,再也不会属于她,却没有想到还会有这样的时候,竟然还会有这样的一天——在这样的一个晚上——竟有一个人一直陪伴在身边。      他坐在她面前,用筷子蘸一小团馅,食指和拇指轻轻一捏,打出的褶折仿佛是缀着荷叶边的新月。外面不时传来一阵阵的烟花爆竹声,电视里载歌载舞,言笑晏晏,挡不住的喜庆扑面而来。今年还是一样热闹,欢欢喜喜,团团圆圆。      她说:“程子默。”      程子默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抬起头来看她。      她却只是笑了笑:“你包的饺子很好看。”过了会儿,她又非常高兴地说:“你知道吗?今年是千禧年,千年才等一回啊。”      是啊,今年是千禧年,千年才等这一回。他突然想起一首老歌,小时候街头巷尾经常听得见:“千年等一回,我无悔啊……是谁在耳边说爱我永不变……”这一刻才发觉原来却是这么动听。外面有烟花砰砰点亮了夜空,他的脸也像绽放的烟花一样绚烂:“我们正好赶上了。”      把早餐那一份饺子包了,他们便看电视。春节晚会年年似乎都是一样,可年年看起来又似乎总是不一样。      茶几上放了不少零食,她随手拿起两个苹果,去了厨房。他原本是要跟着去的,可是电话铃声阻止了他。电话是他妈妈打来的,似乎已经先拨过家里的电话,开口便问:“子默,你在哪儿,怎么不在家?”      程子默顿了一下,看了眼厨房门口,低声回答:“我刚刚去洗手间了。”马上便朝阳台走去,因为知道这个时候,她肯定还有话说,果然这通电话硬是讲了十几分钟。他挂了电话,又主动给他爸爸打了个电话拜年,这才走进客厅。      林欢刚刚在厨房门口,看见他拿着手机走向阳台的,便笑着问:“是你爸妈吧?”      程子默说:“嗯,我妈现在在英国,我爸在香港。”      他没再说什么,她于是也没问,只把苹果给他吃。      千禧年的钟声是伴随着外面震耳欲聋的烟花爆竹声到来的,他们笑着互相拜了个年,然后到阳台上去看外面的烟花。夜幕中,大朵大朵的烟花竞相绽放,火焰冲上天空,熠熠璀璨,仿佛是所有的星星都被点亮了。他们的世界在那一刻也仿若头顶上的那一片天空,色彩斑斓。      程子默已经有许多年没有感受到这样喜气,在这样的一个夜晚,终于又找回来了那遗失许久的美好,所以最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久,就是睡不着。或许还有一点是因为隔壁房间睡的人。想着她就躺在墙的那一边,也许正好和他头对头,在这样一个寒冬的夜晚,他却感觉到温暖,从身体到心里都是热烘烘的。      睡得太晚,翌日农历大年初一的早上,他们起来得都不是很早,但林欢还是要早一会儿。程子默梳洗完毕后,餐桌上已经摆上了两碗热腾腾的水饺。他有点发怔,厨房还有水龙头哗哗的水声传来,忽然竟笑了起来。林欢走近餐桌看见的就是他对着面前的水饺傻笑的这么一幅景象,不由得取笑他:“这么喜欢吃水饺?”      吃完早餐,他们就闲了下来。最后电视也看懒了,也没有什么新意,两个人找到了另外一个消遣——五子棋。这倒也是一个消磨时间的好去处,两人皆从小就会玩五子棋了,现在玩起来,还是觉得新鲜。      临近中午的时候,来了一个电话。除了昨天晚上和同宿舍的人还有姑妈通过电话之后,这算是她大年初一的第一个电话,而且电话那边的人也是意料之外的。林欢没有想到在今天可以收到他的祝福,都过去几个月了,她也基本上快忘了这么一个人。现在在电话那边听到那几个字“新年快乐”,不经意间就把他的名字喊出来了,以前的一切也都可以不计较了,他们依然是朋友。      他们也没有讲很长时间,互相拜年以后,又说了几句平常的话,就挂电话了。纵然如此,重新坐下来继续下棋之后,林欢还是感觉到气氛在这以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本来两人一直是不相上下的,严格来说程子默还略胜一筹,大多数的时候她都感觉到了他故意手下留情,但现在他是明显地神思恍惚,神游太虚。第二次,他没有堵她的棋后,她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你怎么了?”      她语气里面的关切一览无余,一双眼睛也担心地看着他,似乎真以为他有哪里不舒服。程子默看着这样的她,一直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渐趋平静。他再次低下头对着棋盘,缓缓地问:“艾杨的电话?”他听到了她喊他的名字,一个他只听过一次就铭记于心的名字,原来他们已经这样好了,新年也不忘记通电话。      她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就期期艾艾地解释了起来:“我们后来已经很少联系了,他从田蜜那里知道了我的电话,就是拜个年。”话是说完了,可是她自己倒被自己吓到了,她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      然而说出去的话毕竟是再也收不回去了,这些话已经一字不露地传进了程子默的耳朵里和心里。他抬起头绽开一个比外面的氤氤白雪还要明亮,还要灿烂的笑容:“我知道了。”      他知道了?他知道什么了?林欢被这一个笑容迷惑了,差一点握不住手里的棋子,慌忙地低下头,随便把棋子落在了一个地方。      他看了眼她下的棋子,笑容更灿烂了,那张脸上已经开满了花儿。原来他不仅仅是一个她辅导的同学。原来,他并不是只有一个人,她一直和他在一起。      下午的时候,许久没露面的太阳终于张开了眼睛,慵懒地俯瞰着大地。天气好转,林欢提议带他出去玩。程子默没有异议,两人裹着厚厚的羽绒服踏上了外面的积雪。      在这里大年初一最热闹的地方恐怕就是城郊的东隍庙了,那里的庙会也是远近闻名的。按照传统,一般人拜佛喜欢赶早,他们是下午去的,所以很多赶着农历大年初一这个一年中最吉祥的日子来烧香祈福的人已经走了。饶是这样,这个修葺一新,古典威严的寺庙里还是有不少游人。      在外面买好了烧香需要的香烛纸钱之类的东西,他们便一路往里走。东隍庙从大门进来后,就是一个大的游廊。人走过去后就是一个很大的院落,植满了苍翠的松柏、冬青之类的植物。厚厚的积雪覆盖在树干叶梢间,于满目白茫茫间露出一抹耀眼的青色,郁郁葱葱,青装素裹,分外妖娆。      院落里站了一些游客,三三两两散落在各处。中间吊挂着一个大的钟鼓,下面是一个佛坛,烟雾缭绕。      她对他讲这个寺庙的来历,告诉他,这个寺庙是由三个大的寺庙群组成的,分为前、中、后三层大殿。前殿有如来佛祖坐阵,中殿是观音阁,后殿是藏经楼。到了前殿,她在蒲团上跪了许久。他虽然觉得这样很傻,但还是没有打扰她,静静地跟着她跪在旁边的蒲团上。      这一天,一个本不信佛的人第一次认真地对着佛祖许下了一个心愿。后来的许多年,当他想起来了这个寺庙,还有身边的那个人,那个心愿便鲜活了起来。那些所有的一切仍然是鲜活的在那儿,永远,永远都在那儿。      从寺庙回来的第二天,她带着他去了她爸爸妈妈还有小乐的坟墓。她告诉他,他们三个人的骨灰是合葬在一起的。从他突然站在她家门口的那一刻开始,她就知道他必然早已经知道了她家里的事情,但他从来没有问过她,在这两天里也避而不谈任何有关这方面的事情,也许他是怕她伤心。      这一刻,站在自己最亲的人面前,她没有落泪,而是缓缓地对他讲起了那些她从没有对外人道的惨痛的过往。她告诉他,她是怎么一步一步走过那最最艰难的时期的。甚至也说了最初那几天她是真的活不下去了,有一度还曾经产生过轻生的想法,可是最终没有勇气去实行,原来死亡也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      他一直没有说话,沉默地看着她,听她说下去,仿佛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此时她并不需要语言来安慰。最后她对着他,像面对着刚刚寺院的菩萨一样,一脸虔诚,说:“程子默,谢谢你今天陪我来这里。”      年初四的时候,程子默坐上了去长沙的汽车。如果可以,其实他并不想走,这样的日子是他做梦也难以经历的美好,可实际情况的确不允许他在这里再继续停留下去,且不说他妈妈这两天就要从国外回来了,就是林欢也要去给她远在外省的唯一的亲人姑妈拜年。他们终于要各自回到自己的生活轨道去了。      汽车已经启动了,正在预热。程子默坐在靠窗的位子,看着玻璃窗外的人。她带着白色的帽子裹着白色的围巾,几乎也变成了雪人要融进白茫茫的大雪中了,可透过玻璃,他仍然清清楚楚地看见,她在对着他笑。      他心里一动,也不管时间和场合,也不去想她会有什么反应,打开玻璃窗,就对着外面大声喊:“欢欢,我以后可以叫你欢欢吗?”汽车要开动了,他也不等她回答,接着说:“欢欢,你等我好吗?”      这句话说完后,他还没来及看清楚她的表情,汽车已经在缓慢地向前行驶。他还在挣扎着要不要回头看看她,汽车又拐了一个弯,她的脸突然出现在了玻璃窗前。      他终于看清楚了她脸上的微笑,原来是那么的灿烂。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卷完。 12 12、执子之手 ...   春节过后,日子渐渐平静了下来。程子默为了即将到来的高考忙碌着,生活被书本和各种各样的考试塞满了。偶尔自习课上,从繁杂的题海中走出来,抬起头看着窗外,那里就会出现一张灿烂的笑脸。又或者是在某个深夜,独自坐在灯下,对着书本,从那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的纸张上就会渐渐地浮现出一个人的脸来,那么的近又那么的远。      林欢是农历正月十七到的学校。过后几天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在围绕着电话机走了几圈,眼见宿舍其他人都不在后,她终于拿起电话按下了那一串数字。      电话是黄阿姨接的,很快地就传到了她要找的人的手上。感觉到电话那边是他的呼吸声,她顿时不知道怎么开口了,好像有很多话想说,可是一时又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心思百转间,刚刚道出一个字:“你……”那边却同时也传来相同的话语:“你……”      这样一闹,刚刚的沉默已不复存在,两边都笑起来了。      “你先说吧。”程子默止住笑声,放缓语气说道。      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让林欢心里再次震动了一下,像喝了蜜一样,满嘴满眼满脸都是甜的。她自己都没发现她连声音都是甜的:“这一打岔都不知道我刚刚想说什么了。”刚刚那种欲语还休的情况,哪里还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说出口的是什么,也许只是想确定他还好。      这甜味传到程子默这边,感受她这话语里不同于往常的娇柔,说话的语气就带上了宠溺:“那你慢慢想,想到了再说。”      这怎么想?她想了想不由得笑了起来:“那你刚刚又要说什么。”      “我也忘了……”      如此这般,林欢已经忘了初时的那点小心思,自然地和他交谈起来了。她说起了见她姑妈,然后来学校的一些杂事。他静静地听着,有时候会发问,也会对她说一些他身边的事。不知不觉间,大半个小时都过去了,她见宿舍的人都回来了,田蜜在旁边对她打手势问要不要一起去食堂吃饭,就低声对他说:“我下次再给你打电话。”      他笑了,也低声说:“我把手机号码给你吧。”她答应了一声,去拿纸笔记下来了,催促他也去吃饭后,才放下电话。      回到书桌边,林欢又默记了几次那串电话号码,然后才把记事本放进抽屉。这时候却猛然记起忘记了要叫他注意身体。这也是有缘故的。她以前有一个同学,成绩在全班乃至整个学校都是拔尖的,可以说是他们学校冲击当年高考全市文科状元的最有利保障之一。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学生,最后却在冲刺阶段因为一场小感冒转发成肺炎,错过了那一场他为之奋斗了几年的考试。究其原因也只是他的体质太差了,承受不了最后那高强度和紧张的备考,由此可见,身体确实乃革命的本钱。      直到和田蜜坐在食堂吃饭时,林欢都惦记着没有说这件重要的事,想吃完后再打回去,却又担心自己这样会影响他学习,最终说服自己下次打电话的时候一定要嘱他注意身体。      整整一个学期,他们没有再见面,像约好似的,只是每隔一两个星期会通一次电话。有时候是他打过来,有时候也是她打过去。林欢怕影响了他的学习,每一次的通话都在半个小时左右,他们的话题也很简单,不一定谈学习。很多时候,她会给他讲一讲她身边发生的趣事。      有一次,她刚刚从外面吃完饭回来,给他打电话,兴匆匆地说:“你知道吗?田蜜刚刚掉进坑里了!”听到她的笑声,他也笑了,急忙地问是怎么回事。原来她和田蜜一起在理学院那边的一个食堂吃完饭,回来时途径一个篮球场。她们沿着球场边缘围起的铁网栏杆向前走。那个篮球场的地理位置要偏高,所以她们是走在一条石板搭起的路上,右边的马路要比这条石板路低不少。田蜜走在前面,也许是兴奋,也许是刚刚的饭太好吃了,等到她发现前面的田蜜突然变矮了,她的一只脚已经伸进那个坑里了。她是知道那条路上有一块石板被人给移到旁边了,可还是忘记了提醒前面的田蜜。      讲玩了,她在电话那边还是一直笑,程子默一面在心里笑她一点小事都能高兴成这样,一面问她:“最后怎么样了?”      那一次挂电话的时候,他们已经讲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那算是他们那段时间通话最长的一次。最后在放下电话之前,她照例不忘提醒他好好休息,保重身体,这已经成了她那段时间挂电话之前必说的话了。      高考的前一天晚上,程子默给她打电话。      “我明天要去考试了。”      “我知道。”      两个人又都笑了。过了一会儿,她才接着说:“该准备的东西别忘记了,准考证,笔、墨、尺,橡皮什么的都要记得带上。”      他说:“这些我刚刚又看了一遍。”      “那就好。”她还在努力地想还有什么是要说的。可想来想去,其实也无须再说什么,最后说道:“那你早点睡吧。”      “好。”他等着她放下电话,却突然听到她急忙说:“哦,等一等,你记得要多带一支笔。”      “好,还有什么吗?”      “没有了,你赶紧睡吧。”      高考第一天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林欢那天下午没有课,田蜜约她一起去图书馆。她摇了摇头,说要留在宿舍看书。说是看书,可是她哪里静得下来,看着时间到三点了就想着他该是等着老师发考卷了,时间再往前走半小时,她就想他题目做到哪儿了。眼见这样书是没法看下去的,她索性放下书,收拾了下,然后打车到了他们学校。      考场外面有不少撑着伞等待的家长,她不知道这人群里面有没有他的父母,也有可能他们为了儿子在今天放下了工作。她也不走近,只是撑着伞站在马路的对面。不一会儿,交卷铃声响了,几分钟后陆陆续续有学生从校园里面走出来。后来出来的人越来越多,她睁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校门口。隔着一条马路,终于她还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个人低着头穿过马路慢慢地向她这边走近。她靠在一棵树后面,把伞放低挡住半边脸,等他走过来了,然后飞快地用手摇了摇这棵树。      听到响声,程子默一转头就看见了撑着伞站在树底下的她,就那么微笑地看着他,一如他离开她家的那次。      他本来想说点什么的,可看着这样的她,忽然发现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只是低低叫了声:“欢欢。”走过去拉起她那只没有撑伞的手。她明显地楞了下,手在他的手心里动了动,但没有挣开,而是调整了下位置。他笑了,无声地握紧了她的手。      她感觉到手心传来的温度,也顾不得假装看风景了,侧身上下打量了一下他。他穿着简单的体恤衫和休闲裤,在这种天气也合适,她再次仔细地感觉了一下手心的温度,还是忍不住偏头问他:“你的手怎么是凉的?”      他想起第一次见面那天他们握手,之后她说让他多穿件衣服,虽然一年多过去了,那一幕现在却变得越来越清晰,她还是初见的那个她。他更加握紧了她的手,笑着说:“我的手在春夏一般都是凉的。”转过头来看着她,忽然又非常认真地说:“欢欢,以后夏天我牵着你,你的手就不热了。”      她的脸突然涨得通红,转过头不敢看他。过了一会儿,才小声地“嗯”了一下,说:“好。”      他笑了笑,接过她手里的雨伞撑着,牵着她继续往前走。      她突然想起来了重要的事情,顾不得刚刚那点小女儿的羞涩,问他:“今天考试还好吧?”      他就知道她会问,他考试她好像比他还紧张,但他还是喜欢她为他的事紧张。他装出一幅怅然的表情,然后沮丧地说:“数学最后的一个大题没有做。”      “啊!”她果然吃惊了,但很快又镇定了下来,找着鼓励他的话,“这个……也不要紧,只要你前面做得好就可以了。”      “欢欢,我有几个选择题是胡乱瞎猜的。”他再接再厉瞎掰。      “也许你全猜对了。”      “有几个填空题我没写。”他低下了头。      “这……不用担心,也许这次数学偏难,很多人都没写完。”她转过脸来想给他一个鼓励的微笑,这时才发现他带着一脸促狭的笑看着她:“没想到你这么好骗。”      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她总算放心了,难得见他心情这么好,还可以和她开玩笑,这些已足以表明他感觉还好。      那一天他们牵着手撑着伞走了大半条街,路过一家奶茶店时,雨也停了。他们进去喝茶吃点心。后来,在她的坚持下,她陪着他一直打车到了他家,然后又自己乘车回学校。第二天的考试她因为有课就没有去,他也打来电话说他家里会有人去接他。      这样不寻常的两天过了后,接下来还要估分填志愿,然后等录取通知,其实日子也并没有完全平静下来。但在这不平静中他们多了很多相聚的时间,那段时间他们经常见面,也一起走过了这个城市的许多大街小巷。七月如火,而他们两人完全没有感觉到这个城市夏天的炎热,像很多年少的情侣那样,彼时他们在乎的只是那相聚的时光。      许多年后,林欢也记不清那段时间他们做过什么,说过什么,唯一停留在记忆深处的就是他那双漆黑的眼睛。很多时候他的话还是不多,倒是她的话变得越来越多,每次面对着他总好像有讲不完的话。他也不嫌吵,总会耐心地听她说完,很多时候也附和她说几句。后来她无数次回想起来这段日子,渐渐地就后悔她的多话,一生的话怎么能够一次就说完呢?      程子默填好志愿后就去她的学校找她,下车后就看见了等在校门口的她。他加快脚步走过去。      林欢看见他也马上迎了上来,习惯性地拉住他的手,把半边身子靠近他,同时也难掩关心再次确认:“你填的哪个学校?”      “其实你刚刚在电话里面就想问吧?”他笑道,放慢了脚步,拉着她向前走去。      她看着他,不说话只是笑,却是在暗地里摇了几下他的手,催促他说。      他见她这样,一边叹气一边摇头:“以前啊就没看出来……”说到这里还故意停顿了下来。      她果然一脸认真地接下来:“没看出来什么?”      “除了脑筋有点不灵光之外,原来你还这么磨人。”      她佯装发怒,使劲掐了下他的手背:“我脑筋怎么不灵光了?”她的声音偏柔,就算是想做出质问的样子,听起来也是平和的语调。 马上又故意凶巴巴接着问:“我又怎么磨人了?”      这还不是磨人?他眼睛看着前面,突然笑着问:“欢欢,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她当然记得,那个门口一脸平静的男孩子,那淡淡的问好声,那交握的双手……这些渐渐地和身边这个满脸是笑牵着自己前行的白色身影重叠。再想到那时候窘迫的自己,她不好意思地笑道:“那天我有点紧张。”说完后,又低着头小声地补充说:“还有就是……那个你长得挺漂亮的。”      他的笑脸慢慢转化成难以置信,反问道:“漂亮?”      “嗯。”她点头如捣碎,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长得像天使。”      她说得越来越夸张了,他忽然有点羞涩,最后假装一脸可惜地说:“原来你脑筋不是普通的不灵光。”      她当真了,停下脚步,转身看着他,本来是想说她第一次真是这么想的,但是话到口边还是记得她现在最关心的一件事:“你还没说你填的是哪个学校。”      她倒是不问到不罢休,他想起了以后的日子,也不直接说出那个校名,认真地说:“我早就答应你了。”      她想起那天他们在她学校的老槐树下的谈话,那时候怎么会知道两人现在会这样手牵着手?她忽然又脸红了,小声说:“我那时候只是……你没必要这么听我的话。”      他看了眼低着头红着脸的她,再次认真地说:“可我是很认真的。欢欢,你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      “如果通知书下来后,我还是你认识的程子默,你陪我去一个地方,好吗?”这句话末尾虽然加了个问号,但他的口气已然是肯定了。      她一时难掩高兴,也不管他说的那个地方是哪里就满口答应了下来,欢欢喜喜地说:“好。”      他看着那笑容,她是在为他高兴,禁不住笑着提醒道:“答应了就不能后悔。”      她看着他的眼睛,那一双眼睛里面现在满满的都是她,也一字一句非常认真地说:“不管是哪里,我都会和你一起去的。”其实她心里还有一句话没有说出口,不管是哪里,只要他去,她就会和他一起去。 他去哪里,她就去哪里。      最终事实证明程子默果然是她所认识的程子默,他的父母接到喜讯后还特意为儿子大摆了一场宴席,连林欢都被邀请去了。她本来是不想去的,他们的事他父母一定是不知道的,现在这样她倒有点不好意思面对他的家人,可是他妈妈都亲自打来了电话,拒绝的话也是万万不行的。      那一天晚上,林欢谢绝了他爸爸妈妈的好意,没有和程子默学校的老师们坐一起,而是选择了和他的同学一起。她捡了个位子挨着杜文坐下后,程子默也跟着过来了,嘱咐了杜文几句,然后又看了眼她,就走开招呼旁人去了。      宴席开始后不久,程子默就过来陪他们坐一起了。然后不知道谁说了一句:“程子默,你也该敬你 12、执子之手 ...   小老师一杯酒吧?”这一下满桌子的同学都附和起来,嚷嚷着让他敬酒。      林欢窘迫得不得了,说了好几声:“不用了……”无奈都被淹没于众人的调笑中。      杜文更是带头站起来,不要服务员,亲自给他们两人的杯子里斟满了酒。      程子默没有办法,只得对着她笑了笑,起身端着酒杯走到她身边,说:“林老师,谢谢你!”      面对着满桌取闹的人,林欢羞红了脸,慢慢地端起酒杯站起来,嘴里还徒劳地想说点什么:“不用……不用这么客气。”      他仿佛又笑了,举着酒杯碰了一下她的酒杯,然后一仰头把一杯酒喝完了。然后他把杯子举起来给同学们看了后,无奈地说:“现在满意了吧?”      “不行,小老师还没喝!”      “对呀,还有一个人没喝呢!”      ……      林欢举起酒杯,在大家的注目下,也想学他一饮而尽,但是只喝下去半杯,就被一股辛辣味呛住了,捂着嘴巴咳嗽了起来。      程子默随手抽来一片纸巾给她,再次无奈地说:“好了,你们也见到了,她是确实不能喝,让她歇会儿慢慢喝吧。”      “程子默,你不会是怜香惜玉了吧?”人群中传来一阵阵哄笑声。      林欢再次红了脸,对着一桌子人说:“我会喝完的。”      程子默不赞同地看了她一眼,可也知道这种场合下没有什么办法,只得回到自己的座位。      散席的时候,吴君兰在宴会厅门口送客,看见了从那边走过来的儿子还有其他同席的人,满面含笑地走了过去,免不了又对着林欢说了番感谢话。      林欢只是微笑,嘴里应着:“是他聪明。”      这话吴君兰听了高兴,嘱咐儿子把她送上车之后,就忙着去招呼其他人了。      出了酒店的大门,林欢便忍不住问:“你上次说的地方是去哪里?”      程子默却答非所问:“欢欢,你有没有不舒服?”      她不解地看了他一眼:“没有不舒服啊。”他也不解释,随手招来了一辆出租车,拉着她坐进去,对司机说:“到Z大。“      她推了他一下:“你不用送我回去。”他不为所动,只是拉着她的手再也不放开。渐渐地,她也安静了下了,低着头兀自笑了起来。      他玩着她的手指:“今天晚上这么高兴?”      她点了点头,抓住他的手,摊开手掌,琢磨了半晌,神秘兮兮地说:“你知道我那次在东隍庙求的什么吗?”      他看了她一眼,笑道:“不用猜了。”      “等今年过年回去,我去还愿。”      他握紧她的手:“我和你一起去。”也该去还愿了,他记得有人说过这个东西信则灵,不信则不灵。      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看着他们交握的双手,心里突然就胀满了那种缠缠绵绵说也说不清,道也道不出的柔软:“嗯,我们一起去。”      后来下车了,程子默才问:“欢欢,你想去九寨沟吗?”      初时林欢被这句没有头脑的话给弄迷糊了,看着他。他的眼睛里面星星点点,眉目清朗,似乎微蕴着一点笑意。她突然就明白了:“你是说……”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他补充说:“我们一起去,过几天就去。”      “可是……这么远……你爸爸妈妈……”她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一方面很想去,另一方面又想到了很多挡在前面的困难。      但他的声音却无比坚定:“欢欢,你只需要记得你答应我的事就行。”      回到宿舍,林欢耳边还荡漾着他最后一句话,再一想起九寨沟,这个梦想了无数次的地方,难掩激动,翻出抽屉里的电话本,跑到电话机边,按下了一串数字。      听见了熟悉的声音,那边接电话的人正好是她要找的人,更增加了她的惊喜,叫道:“田蜜,是我。”这两年来,在宿舍四个人中,她们两人慢慢地走得越来越近了,或许是有许多共同的话题,同时也都是外地来的,周末没有地方可去。暑假后宿舍的人都回家了,她欢选修了一些暑期课程,留在学校上课。虽然经常和田蜜也通通电话,但是比起以前天天在一起还是差远了。但有了什么,还是想告诉她。      田蜜在那边也高兴了起来,叽叽喳喳地说了一大堆话。有几次,在她停顿下来时,林欢都鼓起勇气要说出口了,可不知为何话到嘴边却变了。大约还是从她的话里面感觉到她不同于寻常的高兴,田蜜终于疑惑着问:“欢欢,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林欢以前从没有对田蜜提过这件事情,一开始是害羞,且连她也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样,不知道怎么说。同时她也不可避免地带了点女孩子的羞涩,不好意思说出那些说不清也道不明的感觉,总想小心翼翼地藏着掖着。后来快放暑假时,幸福猛然降临,仿佛小女孩初初得到一个自己喜欢的宝贝的心情,想炫耀,可却不好意思主动开口说,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于是便留着自己一个人细细欣赏、回味。      这下田蜜主动问了,她虽然依然羞涩,可仍然小声告诉她:“田蜜,我和他……我在电话里面也说不清,快开学了,你来学校后,我全部告诉你。”      她这几乎已经是泄露了,田蜜恍然大悟似的:“你是不是恋爱了?”      其实现在这事在大学里面已经像吃饭上课一样正常了,上个学期她们隔壁宿舍还有个交了男朋友,叫上大家一起吃饭的。林欢被她这么直接点明,更加欲语还休了,又想到她这么久都没对她说,难免不好意思了起来:“田蜜,我没想过要隐瞒你的,但是……我不知道怎么说。”      田蜜才没在意这点:“没事,我理解,呵呵。”同时也八卦地问:“是谁?”      林欢也知道她现在最关心这个,回答:“那个人你也见过的……”却不知如何继续说。      田蜜更加纳闷了,猜测道:“难道是你的那个老乡,叫什么艾杨的?你们不是很久没联系了吗?”      林欢啼笑皆非地摇摇头:“不是他,不是他,是……”她想说出那个特殊的名字,可是话到嘴边却又发现这么个以前经常喊的名字,现在是被赋予了一种别样的意义,很难再随意说出口。      田蜜等了一会儿,没听见下文,好奇地追问:“是谁?难道还要保密不成啊?”      林欢干脆说:“你也别急,你来了我就告诉你。”停顿了一下,想起来了他今天晚上的话,又说:“田蜜,他说过几天要带我去九寨沟。”田蜜是知道她一直想去的,更是知道九寨沟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两人还曾经相约大学毕业后就一起去。      果然她在那边惊喜道:“真的?”      “嗯,他今天晚上说的。”      田蜜忽然正经了起来,认真地问:“欢欢,你告诉我,他对你好吗?”      “好,他对我很好。”      那一天她一连对田蜜说了两个“好”字,那里面承载着她对他的爱恋还有以后许多许多年无法磨灭的记忆,永远,永远不会。    13 13、有女同行 ...   三天后,他们已经坐在了飞往成都的飞机上。这时候的林欢难免有点不敢置信,她期盼了那么久的事,现在这一切好像就这么容易地发生了。看了眼旁边看杂志的他,她疑惑地问道:“你怎么想到要去九寨沟呢?”      程子默放下书,一本正经地说:“你有没有听说过?”      “什么?”      “九寨沟是中国最美的地方。”      很快地她又想到了第二个问题:“你哪儿来的钱?”有此一问也是有原因的。他们这次是跟团游,五天游的贵宾团,两个人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还是一个学生哪里弄来这么多钱。      程子默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却只是看着她笑。看着他那一脸无可奈何的笑,林欢也猛然想起来了,这笔钱在他们家也根本不算什么。      他还是告诉她:“这团是我爸报的,钱也是他交的,他说是送给我的毕业旅行。”其实还有一点没说,他只不过是私下里又去多加了个人而已。      “哦。”感觉到了自己的问题越来越傻,林欢安静了下来,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摸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到达成都后,他们和其他游客一起随即乘车参观了被誉为世界第一大佛的“乐山大佛”,然后驱车前往峨眉山,晚上住在了山下的一个酒店。      简单梳洗过后,林欢环视了整个房间一圈,最后打开电视,没看几分钟,忽然想到了什么,抿嘴一笑,往门口走去。门铃突然毫无预警地响了起来。她倒怔了一下,马上打开房门,看见果然是他,难掩惊喜:“我刚刚还准备去找你呢,你就来了。”      程子默心里一动,看着她那样笑得满满的一张脸,突然什么也说不出来。走进来,随手关上门,他才慢慢地平息了那一阵排山倒海袭来的震荡,笑着说:“就是知道你要去找我,所以才来的。”      “骗人。”她跟在他后面走进来,小声咕哝着,“你怎么会知道我想什么呢?”      他忍俊不禁:“好,好,我是骗你的。”找了张沙发坐下来,招手让她过来。      她也忍不住笑了,走到他身边坐下,拿起遥控板打开电视说:“你想看什么?我给你换台。”隔得近,猛然看见他头发上好像还沾有水珠,放下遥控板倾身伸手摸了一下确认,立即就问:“你洗头怎么不擦干呢?”      他也随手摸摸头发,满不在乎地说:“不要紧,一会儿就干了。”      她哪里会听,又哪里还坐得下去了,跑到衣柜边,找出旅行背包,从里面翻找出了一条自己的毛巾,这才走了回来。      他伸手要把毛巾接过来,她却不让,对他一笑,绕到他背后:“你坐着别乱动,我给你擦头发吧。”把毛巾覆在他头上,手便开始灵活地擦动,还说着:“以前我经常给小乐擦头,他洗完头总不擦,偶尔也给我爸擦……”她絮絮叨叨地对他说着那些擦头发的趣事。      程子默一直安静地听着。其实她的动作很轻柔,并没有任何不妥之处,可伴着房间里面的电视声音还有她特有的轻柔的嗓音,仿佛她的手现在也发出了声音,这双手在他的头皮上翻动,碰到哪儿,哪儿就传来一阵阵的回声,沿着发根头皮,直接回荡到他的全身。就这么短短的几分钟,渐渐地他再也坐不住了,猛然站起来,呼出一口气说:“好了,可以了。”      他的动作又急又快,她的手被他的头往上一顶,忍不住“啊”了一声,毛巾也一下子掉到了地上。      他听到她的叫声,转身抓住她的手,懊恼了起来:“有没有撞痛?”      她对他笑笑,摇了摇头,抽出自己的手,弯□子想拾起地上的毛巾。可他几乎也在这时候弯身,她的头碰到了他俯身下来的胸膛,一时没站稳,身子向后倒去。千钧一发之际,他也只来得及伸出手抱住她的腰,两个人双双倒下去了。他在下,她爬在了他的身上。      她似乎被这一连串的变故震傻了,大脑一片迷糊,就这样爬在他身上,半晌没有说话。他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头,有点担心:“是不是摔痛了?”      她这才猛然惊醒:“我没事,你怎么样?”一边说话,一边微微移动身体,调整位置,从他的胸膛上抬起头看他,想确定他没事。      地上铺有地毯,他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可她这样爬在他的身上像蛇一样地慢慢蠕动,令他感觉到身体的某一个地方正在发生变化,全身都难受了起来。他放下双手,偏过头去,带着一丝尴尬和僵硬,困难地说:“欢欢,你先起来吧。”      她又“啊”了一声,这时候才完全清醒,答应了一声,慌张地撑起手想从他身上爬起来。她的一簇长发随着她的动作落到了他的颈部,她再一动,那一簇头发碰到了他的嘴。他觉得难受,偏头想拂过去,一伸手却碰到了她的脸。      她的脸又渐渐变红了,定住不动了。他感受着她脸上的温暖和不可思议的柔软,想到了那个午后,不由自主地慢慢地捧起了她的脸:“欢欢……”      她只听见他模糊地叫了一声,然后她的头被拉下,一个温暖的东西覆上了她的唇。一开始只是在她的唇边流连往返,浅浅含吮,她忍不住地吸了一口气,嘴唇微张,他的舌头乘机滑进去了。她的双手撑在他的胸膛上,在这一刻什么也不能想,什么也想不到,唯一能做的就是软软地承受他的碰触。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亲吻慢慢地再次变得缓慢,由浓转淡,回到她的嘴边亲吻了几下,低低地喊了一声:“欢欢。”      大约是害羞,几乎是他的嘴一离开,她便猛然把头埋在他的胸膛上,不愿意抬头。他心里一荡,吻了吻她的头发,在她的背后轻轻抚摸着,又喊:“欢欢。”      “嗯。”她应了一声,却还是不抬起头。      他笑了,说:“你想一辈子这样吗?”      她没有回答,却慢慢地笑了起来。那笑擦着他的胸膛,一荡一荡地,直荡到他心里,他情不自禁微微抬起她的头。她那满满的笑一点一点绽放在他眼前,脸颊红红的,仿佛是一朵花渐渐展开,露出嫣红的花蕊。他只觉得心中一热,一时又被迷惑,按下她的头。      等到他再一次放开她喘气,她的脸已经红得发烫。他在她嘴边最后轻啄几下,拥住她不再说话。      她在他胸膛上伏了一会儿,等脸上的温度慢慢降下去之后,这才意识到他还躺在地上,低低地说:“让我起来吧。”      他应了一声,扶起她的腰,帮助她侧身从旁边爬起来。她站起来后,立即又笑着伸手拉他才起身。可等他站稳了,她却突然放开他的手,猛然冲进洗手间。      林欢在洗脸台边站了半晌,脸上的温度还是没有降下来。她看着镜子里那张还是微红的脸,不由得慢慢地伸手抚上自己的唇,最后竟对着镜子笑了起来。走出来时,一眼便望见他,他也怔怔地望着她。她突然觉得有点口干舌燥,四处找着水壶:“你口渴吗?我去烧壶水。”      他说:“有一点。”      她终于找到了水壶,垂着头走进进洗手间接水。剩下他独自站在哪里,低头看着手里的毛巾,轻抚了几下,脸上露出笑容来。      水烧开后,她给他们每人都倒了一杯水,然后两个人静静地坐着看电视,喝水。偶尔视线不经意在空中交汇,一个急忙地低下头,一个看着低头的人满面含笑。后来时间晚了,他才恋恋不舍地起身,说:“欢欢,我回去睡觉了,你也早点睡。”      她“嗯”了一声,脚步却有自己意识般亦步亦趋跟着他走向门口。他还是在门边停顿了一下,伸手抬起她的的下巴,俯身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个浅淡的吻:“晚安。”      直到关门的声音响起来,她才如梦初醒,盯着门努力回想自己刚才到底有没有对他说“晚安”?      接下来一天除峨眉山外,他们还游览了成都附近的几处风景名胜,第三天才真正进入九寨沟。经过了此前三天的视觉享受,第四天游览此行最重要的景点,亦即是九寨沟风景区时,他们早已经融入这奇妙的大自然之中,仿若不沾尘土的样子。      依然是导游带队,每到一个景点大家可以自由活动。林欢曾经对九寨沟产生过很多幻想,最重要的原因是,这是父母亲每次回忆中的人间仙境。本来如果顺利,爸爸妈妈准备携一双儿女再领略一次当年让他们醉心的山水。到了今日,她自己置身这崇山峻岭中方才感觉父母当年是一种什么心情,此生此世伴着身边的这个人得见此山此水,自有一种幽情无处诉说。      两人行至一处峡谷时,两岸水声潺潺,从小桥那边的林荫深处传来断断续续的琴音。林欢耳尖,已经辨别出了是一首“十面埋伏”,于是兴奋地拉着程子默走过木桥,沿着石板铺成的阶梯拾阶而上。过了一会儿,他们到了这一处山峰的顶端。一个四角凉亭赫然出现在悬崖边,里面还有有一个人穿着一袭白袍,坐在一张石桌旁专心致志地弹奏着古筝,旁边的香案上还不时飘出缕缕青烟。      受到这气氛的感染,她忍不住笑吟吟地小声告诉他:“我也会弹,我小时候学过几年,等一会儿我弹给你听。”于是待琴声戛然而止时,便走上前去询问:“你好,我可不可以也弹一下?”      那白衣人笑了笑,随即颔首起身让座。      她坐了下来,先试了下琴弦,音色,想了想,然后拨动琴弦,铮铮琴声如行云流水从指间溢出。      程子默看着她的手指跳动,听着那琴音从高到低,由急到缓地慢慢在她手里变换。渐渐地天地间只剩下她和他,还有这山水仙境,伴着这靡靡之音,天地万物都静止在这一方小天地中。这一刻,琴声悠扬,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      牵着她的手下山的时候,他还没从那震荡中回来,望着她笑:“你弹得很好听。”      她笑了笑,于是说:“这首曲子我很小的时候就会弹,比知道那首诗更早。”      面前是这张如花的笑脸,波光潋滟,娇俏动人,刚刚那婉转幽静的琴声仿佛依然回荡在耳边,他内心激荡,一句话就这么冲口而出:“以后我们在家里放一架古筝吧。”      她突然低下头,没有说话。      这时候他才意识到刚刚自己说了什么,不由得带着点紧张地握紧了她的手。可再仔细想想,他觉得也还是一句普通话,于是没有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才听见她小声地说:“好。”仿佛怕他听不见,停了一下,她又说:“好,我以后在家里弹给你听。”      她的声音低迷,宛若刚刚的琴音,但又带着一种坚定。他不由得更紧地握着了她的手往下走去。      晚上,程子默依然像前几天一样,去她的房间两人一起说说话看看电视。有了白天那样的经历,现在两个人都想更靠近对方,不知不觉就依偎在了一张沙发上。等到十点时,他才恋恋不舍地抱了抱她,起身准备走。林欢也跟着站了起来,两个人你望看我我望你。最后他伸出手拖住她的后脑勺,慢慢地覆上她的唇,然后辗转流连……她只觉得到一阵阵的头晕目眩,紧紧地攀着他,什么也不能想。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模糊地听到耳边传来一声“晚安”,一时倒怔住了,总觉得自己有点什么忘了说。看着她大眼圆睁呆头呆脑的样子,他忍不住笑着又在她的一边脸颊落下一个吻:“我走了。”      她被他的话提醒了,搂着他的脖子不让他离开,踮起脚尖在他额头上浅浅吻了一下:“晚安。”      放开他的脖子后,到底还是有点害羞了起来,她不敢再看他,垂着头走到门边,为他打开门,送他出去。关上门后,便靠着门一个人傻笑。      半夜的时候,雷声轰鸣,本来就睡得不踏实的程子默在一阵响雷下猛然转醒。房间的窗帘并没有完全拉上,不时还有闪电透过玻璃窗倏忽闪现。他打开睡灯,看了眼床头柜上的时钟,凌晨一点钟。下床去把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继续回来躺到床上后,却怎么也难以再次入睡。正在想着不知道她是不是和他一样被雷声吵醒了还是安然入睡着,房间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但却只响了一声就被挂断了。带着某种难以言说的心思,他起身翻看了来电记录,赶紧又拨了过去。电话响了三声,才被人接起来。      他急急地问:“欢欢,怎么了?”      “没事,你怎么打过来了?”      外面轰隆的雷声一阵紧似一阵,他听出来了她声音里面的颤抖,安抚道:“不要怕,等一会儿雷声就会变小。”想一想还是不放心,马上又说:“你等一等。”电话立即被放下了。      林欢开门的时候,正好伴着一阵轰炸似的雷声。她的身体忍不住抖动了一下,连声音都有点怯怯的:“你怎么来了?”      程子默随手关上门,摸了摸她苍白的脸色,终于决定什么都不问了,只拉着她的手走到床边,柔声说:“欢欢,不要怕,睡觉吧,我在这里陪着你。”      她却站在床前不动:“我不想睡。”      房间内的照明灯已经全部打开,灯光亮得刺眼,他说:“可我想睡觉。”      “那……那你回去……”她的话还没说完,后半截消失在一阵猛然传来的闪电雷鸣中。      明明都语不成声了,却还能站在那里,让他回去。他走了两步,突然胳膊一紧,袖子被一只手拉住了:“你去哪儿?”      “关灯睡觉啊。”在她的不解中,他牵着她的手去关掉房间的灯,只留下一盏睡灯。然后躺上床,却依然拉着她的一只手,笑着说:“我就睡这里吧。”等了一会儿见她还没动静后,他说:“其实打 13、有女同行 ...   雷一点都不可怕。”      又传来了一声雷响,她的身体虽然忍不住抖了一下,却渐渐笑了。他放心了,松开她的手,移到床的那边:“上来睡觉吧。”      她终于慢慢地爬上床,拉开被子躺了进去。雷声还是轰隆隆一阵阵响着,她更加往床的那边移动了一点。      “程子默……”      “嗯。”其实自从春节过后,她就很少叫他的名字,可能是因为突然不知道怎么叫才合适。他发现他还是喜欢他的名字这样从她的嘴里出来。      “程子默,你晚上不会走吧?”      “不会。”      “程子默,今天晚上和那天晚上很像……他们都走了,外面一直打雷……”她也是什么都愿意告诉他的,无论是好的,还是不好的,她都想让他知道。      他在被子里面摸到她的手,握在手心里。      “程子默,以后每次打雷你都会陪我吗?”      “会。”      “程子默,子默……”      她把他的手放在胸口,十指紧握交扣在一起,终于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这一夜,林欢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睁开眼睛时,床边站着一个人,正在看着她。窗外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来,他的脸迎着朝阳,笼着一层淡淡的光圈,一双黑而大的眼睛明亮清澈得似乎是两潭嵌着墨珠的清泉。她一时怔怔地看着他笑了。      程子默摸了摸她的笑脸,才低声说:“欢欢,醒了就起来吧,我们要回去了。”      她被他提醒了,看了一眼时间:“都这么晚了!我们还要赶飞机。”倒是急得马上就下床。关上浴室门时,她听见后面传来他的声音,不慌不忙的:“慢慢来,时间还来得及。”      时间确实来得及,他们是到机场和其他同行人员会合的,正好赶上了检票登机。      下了飞机,到了市区,他送她回去。正是暑假期间,学校非常安静,路上几乎都没有看到什么人。      到了她的宿舍楼下,他低声说:“欢欢,我三十号要去学校报到。”      虽然是一早就知道的,可是这时候,这样听他说出来,她的心里难免还是涌上了一丝不舍。她低下头,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今天的日子,真是没几天了。      他说:“我家在这里,以后我会经常回来的。”      她这才抬起头,摇着头说:“不用……不用经常回来看我,你功课忙,好好学习。”      他失笑,逗她:“这么喜欢说教,看来你很适合做老师。”      她马上便告诉他:“我爸妈都是老师。”这时候这么说出来,虽然有点黯然,可到底握着他的手,她不难过。      “那你以后要不要也做老师?”      “我是挺想的……”      “那你就去做林老师吧。”      这么说着话,她突然想起来了一件重要的事情,马上睁开他的手,说:“你在这里等一等,我上去拿个东西,马上就下来。”      她果然很快就下来了,远远地就看着他笑,一只手藏在身后。西方的天际,低低垂挂着一抹红灿灿的夕阳,映得她的白裙子也一点一点染上了胭脂,仿佛是临水芙蓉,缓缓展开。      很多年后程子默还记得那一幕,记得那天她慢慢向他走来时的样子。      她就这样走到他面前站定,微笑地看着他说:“子默,把手伸开。”      他虽然不知道她要干什么,但还是配合地一笑,把手伸到她面前。她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慢慢地松开紧握的手掌,一个温润带着暖意的东西落在了他的手心。那翡翠绿从她的手掌下渐渐地露出来,幽幽的一线光,澄净透明得宛如一泓清碧,躺在他的手心里。      竟是一块由细细的红线串着的心形玉,他看看那块玉,又看看她,好一会儿,才惊讶地问:“你什么时候买的?”      “这不是我买的。” 她摊开另一只手掌,提着红线的一段,把另一块一摸一样的翡翠玉举给他看,“这是我爸妈留给我的,我们一人一块。”      他一时感动,可心里分明又欢喜,说不出来话。      她把这块玉也放进他手里,和那块玉坠和在了一起,说:“以前我爸妈都说玉是最通人性的,所以我和小乐从小每人就都有这么一块玉坠子。”于是又告诉他:“我最先放在你手里的那块就是小乐的。”      他看着那两块翡翠玉玉,虽不是行家,但也可以确定这双玉绝对是她父母经过精心挑选的,是难得的好玉。现在她把其中的一块给了他,他的心里不可避免地就被胀满了,只觉得到处都是她了。      他拿起她的那块玉,笑着说:“我帮你带上吧。”      许多年以后,林欢一个人在异国的月色下抚摸着那块仍然挂在她脖子上的玉,总会想起来这一刻。他站在她的身后,轻轻地在她的颈后打了一个结。那线上的结会松,会散,可是那一刻烙印在她心里的结却散不掉,只会随着年月的啃噬,越来越深入骨骼。       14 14、流年似水 ...   那一个春天,南方的月季花开了,她给他打电话:“我们这里的花开了。”      那一个冬天,北京下了第一场大雪,他打电话告诉她:“我们这里下雪了。”      人间四月天,挡不住的春去冬来,花开花谢,雪落雪融,流年似水他们一路走来。      林欢掐指一算,一来一去,一南一北,这已经迈入了第五个年头了。这一年他已经大五了,本科最后一年在读;她也是底下那些小学弟小学妹口中研三的学姐了,硕士最后一年在读。偶尔她会代替教授去给那些本科生上一些不算重要的选修课,看着那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总会不经意地想起身在北方那个大城市中那所大学里的那个人,想着他现在该是也这样坐在教室里,那双清澈的眼睛或许也是看着讲台上面……      田蜜毕业后就参加了工作,让林欢高兴的是她留在了这个城市。这几年她们仍然经常见面,但是最近她应该是工作繁忙,这次两人已经差不多两个月没见面了。林欢赶到相约的学校附近一家餐厅时,田蜜已经坐在那里了,看见了她,招手让她过去。      坐下后,自有服务员拿来了餐牌让她们点餐。林欢大概看了一番,倒怔住了,抬起头看田蜜。      她笑道:“不要为我省钱啊,想吃什么就点吧。”      等到两人点完餐,服务员拿着餐单走了,林欢忍不住问:“来这么贵的地方干什么?你发奖金了?”      “只有发奖金了才能请你吃饭啊?”      “当然不是啊。”      田蜜突然顿了一下,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端起面前的一杯水喝了口,然后幽幽地说:“欢欢,我要走了。”      “啊!”林欢被这句话惊到了,反射性地发问,“去哪儿?”      田蜜倒笑了:“你还是这个样子。”      是啊,这几年她一直在学校,看书上课写论文,看上去永远还像是当初她们住在一起时一样。倒是田蜜却渐渐地沉寂了下来,虽然还是那个样子,可偶尔看她打扮得像个正正经经的都市白领丽人,端然而坐时,林欢觉得心酸,曾经那么明媚活泼的田蜜哪儿去了。但这么多年,两人一直要好,林欢知道其实她依然还是那个躺在床上听她讲心事的田蜜,她不可能无缘无故说出来这番话。忙不迭地再次发问:“你要回家了吗?”      田蜜摇了摇头,笑道:“我要去找你的程子默了。”      “你又取笑我!”这句话到让林欢知道她要去哪儿,“那边有新工作等着你去吗?”可她马上就明白了过来,欲言又止:“田蜜……”      “欢欢,你别担心,我只是想换个地方,可是不知道该去哪儿,好像只有那里是想去的也能去的。”      事实确实也如此,林欢哪里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打住了要劝她回家的话。      半晌后,两人点的餐也送到了。林欢拿起刀叉后,禁不住叹了口气:“你也要走了。”      “叹什么气啊,这样可不经老啊,小心你的程子默不要你了。”田蜜故意取笑。      就是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林欢的手停了下来,那刀叉忽然间就像有千斤重一样,她再也拿不起来了。顿了顿,干脆放下刀叉,看着田蜜,可是一时间却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心里的话就像那些长在野外,一丛一丛的杂七杂八的芦苇,整理不出头绪。      见她这样子,田蜜一时倒是意识到自己嘴快,说错了话,亡羊补牢地把脸往对面凑近了一点,笑着说:“这仔细一看,比我年轻多了!”      林欢也不笑,只是抬起头叫了一声:“田蜜……”      这一喊把两人的记忆都带回了从前,曾经的某个夜晚她也用这样无助的语气惶惶然地叫着:“田蜜,田蜜……”      田蜜喃喃说:“你呀……”顿了顿又改变语气认真地说:“你还记得那年你告诉我那个人是程子默时我说的话吗?”      林欢想了想,那时候她听了,一开始是惊讶,再来就是一脸了然,后来说的话现在是记不清了,但是那句“只要你喜欢就好”却是怎么也忘不掉的。她不明白什么叫“只要”?终于还是问出来了:“你也和他们一样认为我们不会有好结果吗?”      很多人都说异地恋是最要不得的,他们说时间和空间可以改变一切。她不是没有听见周围同学偶尔的议论,这几年大学校园的分分和和,她也不是没有见过,连曾经班上最令人羡慕的一对,也因为工作地点不在同一个城市,在毕业后不到半年静悄悄地分了手。饶是她这种不怎么留意这些纷纷扰扰的人初次从别人口中得知这个消息时,也还是吃了一惊。可是他们都是他们……      田蜜摇了摇头,郑重地说:“关键不是我们怎么想,而是你自己怎么想。”拿眼把她上下打量一遍,叹气:“你说你像谁啊?怎么生了这么个玲珑婉转的心啊!看来书还是不能读多啊”      她一连用了三个“啊”字,林欢知道她是想让她高兴点。一时间默然,半晌苦笑道:“我也不知道。”      吃完饭出来时,外面刮着风,有点冷,她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挽着手往对街走过去。过了马路,人行道上不时有牵着手的情侣双双而过,林欢突然难受了起来:“田蜜,其实我们一直都很好,以前我不会想这些乱七八糟的,可是最近我有时候会想……”停顿了一会儿,才说:“我好像一直忘记了我比他要大。”      田蜜说:“那时你是还不懂所以就忘记了,现在你记得了,也就代表你懂了。我以前就想问你,你在意吗?”      在意吗?林欢也问着自己这个问题,一个声音对她说你们两人是那么好,他是那么得好,年纪又能代表什么?另一个声音却说,其实你在意,你心里害怕,你只是一直不愿意去想罢了。      害怕?害怕什么?她已经孑然一身了,有的也只是他,还怕什么?后来林欢知道了当一个人太在乎另一个人时,是会从心里产生害怕的感觉的,因为在乎,所以害怕,害怕失去,因为承担不起。等到到她终于明白她害怕的是没有他时,他已经在离她很远很远的地方了,远到她再也够不着,再也不能听见他的声音从电话的那端传来。      林欢想了很久,最后只能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又一脸无可奈何地问:“田蜜,你说我们为什么要长大?”      田蜜没有回答。林欢知道这是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停止了生长,那么他就死亡了,但是他们都是活人,所以他们必定会生长,会长大。      四年,变的是她从大三到研三,他从大一到大五;她笑时眼角上渐渐增加的细纹,他沉思时脸上慢慢笼罩的刚硬……不变的是她接到他电话那一刻眼角眉梢掩盖不住的笑意,他听到她声音时那悄悄勾起的嘴角;她面朝着北眼睛里面倒映出一张略带青涩的面孔,他面朝着南,眼睛里面闪现出一抹温暖的笑靥。      总有些东西还在那里,总有些什么没有变。      这几年一路走下来,大多数时间他们一个在南,一个在北,可是总有条线搭着南北之间。她在线的这头,他在线的那头,只要一个人在线的这边轻轻动一动,线那边的人也会颤动一下。有时候,有时候,天南地北,山长水阔,也只是一线之间。      林欢的思绪转到了这几年有他的日子。这几年,既漫长又短暂。长到每次要见他一面还要等上好几个月,短到她觉得就是几个节假日和寒暑假。      她还记得第一年的国庆节他回来给她带的北京烤鸭,在那个公园的长椅上他看着她吃。也还记得不知道是哪个周六的早上,她从宿舍楼出来,看见站在门口的他,当时就泪流满面。还有那个暑假,她做暑期工,他每天都在她上班的办公大楼等她下班,然后和她一起回去……      太多了,要是想一一数出来,只怕一天一夜她也说不完。      他们是他们,他们这么好。      北京冬天冷,她每年在下雪之前都会给他织一条围巾,前不久她还把第四条寄给了他。这次她买的是灰色的细羊毛,毛线太细,织起来就要费一番功夫,但是她还是利用课余时间,在一个星期就织好了。 寄给他时,她觉得好玩还偷偷在折叠工整的毛线下面藏了一首手抄的小诗……      她想到前几天在网上聊天时见他围着那条围巾的样子,就忍不住自己笑了起来。看样子应该很保暖,明年再就换种颜色好了,换什么颜色呢?看了眼时间,这个时段他没课,然后看到了搁在书桌边的手机,拿起来按下一个一个字:“你喜欢什么颜色?”      很快地手机震动的声音传来:“灰色。”      她笑了笑,回道:“白色,灰色,蓝色,黑色除外。”      这次等了一会儿,回复是:“灰白色或者深蓝色。”      这是除外吗?可她想了想还是决定听他的,下次就灰白色,下下次深蓝色。马上按下几个字:“那明年就灰白色吧。”      回复是:“好。”      “那后年就是深蓝色?”      “嗯。”      ……      林欢笑了笑,余光中见到了书桌上那支白瓷笔筒,又想到了现在也身在那边的田蜜。她答应过她,安顿下来后就会打电话给她。      田蜜前几天就走了,走之前曾语重心长地对她说:“欢欢,并不是所有的爱情故事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你会比我好的,你要相信。你不要想太多,你也不要在意别人说什么,只需要在意程子默对你说什么,这就足够了。”      要是她能永远记得这番话就好了,可是记得又怎么样?那时的她只会那样做。从来都没有人逼过她,从来逼她的只有她自己,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所以就算是后悔,也只能在无人的地方生生咽下那一口苦药。      后来,在一个寻常的日子里,她抱着她最好的朋友,眼泪不停地流下来,落在她的胸膛上,想起来她曾经说过的话,只能一遍一遍地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程子默,子默,子默……    15 15、此生此夜 ...   这一年的冬天很冷,对一个刚从南方到来走下火车的人,一时间是很难适应北方干燥寒冷的气候的。但这时候林欢站在陌生的北京街头,看着这个他长大也生长过最长时间的地方,这个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城市,脸上逐渐浮现出了笑意,在微风中慢慢地荡漾,连呼吸的空气好像都夹杂了温暖。      接到她的电话时,程子默正在图书馆绘制一张工程设计图,还没说两句,匆匆地放下图纸和铅笔,往外面走去。      她站在他校园门口,全身裹在白色的长大衣里面。再看了一眼那一团耀眼的白色,他用力呼出一口气,快步走过去。口气虽然是责备的,但是也满含宠溺:“你怎么没提前告诉我?”顿了一下,不等她回答,又接着说:“你怎么能一个人跑到这边来?不是,我是说你应该让我去接你的……”他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国庆节过后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见面了,现在看见她这样站在他的面前,心里像翻天巨浪一样涌动着,拍打着,五味杂陈,单是惊喜并不足够。      她只是微笑地看着他,这时候才说:“我想来看看你生活的地方。”然后就习惯性地拉起他的衣袖,催促:“走吧,带我去看看你的学校。”      他拿下她背后的背包,扛在自己肩上,把她的双手捂在自己手中,柔声问:“冷不冷?”      她摇了摇了头:“不冷。”      他松开手,牵起她的一只手放进自己大衣的口袋中往前走:“手都冻僵了……”      后来程子默一直没有回到图书馆去,落在那里的书本也是让同学帮忙收拾的。      吃完晚饭,林欢本来计划是要去找田蜜的,可是电话打过去她却说她现在在外地出差。她来的时候倒是没想这么多,现在才想到要找一个地方住下。可一想到一个人住酒店她却又犹豫了。      程子默突然说:“欢欢,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下车后,他带着她上到二楼,停在了一户门口,拿出钥匙打开了门:“进来吧。”      林欢一路上已经慢慢地猜出来了这是哪里,进门后不禁四处搜寻他住过的痕迹。房子应该定期有人收拾,很干净,看不出来长时间没有住人。客厅的一面墙上挂着一幅放大的照片,她走过去,站在下面仔细地端详了起来。      程子默放下她的背包,扭过头看了一眼,说:“那是我爷爷六十岁生日时照的。”      画面的中间是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孩子,白白净净的,一双黑而大的眼睛,亮晶晶的,比女孩子还漂亮,双手分别被旁边的爷爷奶奶拽在手里。她忍不住笑了起来,说:“你小时候长得真可爱。”      “是吗?”他难得有点腼腆,走到她身后。      她听到脚步声,回头便对上了他的目光,隔得这么近,那双眼睛定定地看着她。她突然呼吸一窒,很快地低下了头,可是却又忍不住想多看他几眼,刚刚抬起头就被一个力道扳过肩膀,拥进怀里。      她听见了他压抑的一声叹息:“欢欢,我很想你,你想我吗?”      她把头靠在他肩上,眼泪终于伴随着这一句话流了下来。想,怎么可能不想?她吃饭上课睡觉,日子一天天地滑过去,从来不需要刻意地去想,那思念早已经融入了空气,如影随形,呼吸里面都全是他。      他说:“今天一天从看见你开始我就想这样把你抱在怀里。”      她的眼泪落到了他的肩膀上,谁说他话不多的?他只要想说,可以把全世界最动听的话说给她听。      他仿佛感觉到了什么,两手扶住她的肩,把她扳到面前来。马上便伸手去抹她眼角和脸庞的泪水,喃喃着说:“看来我要想个办法了。”      “什么?”她眨着还泛着湿意的大眼看着他。      那眼泪太多,手指抹不干净,他干脆伸出衣袖,这才抹干净她眼角的几滴泪:“让你以后见了我不要哭啊。”      他说得这样认真,她几乎立即又破涕为笑了。她笑了,他便放下了一颗心:“去洗把脸吧。”      林欢洗了个热水澡,又在睡衣外面裹着羽绒服,一踏出浴室,还是感觉到一股冷气。程子默已经等在外面了,有点担心地问:“很冷吧?这是老房子了,供暖不是很足。明天我去买电暖气。”      她笑道:“我只是刚来还没习惯这天气。衣架在哪儿?”      他立即去给她拿来一把衣架,见她把双手放在背后,便要伸手去接那手里的东西:“是衣服吗?我来帮你晾吧。”      她突然退后两步,不让他的手够到背后的衣服,低头小声说:“我自己来吧,两个衣架就够了。”      他怔了一会儿,马上明白了过来,放了两个衣架在旁边的桌上,手指着阳台的方向,声音有点发涩:“阳台在那儿,你去吧,我去给你找床厚被子。”等他走了,她飞快地拿上那两个衣架,走到阳台。      林欢进房间的时候,他正在往床上放被子,见她进来了,指着枕头边的一团东西说:“我放了一条毯子在床头,晚上冷你就加在棉被上面。”      林欢应了一声,走过去抚摸着海棠花图案的被面,触感绵软,颜色素净,在灯光的照耀下也略显妩媚。她不由得抬起头略带惊讶地问:“这么多年的东西怎么还像新的一样?”      她的问题令他笑了:“这个不是以前的,这是我今年买的。”      她“哦”了一声,转念又一想:“你经常过来?”      “有时候没课就过来。”      她沉默了,发现她并不了解他这几年在这边是怎么过的,每次见他也都是他回去。过去她总对自己说,只要他们彼此心里有对方就行了,可是这一刻她发现不够,远远不够。他每天吃饭了没有,他生病了怎么办?在他最需要人陪的时候,她不在他身边。      她想要呆在他的身边,陪他一起看着日升日落,看着晨昏交替,看遍这个世间所有的风景。      还有半年她就毕业了,还有半年……想到这里,脸上才微微露出笑意来。      程子默放好被子,转过脸来,看见的就是那个仿若昙花一现的笑脸。一时情难自禁地抚上她的脸颊,头也慢慢地低下来了。      她微扬起脸来承接他的吻,渐渐地沉迷在他的气息里。他的呼吸声也变得越来急促,终于颤颤巍巍地拉开她羽绒服的拉链,一只手由她的睡衣下摆伸进去慢慢往上抚摸……她突然喘了口气,感觉到他的手流连在一个地方不愿意离去。这几年他们毕竟聚少离多,这样的机会不多,也曾经有几次他伸手抚摸过她的身体,可那些时候她都是衣服穿得整整齐齐的,不像现在,她睡衣下面的上半身是空空如也。      他似乎是非常喜欢这样抚摸她,一只手不够,又伸进去另一只手。迷乱中,他没有控制好力道,不可避免地令她感觉到一丝丝疼痛,可是却又不想他的手离去。她微微地呻吟了一声,他的手忽然间就停了下来。他靠在她肩上顿了顿,手还停留在原地,仍然抱着她,却说:“我去旁边房间了。”      她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动。      过了一会儿,她开始踮起脚尖,一点一点地吻他的脸颊,像蜻蜓在花间飞舞似的。他渐渐地受不住脸上的骚动,他感觉到他的全身都骚动了起来,急于找到一个喧嚣的出口。在抬起头想要回吻她时,他眼角余光瞥见了敞开中的房门,努力克制那一股冲动,微微推开她的身体,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想要关上房门。手刚刚触上门把,她却追来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他听见了她的声音,可怜兮兮地说:“我不要你走。”      他最后的理智湮灭在这声音里,用力把门甩上,回头便把她抱了起来。背后传来“碰”的一声,门已经关上了。      林欢躺在床上,看着他半跪在她旁边,一颗一颗地解她睡衣的扣子。她伸出手,慢慢地抚摸他的眉毛、眼睛、鼻尖、嘴唇……这上面每一个器官都是她熟悉的,组合在一起的是这一张她看了五年多的脸,这一刻这么近的在她面前。      他抓下她的手,微微抬起她的身体,把睡衣从她的身上退下来,然后颤抖着伸手扯落她下面的衣物。她全身上下仅余脖子上挂着的那枚翡翠玉,在这明亮的灯光下,影影绰绰,泛着幽艳清冷的光泽。他努力克制想看她全身其它地方的冲动,只把眼神定在了那块玉上,禁不住伸手抚摸了一下那枚带着她皮肤温度的暖玉,渐渐地视线又移到她的脸上。      她半咬着嘴唇,任她的整个身体完全暴露在他面前,搁在床单上的手心沁出了汗来,可她还是望着他,不愿意转过眼睛。他们的视线在空中相会,交缠。她看着他很快地脱掉自己的衣服,然后俯□体,一点一点地在被子里面探索她的整个身体。他身上那枚玉坠落在了她胸前,和着他的体温,和这肌肤相贴的温度一起温暖了她,她慢慢地把一双手放在了他背上。      其实程子默并不知道他急切叫嚣着的身体和心要的是什么,凭着一股冲动,他的手伸到她的腿间,抚摸着探到了准确的位置,然后略微抬高她的身体把自己埋进去。她重重地呻吟一声,仿佛是喊了一声:“子默。”双手从他的背上滑落。他有一瞬间的停顿,一只手抓到了她垂落在床单上的手,十指交扣紧紧握在一起。可他仍在她身体里的那一部分却不受他控制,被欲*望牵引着,很快便毫无章法仅凭本能地在那紧*窒的温暖里面律动。那两枚翡翠玉伴随着他的动作也碰撞在了一起,传出轻微的一声响动。      林欢的头脑整个都是热的,耳边是他的踹息声和着她的呻吟声,湿热的头发散乱在枕边还有颈上,有一缕发丝也缠上了他的脖颈,伴着他的动作摩擦着她的脸颊,令她更想把脸贴近他。虽然他的动作称不上温柔,甚至带着少年的蛮力,每次进出,都会让她感觉到一丝丝的疼痛,可是她喜欢这痛,这痛是他赋给她的,这痛证明了他在她身体里面。她甚至想要他更深入她的身体,这样她才能够更接近他。在此之前,她从来都不知道两个人可以亲密至此,他的一部分在她的身体里面,从此以后,她的身体里面永远留有他的烙印,任谁也抹不掉。      渐渐地,所有的思绪都被打散了,一点一点远离,她能够感觉的只有他,她被他带入了一个从未到过的地方,哪里只有她和他。在情动攀到最顶点的那一刻,她听见他在模糊地叫着她的名字:“欢欢,欢欢,……”她即将出口的呼声被他含进了嘴里。      这一阵狂热的骚乱停止后,他伸手拨开她脸上的乱发,摸着她仍旧嫣红的脸颊,趴在她身上不想动。等到呼吸渐渐平稳,他才慢慢地从她的身体里面退出来,然后掀开被子下床,捞起旁边的大衣披上。他一动,冷空气也跟着进来了,她缩了一□体,颤抖着问:“子默,你去哪里?”      “你等一等。”他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径直出了房门。      再进来时,他手里多了块温热的毛巾。他坐在床边,掀开她半边身上的被子,让她微微侧卧着身体,然后开始擦拭她腿间的残留物。他的动作轻柔,专心致志,整个过程中并没有说一句话,就好像擦洗一件自己珍爱的古董花瓶一样。      即使这样,她的脸还是红到发烫,一个字都说不出口,闭着眼睛任他动作。片刻后,她感觉到他的手离开了她的身体,再等了一会儿,房间的灯突然熄灭了。他摸索着回到床上,重新面对面抱住她,一只手绕到她的颈后,把她的头搁在他的肩窝处,她整个人就这样置于他怀里了,头顶抵着他的下巴。他的另一只手顺着她的腿摸到了刚刚让他迷失到忘乎所以的入口,俯身在她的耳边轻轻地问:“痛吗?”      她的腿开始发热,想动也动不了。她还没有完全降温的脸重新开始发热,越来越像煮熟的虾皮。她开始庆幸,房间的灯关了,他看不见她脸上尴尬的表情。      他没听见她回答,沉默地更加抱紧了她。      她感觉到了他无声的语言,在他怀里摇了摇头,闷闷地出声:“没有。”她说话的热气喷到他的脖子上,他感觉到身体的某一处又开始蠢蠢欲动。偏偏这时候她还想伸出手握住他的手,胡乱一摸就碰到了最不该碰的东西。她被那热度烫到了,松开手后才反映过来那是什么,一时羞涩到无地自容,把脸埋进他的肩窝深处。      他受不住这一阵撩拨,她的身体就像是个无止境的黑洞,吸引着他坠进去,深入,沉迷。他的身体也脱离了他的心,重新翻身伏在她的身体上。开始新一轮的抚摸和探索的时候,他模糊地想,还好刚刚没有替她再穿上睡衣……      凌晨的时候,程子默就醒了。他的手臂被她压着有点酸麻,他怕惊醒了她,只敢稍微调整了下位置,更方便她入睡。待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他侧着身子借着窗外淡淡的光线,低头看着怀中的她。她的头枕在他一只手臂上,脸埋在一堆乱发之中,在这黑暗的房间里,看不清睡容,甚至连轮廓都是一团模糊的黑影。      他看了她很久,她还是一动不动,只有肩胛处传来轻微和均匀的呼吸声。想必她是累到了,坐了这么久的火车,昨天晚上又被他那样纠缠。他抚摸了一下她的脸,突然就想到了十八岁那年他和她一起在九寨沟。那天早上他醒来时,她还面朝着他睡得正香,他就那样看着她在清晨里的睡颜,很久,很久,一直到她睁开眼睛。那一夜过后,他们就分隔南北,从此就是银河两边,金风玉露,佳期如梦……这么漫长的几年。每当他想她想得入神入骨,却触摸不到她的脸时,他心里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一阵阵的挫败感 15、此生此夜 ...   。她总是把最好的都送到他面前,让他在没有她的日子里一遍一遍地想念她的好,她脸颊的温度。现在他们又躺在了一张床上,比那一次还更亲密,可是也偏偏是在这时候,在他们再次躺在一张床上的时候,明明前半夜他还那么快乐,现在轻触她的睡颜,他的心里突然就有了不确定。窗外朦朦胧胧的仿佛有一束月光照射进来,是谁说过,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他感觉到了一种惶恐,太幸福了也会害怕,害怕失去。他终究还是怕了,怕一生中像今夜这么美好的夜晚难以长久,怕这夜过后的分离。       16 16、朝朝暮暮 ...   林欢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一双漆黑如宝石般的眼眸,在清晨明亮的光线中,他的眉眼美好得不真实。 她一时怔怔地看着他,情不自禁地伸手去触摸他的眼睛。直到他伸出手覆盖在她手背上,她才猛然惊醒,想退回去还停留在他眼角的一只手,他却抓着她的手,不让她离开。她的脸又不争气地红了,昨晚的一幕幕像倒放电影似的在她面前闪现,其中最让她不敢面对他的就是那句“我不要你走”。她也不知道她当时怎么会那么大胆,可如果让她再来一次,她还是会抱着他的腰,对他说同样的话。      少了夜色的掩盖,两人的身体又是完全光裸地在被窝下贴在一起,一时间房间静默了下来。      程子默终于放下了她的手,抬起她埋在他胸前的头,低声地问:“欢欢,饿了吗?”      她不说话,只是摇了摇头,更紧地依偎在他的怀里。他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味道,暖暖的,融融的,让她只想一直靠近。      经过了这一晚,他的身体已经对她没有抵抗力。她这样紧紧地缠绕上来,不可避免地令他产生了一种更深层次的渴望。欲望真是一种有魔力的东西,以前他还能满足于单纯地看着她,抱着她,亲吻她,可是一旦完整地领略了她身体的美好,尝过了那一种滋味,他就陷进了她的身体里面,再也出不来。很久很久以前他就把心遗落在了她的身上,现在连带着他的肉身也遗落进了她的身体里,他的整颗心,整个人完完全全是她的了。饶是如此,他也读懂了她这时候无声的话语,忽略自己身体上的变化,调整了一下位置,让她躺得更舒服。      林欢闭着眼睛,迷迷糊糊地躺在他怀里,其实并不想睡觉,只是想多赖在他身边一下。感觉到了他小心翼翼,万分珍爱的动作,一时间鼻子有点酸。她努力地眨了眨眼睛,忍住眼眶内要溢出的湿意。      她的眼睫毛不断轻触他的皮肤,他感觉到了底下的异样,低下头,抬起她的下巴,看到了她泛红的眼眶,于是俯身轻吻她的眼角,一直吻到她的耳边,低声说:“以后不许哭了。”      她把眼睛放在他手臂上蹭了几下,在他怀里点了点头:“好。”然后抬起头,学他一样,把嘴放在他耳畔,眼睛却看着他,低声说:“我忘了告诉你,我很想你,很想很想。”      程子默动容,迷失在她这一句话里,心里知道和亲口听她这样说出来毕竟不一样。他看着她的眼睛,说出了放在了心里很久的话:“欢欢,还有半年我就毕业了。你再等我半年,毕业后我会回去,然后我们就结婚,永远在一起,再也不分开,好不好?还有以后我再也不会让你因为看见我而落泪。”      他很少一口气说这么一长串话,这也是他第一次告诉她他对他们两人未来的计划。原来他什么都想好了,她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知道不能让他为了她放弃自己的理想。她摇了摇头,想告诉他自己的打算。      “怎么了?你不想嫁给我?”他知道她在顾虑什么,故意这么问道。      “不是。”      他低低笑了起来。她说:“我不要你为了我回去,还有半年我也毕业了,以后你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你还是一样傻。”虽然已经料到她会这样说,他还是被她的话感动了,“你不做我的灭绝师太了吗?”      这还是她刚读研究生第一年对他说的一个笑话。她说别人都说女生本科毕业是小龙女,硕士毕业是黄蓉,博士毕业是灭绝师太。末了问他喜欢小龙女,黄蓉还是灭绝师太。他回答说:“那就做我的灭绝师太吧。”      现在记不清自己当时是不是答应了他,只记得听到他这一句话,她放在心里咀嚼了很久,从那一天起,她就认为林欢是程子默的,她是他的,从此以后怎么也忘不掉。      “我要做你的黄蓉。”她决定耍赖了,“你以后只准喜欢黄蓉。”她的成绩好,父母以前也对她报了很高的期望,他们本身都是老师,总想着女儿能够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她以前一直想着要最大程度地完成父母的心愿,可是现在她在心里对他们说:爸、妈,他是这么得好,你们也看见了。你们一定也支持我这个决定的,对不对?      他哪里不明白她那点小心思,认真地说:“怎么办?我只想你做我的灭绝师太。”停顿了一下:“欢欢,我父母年纪也大了,我的家也在那里,我回去并不单单是为了你,所以你不需要有负担。”他看着她,最后加重语气说:“我要你做我的灭绝师太。”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说并不单单是为了她,可是最主要的还是为了她,其它的那些只是他说出来让她安心的。他总是这样,总是这样绕着她打转,什么都先替她想好。她想她也要做点什么,不能让他把一切都做了,哪怕只是最简单的倒一杯水,做一次饭,洗一次衣服……只要是涉及到他的就好。这世间但凡有一件东西,有一件事情,只要是和他相关的,那就是好的,只要是关于他的她就会欢喜。这么想着,她一时忘记了自己一*丝*不*挂,坐起来,满面是笑地说:“我们去买菜,我做饭给你吃。”      虽然昨天晚上他已经抚遍了她的全身,也在被子下面借着射进来的微弱的灯光模模糊糊地看过她的身子,可是从来没有在这么明亮的地方,像现在这样看得这么清楚,即使只是上半身。他的耳朵没有失灵,听见了她说什么,可是并没有传到心里去。他的全副注意力只在面前那莹白泛着幽光的身子上。      她听见他从喉咙里微微地发出了一声喘息,然后探手握住了她,把头埋在她的胸前,开始亲吻她的身体。在这样的一个冬天的早晨,她脸庞绯红再次躺在他身体下承接他的动作时,还在想:这次算不算是她再次诱惑他?      等到他们穿戴整齐的离开房间时,已经接近中午了。程子默担心她饿了,说中午就在外面吃,晚上再做。于是就在附近找了一家餐厅,点完餐,等到上菜的时候,林欢突然想到一个被忽略的问题:“你没课吗?”      “今天星期六,你忘了?”他把她面前的茶杯倒满。      她记起来了,她怕影响他上课,特意选在星期五来。她们这次课题结束得早,她暂时又不用实习,所以空下了一大段时间。当时没有多想,只想着这段时间要过来找他,和他一起。仔细算一算,他恐怕还有一个多月才能放寒假。她又问:“那你今天不用去学校自习吗?”      程子默不得不一次把话说完:“放心吧,我都准备好了。这两天我就不去学校了,星期一回学校上课。你就先在这里住下,等我这个学期考试完,我们一起走。”      她本来也打算留下来和他一起的,听见他这样说,就笑着回道:“好。”      吃完饭,他们出来,找了一家商场进去添购一些生活必需品。她在新鲜果蔬区停留了很久,一会儿问他要不要吃这个,一会儿又问要不要这个。      程子默跟着她这个菜摸摸,那个菜看看,脸上一直挂着隐隐约约的笑意。      排队结账的时候,他看见前面的人从超市为方便顾客购物而附设在通道旁边的架子上拿下来了几盒东西,扔进了购物篮。他看了一眼那包装盒,猛然间记起来了,开始在心里埋怨自己怎么连这么重要的事都忘记了。他以前只知道这个东西,虽然见过同住的同学买过,但从来没有实际接触过,也不知道什么样的合适,慌忙中只得胡乱一样拿了一盒扔进购物篮里。      林欢看见后,只是涨红了脸跟在他身后,也不说话,她以前又哪里想得到这些。      出了商场后,他拉着她开始找药店。她一开始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一直到进了药店,看他买的药才知道他是为了她。      从药店出来后,他越发一脸的担心,说:“也不知道你吃了这药有没有副作用。” 刚刚他详细地向那个医生咨询了使用和一些注意事项,开始担心她的体质不适合吃这个药。      林欢倒是一点都不紧张,从他手里拿过来药,放进口袋里,满不在乎地说:“只是吃一次,不要紧的。” 有时候,为了喜欢的男人,女人是不在乎伤害自己的身体的。她对这种药并不陌生,同学中就有人服用,也没见到发生过什么大的副作用,所以并不担心。相反,她心里涌动着一种甜蜜,被人宠着,爱护着的甜蜜。      回到家后,她就着水吃了两片药。他还叮嘱她有什么不适要及时告诉他。她不想让他担心,一一答应了下来。      对于两个人来说,他们这天的晚餐过于丰盛了点:一条清蒸鱼,一个冬菇鸡汤,一个豆腐圆子。程子默看着这一桌菜,怀疑她是不是想要把所有他想吃的都煮给他吃。除了多年前在她家住的那几天,他很少再有机会吃到她做的菜,拿上筷子的时候心里不是不激动的。      整个用餐的过程中,她不断给他夹菜,最后的下场就是这一桌菜多半都进了他的肚子。这倒是让他找到了个洗碗的借口,他说,吃多了要消化,要不然对胃不好。就这样换成他洗碗,她在旁边看。      虽然他并不是那种奉行君子远庖厨的人,但因为生活环境的关系,从小到大还是很少有机会做这样的事情,动作并不熟练,再加上她在旁边看着,难以专心,几个碗盘硬是让他磨蹭了十几分钟。最后出来时,她还没止住脸上满溢的笑,对他说,下次还是我来。他只是挑了下眉,并没有说什么。但是下次,下下次,很多次,每次吃完饭,碗盘还是他收拾的。在这一点上,他永远有道理,她是说不过他的。最后等到放假时,他已经能在几分钟内清洁好碗盘。      天气寒冷,晚饭后没有事情并不适合出门,他们两人就像连体婴似的呆在房子里。林欢本不是特别粘人,可是长久的异地相隔让她变得总想多看他几眼。客厅、厨房、阳台,他去哪个房间,她也会在后面跟着去,竟是一刻也不愿意分开,只想看着他在自己眼睛面前。      这时候,他站起身还没迈动脚步,就看见旁边的她也随着他站了起来。他忍俊不禁,伸手按住她的肩膀,说:“这次我是去洗手间。”她的脸上顿时脸上有了羞赧之色,低头坐了下来。      程子默回来后,在她身边坐下来,揽过她的腰,让她靠在自己怀里:“欢欢,明天我带你出去走走,好吗?”      她在他怀里抬起头问:“去哪儿。”      他反问:“你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她想他时间也紧张,现在正在复习阶段,不愿意他再带着自己到处跑,就摇头说:“我怕冷,我们就呆在家里好吗?”      这句话还有她的用词,他听了差点就受到诱惑不自觉地点头了,但是最后关头还是狠下心说:“不好。”他当然了解她那点小心思,伸手揉了一下她的头发:“傻瓜,不用担心,我的功课没事的。”      她只得退而求其次,想了下,就说:“故宫,我就想去故宫。”      “好,明天就带你去。”      老天爷作美,早上起来时,太阳就微微露出了点头,冬天虽不适合游玩,但是这天气去故宫也是适宜的,何况他们两人并不在乎天气。      廊影绰绰,古木生香,这一天两人在那个曾被成为紫禁城的地方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不知不觉地中午吃饭时间都过了。      从故宫出来后,他带她去吃混沌。他吃得比她快,吃完后就看着她吃。混沌还是冒着热气的,她的脸被微微地熏红了,他隔着那朦胧细微的白气见她拿着筷子把那白团团的混沌往嘴里送,一瞬间也似被混沌的热气感染了,从里到外,从身到心都是暖的,柔声说:“慢慢吃,不要急。”还掏出纸巾给她擦掉嘴角不小心沾到的汤水。她老老实实地让他擦,擦完了对他笑笑,又埋下头吃混沌。      吃完混沌,两人在大街上手臂挽着手臂,虽然没有很多话语,也是快乐的。这里看一看,那里走一走,就像大多时候他们一起逛街时一样,并不是为了购物,只是贪恋相携着走路的感觉。      晚上林欢做了水煮鱼,那鱼肉用鲜鸡蛋清腌过,看上去极嫩。程子默尝了一口,抬起头对着一脸期待的她赞叹道:“我第一次吃这么鲜嫩的鱼。”      即使她知道他什么样的鱼都吃过,这个肯定不是最鲜嫩的,听到这句话还是很高兴。其实有时候做菜并不关乎手艺,只要做的人带了爱,吃的人也带着爱,这就是人世间最大的美味了。对于他来说,哪怕只是最简单一碗白米饭,现在只要是她煮的,那就和别处不一样,那就要比别处的好吃。      房间里面已经有了电暖气,并不冷。但晚上睡觉时他还是将她置于他怀里,两人相拥着躺在床上。      林欢闭着眼睛,数着他的心跳,并无睡意。过了一会儿,有湿热的吻落在了她的耳畔,这吻一直延伸到她的眼睛,眉毛,鼻尖再到嘴唇。她张开口,他的舌头顺势滑了进去,一只手也同时伸进了她的睡衣里面,在她的身上四处抚摸。      被窝里面本来就暖融融的,这样一来,那温度越来越高。她感觉到一阵阵闷热难耐,额头慢慢地沁出了汗来。她伸手想拨开上面覆盖着的被子,还没够到被子,他已经一只手把她身上的被子掀开到了一边。然后他的身体慢慢地覆盖了上来,吻也由颈项到锁骨再慢慢地往下。伴随着他的吻和手,她身上的睡衣也逐渐地脱离了身体。      其实程子默本来没有打算做什么的,他顾忌着她的身体吃不消。可只要在床上一碰到她,他的头脑就开始打结,然后就会不受控制地想要更多。就像 16、朝朝暮暮 ...   吸食了鸦片的毒贩一样,上了瘾,想戒也戒不了。      放下她的腿,从她身体里面退出来后,他抱着她翻过身,让她爬在他的身上。等到呼吸平稳后,他伸出手把她脸上被汗湿的头发拨到耳后,叫了一声:“欢欢……”      “嗯。”她在他胸口上应了一声,没听见他接着说话,抬起头来用眼神询问他。      他抬起她的下巴,落下一个吻在她的额头,又接着叫道:“欢欢。”      她以为他有什么话要说:“怎么了?”      他却再次吻了下她的额头:“就是叫叫你的名字。”      “欢欢……”      她爬在他的胸膛上,脸上笑得满满的,宛如盛开的大朵大朵的牡丹花。等了一会儿也开始小声地一遍遍地喊着:“程子默……子默,子默……”    17 17、天长地久 ...   星期一早上,程子默就要离开去学校,林欢硬是要起来送他到楼下上车。他一开始是不同意的,他心疼她,这么冷的天,起来这么早到外面来吹冷风。她虽很多时候都听他的,但有时候也很固执,在这件事上,她就固执得不可思议。最后只得让她在马路边看着他上车。      临近期末考试,并没有很多课,上午的课上完后,这一天就没课了。程子默回宿舍整理了一些书本和衣物,打算一会儿过去的时候带走。      同宿舍的人见他刚回来就收拾东西,看这形势,这次倒像是要暂时住在别处一段时间了。对面床铺的许景燊喊道:“程子默,去哪儿啊?”      “出去住一段时间。”他一边简单地答道,一边动手检查包里的东西。      这时候宿舍里面的人就都暧昧地笑了起来,章净戏谑道:“听说前两天,有人见你在校门口拉着一个女生的手……是你那个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女朋友吗?”附和的声音也出来了:“听说还挺漂亮的……”      程子默只是笑笑,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是吗?”      “你就装吧!”说话的褚之柏这时候忽然睁大眼睛,叫道:“哎,你们都过来看看,有没有发现他和上个星期有很大的不同?”另外的几人马上都围上来,像观赏猴子似的,大家七嘴八舌地议论开来。      程子默倒是不认为他们真能看出来什么,无非就是凑凑热闹而已。索性就让他们看,他该收拾的还是收拾,该检查的还是检查。      最后全宿舍公认为最会看“相”的章净发表观赏感言:“八成是已经做了!”      程子默的动作顿了一顿,耸了耸肩,继续手上的动作。现在最明智的做法就是保持沉默,这些人,你越说,他们就会越离谱。但他这样想并不代表其他人会这么轻易地放过他。这是多么好的一个可供这个年龄段的男生热议的话题。于是很快地,各种问题接踵而来。      “程子默,你们两天都在一起,干了些什么,总不会是纯聊天吧?”      “说一说,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大概过程吧。”      “肯定就是那个在校门口被你拉手的女生,这个是毋庸置疑的吧?”      “是你女朋友吧?既然来了,带来给大家见见啊!”      ……      闹哄哄的,还没等他说上一句话,这时候有人在宿舍门口大喊了一声:“程子默在吗!”大家都转过头去看,问话的人是一个班的邹远朋,这时候也见到了站在靠里面的程子默,接着说:“你在呢!马老让你去他办公室一下。”      程子默道了谢,向大家摊摊手,也算是顺利地逃脱了他们的“拷问”。      马老是他们建筑学院的一个教授,在建筑学上也颇有成就。曾经主持过国内好几个大的工程项目的相关设计工作。程子默入学后,他看中了这名学生在建筑这门学科上的悟性,一直以来都很关注他的学业。大抵来说,像他这样的人,做了一辈子学问,活到这把年纪,大约是爱才吧,想在年轻一代的身上看到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未来的辉煌。后来竟不知又从哪儿得知程子默就是曾经和他共事过的程渊的孙子后,对他就更上心了      程子默到了后,他也就开门见山地说明了找他来所谓何事。大概就是某企业想重新在市区盖一座商业大楼,集办公,购物,休闲于一体,他被聘为设计顾问,实际上以他在这一块的地位,已经相当于是整个设计团队的组长了。来龙去脉讲完了马老便说:“小程,我想让你加入我们的设计小组,你看怎么样?”      程子默一时倒是受宠若惊,这么大的项目,他一个本科生是很难有资格参与的。但听马老的口气已然是早就决定了,现在只等他点头。他稳定了下心神,从容答道:“马老师,能加入当然是我的荣幸,我想这还是要谢谢您。”      “你这孩子,人小鬼大了!哈哈”马老笑了,非常诚恳地说,“其实你进去了也不一定能有机会做什么,但是这是个好机会,你可以从旁好好观摩,对你的毕业设计也会有很大的帮助。”      程子默点点头:“我了解。”      老马放心了:“那就行了,到时候就算是只递递图纸也不能抱怨了。”      程子默笑了笑:“马老师,我愿意为您递图纸。”      一番话说的,让人听了越发高兴。马老点了点头,说:“明年开学就会开工,你准备一下,那你去吧。”      程子默道别后,刚刚走到门口,听见后面又传来马老的声音:“等一等,小程。”于是他又重新回到办公桌前。马老一脸好奇地问:“学院说你拒绝了学校的交换留学生的名额?”      程子默知道这在学校不算是小新闻,所以也不奇怪这么快老师就问起来了,索性点了点头:“嗯。”      “是不是家里给你安排了更好的学校?”马老问得很和蔼。      程子默默然了,他并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一个这么关心自己学业的老师,他的学生不打算再升学了,至于原因那就更不好对他说了。他能告诉他,老师我很爱一个女孩,我想和她在一起,我不想再和她分隔两地,所以我放弃我的学业,他能吗?      没想到老马把他的沉默当成了默认,他知道这个学生的家世好,但他本人却极为低调,想来他是不愿意过早地宣扬,遂高兴地挥挥手,“那就好,我就先不问哪个学校了,等着你到时候给我们惊喜。”      程子默出了办公室后,才松了一口气,看了看时间,加快脚步向宿舍走去。回到宿舍后,章净却告诉他,他妈妈刚刚打来电话找他,让他回来后回个电话。他走过去拿起书桌上搁着的手机,还是关机状态。星期五和林欢在一起时,手机就没电了,后来他也忘了换电池。这两天和她在一起,手机都没用了,自然就想不起来。他拿出块新电池换上。      这时候宿舍有人却叫了起来:“差点忘了,你妈星期六上午就打过电话找你,不提我还差点忘了。”说话的是一向马虎的周昊天。      “没事,现在告诉我也不迟。”程子默对他耸了耸肩后,就握着手机走到了阳台。      电话接通后,他妈妈却没问他这两天去了哪儿,只说她现在人在北京,让他出去见个面。程子默答应了,又给林欢打了个电话,说会晚点过去。      打车到了他妈妈所说的酒店时,已经下午两点钟了。一上午的课再加上中午这样跑来跑去,这时候还真饿了。吴君兰在等儿子过来也没吃饭,就带着他到旁边一家著名的日本料理店吃午餐。      见到妈妈,程子默当然是高兴的。大约正是知道他的心思,吴君兰每逢因公出差到了这里,无论时间再紧张,都会想办法和儿子见上一面,一起吃饭。      但今天程子默在起初的纯粹欢喜过后,却又突然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一股不安,或许是因中午刚和马老谈过那个话题,这时候又见到妈妈,总会有点不安。他定了定神,想到她这么忙,必然是不知道的,只要他自己不说就行。这样一想就放下心来,欢欢喜喜地吃饭。      席间,吴君兰免不了的又是嘘寒问暖,又是告诫一个人在外面要注意身体。程子默一一作答,说身体很好,让她不要担心。      谈话的空隙间,他想着她现在该是一个人在爷爷奶奶的房子里面吃饭,突然记起来了一件重要的事情,看了眼面前的妈妈,尽量像没事似的问:“妈,你知道杜伯伯他们系目前一共有几个博士生导师?”      吴君兰反射性地问:“你打听这个干什么?”但还是想了想,立即告诉他:“英语言文学这块应该有四五个吧,你要是想弄清楚,我就帮你去问问。”      程子默拿筷子的手顿了一顿,抬起头见妈妈低头在吃一个寿司卷,慢慢地放心了:“妈,那你知道杜伯伯每年会有几个博士生的名额?”      这次吴君兰好像也上心了:“这个我还真不是很清楚,回去了我去问问他明年会带几个。”但马上又把话题转回最关心的问题上:“你也别光顾着打听这些有的没的,你看你都瘦成什么样子了?快吃饭吧。”      程子默笑了笑。他也注意到了,这几年妈妈也慢慢地变老了,偶尔能从头上看到一两根白发。他想到了他爸妈之间,再看看妈妈现在的样子,也能想到这几年她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吴君兰察觉到了一直定在自己身上的那道视线,笑着问:“子默,你看什么?”      程子默想了一下,一瞬间下定了决心,直接问:“妈,你和我爸爸怎么样了?”      吴君兰没料到儿子会突然来这么一句,他们夫妻之间的事她还不想儿子知道的太多,只得掩饰地回道:“你突然问这做什么?我和你爸一直不都这样过来的吗?不好也不坏。”      “妈,其实我早就知道了。”这一次程子默不打算沉默下去了,搁下筷子说,“你们不用顾忌我,我不介意你们做什么决定。”      吴君兰怔了怔,很快反应过来了,斩钉截铁地说:“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和你爸爸是怎么也不会走到那一步的!”      “是吗?”程子默只是极淡地反问了一句,没有再说什么。      他到底还是没有忍住,吃完午餐回到酒店房间后,看着坐在书桌边忙着工作的妈妈,突然觉得心酸,低低地叫了一声:“妈……”      吴君兰低头整理文件,笑道:“别吞吞吐吐的,对外人话少就算了,我是你妈又不是别人,还有什么话不能对我说的。我下午没什么事情,把这些收拾一下,你就留在这里陪我吧。”      “其实我早就知道了,我爸在外面……”他到底还是说不出来接下来的话。      吴君兰手里的一个文件夹啪啦掉到地上去了,半晌她才弯腰拾起来,平静地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很早,你们接我回去后不久。”      其实已经不需要再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他一直都是这么敏感细心的孩子,不会察觉不出来父母之间的气氛。再说他又何尝掩饰过?她自己就是亲眼所见那个被称为丈夫的男人搂着一个女人从酒店走出来才真正相信原来他们的婚姻早就变质了。然而这一刻她最关心的不是她的婚姻而是儿子:“子默,无论你爸爸做了什么,他仍然是爱你的。我知道这么些年你因为我和你爸爸一直不快乐,这是我们做得不好,我们不是好父母,你不要把我和他之间的事情放在心上。”她低头继续整理文件,告诉他:“子默,我和你爸爸是不会离婚的,并不仅仅是为了你,更多的是为了我们自己。”      程子默默然。他这个时候还不了解维系一段婚姻的纽带更多的时候是和爱无关的,权利、名誉、地位、面子、甚至于恨……这些所有的世俗因素都可以成为婚姻继续下去的理由。我们只是红尘中最普通的男女,大多数人需要婚姻,但是不需要爱。他以为他爸妈已经不再相爱了,妈妈继续经营这段婚姻得不到任何幸福,为什么不放手?可是他不知道放手的理由只有一条,但不放手的理由却可以有千千万万条。      这次的谈话是没有结果的,也许是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幸福在招手,所以迫不及待地想让身边的人也都能幸福。但那时候他还是忽略了一件事,他自己的幸福都没有抓牢,又哪里管得了其他人的。      程子默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才赶到爷爷奶奶的老房子。林欢已经做好了饭菜在等他,他一回来,她立即笑吟吟地忙着收拾餐桌吃饭。      虽然整个用餐的过程和前几次并没有什么区别,他还是会看着她微笑,也会给她夹菜,可林欢还是感觉到了有什么不同。她可以从他偶尔的眼神和脸上的表情推断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要不然他不会这么困扰。进了房间她就忍不住想问他,可他几乎是在门关上的同一刻便转身吻上了她。她渐渐迷糊了,只能感受他的气息和亲吻,只能攀在他身上任他碰触。      程子默也不知道为什么竟会这么急切,直到真真实实地把她抱在了怀里,颤抖着再次在她身体里得到了最大的快乐,他才觉得安心,无论怎么样,他有了她了。翻身在床上躺下后,她却主动爬到他的身上,把手搁在他的胸膛上,仰起脸看着他,担心地问:“子默,是不是有什么事?”      他伸手抚平她的眉毛,搂着她,一时却不知该从哪里说起,最后只是低声说:“欢欢,我一直都没告诉你,我可能有一个妹妹。”      她听后虽然讶异,但知道这时候不能打扰他,只是寻到他的手握住。      “你也知道,我爸妈的感情不是很好,我爸在外面有个女人。”      她前后一推敲,小心地问:“他们有了个女儿?”      “嗯,比我小两三岁吧,我见过她几次。”      这下她又不解了:“你怎么会见到她呢?”他爸爸总不可能带他去见同父异母的妹妹吧?      他说:“我刚和我爸妈生活在一起时,有一次在一个书展上见到了他们,他们一家三口在一起。”现在想起来了都讽刺,他以为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工作忙,所以不能陪他去,可当他隔着密集的人群,在那边看到他的爸爸手里牵着一个小女孩,旁边还站着一个中年妇女时,起初还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      她难过了起来,搂住他的脖子:“子默……”      他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抚:“你还记得那年我们去购书中心买书吗?那一天在大门口要离开时,我又见到了他们一家三口。”      她是记得那一天的,她也直到现在才知道为什么那时他在门口发呆,后来回到家以后也一直怪怪的。她想安慰他,可想了半天,总也找不到 17、天长地久 ...   合适的话。他能够把埋在心里这么多年的事告诉她,她心里是欢喜的,可是更多的却是为他心痛。一个那么小的孩子是怎么背负下这么多的?      他知道她听了必定不会好受,更紧地抱住她,抚摸着她的头发:“我没事,欢欢,反正都过来了,只是今天见到了我妈……”      她初初听见他说他妈妈,头脑里面马上就闪现出吴院长的形象,严谨端庄,典雅庄重。隐隐约约竟突然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仿佛是不安,可又对照他刚刚讲给她听的一想,其实这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顿了顿,她问:“子默,那你妈妈知道吗?”      他苦笑了一声:“她当然很早就知道。”突然又担心地问:“欢欢,你怕我将来像我爸那样吗?我以前一直都很怕我有一天会和他一样……”      大约他想说有其父必有其子,可人和人怎么能够比较呢?就算是父子也是不一样的。这一刻她看着面前这张脸,她看了这么多年的脸,那清澈的眸子里面满满的都是她,恐怕她一辈子也不需要为这样的事情担心。      她抚摸着他的眼睛:“我相信你,我知道你不会。”      他终于笑了:“后来我也不怕了。”      她知道他说的后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搂紧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胸膛里就开始傻笑。      这一刻他们两人同时想到了了天长地久。      这样的日子确实会让人以为一辈子就要这样过了。      这一个多月的日子在很多年以后回想起来,林欢总感觉脖子上还留着他手臂的温度,耳朵边也有他轻轻的说话声。      有课时,他早上会起来搭车去学校,上完课就会回来陪她,为了和她呆在一起,他把自习室都搬到了爷爷的老书房。在这段时间,她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根据他的课表还有他打来的电话推算他到家的时间,然后辨认楼梯间的脚步声,一开始偶尔会弄错,到了后来总能准确地判断出哪一个停留在这一层的声音是他的。      程子默有时候回家时,看着前来给他开门的她,还有饭桌上的饭菜,他会恍惚地以为还是小时候,他白天去上学,晚上回家后,爷爷奶奶等着他还有香喷喷的饭菜。没有课时,他就更不愿意离开这个老房子了,只想时时刻刻一抬眼就能看见她。他自习时,她会在旁边坐着看书,也不出声,偶尔会起身给他倒水,到了时间就会去给他们准备饭菜。      晚上他总是喜欢搂着她睡觉,那么软的身体,只要抱过就会上瘾,以至于后来的很多年他睡觉时,总觉得怀里少了点什么。当然在夜晚里他们并不仅仅只是搂在一起靠着睡觉,在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床上,他们分享和探索彼此年轻的身体,只想着怎么样才能把自己融入到对方的身体里去,怎么样才能血脉相连,永不分开。每次带着她从狂喜的天堂回到人间后,他总会眷念地在她的身体里停留很久。他舍不得离开那种温暖,那种只有她才能给他的温暖。      不知道别的相爱的男女是怎么相处的,很多人都笃信一个道理:相爱容易相处难。于他们却是在还不懂得爱情这两个字更深层次的含义,还不知道何谓相爱时,爱情已经伴着长时间的相处融入肌肤,融入骨血。在你的心里刻下我的影子,在我的眼里埋下你的身影。    18 18、当时明月 ...   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她后来还是报名参加了那年他们学校的博士生初试。程子默甚至把他的笔记本电脑带到了爷爷的老房子,然后特意守在一边催促她赶快网上报名。林欢想缓一缓,对他说离报名截止日期还有十来天,不用急。他却不听,打开电脑后直接进入了他们学校的博士生报名网。她不想他担心,笑了一笑,只能坐下来按照要求一步一步地操作。      新年过后,日子渐渐地忙绿了起来。林欢在备战博士生初试之余还要准备硕士毕业论文。期间,又从姑妈那里得到消息表弟何谓生了场病,要做手术。她只有这一个弟弟了,于是急忙抽空在一个周末过去看了才放下心来。程子默虽然没有她忙,但是也加入了马老的设计团队,同时还要兼顾毕业设计。这样下来,两个人经常打电话只能说上几句话,便被其他的事情打断了,纵然如此能够听到对方的声音就是好的。      五一长假之前他已经和她说好了,他会回来。到了他回来的那一天,林欢哪儿都没去,就坐在宿舍等着电话响。好不容易到中午的时候接到他的电话说已经下飞机了,在出租车上。她已经开始坐不住了,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跑到学校门口等着,每到一辆出租车,她都会伸长脖子看一眼从车上下来的人,虽然知道从机场到这里没有这么快,她还是会满怀希望地瞄上一眼。      他从车上下来时,林欢一眼就看见了,不等他走过来,就冲过去,也顾不得是在学校门口,伸手已经抱住了他。程子默难得笑出了声音,亦是高兴得不得了,伸手抱起她,亲了一下她的额头:“你在这儿等了多久?”      她知道骗不了他,于是就说:“在宿舍也是等,还不如出来等。”      “傻瓜。”他摸了一下她的头。这已经快成了他的经典动作了。她顺势笑着依偎进他的怀里。他搂着她的腰,笑了笑,记起来了一件事,低声问:“你的导师确定了吗?是杜伯伯吗?”      她轻轻答应了一声。她所在的英语言文学系现有五个博士生导师,杜老在初试过后就直接选定了她,甚至通知她不用复试了,准备再次做他的学生。      他这才放心了,笑道:“欢欢,你以后就是我的灭绝师太了。”      他一笑,她才觉得这也是一件高兴的事情,跟着他笑。      因同住的另一个女孩子回家了,现在宿舍就剩下林欢一个人,倒也不用避讳,于是先带他去她的宿舍休息。让他坐在她的床上后,便要去给他倒水喝。      程子默一把拉住她的手,笑道:“欢欢,你陪我坐一会儿吧,我不渴。”      林欢哪里不想,便又挨着他坐了下来,却还惦记着问:“你吃早餐了吗?”      他说:“吃了”      她仍然不放心,又问:“现在都中午了,你饿不饿?我们去吃饭吧。”      她总是这样,一颗心全绕着他转。他再也忍不住,低头便吻上了她。她于是又迷糊了,也安静了,一双手有了自主意识缠上了他的脖子。      他愈吻愈深入,情动愈炽,开始扭过头顺着她的脖子一路往下吻去。在把她压上床铺的一瞬间他的心里产生过一丝迟疑,但很快地就被面前那具衣衫半退的柔软身体夺去了全部意识,所有的意念只在她身上,只有她。他的亲吻亦不受控制,愈来愈重,啃咬着她身上裸*露的肌肤,手也在她身上摸索着。沉入她身体的那一刻,他满足得叹了一口气:“欢欢。”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比这里更温暖的地方。这是她,他的她,是她给的温暖,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比她更温暖的地方。      他的热情由此一发不可收拾,最终停下来时,仍然不舍得离开,静静地伏在她身上。她的头发散乱在颈项边,逶迤的一大片,映着洁白的床单,宛如宣纸上泼满了作画的浓墨。她动了一下,更紧地缠住他,和他脸挨着脸,那浓墨似的发丝细细地摩擦着他的脸,一点一点的瘙痒,渐渐地传递到了心里。他情不自禁抓起一缕缠上自己的脖子,结发为夫妻,交颈为鸳鸯。      好一会儿,他才起身,她立即也要跟着起来,仿佛是意识到了什么,看了他一眼,有点羞涩,又躺了回去。他心里欢喜,拉来被子给她盖上:“躺一会儿吧。”穿上衣服后,拾起地上被他丢落的衣服,坐到床边把她拉起来,想帮她穿衣服。可是第一件胸罩他就扣了半天,也没有弄好。她红着脸抓住他的手:“还是我来吧。”他松开手。似乎是那背后的暗扣位置不好找,她也摸索了一会儿才穿好,这才接过他给的连衣裙套上。      这件白色的丝质连衣裙还是他们去年一起逛街时买的,大约是并不经常穿,看上去仍然像新的。他明白她是不舍得,担心弄坏了,于是说:“欢欢,明天我们再去商场吧,这次多买几条。”      她对着他一笑,点了点头。她是喜欢和他一起去买衣服的,这样才能穿着他喜欢的衣服。      他们一起去吃了午饭,又在一起厮磨了一下午,他也该回家了,她一直看着他坐上车才转身往宿舍走去。      程子默本来以为这时候他爸爸妈妈应该都还没回来,没想到这一次进家门后,妈妈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样子是专等他的。见到他进来以后,也没问他下飞机这一会儿是去哪儿了,接过他的包,让他回房间打理一下自己,准备吃饭。到了他房间,她帮他整理带回来的行李,他随即进了浴室洗澡。从浴室出来以后,妈妈已经不在了。他拿起电话走到窗边的按下了一个熟悉的键,电话接通后就小声地说:“欢欢,我已经到家了,马上要吃饭了。”      她回道:“我已经吃过了。”      “你吃的什么?”      “番茄鸡蛋面。”      他声音不由得加重了一点:“你又不听了,以后晚上少吃面条多吃饭,我都告诉过你很多次了。”      “我就是偶尔吃面条。”      他不相信,本来准备再说几句的,转念一想,也没剩多少时间了,先随她去吧,于是说:“明天早上你不用起来得太早,我到了会打你电话的。”      “好。”      房门被人从外面打开了,他捂着手机最后低声说:“我挂了,先去吃饭了。”      吴君兰已经走了进来,仿佛迟疑了一下,站在他身后不远,看了看他手里的电话,随口问:“子默,打电话吗?讲完了就下来吃饭吧。”      到了餐厅,程子默看见他爸爸已经坐在了餐桌边,倒是有点惊奇了,他很少这时候在家的。过去喊了一声“爸爸”,在旁边的位子上坐下。      程宏伟看了儿子一眼,笑道:“子默,回来了啊。”      这餐饭倒是吃得非常平静,气氛亦是好的。吴君兰连连给儿子夹菜,说又瘦了,要多吃。程宏伟虽然不说什么,但是看着儿子,那脸上的笑却是欢喜的。真真的难得,一年也难得碰上一次,程子默对着这样的爸爸妈妈,心里欢喜,那胃口不觉就好了。      吃完饭,吴君兰向丈夫递了个眼色。程宏伟了然,拿出父亲的口吻说:“子默,你和我们一起到书房来一下。”      程子默看爸爸妈妈都起身往书房走去了,看神态肯定是有什么话要说,随即跟了上去。      他万万没有想到,进了书房爸爸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子默,我和你妈都已经安排好了,你毕业设计搞好后就去英国。”      事情太突然,在此之前他一点准备也没有,他们也没有提前征询他的意见。他的心里一时涌上各种思绪,最后所有的这些都抵不过一个人的脸。他平静地说:“爸,妈,我不去英国。”      程宏伟倒是没有马上接上话。吴君兰或许早就料到了他会有如此反应,淡淡地问:“为什么?”      程子默只沉思了几秒,知道到时候了,他想着从哪里开始说起,但最先冒出口的却是这么一句:“爸、妈,我已经计划好了,毕业后先结婚……”      吴君兰打断他的话,脸色再难平静,斥责道:“胡闹!你书都没读完,结的是哪门子的婚?”      陈宏伟也不再沉默了,口气严厉地说:“子默,这就是你的计划?”      程子默看着盛怒中的爸妈不再说话,想等他们平静下来再说。      吴君兰改变语气,低劝道:“我不管你是要和谁结婚,但是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儿,是不是?”程宏伟连连附和:“你妈说得对。子默,你爷爷和我都是对你报了很大的期望的,学业还是要先完成。”拿出一叠文件递给他。      程子默接过来,扫视了几眼,心里不是不佩服他爸爸妈妈的,没想到他连入学申请书都没写,居然还能得到这样的学校的认可。他笑了笑:“爸、妈,这个学校是很好,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计划,我不会放弃我的专业。”      “你的意思还是不去?”吴君兰迟疑着问。      他肯定地回答:“我想我并不需要。”      眼见儿子固执成这样,也就是为了一个女人,吴君兰心里就像打翻了醋瓶似的,冒出来的都是酸气,还夹杂着一股怨恨,面上却也不再说什么。程宏伟觑了一眼妻子,又看着沉默的儿子,于是缓和气氛说:“你刚刚回来也累了,先回房间休息吧,这件事我们以后再说。”      程子默却顿了顿:“爸,妈……”      “子默。”吴君兰打断他的话,“你先去好好想想,我一会儿还有事,明天再说。”      程子默知道这件事没有这么简单就算了,可是心里也打定了主意,不管爸妈说什么他不走就是了。他又何尝不知道他们也是为他好,其实他也有他的理想,他知道他未来想做什么,可是所有的这些在遇见她之后都变成了次要的,现在对他来说什么也比不上她重要。      回到自己房间后,他突然想听听她的声音,可电话拨过去,那边却占线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特别是在晚上。他最初担心是不是按错键了,又仔细按下早就牢记的每一个数字,那边还是占线。过了几分钟,他才打通她的电话,经过这一场小事故,一时倒像是失而复得似的连着叫了好几遍她的名字,也不说别的。      林欢在那边笑道:“你打电话过来就是为了喊我的名字?”      程子默这次还是喊了一声:“欢欢……”      她听出来了这一声和前面几声的不同,有点担心地问:“子默,你怎么了?”      他说:“欢欢,我们毕业了就结婚,好不好?”      这一次她很久都没有回答他,他固执地紧紧握着手机等她,过了一会儿她的声音从那边幽幽传来:“我早就……”她没有说下去,突然奇怪地问:“你为什么这么着急?”      为什么?他也不知道,也许俗话说得对,夜长梦多,他只觉得时间到了,再也不能等下去了,只是重复着那一句:“欢欢,我们毕业就结婚,好不好?”      她终于笑了:“你怎么这样,不是说了我早就……早就答应你了吗?”      她说:“子默,我愿意,我在这儿,你毕业回来了,我们就结婚。”      后来,在那么多没有她的日子里,他想起来了她曾经对他说的这一句话,她说她愿意,愿意嫁给他,一辈子和他在一起,于是他知道她仍然还在,总是在,他从没有失去过她,永远,永远也不会失去她。      挂上电话躺在床上后,程子默开始想明天要怎么告诉他的爸爸妈妈他和她的事,他要让他们知道他是非娶她不可的。      第二天他并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说,甚至连和她说好了的一起去商场都失约了。早上起来后,他爸爸妈妈都在餐厅坐着。爸爸对他说公司有点事,让他陪他去趟香港。他本能地想拒绝,他此前从未接触过任何这方面的事情,爸爸以前亦是很少对他谈公司的那些事的。他惦记着要出去见她,根本没有心思了解那些生意场上的事。      大约是看出来了他不是很想去,程宏伟退一步地说:“你既然说不想去留学,那总该学着帮我打理下生意吧?”      程子默从这一句话中感觉到爸妈似乎是放弃了送他出国的打算,很快就高兴了起来,昨天晚上烦恼的事也不存在了。他想着这样也好,只要顺着他们接下来的安排,他和她的事就更好办了。想通了这些,他便答应了下来。      这一去就是五天,其实也只是见了些他爸爸在生意场上的朋友,程子默感觉像是来旅游的。直到六号,他们才一起从香港回来。      到家之后,吃完晚饭,他就坐不住了,想出去见见这几天一直挂念的人。回来时他给她打电话,听她的声音有点沙哑,他担心她生病了,虽然她说没事,可是两个人现在在同一个城市,隔得这么近,他忍不住就想马上过去看看才放心。      下来到客厅,并不见他爸爸,他妈妈一个人对着电视机坐着。他走过去,有点不自然地说:“妈,我要出去一下,见……”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想着也到了该说的时候了,可是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他却又赶时间。      吴君兰并非没有看出他的犹豫,笑道:“见同学是吧?你也好几个月没回来了,是该出去和同学聚聚。”把电视关了,站了起来:“我累了,先去睡了,你记得早点回来。”      “嗯。”程子默只能答应了一声。      到了她的学校,他给她打电话,刚刚说了句:“我在你们宿舍楼下。”只听见那边惊讶了一声,然后没有声音了。程子默看着电话笑了笑,收起来。      林欢很快就下来了,远远地向他跑来,几步远的地方就开始问:“你怎么现在过来了?”      他听她的声音已经和平时一样,走上前去摸了一下她的额头,也没发 18、当时明月 ...   现任何异样,放下了心来。她突然就伸手抱住了他,把头埋在他的肩头,久久地不说话。      他用手圈住她的背,低声问:“欢欢,怎么了?”      她摇了摇头还是不说话。      他于是笑道:“是不是想我了?”      她在他怀里含糊回答:“嗯。”      这一天晚上的她特别粘人,抱着他就不愿意放手。他因着第二天就要离开了,也恋恋不舍,总想着要多和她在一起呆会儿。情人之间缠绵依偎缱绻私语,时间像指缝间的沙子一样一点一点溜走而不自知。最后还是他无意中瞥了一眼腕表,然后拉着她开始在深夜的校园内奔跑。      初夏夜晚的凉风拂面而来,空气中氤氲着海棠花的香味,她低低扎起的长发随着风在背后舞动,偶尔有一缕发丝甩到了脸上,间或也缠上了脖子。她咯咯笑着,略微伸手拨开。前面的他总是会时不时地回头看一眼,然后两个人目光接触,脚下动作都顿一顿,仰起脸来笑一笑。      此后有好几年,每当林欢晚上走在通往宿舍的这条路上时,仿佛还能听见她那一刻的笑声,也能看见他回头向她看过来时那清澈的眼神,手掌心里也还有他的温度,暖暖的、融融的,唯有他脸上的笑容是模糊的,怎么想都看不清楚。那淡淡的笑容被青灰色的夜色掩盖,经过时光的打磨,淡得几乎查不到踪影,可她知道那是怎样的笑,那又是怎样的好看。      程子默却记得她脸上的笑,裙袂飞舞,长发轻扬间,绵绵密密织了满脸,宛如暗夜中盛开的最饱满的昙花,直直地升到天上去,照亮了那一轮高挂的明月,然后斜斜洒落下来,笼罩了他们头顶的那一片天空,也留下一抹清辉色的月影在他的身上、心间,温暖了他的整个生命。      人世是这样的山长水阔,意韵悠远。千万年中,千万人中,他遇见了她,只有这么一个少女便是她,如晴日间山头斜照下来的阳光,暖洋洋地爬了满身,只觉得怎么可以这么舒服,怎么可以,可竟是真的。从此之后便是沉睡不醒也自甘愿。      世事从来多变,好事难留,天意难违。后来他总喜欢在晚上一个人站在康桥的月色下,面朝着东方,头顶上的月亮还是那一个月亮,可也只空空的剩下月亮——当时的明月——曾经照耀过他们两人的明月。世人多喜欢写对月怀人相思,叹物是人非,惆怅伤往事,受家学渊源影响,他更是没有少看。可到了他这里,纵然一样的空对当时月,甚至仔细地去分辨那月也异当时,却没有惆怅,那些有她的往事之于他不是伤。想她的时候,他不伤心,只有温暖,虽分不清手心里还残留的温度是实是虚,可心中的暖意是真真切切感受得到的,在那一刻也足够安慰——无论怎样照在身上的还是那一抹他们共同拥有过的月光,蓦然回首中,月色下的她也轻轻地向他走来,带着他熟悉的笑容。      人间天上,年年岁岁。纵然沧海桑田,巫山云雨,世事变迁,繁华褪尽,心境淡然,她还是在哪儿,在那样的月色下还是有她。支撑着他度过最初那一阵痛的正是她脸上的笑容,还有她留给他的那一抹永远也暗淡不了的月光,那永远也消散不了,冷却不了的温暖。       19 19、儿童节番外(上) ...   如果现在让程子默回忆他从小到大的每个儿童节是怎么过的,他也只记得那中间几年。六岁以前的,他现在已经全无记忆了,只后来断断续续的从爷爷奶奶哪儿听到过一些;七岁到十二岁的倒是大概记得;至于十二岁以后,他会告诉你,从十二岁以后,儿童节就再也不是他的节日了。      三岁时的儿童节,爷爷奶奶的说法不一致。爷爷说是在医院。那一次子默感染了风寒,儿童节的前一天晚上就发起了高烧,到半夜爷爷看情况不对,就紧急把他送到了医院。最后爷爷还感叹,我们可怜的子默,别的孩子儿童节都是和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出去玩,就我们子默要躺在医院里打点滴。      奶奶则有她的一套说法。奶奶说:“在医院打点滴,那是端午节的事了。儿童节我们子默老早就好了。老头子,你不记得了吗?那年儿童节我们大院的王家添了一个孙子,我们带子默去吃满月酒,他还在桌上打翻了一锅汤,汤汁全部泼到了旁边媛媛她奶奶身上,还好汤已经上桌很久了,没烫到人。他爷爷,你再想想,有没有印象?”      爷爷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然后说:“我怎么记得满月酒是在端午节?还有那汤不是媛媛打翻的吗?你怎么说是子默?我们子默从小多么乖巧!多么听话!孩子他奶奶,我看你记忆退步了吧?”      奶奶不服气了。“我说老头子,人年纪大了,记忆不行了,你就要任命,还和我争论什么,我比你要小几岁,记忆力肯定比你好。”      这时候已经七岁的程子默站在旁边说:“爷爷,奶奶,其实要知道你们谁记错了也不难,你们去问问王叔叔和王阿姨,王强的满月酒是端午节还是儿童节就好了,哦,还有,别去问王爷爷和王奶奶,他们有可能也记不清了。”      听到这一番话,爷爷奶奶都乐了,还是我们子默聪明!爷爷说:“这好办,明天看见他们我们就去问问。”可是到了第二天,爷爷在大院门口看见王叔叔了,却把这件事情忘了,只说道:“小王,叫你爸今晚来我家下棋啊。”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七岁以前的儿童节,程子默到现在也不可能搞得清楚了。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过的还是不错的。      七岁时的儿童节,子默记得爷爷奶奶带他去了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然后奶奶坐着欣赏公园的风景,爷爷在公园的石桌上教他下象棋,什么马走日,象走田,炮打隔子棋……那一天小小的程子默背了很多口诀,为了奖励他,奶奶晚上买了只烤鸭给他吃,还给他做了红烧鱼。但是因为背了一天口诀,口很干,而且加之晚上吃的太油腻,子默晚饭后,喝了很多水,然后那天晚上睡觉时,他的梦里还出现了一条楚河。      八岁时的儿童节,程子默已经学会下象棋了,虽然棋艺不够好,但是也不需要再背口诀了。 爷爷决定参加设计院组织的儿童节活动,带他去爬长城,一开始奶奶是反对的,认为子默还小,爬长城太累了。但是爷爷说,不到长城非好汉,子默是男孩子,八岁也不小了,你看我们大院的然然从六岁开始,每次去长城都是自己慢慢跟着大人爬上去的。奶奶想想爷爷说的有道理,再说大院很多小孩子都去,就同意了。他们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才到八达岭长城。 这一次爬的是慕田峪,考虑到有很多小孩子,如果顺利的话最少也要三个小时,所以他们到的很早,才八点钟。长城子默以前是来过的,但是每次去的地方不一样,也都是只爬了一小段就停了。这次子默很兴奋,能够爬这么久,爬到那么高的地方。但是他们慢慢的爬了不到一个小时,奶奶的腰酸,爬不动了,奶奶让爷爷带子默上去,她和王奶奶还有其他爬不动的人一起在这里等。爷爷心疼奶奶,就让她休息,自己陪着程子默慢慢往上走。但是才走了十分钟,眼看越爬越陡,山越来越高,爷爷也坚持不住了。子默看看爷爷年纪大了,爬的很幸苦,就让爷爷也停下来,他自己跟着其他的叔叔阿姨上去。爷爷把他交给王叔叔,王阿姨后也停了下来。 最后,子默慢慢的跟着大部队,爬到了目的地,虽然腿很痛,但是看着下面那蜿蜒而上的弯弯曲曲的一条条小道,子默很高兴。 那一天晚上,才八岁的子默在日记本上写道,我终于爬上长城了,我也是一个好汉!      九岁时的儿童节,爷爷奶奶带他去了故宫,那时候年幼的程子默只懵懵懂懂的知道故宫是以前皇帝居住过的地方。爷爷说以前的皇帝就是一国之君,那么故宫应该是很好玩的。但是到了后,全是一座座宫殿还有历史文物。一开始子默还记得去过些什么地方,到后来回来时就只记得去了太和殿、乾清宫、御花园了。这三个比较好记,以前也在历史书中见过的。那一天晚上,子默感叹的对爷爷说:“皇帝住的地方真大,做皇帝好累,要走这么多地方!”爷爷奶奶全笑了。爷爷说:“皇帝确实不好做,要做好皇帝就更难!”子默到现在也记得爷爷这句话。      十岁时的儿童节,因为爷爷身体不舒服,他们哪儿也没有去,留在家里。奶奶去买了很多菜,说要做给子默吃。上午子默留在家里陪爷爷,下午爷爷午睡醒了后,王爷爷来找他下棋。子默陪着看了一会儿围棋,不是很懂,这时候住在他家楼上和他同班的媛媛刚刚从公园回来了,来找他一起玩,子默高高兴兴的和她一起在院子里玩捉迷藏。但是还没玩一会儿,楼下的陈哥哥从院子里经过,对他说道:“程子默,你奶奶在找你回家吃饭呢!”子默有点疑惑,奶奶今天做饭怎么这么快!但是怕爷爷奶奶等他,他还是对媛媛说了声“再见”,然后念念不舍的离开了,好想继续玩捉迷藏啊!      十一岁时的儿童节,子默是在医院度过的,但是不是他生病了,而是爷爷住院了。子默一天都和奶奶一起在医院里陪着爷爷。爷爷精神还不错,在病床上教他下围棋,虽然下围棋很麻烦,但是子默和爷爷却玩的不亦乐乎。前几天,爸爸妈妈也来过了,子默听见他们说什么手术,后来才知道爷爷的病要动手术。奶奶说手术在下个月,现在爷爷要先养好身体。子默听了就说以后放学就来医院陪爷爷。奶奶说,要先把作业写完再来看爷爷。晚上家里请的阿姨做好了饭菜送到医院,子默还和爷爷一起吃的。      十二岁时的儿童节,已经没有爷爷了,奶奶前几天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现在一直住在医院。子默又在医院度过了一个儿童节,中午阿姨送来了饭菜,奶奶因为手骨折了,不能自己吃饭,子默不要阿姨帮忙,自己用勺子一口一口的喂给奶奶吃。奶奶吃不了多少,又再次陷入了昏迷,子默看着病床上的奶奶,拼命忍住要留下来的眼泪。从小摔跤了,爷爷就告诫过他不要哭,爷爷走的时候说过,男孩子不能哭。      爷爷,子默不哭。    作者有话要说:看文的童鞋们:儿童节快乐! 20 20、儿童节番外(下) ...   如果现在让林欢回忆她从小到大的每个儿童节是怎么过的,她会告诉你是和小乐一起过的。当然小乐出生前的儿童节她根本不可能有记忆,从她有记忆以来所过的每个儿童节确实都和小乐一起,至于后来十三岁进入中学以后,儿童节不再放假,她也不再是儿童了,所以儿童节也变成了极平常的一天了,上课、下课、放学。      林欢对于儿童节的记忆是从六岁开始的。那时候小乐已经四岁了,喜欢粘着她。那一天,爸爸妈妈都有课,就只有她和小乐在家。上午她从爸爸的书房拿出来了一本儿童插画本古诗选,开始教小乐。吃早餐时,小乐又再次把没有吃完的面条偷偷倒进厨房的垃圾桶内,被她亲眼看见。所以她决定要先从那首著名的的《悯农》开始——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小乐有必要知道粮食的重要性。可是小乐却对这儒妇皆知的佳句完全不感兴趣,他的注意力被全书中的插画吸引住了。从姐姐手里夺过书来,自己翻了起来,最后在林欢不注意的时候竟然把书给撕下了一页,还举着那撕下的一页,给她看。“姐姐你看,这张画多漂亮!”林欢哭笑不得,又生不了他的气。 这一次教学任务最后以失败告终。      七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五岁了,父母照例是有课的。对面和小乐同岁的张小明来喊小乐出去抓蛐蛐。最近这段时间,他们两人喜欢把捉来的蛐蛐绑在一根细线上,提着到处玩耍。林欢知道没有办法阻止他,只得跟着他们两人来到教工住宅区的后院,满院子的翻转头,拨弄草丛帮他们找蛐蛐。最后她汗流满面,终于找到了两只蛐蛐。小乐拿着蛐蛐高兴的回家去找线去了。      八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六岁了,参加了幼儿园组织的儿童节表演,上午妈妈没有课,请假带着她一起去看小乐的演出。他们表演的是白雪公主,小乐的角色是七个小矮人中的一个。记得那时候报名的时候,林欢问小乐要演什么,他快乐的说道回答:“当然是小矮人啊!姐姐,你看小矮人可以天天住在森林里和其他同伴一起去捉小鸟。”听到这番回答,全家都笑了。这几个月,小乐最感兴趣的事就是捉小鸟。台上的表演已经到了白雪公主在森林里迷路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七个小矮人的家。林欢看见小乐终于和他另外的六个同伴一起上场了,念着台词:“这个漂亮的女孩子是谁啊?”林欢看着台上一直笑,等到王子与公主举办婚礼,小矮人来参加后,演出就结束了。小乐一路从台上冲到妈妈和林欢身边,忙不迭的问道:“我表演的好不好?”妈妈连声说“”,林欢也说,:“我们小乐是最棒的。”      九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七岁了,这时候他既不喜欢抓蛐蛐,也不喜欢捉小鸟,他喜欢玩弹弓。那一天,他又要和对面的张小明一起拿着弹弓出去玩。林欢怕他们不懂事,在校园里面闯了祸,跟着他们一起在校园里面没有目的的走了起来。走了一会儿,在往学校食堂去的路上,小乐看见旁边书上有一只鸟,拿起弹弓就射了起来,鸟受到惊吓,一下子就飞走了。那一颗子弹最后从上面掉下来落到了对面正往这边走的厨房工作人员王阿姨的身上。小乐眼见闯了祸,走到林欢身边,拽着她的衣角。他也就是在这时候最乖了,林欢让他别怕,带着他走上前去,给王阿姨道歉。那颗子弹的力道不是很大,王阿姨其实也没什么感觉,比蚊子咬一口还要轻松,所以她笑呵呵的对林欢说:“小乐真可爱!”      十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八岁了,正赶上星期天,爸爸妈妈都没有课,一家人去游乐园玩。到了游乐园,人很多,小朋友也很多了,小乐就更加兴奋了。他们不仅乘坐过过山车,也玩过各种各样的小火车、碰碰车、还玩了荡秋千,爸爸和妈妈在后面摇秋千,她和小乐各自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的。玩累了,一家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吃着爸爸买来的羊肉串。那羊肉串很香,后来小乐只要嘴馋,就会嚷着要去游乐园买羊肉串吃。吃完羊肉串,她和小乐坐在旋转木马上,跟着其他的小朋友一起转啊,转啊,就像骑着真的马一样。这一天,她和小乐都很快乐,晚上回家的时候,小乐在车上累的睡着了。      十一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九岁了,蛐蛐早就不抓了,小鸟也早就不捉了,甚至连弹弓也玩懒了。这一天张小明也去了他外婆家,小乐也没有最好的玩伴了。最后只得留在家里,和林欢一起学习。可是不一会儿,把那一点作业写完后,小乐就坐不住了,要出去玩。林欢放下正在做的习题,带他来到了后院。到了后才发现,那里正有一群小孩子在完捉迷藏,小乐很高兴的加入了他们,也要林欢和他一起加入。最后林欢在一株海棠树的后面找到了小乐,把他带回了家。      十二岁时的儿童节,小乐已经十岁了,这一年他喜欢上了下五子棋,只要有空闲,就会抓着林欢和他一起下棋。这一天,写完作业,小乐又捧出了他最宝贵的五子棋,放在林欢的书桌上。林欢把书桌上的书整理了一下,挪出一片地方,摆好棋盘,就和小乐一人执白一人执黑的玩了起来。连输三场后,小乐不高兴了,揪着嘴不再说话了,沉默的下棋。林欢见他的样子,也明白他的心思了。第四场开始后,她就故意不去阻碍他的道路,果不其然,很快的就有五条黑子连成一条线了,小乐高兴的跳了起来。林欢看着他的笑容,也笑了,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我真是童心未泯啊…… 21 21、烟花绚烂 ...   他们还是没有赶上,手拉手站在大门紧闭的宿舍楼下喘着粗气,然后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又都笑了。林欢这还是第一次晚归,想去喊管理员开门,可毕竟理不直气不壮,担心打扰了别人休息,犹犹豫豫地走到窗前,小声敲了两下,没人应答,她刚刚鼓起的那一点胆量也偃旗息鼓下去了。      “欢欢,我今天晚上不回去了,好不好?”程子默在她身后柔声问。      她蓦地脸上一热。他不等她说话抓住她的手转身就走。      他们去的是一家离她学校不远坐落在江畔的酒店,他要的是套房。办好入住手续进了房间后,她惴惴不安地说:“这房间太大了,只是住一晚,标准间就行了。”      他不说话,只是微笑地看着她。      这么熟悉的笑容,这么眷恋的一张脸,到底还是舍不得。她仓促地低下头,忽然间眼眶发热,无边的酸涩从四面八方狂涌过来,包围了她。      他已经发现了她的异样,捧起她的脸,轻轻抚摸着,低喃道:“欢欢,你不要这样。你这个样子,我哪里都不想去了。”      他很少露出这种小儿女情长的样子来,可正因为这样,偶尔说了点情意绵绵的话,就竟像真的一样。她仿佛一瞬间从魔怔中清醒过来,低斥道:“你这是说的什么胡话?还不赶快收回去。”      他见她笑了,也恍然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有点打趣道:“是要收回来,我毕业证还在学校呢。”牵着她的手,带她来到里面卧室的窗户边,用遥控打开前面那一整排落地窗帘。顿时,灯光熠熠,夜色璀璨,亮如白昼。站在这三十八层高的地方,俯瞰着下面的江水,遥遥地还仿佛看得见他们那个夏天曾经一起走过很多遍的那一条路。      她情不自禁地说:“这里真美。”      他说:“是啊,我一直想带你来看看。我刚刚从北京过来的那一年除夕夜时,我爸爸在这边订了两间房,我们一家人站在窗户边看江边燃放的烟花……”      窗外尘世千万灯火在夜色中透着橘红色温暖的光芒,玻璃窗户上倒映着两个人的身影,迷迷蒙蒙,虚虚实实,笼罩在淡淡的灯影下。她靠在他的怀里,听他缓缓的叙说那一夜的天伦之乐和美丽的烟花。      “……很美。后来我想起来时,就总想带你也来看。等今年除夕夜,我们两人再来这里。”      烟花再美,也不过就在那绽放的一瞬间,过后只余下燃烧后冷却的灰烬,而且还不知道将会洒向哪里。这一刻,靠在他的怀里,感受他温暖的气息,她再次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是啊,烟花再美,转瞬即逝,而他们……他们的故事又将会走到哪里去?      “子默,我仔细想过了,我想等我拿到了博士学位,我们再结婚,好不好?”      她的声音比平时还要柔软,甚至还是撒娇的口气,他却感觉到了那一抹隐藏在声音最底下的伤感和无奈。亦或许也只是他自己在担心,所以才患得患失的,因为她脸上的笑容还是一如既往,有柔软,有娇俏,有羞涩,密密麻麻地织了满脸。      她说:“我记得我爸爸以前总是说,男人要先成家再立业,你看看你,你现在还这么年轻,大学都没有毕业,我如果拐你来娶我,我爸爸妈妈知道了,会骂我的。”      他失笑,原来她担心的是这些:“你放心,你爸妈不会骂你的。欢欢,我会告诉他们,有他们的女儿在我身边,我才能做出一番事业来。”      她没有再说话。过了一会儿,忽然转身寻到他的唇迎了上去,一双手也没闲着,在他的身上探摸着,要扯下他的体恤衫。他被她忽如其来的热情给弄得手足无措。在这一方面,他们之间一直都是他主动,对他每一次的起意,她亦总是毫无顾忌以满身的热情迎接上去,唯恐不能让他尽欢。除却这些,她骨子里毕竟还是害羞的女孩子,比不得那些纯熟的女人,不懂得要怎样去挑起男人的情*欲。可现在她却好像忽然间开窍了似的,吻已经由他的嘴巴一路转移到下巴再到喉结,然后开始了细细的舔*吻、啃咬。一只手也由胸膛一路下移,抚摸上了他早已坚硬滚烫如烙铁的那片热源。      他的喘息声忽然加重,额头上开始汗涔涔的,浑身上下像火炉一样,热得难受,他只来得及抱起她,踉跄两下把她抵在墙角厚重的窗帘布上,抬起她的一只腿,就开始了一连串急切的动作。      她的裙子堪堪挂在腰上,卡在两个人之间,背后是一团来不及拉上的窗帘,头一偏就能看见旁边玻璃窗上的灯光,玻璃的另一面既是尘世万家灯火,可是他们现在全然不顾,所有的意念只在这一刻的互相拥有中。      他们毕竟都还年轻,在男女情*事上,初始难免生涩,纵然配合得天衣无缝,不乏激情,但是这样的激烈却是前所未有的,甚至于连他的动作都少了几分轻柔,带上了几分野蛮,平素的温存也消失殆尽。      在最激烈的那一瞬间,她攀着他的肩,恍惚中看见了背后的漫天烟花,一蓬一蓬,朵朵盛开,在漆黑如墨的天空中,绽放如星,那是她见过的最最美丽的烟花盛宴。而这一刻,他在她的身体里,那么清晰的存在,一辈子都不可能抹灭的存在。      这一波的热情过后,余韵犹在,他还陶醉在她的身体里,喃喃着叫着:“欢欢,欢欢……”他只知道他现在太快乐了,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满满的是欢乐,她带给他的欢乐。      她亦是全身汗淋淋的,却紧紧缠在他身上,仿若怕他忽然抽身离开。她又开始吻他,一点一滴,额头,眼睛、脸颊,鼻翼,嘴唇……一片地方都不愿意放过。她对他的身体早就不陌生了,知道怎么最大程度地取悦他,亦是知道怎么让他在最短的时间里再次燃烧起来。      他哪里还能想到其他的,抱起她时,才留意到那一整面玻璃窗,勉强伸手够到书桌上的遥控板,摸索着按下一个键。伴着窗帘哗啦一声由两边向中间合拢时,他也抱着她双双滚落到大床上。这一次,她强烈的身体语言让他在床*上忘乎所以,像个贪得无厌的孩子一样,不懂得罢休,一再而再地去索取,去拥有。      这么混乱而纠缠的一夜,第二天他们醒来时,已经中午了。简单地梳洗过后,他要送她回学校。她一看时间不早了,担心误了他下午的飞机,不让他送,坚持让他赶快回家收拾东西去机场。他还是叫了辆车,先到的她学校大门口,两个人下车,依依惜别后,他再次上车离去。      林欢一直到看不到那辆出租车了,才慢慢地往宿舍走去。她低着头,一路到了研究生宿舍楼,要进去时,忽然听到有人喊了声:“林老师!”循声望过去,在楼前的一辆黑色汽车前,站着一个打扮高雅的女子,大约是中午紫外线太强烈,撑着一把阳伞。那女子见她看了过来,徐徐摘下太阳眼镜,正是几年不见,前几天主动给她打电话的吴院长。该来的终究会来。她顿了顿,走了过去,微笑问好:“吴院长。”      吴君兰点了点头,略略打量了她几眼,笑道:“林老师,你倒是没怎么变,只是越长越漂亮了。”      林欢仍然笑了笑,没有说什么。她并不擅长于应付这样的场面,哪怕从前几天晚上接到那个忽如其来的“闲聊”电话时,她就开始做好了准备,等待这一刻的到来。现在她一脸友好地站在她面前,轻松自若地谈论着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这个场面比她幻想中的要好得多,可她却没有半点庆幸,反倒是情不自禁地身体一抖,打了个寒颤。      吴君兰微微一笑,淡淡地说:“一直想来看看你,前几天电话中又不方便,没有多说。这太阳底下又热又晒的,林老师,我看你都出汗了,要是有时间的话,我们现在一起去喝杯咖啡吧。”      那是林欢喝过的最漫长的一次咖啡,从艳阳高照到夕阳西下。她要的是不加糖不加奶的原味咖啡,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苦,甚至还有微微的甘甜。      两个人面对面坐下来后,吴君兰开始像拉家常似地对她讲起了子默,小到小时候的一次考试成绩大到几年前的那一场大病,巨细无遗。中途她们两人的手机前后都响过,林欢任手机在包包里振动,没有接听。但吴君兰却没有任何顾忌,接起了电话,亦是不避讳她的,直接坐在那里和人通话。那通电话持续了十几分钟,她脸上更是一直带着笑意。      面前的女子眉梢眼底全是毫不掩饰的笑意,林欢对她的那种笑容并不陌生,几年前少有的几次见面,只要是子默在场,她就能从严谨端正的吴院长脸上见到那样的笑容。那笑不同于平素挂在她脸上的矜持浅笑,少了几分淡雅,多了几分温暖,有一股满足的意味在里面。恍惚中她以为见到了另一张无比熟悉的脸孔,原来他们长得竟是这样像。她不由得开始笑话自己后知后觉,母亲和儿子,这么相似的眉眼,她竟是现在才看出来。      她这几年也从子默口中获知了一些他妈妈的消息,知道她前几年就正式成为了任职的那家三甲医院的核心领导,所有的人都得尊敬的称一声“吴院长”,饶是此前一直在夫妻争吵中对她不无讽刺的丈夫,也早就去掉了那个“副”字,直接叫“吴院长”。今天的吴院长,脱掉了白大褂,削的薄薄的短发,衬得一张脸越发光彩熠熠。接近五十岁的人了,纵然工作繁忙,脸上倒是看不出来过多的岁月痕迹。一件米色丝质束腰衬衫,胸前点缀着少量细碎的荷叶花瓣,高雅又不乏女性化的妩媚,下着咖啡色直筒长裤和白色平底凉鞋。这一身既显气质又恰到好处的展现出了她保养得宜的身材。      这是个长期生活在优越的环境里且又懂得如何善待自己的女人。她不由得想起了电话那边的人,他们是母子,是这么的相同,却又这么的不同。      吴君兰挂断电话后,对着她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林老师,让你久等了。”      “没有,也就一会儿。”林欢还记得,几年前她都是直接称呼她“林欢”的,今天却一口一个“林老师”,这么彬彬有礼,如果换个场合的话,她或许会觉得“受宠若惊”,今天“惊”是有的,“宠”倒未必。她开始坐立难安了。      吴君兰说:“我这个儿子你也教了一年多,我和他爸爸都知道你尽了全力也做得很好,他爸爸一直说要找个机会好好谢谢你,这几年我们都忙,天南地北地跑,这事儿就搁下来了,到了今年子默大学都要毕业了,才记起来这桩事,说起来他能有现在的成绩,你也帮了大忙……”      “哪里,他本来就聪明。”林欢讪讪地答道。      “子默确实有点天分,特别是在建筑这一块,我和他爸爸一直觉得是得了他爷爷的真传。林老师,你还不知道吧,他爷爷以前就是做这一行的,当年也算得上是个行业精英,北京城内现存的还有好几处著名建筑都是他设计建成的,至于那些大学图书馆就更不用说了。子默从小在他爷爷身边长大,见得多了,也喜欢上了这一行,本来他一直都做得很好……”吴君兰说到这里暂停了一下,看了看她,好似在犹豫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林欢笑了笑,果然不负她所望,问道:“那现在呢?”      这一次,吴君兰没有任何停顿,很快从包里掏出一叠文件来,放到她的面前:“林老师,你看看这些。”      林欢只扫了几眼,蓦然间惊诧了起来,连手都有点发抖,又抬头去看她。      吴君兰轻描淡写地说:“你看到的这些可能很快就会变成废纸了。”      “为什么?他既然各方面都合格,录取通知书也下来了,还会有什么事呢?这些东西怎么可能会成为废纸?”林欢一惊之下,一时没注意,一连串的话就这么冲口而出,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可她自己反倒被自己的语气吓到了,楞了一下,忙像是亡羊补牢似的接着说:“吴院长,我是指这样的机会错过了太可惜了。”      “是啊,确实可惜,可是如果他自己不愿意去,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些东西也只能扔进垃圾桶了。”      林欢捏紧了自己手上的纸张,忽然没有再出声。      吴君兰叹了口气,仿佛亦是无可奈何:“你们年轻人在想些什么,我也搞不懂,这个机会得之不易,放弃了实在可惜……林老师,我跟你说这些,也是想着你们年龄相近,你也曾经辅导过子默的功课,或许你能劝一劝他。这个孩子从小就重感情,喜欢认死理,我和他爸爸把好话都说尽了,他就是不为所动。”      半晌,林欢低声说:“我试试吧。      两个人一时无话,同时拿起面前的咖啡杯喝了一口。这个话题也算是到了这里为止。      过了一会儿,吴君兰漫不经心地提起:“你春节前去过北京吧?那时候我过去参加一个会议,好像有一次在子默他爷爷那老房子附近看到过你,那时候赶时间就没有下车……”      林欢忽然低声叫了一句打断了她的话,慌忙地拿开还搁在桌子上头咖啡杯旁边的那一叠文件。幸好里面的咖啡已经没多少剩余了,所以文件倒是完好无缺,只是有几滴咖啡渍沿着桌巾洒到了她腿上,她也顾不得擦,连声道着歉,双手把文件递到对面去。      吴君兰接了过来,无奈地笑道:“难得你这么保护,马上都要成为废纸了。”      林欢默不作声,只是盯着自己的搁在膝盖上的手袋。这个手袋还是她去年和子默在北京逛街时,一起买的。那一天下着很大的雪,他们第二天就要离开北京了,所以顾不得外面寒冷的天气,还是出门了。他大约是担 21、烟花绚烂 ...   心她在南方生活久了,经不住这样的低气温,所以尽带她去商场,一家一家地逛过去。这个咖啡色的手袋就是在一家商场买的,这个学期她一直都在用。    22 22、今生今世 ...   吴院长后来又说了一些话,林欢恍惚中听来不是很真切,只知道都是围绕着一个名字。 面前的咖啡杯空了又续,续了又空,这么辗转间,她已经不知道喝了多少进去。      那天吴君兰兴致好,漫长的咖啡叙谈后,邀请她共进晚餐。林欢推辞道:“吴院长,实在是抱歉,昨天杜老师就对我说了,让我今天晚餐之前去一趟他家,现在时间也差不多了……”这到也不是借口,只是下午这么一打岔,她把这桩事都丢到了脑后,现在吴院长提起晚餐,她又想了起来。吴君兰并没有过多的勉强,应允道:“既然你有事,那就下次吧。”      吴君兰亲自开车送她,一路到了杜老教授居住的那一栋的楼下。汽车引擎熄灭后,在她道完谢准备下车离开时,吴君兰又叫住她,仿佛犹豫了一下,然后缓缓地说:“林老师,你家里的事情以前老杜也给我们提过一点,你一个人在这边也是在不容易。”对着她安慰地一笑,顿了顿说:“难得你和我们家子默还有那么一场师生缘分,我们两个人也投缘,你如果不介意的话,以后就把我们当成你的亲人,认了子默这个弟弟,和我这个干妈,怎么样?”      林欢死死扭紧了手袋的带子,半晌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麻木地说:“吴院长,您太客气了,那些事……都过去了……也很久了……”      吴君兰握了握她的手,柔声道:“是都过去了,你也看开点,这几年你不是做得很好吗?前不久我还听老杜说你硕士毕业后还要在他手下继续读博士,他好几年没收女弟子了,你爸爸妈妈有你这样的女儿也该欣慰了。”      林欢勉强拉开嘴角笑了笑,没有说什么,下了车。      吴君兰大约亦是感觉到了今天下午自己话说得太多了点儿,最后对着她笑了笑,倒退着慢慢掉转车头,很快就消失在了林荫道的那一边。      林欢又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忽然想起来了,掏出包里的手机一看,有两个未接来电,都是显示着同一个人的名字。按照时间推算,第一个电话应该是他到了机场打的,第二个应该是在进入登机口前几分钟。还有一条不算长的短信,寥寥几个字:“欢欢,我要上飞机了。”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多话的人,这么几年也还是一样,每次发的短信都是简短的几个字,她总会很快地回复,然后又回来盯着那几个字再看看。这一次,她也是看了很久那么几个字,只是没有像往常那样回复。      杜教授夫妇两人都在家,对于她的到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客气有礼却又不失亲切。蒋佳怡从厨房捧出了洗切好的水果拼盘,招呼着她吃,然后又回到了厨房忙碌。剩下师生两人在客厅,杜涛先是询问了一番林欢毕业论文的准备情况,然后免不了又是提出最近的一个课题,开始讨论。大约是留意到了她很少发言,频频闪神,兴趣不高,几句话之后,杜涛笑道:“好好的假期,我们不说这些生硬刻板的东西了。”林欢笑了笑,她也知道是因为自己明显不在状态,老师才这样说的,可她现在是再没有精神去顾及其他的事情了。      蒋佳怡从厨房探出头来,先是埋怨自己的丈夫:“我说老杜,你怎么就是闲不下来呢?让你拉拉家常,你又扯到哪儿去了?”继而对着林欢笑道:“ 别管他了,林欢,你坐一会儿,看看电视,我们还等一个人来了就开饭。”      林欢今天是真的没有胃口,原本并没有留下来吃晚餐的意思,可是此前也在这里吃过几次晚餐,再加上眼下这气氛,还有面对着一直待自己亦师亦友亦父的老师和亲切有加的师母,拒绝的话也是万万说不出口的,只能象征性地客气了一下,说:“蒋阿姨,我不饿,等一等不要紧。”然后起身,想到厨房去帮忙。      蒋佳怡制止了她,笑着说道:“你就在哪儿坐着吧,还和我们客气什么?我的饭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现在就是守着这锅汤。”      她已经站了起来,恰巧这时候客厅墙壁上悬挂的时钟滴答响了起来,电视里也传出报时声,然后就是新闻联播的前奏。她心里一动,对着老师招呼了一声,抓着手袋就去了洗手间。      关上洗手间的门之后,她拿出电话就拨了过去,然而那边却是关机状态,这才意识到他不可能这么快就下了飞机。她顿时无力地靠在门板上,再也撑不下去了,也卸下挂了一下午的伪装。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只是一瞬间,手掌心里宛如有一串电流划过,一阵规律的振动声响了起来,一次又一次。她闭着眼睛没有动。      后来,她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在闭上眼睛的时候默数三十三个数,那是那天手机振动的次数。就在那短短不到一分钟,听着那规律的振动声,感受着手掌心被电流划过的一瞬又一瞬——三十三声的手机振动里,她做下了一个决定。      然后,她记住了三十三,可是她却再也记不起来是什么非要让她去选择,去舍去。她舍下的是什么,得到的又是什么。或许这从来都不应该是一个选择题。      从洗手间出去时,客厅的气氛正热络,蒋佳怡正和对面沙发上坐着的男子说着话,见到林欢了,笑着招呼道:“林欢,这是我们医院的陈医生。”      蒋阿姨就在吴院长那家医院工作,这一点林欢是知道的,且她还从子默那里知道了程杜两家的交情匪浅,私下里他妈妈和蒋阿姨更是多年的好姐妹。她对着那个被称作“陈医生”的男子浅浅一笑,他也微微颔首,主动往三人坐的沙发边缘移动了一点。她于是走到另一边坐了下来。      蒋佳怡赶紧又说:“陈莫,林欢是杜老师的学生,今年正好硕士毕业。”      林欢在听到那个名字时,心里一震,下意识地的偏头往那边看过去。他也恰在此时抬起头看了过来,两人目光接触的一瞬间,他再次点了下头,她却还惦记着那两个字,直愣愣地盯着他看。      蒋佳怡已经去厨房端菜了,杜涛自然是跟在妻子后面进了厨房。客厅里顿时安静了下来。短暂的静默过后,林欢轻声问:“你叫陈莫?”陈莫仿佛没有预料到她会忽然说话,迟疑了一下才说:“ 对。”这一下过后,除了电视声音,依然没有人说话。      蒋佳怡拿着几个碗碟从厨房出来,陈莫起身迎了过去。林欢这才恍惚大梦初醒似的,连忙起身去了厨房。      晚餐自然是不失丰盛的,用餐过程也不寂寞。也许是觉得两个不大相熟的年轻人表现得太过拘束,蒋佳怡在餐桌上又再次详细地给林欢和陈莫两人做了一番介绍,甚至连陈莫在医院的一些趣事都讲了出来。林欢不大说话,只是在需要回应的时候毫不吝啬地露出一个微笑。蒋佳怡也了解林欢的性格,知道她不是一个八面玲珑善交际的人,索性对着陈莫说:“林欢是话少了点,可不闷,以后有机会,你和她交往多了就知道。”      陈莫但笑不语,只是略微多看了一眼旁边低头喝汤的人。      晚饭后,林欢又心不在焉地坐了一会儿,便要告辞离开。蒋佳怡一看时间都十点多了,也不再挽留,嘱咐陈莫送她一程。出了电梯,林欢便说:“这里离我们宿舍不远,还是我自己走回去吧。”在这所管理完善的百年老校之内,一个女生晚上单独行走,也不会有太大危险。陈莫于是也没有客气,点了点头:“那我就先走一步了。”他说罢,果真径直走向泊在前面的汽车,开车离去。      林欢踏着方砖格子,慢慢地踱步向前。路边矗立着高大的南国棕榈树,笔直的圆柱形树干,顶上斜欹着稀稀疏疏的细长枝条,上面伸展着碧绿的扇形叶片,渐渐地织成一片苍翠的伞叶,被树干撑开,逶迤着铺天盖地地撒下来。沿路一排白剌剌的灯光打下来,缺少茂密树干的遮挡,仿佛直压到人身上去了。这天晚上没有月亮,人在灯下,晃晃悠悠,那条淡淡的人影也前后游荡,时隐时现。她走着走着,又到了图书馆后面的那片小树林,迎面就是那颗老槐树。那张石椅上原本坐着一对搂抱在一起的男女,正是情到浓时,喁喁细语,哪里容得下第三人站在旁边观看,僵持了一会儿,她只是呆滞地看着,没有自觉离开的意思,他们只得让开地方。      四周灯光阴暗,昏昏笼罩在林子里,树影婆娑,静得只听得见猎猎作响的风声,还有那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她慢慢地蹲下来,抚摸着那张石椅,仿佛做梦似的,喃喃说道:“子默……程子默,你应该去最好的,你值得最好的……”然而,除了拂面而来的凉风,这一次再也没有人回答她,也没有人对着她浅浅地微笑。那么好看的笑容,那么好看的一张脸,她竟想不到任何法子来留住,到底是要看不到了。她把脸贴在冰凉的椅背上,再也忍不住淌下泪来。这一辈子这么长,她本应该在那一年随着父母一起去的,然而却又活了过来,这一次,终于结束了,所有的一切都到头了。她忽然疯了似的,不顾一切地从手袋翻出手机,慌乱中没有握紧,手机啪啦一声掉到了草地里。她拾起来,颤抖着开机,然后按下他的名字。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了,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欢欢,你在哪里?”这是这世上最独一无二的声音,这一刻,她想象不到再也没有这个声音的日子。      她没有说话,他又重复问了一遍:“欢欢,欢欢,你在哪儿?”      她说:“子默,我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吧。”她不等他回答,兀自缓缓地讲开来:“有一个小康人家的女儿生得美,很多人来提亲。那一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站在后门口的桃树边。对面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也靠在桃树边。他对她说,噢,原来你也在这里?她答应了一声,没有再作声。那个年轻人站了一会儿就自己走开了。后来……后来她被亲戚骗到他乡去做妾,老了的时候还记得后门口那棵桃树,和那桃树下的年轻人。”泪眼朦胧间,她仿若看见了那个站在门口,眼神清澈,丰神俊朗的男孩,那个漂亮的男孩。      电话里面静默了半晌,他忽然急切地问:“欢欢,你在哪里?你到底在哪儿?”      她伏在石椅上,慢慢地把手从耳边拿开。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蒙间,她仿佛听见他在喊她:“欢欢。” 她以为这是梦,一定是梦,她太想他了,才会听到他的声音,然而纵然是梦,她也想再多听几遍。      “欢欢。”她的肩忽然被人用力地扶起,她来不及睁开眼就投入到了一个人的怀里,熟悉的气息让她不想动,温热的胸膛让她知道不是梦。她听见头顶传来一声低叹:“欢欢,欢欢……”      她拼命筑起的坚固篱墙,在他的叹息声中轰然崩塌瓦解。这样缓慢低沉的声音,这样的不舍,这样的牵挂,在这个唯一眷恋的怀抱里,这个世上只剩下了她和他,再也没有其他。      而铮铮琴音却在寂寂的树林中响起,像是从遥遥的江面升起,飘飘然而来,时断时续,若有似无,一点一滴打碎她刚刚织就的旖旎梦境,击中她心里最柔软的角落。      他抱得太紧,一双手死死地箍住她的腰,她尝试动一动,想拉开两人的距离,他却越发加重手上的力道,紧紧地抵上来。他从来没有这样过,不顾是否会让她疼痛,只是用尽了所有的力气要把她留在他的怀里,留在他的身边。他放在她背上的手冰凉,可却又粘腻腻的透过单薄的衣料贴在她的肌肤上,他整个人甚至都在轻微地抖动。      在这天籁之音中,她缓缓抬起头来,伸手摸着他额头上不断渗出的汗液:“你在害怕吗?”      程子默怎么可能不害怕?从上飞机之前打不通她的电话开始,他就没有平静过。在飞机上,他甚至可笑地说服自己,她可能是太累了,睡着了,没有听见手机响。然而,没有人比他更清楚,为了他的一个电话,她是宁愿整夜不睡觉的,又怎么会在明知他上飞机之前必定会打电话的时候去睡觉?在那三个小时的飞行时间里,他摸着脖子上的那块温热的玉,昨夜被热情冲昏了的身体和头脑逐渐冷却了下来,渐渐地被一种未知的恐惧攫住。下了飞机,他再次打她的电话却还是没有人接听。他什么都来不及想,只是马上去买了时间最近的一趟航班,又上了飞机。      在她的宿舍楼下时,他甚至还想过,也许这一切都只是他自己在杞人忧天,然而她的电话很快地打碎了他最后的一点可怜的自欺欺人。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会只围绕着一个人转,他是幸福得太久了,几乎要被麻木了,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差点遗忘了。可就算整个世界要抛弃他,难道他就要坐以待毙吗?      这世间有千千万万对男女,他们两人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对,没有道理不能相守。      “欢欢,有缘无份在有些人身上适用,但在有些人身上并不适用。我不是那桃树下的年轻人,你也不是那个小康人家的女儿,我不要你记挂我一辈子,我要你一辈子在我的身边。”六年前她出现在他家门口的那一刻,他为她打开了一扇门,她就那样走了进来。到如今,那扇门不管是开着还是关着,里面都会有她。      时光之河静静流淌。这个夜晚渐渐地淹没在了河底。几年以后,程子默孤零零地再次站在这颗老槐树下,从时光的河底打捞起这段记忆,重回到这个夜晚,想起他说的这段话,彼时一颗已经在岁月磨砺下逐渐冷硬如铁,裹上一层又一层防护罩的心,禁不住完全*裸*露出来,柔软下来。二十三岁的少年曾经在这里对着心爱的姑娘许下相守的誓言;二十七岁的男人,拿着小刀在树干上一笔一画的刻下了那么几个字。 22、今生今世 ...      林欢何尝又忘记过他说的这段话,那么坚定的声音,那么紧密的怀抱,那一刻她愿意舍去一切去追随他。她甚至想,他去英国,她也可以去,去不成,她也要等他回来,只要是他,她愿意等,多久都愿意,哪怕是今生,哪怕是今世。她知道他舍不得让她等,他一定会回来的。      只是,这最普通的相守,这最后的一点渴求,竟也成了奢望——终究只是两个孩子可怜的奢望。       23 23、彩云易散 ...   铮铮琴音不依不饶地在耳际回旋,林欢最后的一点渴求渐渐被湮灭,再也听不真切,只余下这无比熟悉的绵绵不绝的琴声,只有春江花月夜。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春江花月夜已经遥远地像是上辈子的事了。她摸索着寻到他裤子口袋里的手机,掏出来,代替他按下了接听键,然后把电话送到他的耳边。      程子默前一刻还沉浸在相依相偎中,猛然听到妈妈的声音,顿时一脸茫然,初时连那边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然而,靠得这么近,林欢却听见了,吴院长的声音并不小,连声问着他怎么下了飞机这么久还没到学校。大约是已经打过电话到他们宿舍确认过了,大约是因为他没有打电话报平安,她担心着急。      他默松开了一只手去握电话,她趁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可他眼明手快又抓住了她的胳膊阻止她往后退。她怕动作太大被电话那边的人兰察觉到了,只能屏住气息靠着他不再动,听他不慌不忙地说回了爷爷的老房子。      隔着树丛那边的小道上走来了一群晚归的学生,高声唱着五音不全的歌曲,或活泼,或婉转,或粗狂的歌声中毫不例外都带着离情别绪。又到了一年毕业时,各种各样的同学聚会充斥校园,朝夕相处几年,即将各奔东西,人生聚散不由人。林欢渐渐地分辨出来了——在那吵闹的歌声中,有人在唱《Scarborough Fair》。初时声音很低,后来唱着其他歌曲的人也都停下来,加入了进去,只听见一群人一起缓慢地进行着大合唱:      Are you going to Scarborough Fair   Parsley,sage,rosemary and thyme   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   She once was a true love of mine   ……      歌声渐渐地飘远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松开了手,站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他正在说着话,头一偏对上了她的视线,就没有再说下去,顿了顿才极低地说了一句:“妈,我早就说了,我知道该怎么做。”      林欢转身在石椅边的草丛里寻找到自己的手机,打开看时间时,留意到有三通未接来电,除了他外,吴院长十点多也给她打过电话,另外还有一个陌生电话号码。他已经挂断电话,走了过来,她收起手机。      “程子默,你去英国吧。”她看着他,表情慎重,仿若这一刻再也没有比这更重要的事。      “你还是知道了。”程子默有过短暂的一愣,很快就一脸了然。他并不意外她这么快就知道了,她没有接他的电话,他就想过所有的原因,除了这个还能有什么。      “我去过杜老师家了。”      他不作声了。      顿了顿,她说:“我们分手吧。”      直到这一刻程子默才知道,长久以来自己隐隐害怕的是什么,那种惶惶不安一直深藏在他的心底,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冷不丁的某个角落会打几个寒颤。所谓世间好物不坚牢,所谓彩云易散琉璃脆,越是美好的东西越是难以长久。他害怕,不正是因为她给了他此生再也难遇见的美好?然而,又有谁可以侥幸逃脱不可预知的未来?真真到了这种时候,他看着她低下的头,却又镇定了。他抓住她的一只手:“欢欢,你抬起头看着我,我要你看着我再说一遍。”      然而,他忘了,只要涉及到他,她是多么的固执。她真的看着他:“子默,你还记得那一年我在这里对你说的话吗?”她对着他笑:“程子默,你应该去最好的,这才是我认识的程子默。”      他是记得那番话的,当初在这里的那些挣扎仿若又全都回来,一点一点地挠着他的心。难道为了达成她的期望,成为她心目中的样子,他们就一定要分开么?这一次他只是诚实地面对着自己的心:“可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程子默,你太残忍,你逼我一个人背负我们两个人的未来。”她终究没有看着他,只是空洞地直视着远处黑漆漆的夜空,“你若为了我放弃了理想,我不会高兴,只会觉得是沉重的包袱,你的人生我承担不起。”      有些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用不了多久,只是第二天早上,林欢便再也想不起来她在这个夜晚说的话,包括这一段看似理智冷静的话。那些话早就被夜风吹散了,注定只属于那个没有星星的夜晚。      或许也是属于程子默的。她说的每一句话他都记得清清楚楚,正是因为清楚,所以渐渐地绝望。在此之前,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的人生会是她不得不承担的包袱。古人说得好,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他只是一个凡人,亦没有“双全法”,可他知道他最不想“负”的是什么,他最想要的是什么。      他慢慢地松开了手。      这注定是一个漫漫长夜。当他们在凌晨时分,收拾好自己,躺在酒店的大床上时,最终,没有像以往那样靠在一起,而是分隔两端。或许是真的累了,很久以后,她逐渐在纷扰杂乱的思绪下沉入睡眠。他慢慢地靠近她。她不知道,她在睡梦中寻到了他的身体,然后缠绕了上来,一整夜就没有放开过手。      后来,许多个无眠的夜晚,他总会想起她这天晚上满脸的泪水。也许她自己永远都不会知道,曾有过这样的时候——她在睡梦中,紧紧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泪流满面。      “欢欢,我的人生是我自己选择的,它掌握在我的手中,有些理想我们可以换一种方式坚持,我唯一不想放弃的就是你。” 这是翌日早上,他在离开之前对她说的最后的话。      几天之后,林欢在宿舍楼下,再次迎来了吴院长,这一次,她的身边还站着她的丈夫。他们一起去吃了一次晚餐。林欢已经忘了那天吃的是什么,只记得头顶上悬挂的大大的枝形水晶吊灯,灯光璀璨,满目生辉,有一瞬间刺得人张不开眼。餐桌上铺着刺绣桌巾,华丽繁复的花朵图案,长长的流苏直垂到地上去。她的胃口也好得出奇,把送到自己面前的每一份食物都吃得干干净净。      晚餐结束后,程宏伟询问林欢是否有出国深造的想法。这个长期在商场打拼,面目刚硬的男人,带着一种她熟悉的声音,淡淡地说:“你这么聪明的女孩子,在国内是浪费了,你应该出去看看,享受更好的教育。美国有几所适合你的学校,你可以从中挑选一所自己喜欢的,我马上就能让人帮你办好一切手续。”      吴君兰说:“你好好想想你叔叔的话,不用顾虑会给我们添麻烦,这件事情对我们来说只是小事一桩。如果你想去别的国家也行,你的法语那么好,可以选择去法国进修。”      他们许给了她一个锦绣前程。可那条路上永远都没有他,永远永远都没有,她知道的。      林欢笑了笑说:“杜教授就很好了,我想继续跟着他多学一点东西。”      那个夏天日子过得缓慢而模糊,像老人家绣的鞋垫子,一针一线细细缝来,但见一团花团锦簇,从那花阴深处能走出人儿来,却难寻走线痕迹,花朵底纹。可夏天到底少有人用鞋垫子。      他们之间逐渐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相处模式,与其说是奇怪不如说是僵持。她不接他的电话,但不会按拒绝接听键,总是把手机握在手里,感受着那触电般麻麻的一瞬间,任它从振动到停止。他也不会在中途挂断,总会等到听最后那句机械的女声。他依然给她发短息,和以前一样,每次都是简短的几个字,只是告知她他在做什么而已。她偶尔也会在斟酌再三后,回复一句:“我知道了。”两个人一下子在对方面前变得客气谨慎起来,仿佛连话都不能随意说。她没有再提去英国的事情,他亦没有再说他的决定。      田蜜辗转从她口中得知始末后,还是说了那一句老话,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就可以了。林欢最怕她这样,她宁愿她表现出大吃一惊的样子,甚至是破口大骂她,这样她会好受一点。可那样的田蜜早就被从前的岁月带走了,现在的她只会一句看似平静的话就直接击中她心里最隐秘的角落,把那些她不愿意面对,害怕面对的,躲避的,害怕的……全部通通都揭开,让她再次审视一遍。让女人成长的永远是男人。很多人都说女人从二十五岁起开始变老,然而,她的二十五岁,只这一个夏天她就老了。      最终,自我审视的结果是,其实她自己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这不是她期望的。只要他有一丁点难受,她又会好到哪里去?只怕会比他更难受一百倍都不止,可她想不出来更好的办法。就算再重来一百次,她还是会这样做,他们还是会成为这个样子。终究,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逃开命运这只翻云覆雨的手掌心。    24 24、如此良人 ...   毕业论文答辩后不久,林欢一次偶然之中,从杜老师口中得知,吴院长在一次长达十几个小时的手术后,体力不支昏倒,现正躺在医院里。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在下午去了医院。在前台报出病人名字,那个女护士又询问了她的名字,遂打电话去病房确认,得到了允许探视的消息,才把病房号告诉了她。她乘坐电梯来到了十楼的VIP住院区,一路走到靠里面的1001室门口,还没敲门,却听见从虚掩的门缝中传来一个多月都没听见的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妈,现在还提这些干什么,你先好好养病。”      她下意识地顿了一下,后面的话就由不得她选择,一字不漏传进了她的耳朵。      “你是不是想和你爸爸一起气死我?我告诉你,别人学校的申请时间去年十月份就截止了,这次我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找了很多同学、朋友托关系才把你的申请表递过去的。好不容易,别人接受你了,你居然说不去,不可能,我绝对不会同意。你才多大就为了一个女人连自己的未来都不管了?我早就说了,你要结婚我们不反对,可你也要挑时候,现在不可能,绝对不可能,不管那个女人是谁,她要是等不了,让她找别人去。你做你该做的事,英国你是一定要去的!”      病房里面的吴君兰声音低哑,靠坐在床头,显然是刚刚从昏睡中醒来不久,可那一连串话连着说下来,尖锐急切,说完这番话还咳嗽了好几声。      这一个多月,母子俩为了这件事没有少通电话,可是此前吴君兰还算有耐心,总是循循善诱,分析利弊,引经据典地讲道理,甚至是哄劝儿子,像今天这样尖着嗓子不顾颜面地对着儿子是少见的。在程子默的记忆中,这样的妈妈他只在她和爸爸吵闹谩骂中见过。      他只是倒了一杯水,拿到她面前,低着头说:“妈,等你把病养好了,我们再说吧。”      吴君兰没有接水杯,声音不由得又高了几分:“都到这个时候了,你不急,难道我也不急了?去年我就对你爸爸提了,让他去英国把你的学校定下来。他尽想着他那点破生意,竟然异想天开想你好好去念点商业知识,说什么,让我尊重你的选择,等你毕业时,看看你的意见再确定以后学什么。你简直胡闹,要不是他去北京开会从朋友那儿得知你拒绝了学校的交换生名额,我们都不知道还有这一回事,他养的好儿子就打算这样作罢了。”      这一次程子默没有搭话,倒是一直站在一边的程宏伟马上就不乐意了:“你说的什么话?儿子是我一个人养的吗?是谁把他生下来,又扔下十几年不管的?吴院长,我告诉你,现在想管已经晚了!”      “程宏伟!你什么时候又关心过……”      吴君兰后面的话消失在“哐啷”的玻璃碎裂声中,他们不由而同地把视线转移到一直静默在一边的儿子,病房里面一时安静了下来。过了一会儿,程宏伟才低声说:“子默,不要捡了,小心伤到手,我找人来处理。”吴君兰也仿若从震惊中走回来:“子默,你过来,我看看你的手。”      “我摔碎的我捡起来,你们谁都不要管,要吵架就继续吵吧。”      直到这时候,门外的林欢才从那一阵玻璃碎裂声中走出来,也意识到了什么。他的声音依然平静,听不出来任何情绪起伏,纵然隔着一扇门,她也可以想象得出来,门后的他必然也是面无表情,现在正蹲在地上一片一片地捡拾碎玻璃屑。      她心里某个地方仿佛被玻璃扎了一下,像个小偷一样,不由自主地把脸轻轻的贴在门上,从那窄窄的一线门缝里向里看。然而,除了靠近墙壁的一组白色的沙发椅,什么也没有。他又在哪儿?      这一刻,她是期望着能够看他一眼的,哪怕只有一个模糊的蹲在地上的背影,可那也是他。她只要看一眼,看这一眼就行。      门内忽然传出一句惊呼:“是不是割到手了?子默,不要捡了,你手上都有血了。”继而又是一声怒喝:“程宏伟,你还愣着干什么?”只听见床板摇响了几下,然后就是踢踏的脚步声。      林欢抵在门板上的手慢慢地放了下来。片刻后,在里面一片混乱声中,她带上门,转身离开。      一直到出了电梯,她还是昏昏沉沉的,被人猛然间拉住胳膊时,一惊之下,手里的果篮掉到地上去了,里面的水果洒了一地。她像是不知道要捡起来,愣愣地看着滚到脚边的一颗苹果。慢慢地才蹲了下来,这一下去却是许久再也没有动。      一双手拾起了那颗苹果,又提起她的果篮,兜了一圈后,地上零零碎碎洒落的水果又都回到了篮子里面。      “抱歉,我吓到你了?”手的主人略微使力拉起她,一脸歉意地站在她的面前。      “没有,不关你的事。”林欢接过了果篮,又对着他道谢,“谢谢你,陈医生。”      陈莫笑道:“我喊了你几声,你都没理,我还以为你已经忘了我是谁了。”      林欢没听出来他的玩笑,倒是当真了:“没有,我记得你叫陈莫。”      陈莫奇怪地看了她几眼,笑道:“我也记得你叫林欢。”又闲谈了几句,他看了看时间:“都到晚餐时间了,一起去吃饭吧。”      他说得随意,她如果不想去的话,并不需要费言语过多地推辞。然而,她却盯着篮子里面的水果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对着他笑道:“好啊,我正好饿了。”      他带她去的是时代广场附近一家粤菜餐厅,名字取得很有古意,叫“菡萏”,他说这家餐厅是同事介绍给他的。进去时,陈莫瞟了一眼那两个粉白灯光笼罩的大字,说:“这是这里最有名的一道菜。”      林欢也跟随着他的目光看了看那包裹在荷叶心中的两个花苞形字体,低声念了一遍:“菡萏。”那字大体还算是行书,可又实在称不得整齐,很是潦草,倒显得像草书,本就不是常见字,应该很少有人分辨得出写的是什么。      这两个字还是子默告诉她的。第一次和他一起来时,她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来写的是什么,只觉得花样繁复,如行云流水,荡漾不止。后来他提醒她把这个招牌当成一幅画看,不要局限于中间那两个字,她才反应过来。他从小就学书法,和他外表给人的感觉不同,他的一手小楷字虽写得圆润娟秀,却又兼之笔力遒劲,不失挺拔奔放。他习柳体,初始也是受他爷爷的影响。那一代的顶尖知识分子,大多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他爷爷更是个中翘楚,其中尤擅绘画、书法,后来无一例外也都传给了自己唯一的孙子。有一次,在北京他爷爷的书房里,他还研墨书写过她的名字。他也教她写他的名字,可是写来写去,只有前两个字还像那么回事,那个“默”字因为笔画过多,结构布局难掌握,她一直都没练好,她那时候还说,要他以后教她写字。      “我们换一个地方吃饭吧。”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一句话就这么脱口而出。      陈莫停下脚步,偏头看了她一眼,随后笑道:“那就换一家吧,你想吃什么?”      最后,两个人还是去了对面不远处的另一家粤菜餐厅。这么些年,除了子默,她从未和任何单身男子单独在外共餐过,这是第一次。或许在答应陈莫一起吃饭的那一刻,连她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的心思。可当他们两个人面对着面坐在餐桌两端,服务员拿着点餐单记载时,她的头脑中忽然蹦出来了前不久杜老教授私下提起陈莫时,对她说的一番话,然后又是下午病房中那尖刻的嗓音,最后这一切都淹没在了玻璃碎裂声中。她忽然记起来了,其实在医院答应陈莫之前那一分钟的静默里,她耳边也响起过相同的玻璃碎裂声。      那些蛰伏在心间,以前躺在阴暗的角落里不被人察觉的小小心思,在这个夜晚破土而出。      她看着面前淡然微笑,手执茶杯的男子,有一瞬间为自己那些曲曲绕绕的心思而感觉到羞愧,可并不觉得耻辱。哪个人没有自私的一面?至少她认识到她有,她有在乎的人,为了他是怎么样都可以的。然而,那时候她忘记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很多时候,当我们想要借助外人达成自己的目的时,都会相应的付出一定程度的代价。聪明之人,会把代价降低到最小,甚至是无需付出,愚笨之人,却只能自己织了茧子,自己跳进去。子默就总喜欢说她头脑不灵光,她傻。是啊,除了在学业上的那一点专业知识,她从来算不得是聪明人。      晚餐时,林欢是想多说点话的,可每次搜肠刮肚想起了点什么,再一抬起头看着面前神态自若进餐的陈莫,又什么也说不出口了。她到底还是心里不安,自觉对他不住,左右矛盾下,只是低头吃饭,并不主动提及任何话题。      陈莫大约是工作了一天,饿了,注意力也在面前的食物上,两个人偶尔简短地交谈几句,说说汤的味道,哪一道菜做得比别处的好,也会顺带着问及对方的兴趣爱好,大多数时间还是沉默地进餐。      晚餐之后,陈莫要送她回去,这一次她也没有拒绝。车子一直到了她的宿舍楼前才停下,林欢道别后下车,等着车子掉头离开后,一转身却怔住了。静静站了一会儿,她走到他面前:“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他说:“今天早上。”      她“哦”了一声:“我要上去了。”于是不再看他,向前走去。到了楼梯边时,她分明听见后面传来一声“欢欢”,她顿了一下,加快步伐,连走带跑地踏上了楼梯。      同宿舍的女孩躺在床上煲电话粥,不时还咯咯笑几声,林欢洗漱完毕,拿了一本书没翻到几页,忽然看不清那些文字,伸手一摸眼睛上湿哒哒一片,她放下书,就跑了出去。      楼下那个地方已经空荡荡了,她站着慌张地四处张望,来来去去的人中,再也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她想他一定没有走远,又沿着他们经常走过的那条路向大门口跑去。在一条路口的拐弯处时,没看清楚撞在了一个人身上,对方扶住踉跄着要跌倒的她,吃惊道:“林欢,你这是去哪儿?怎么连鞋都不穿?”      是她的一个同学,两人同在杜教授门下。外语学院,如若论起教学资历以及学术威望和成就,恐怕没人能够超越杜涛,他已经是学院的副院长了,前几年开始,已经不带本科生的任何课程了,收入门下的研究生也是精挑细选。林欢那一届,他只收了两名研究生,大家一直称这两名得到他们镇院之宝青睐的幸运儿为“金童玉女”。 其实单从外貌上来说,这也算是一对金童玉女,因为在同一个导师门下,他们自然接触的很多,刚开始那一年,她的这位师兄对她是不乏好感的,隔三差五地本着同门之谊请吃饭,看电影什么的,她一向是能推的就推,不能推的也要想办法挡掉,极少赴约。几个月之后,“金童”的热情便消减了,后来相传他和本学院一名本科女生“过从甚密”,她暗地里松了一口气。      扶起她的正是这位“金童”师兄金秀卿,林欢胡乱地一番道歉之后,便想继续往前走。      金秀卿一个闪身挡在她的面前,拉着她的胳膊劝道:“你这一身……还是回宿舍吧。”      林欢这才意识到了自己身上还是夏日的套头短袖睡裙,她不喜欢他流连在身上的视线,下意识地想甩掉他的手。或许是她眼里不自然流露出的一抹厌烦被他察觉到了,亦或许是他被她的动作刺激到了,他反射似的使力抓得更紧。她挣不开,开始叫道:“放手!”      这次金秀卿很快松开了自己的手,还拍了两下,像上面沾染上了什么不洁的东西似的,眼睛里面也不无轻蔑:“别装得这么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实际上怎么样,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一直都很好奇,你怎么能连续两次被他看中,这应该不仅仅是因为成绩吧,或许你运气特别好?”      林欢听懂了他的暗示,自从这次学院的博士生录取及导师名单公布后,类似于这样的闲言碎语她并没有少听。实则是最近几年各大高校频频爆发各种丑闻,其中不乏导师和学生之间的暗幕交易,经过各大网络媒体转载报道后,无一不让人浮想联翩。那一年考研时,她的笔试成绩排名是本专业第一,后来的复试成绩并不如意,最后综合成绩下来是本专业第三名。杜教授跳过了第二名,直接要了第一名和第三名,也可以理解为他更看中笔试成绩,可仍然遭人非议了一段时间。这一次的博士生报考杜教授门下的人不少,他们本校就有好几名,她一个外地人,没有任何社会关系,饶是笔试成绩拔尖,复试时也携带不少获奖学术论文,最后由十几名教授组成的评定组,给的分并不高,综合下来还是算不得各方面最优秀的。她自己在复试之前虽然已经吃下了定心丸,可恐怕她也说不清为什么是她。最初听到那些角落里大家心照不宣的议论时,她虽一向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予理会,管不住别人的嘴巴,管住自己就行,可私下里也产生过疑惑。她并不是认为自己欠缺专业知识和能力,然而拜周围同学所赐,她还没傻到以为光靠成绩就行。      “我想和运气没多大关系吧?也许是因为你有老少通吃的本领?对付小的有小的一套,对付老的也有老的一套,前面和小的去了酒店,后面就去了老的家。”      她气得浑身颤抖,伸手就甩了他一个耳光:“你嘴巴放干净点,我不准你侮辱他!”      这一耳光,把两个人都打得愣住了。林欢被自己这一刹那迸发出的动作吓住了。金秀卿也不相信她会做出这样的动 24、如此良人 ...   作。他此前印象中的林欢,和她的外表一样,是娴静温婉,纤细柔弱的,没有任何攻击力,可就是这样的她,竟然在他没有任何防备之下,直接给了他一巴掌。她那一下是用足了全力的,他白净的脸皮上很快就起了五个手指印。      金秀卿的脸色一瞬间变得很难看,紧紧抓住她的那只手腕:“你这是在捍卫谁?老的还是小的?”恼羞成怒之下,也不再修饰自己的言辞了:“你装什么装!如果不是因为这样,那你说还有什么原因?论成绩我并不比你差。可这几年他一直都对你照顾有加,明眼人谁还看不出来?就连这次的博士生考试,他都一门心思向着你,你可别告诉我他是怜惜你一个孤女。”      每个人都有一张嘴巴,长得也都大同小异,有人可以吐出朗朗清音,有人却可以吐出卑鄙龌龊的心思。林欢从未当面听到过这么直白的侮辱,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这个素来待自己不差的“师兄”,原来一直是这样看待自己的。人心难测,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前一刻还言笑晏晏的人,下一刻背着自己又说了什么。      “金秀卿,你怎么想我管不了,我也不需要对你解释什么,你知道你为什么没被录取吗?因为你对人缺乏起码的尊重,包括待你不薄的老教授。”      “我尊重他就能被录取了?我看没这么简单吧,除非我也能生成一个女人,最好还像他夸你的的那样,秀外慧中,是吧?”      林欢再也不想和他纠缠下去了,多说无益,语言如果说得清的话,世上哪儿又会有那么多阴暗不明,那么多误会。她挣脱开他的掌控,转身就想走人。      金秀卿也不再试图拉住她,而是忽然换了一种语气,一瞬间又回复到以往的师兄样:“我承认我产生这样的想法很卑鄙无耻,我不该那样看他,更不应该那样看你,你就当我是嫉妒不甘吧,无论是对你还是对这次的考试,我都不甘心。你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他在复试之前都已经把你纳入门下了,对,你的专业成绩很优秀,可比你好的也有,为什么偏偏是你?你可以沉默,可你不能阻止大家的正当联想吧?流言蜚语你也听了不少了,你现在只要给我一个理由,我就相信你。”      林欢顿了一下:“没有理由,也许是因为我们关系特殊吧。”    25 25、你要等我 ...   林欢一开始是慢慢地往宿舍走,后来终于拔腿跑了起来。到了宿舍楼下,她才停下来看了眼他站的地方。她原以为他会一直站在这里等她,等她下楼来,然而只是短短的半个小时,她却再也没能够追上他。她忽然害怕了,为自己这一个多月以来莫名的坚持而害怕,她怕这样下去有一天她真的再也找不到他了。纵然她会一直在原地等着他,可是谁又能知道在他走回原地的时候,她不会恰巧有事离开一会儿呢?如果他穿越千山万水,重新回到最初的地方找她,却看不见她,那么他们还会再次遇见吗?      她不敢赌。因为这个赌约她输不起,只因为那是他。      回到宿舍,找到手机按下去的那一刻,她一颗惶惶然的心才终于安定下来。她知道他还在她探手可及的地方。这一刻,她忘了他的爸爸妈妈,忘了那些她比任何人都明白的弦外之音,忘了这个世界强加给人的各种规则,唯有一个他,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他接了电话,只是叫了一声“欢欢”,她忽然落下泪来。      电话那边的程子默是何其敏感,马上就感觉到了什么,可到底说不出来别的,仍然是低低地叫了一声:“欢欢。”      他总是喜欢这样叫她,缓缓地,像是从舌尖上滴落的露水,粘糊糊的,既轻又软,仿佛不舍得一口气吐出来,又仿佛是眷念,要慢慢地含在嘴里,直到满嘴满齿都是露水的清香。      在这样的余韵里,她开始说话,断断续续地,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她说:“子默,你去英国,你一定要去英国,我不准你不去……可你要等我,我很快就能找到学校的……你在那里等我……你一定要等我……你要等我……”到了后来,她只是固执着重复这一句话“你要等我”。      这么没头没尾的一段话,程子默还是完全明白过来了。他想起了很多年以前,他把头探出汽车玻璃窗外,对着她也说过这样的话:“欢欢,你等我好吗?”她这一等就是六年,从他十七岁到二十三岁,从她十九岁到二十五岁。也许对于年轻人来说,六年算不得什么事,没有什么要紧的,只不过弹指间就过去的事。然而,对于他来说,这弹指间的六年却溜走了她的似水流年。在一个又一个等着能够见到他的日子里,这样漫长却又短暂的六年已经过去了。纵然是如花美眷,但又怎么经得起这样一个又一个似水流年?现在她口口声声说着“你要等我”又何尝不是她在等他?      他说:“欢欢,你已经等得够久了。我们现在要一起,谁也不等谁。”      她仿佛没有听见他说什么,只是要他答应:“我很快就能过去,你要等我……”      很久很久以后,他还记得这么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你要等我”,他还记得她是怎么样急切又坚定地在他耳边一遍一遍地重复着“你要等我”。      现在他知道此时在电话里面和她说什么,她都不会听的,他不是第一次见到她是如何固执的,每一次她这样也都是为了他。他没有再打断她。她本来有很多话想要说的,可是说着说着忽然又停止了。再次开口时却是一句看似和眼下状况八竿子打不着的话:“我今天是故意的。”      他笑了:“我知道,我都知道。”      她迟疑了一下:“那你为什么走了?我刚刚下来找你你不在……”她说着说着不知道哪里来的委屈。有时候我们以为会永远站在原地等待的人,却在一转身之后就看不见了。后来,她的确是后悔了,她后悔她明明听见了他在后面喊她,却没有回头。      程子默其实是在她上楼不久后,被父亲的一通电话给叫回家的。因为他妈妈在他离开医院不久后,不顾医生和护士的阻拦,离开医院回家了。他爸爸知道能够劝服妻子的人除了儿子再也别无二人,索性打电话叫儿子回家。他便原原本本的把原因讲给她听了。两个人讲了一会儿话,最后约好在她学校门口见面。      程子默原本是想对爸妈报备一声的,可到了他们房间门口,隐约听到里面有谈话声。他略站了一下,模糊中听到了几句话,知道不方便打扰,便走开了。      已经接近晚上十点钟了,路上的车子并不多,眼见着即将要到了,他拿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欢欢,我快到了。”回复也很快:“我等你。”他不由得盯着这几个字笑了笑,手机却忽然响了起来。      这边林欢在发完短信后,便翘首以待,每停一辆车子,她都要看一眼,可同以前不一样,这一次她最终等来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电话。 他在电话中说现在来不了了,要赶去医院,也说不清是什么事情,只叮嘱她太晚了不要在外面,早点回宿舍,他会再给她打电话。她从他口气中推测必然发生什么事故了,哪里能够安心?一整夜尽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早上睁开眼睛,第一件事情便是摸到枕头边的手机拿来看。没有短信也没有未接来电,她无端端地觉得右眼跳了一下,手一打颤,手机啪啦落到地上去了。      这只手机还是好几年前诺基亚的老款,他送给她的。那时候她的手机在图书馆不见了,正好赶上周末,他从北京回来看她,于是两个人一起去买手机,最后当然是他付的款,在这上面她从来拗不过他。      林欢慌慌张张地下床一看,手机后盖已经摔碎了,里面的电池也落在了一边。她重新装上电池,却再也开不了机,不免觉得难受了起来。      上午有学院组织的硕士毕业生会议,必须参加。会议结束后,她私下找到了杜教授,本来是下定了决心的,可临到时候了,难免有点难以启齿,低着头说:“杜老师,对不起,我不能继续跟着您学习了……”这短短的一句话都说得吞吞吐吐,其他那些客套话是再也说不下去了。      杜涛讶异:“你的意思是你放弃了读博?”      林欢低着头“嗯”了一声。      杜涛看她这样子,明显是有什么事情,于是柔声问道:“怎么忽然改变主意了?是有了其他的计划还是有什么困难?”      她不想隐瞒,可真实的原因太复杂,涉及到的事情是她自己也说不清的,于是说:“我想到国外去看一看。”      “你在国外申请到了学校?”这就出乎杜涛的预料了,因为这样的事情有导师和学校的推荐会容易得多,她单独办困难重重。      “还没有,我接下来就会准备。”她是这样打算的。语言那一关对她来说不是问题,费用当然需要。爸爸妈妈走时家里还有点存款,后来执教的学校补了一笔抚慰金,这些钱当然不多,她这么多年零零散散用得差不多了。可那次意外有一笔保险赔偿金,她一直分文未动,在此之前也从未想过要用这笔钱,现在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如果不用她就只能选择卖掉房子,可那房子到底是爸爸妈妈留给她的,里面的回忆太多,难以割舍。      杜涛沉吟了一会儿,说:“出国学点东西是好事情,到了你这个程度,能够这样当然是最好不过的了,但是学校和专业也很重要,这些你都想好了吗?”      林欢迟疑了一下,还是照实说了:“还没有。”学校和专业她并没有想太多,也不太在乎,这些都不是重点,只要在他附近就行。      杜涛笑道:“你这件事情就欠考虑了,现在什么都没有眉目,你就先要放弃这边的学业,太不值得了。”想了想,又说:“我倒是有几个相熟的学校,这一方面可以帮你联系,也可以给你介绍几个好的导师,但是这些都需要时间,照我看,你还是先跟着我吧,等这一切都准备好了,我给学校打个招呼,你可以直接出去留学,费用方面学校也会承担一部分。”      林欢忽然鼻子发酸,这么多年的师生关系,感情到底还是有的,她说不读就不读,后面带给杜教授的那一堆的麻烦事情她也不是没有想过,一时说不出来拒绝的话。      “那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学校交给我,虽然不敢保证一定能让你进Harvard,但是California,Stanford 都不是什么难事。”      林欢笑不出来,禁不住说出了放在心里很久的话:“杜老师,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什么都不能为你做……”      “你这说的是什么话?”杜涛打断她,笑道,“你是听了那些谣言,想多了吧?这要是传到杜文那孩子耳中,准笑掉大牙,要说我打你主意,那也是打过,可那孩子眼睛长歪了,就是没有看到眼睛跟前的人啊,还说我乱点鸳鸯谱。”      提起杜文,林欢也笑了笑,然后低着头,小声地问:“那是不是吴阿姨对你说过什么?”      杜涛没有想到她会这样问,顿了顿,笑道:“看来我确实没有看错人,都说你秀外慧中一点都不假。我也不瞒你了,她是打过招呼,拜托我这次一定要录取你,可是最主要还是你自己的成绩,我原本就觉得你最合适,倒是让她做了这个顺水人情,白捡了便宜。”      林欢证实了自己的推测是对的,一时五味杂陈,不知道该说什么,渐渐所有的感觉都淡去,只有一股恐慌。      杜涛看她的样子以为是因为吴君兰在此前什么都没有对她提,索性说:“她因为子默一直对你印象很好,顺口打个招呼罢了,你也别放在心上。”      林欢心里知道事情未必是这么简单,此时也只能笑一笑作罢,说起了最关心的问题:“杜老师,你刚刚说的那些学校都很好,我想去英国……”      杜涛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原因,还是说:“这有什么难的,我刚刚只是没提而已,到时候我看看,拟定一个名单出来,你再选。”      林欢被这样一打岔,下面那些推辞话倒不好说了,话都说到这里来了,她再要拒绝那也太伤人,于是笑着道谢。      离开杜教授的办公室后,她担心子默找不到她,便到商场去买手机。打听了几家诺基亚专卖店,都说她报的那个型号现在已经不出厂了,很难买到,最后只得买了一款外形接近的。把卡上进去,没过多久,手机就响了,她欢喜地连来电显示都没有留意,一下子接了,然而,那笑容很快地就冻结在脸上。      林欢赶到医院时,蒋阿姨已经在大门口等着了。恰好是午餐时间,她也没有问林欢是否吃过饭,带她去了医院旁边的一家餐厅。      简单地点完餐,服务员退下后,蒋佳怡叹了口气,说:“谁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林欢何尝不是被那个电话打得措手不及,现在见她眼睛都红了,欲言又止的样子,便打起精神喊:“蒋阿姨——”      蒋佳怡勉强喝了口水,在心里合计了一番,还是直接说:“林欢,你不要介意我一会儿对你说的话,这件事情也只能找你。”      林欢的头脑早就是一片空白,有什么堵在了嗓子眼,嘴唇蠕动了几下,却是说不出话来。她低着头,揪着桌巾下摆上的流苏,半晌后,才机械性地回话:“蒋阿姨,我没事。”      蒋佳怡说:“你和子默的事情,君兰以前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上次她让我介绍陈莫给你认识,我后来也猜到了。她家里的事情我想这么多年你和子默在一起也或多或少的总会知道一点。她一直把子默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就是没想到这孩子也这么固执,偏不听劝,所以才闹出了这样的事情。子宫肌瘤其实也不是什么难治的病,她就是大意了,上次明明准备动手术了,她又接了一场大的手术,这病一下子就发了,本来是在医院养着动手术的,昨天下午子默回来了,不知道说了什么,她晚上一赌气就回家了。这孩子也不知道他妈妈的病,昨天那么晚他还往外面跑……”说到这里,忽然停了一下,看了眼一直低着头的林欢,才接着说:“我也是听你程叔叔说的,她发现子默不在家,就抓起车钥匙要出去,慌慌张张地在家里的楼梯上就摔倒了。”      服务员进来上菜,蒋佳怡停了一下,见林欢仍然不出声,虽然摸不准她在想什么,但也知道她心里现在大约不好受,便夹了些菜到她的碟子里面:“林欢,你中午也没吃吧?先吃点东西吧。”      林欢拿起筷子挑起一根芦笋,只觉得又苦又涩,嚼了半天也吞不下去。那边蒋佳怡也没有胃口,吃了两口菜,索性放下筷子说:“Cambridge大学建筑系也是她费了一番力气才为子默争取到的,这个孩子虽然一直不言不语的,从小却也有这个志向,哪里知道如今却把那些都放下了,到现在都不松口。他妈妈现在连手术都不愿意做了,母子俩就这样僵持着,他爸爸也在一边干着急。子默这样到底还是为了你,他年轻固执,考虑事情不周全,昨天晚上我劝了他半天,他那个性子,都不吭一声,我也只能劝你了。林欢,我知道这是为难你,可你们的事情现在看来毕竟不合适,他妈妈那一关你就过不了……”说到这里,下意识地抬头朝对面看去,却吃了一惊,半晌才胡乱地拿出一包纸巾递过去:“你这个孩子,快擦一擦吧,我只这么一说你就这样了,还叫我怎么说下去?”      林欢也不想当着人就这样,可那眼泪是什么时候出来的,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时候顾不得难堪,只知道她不能就这样失去他,不能就这样没有他,抬起头便说:“蒋阿姨,我有哪里不好?你告诉我,他妈妈对我有哪里不满意,我可以改,我可以全部改掉。我可以说服子默去英国,不能陪他去,我也能够等他。”      蒋佳怡听了这话也不免难受了起来,没有预料到他们两个人都到这个地步了,可终归知道再这样下去只会越发闹得不可收拾,狠下心说起了心里话:“你怎么 25、你要等我 ...   还不明白呢?并不是你有什么不好,你再好,她也能挑出一堆错处来。先不说你比子默大两岁,就是这个孩子为了你不去英国,已经够让她排斥你了。你是不知道,她除了工作,就是把整颗心都放在了这个儿子身上,哪里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儿子的心也完全在另一个女人身上。现在看着子默为了你连大好的前程都不要了,更容不下你了。她是顾忌着子默,一直没有在他面前提你们的事情,只想从你这边下手,让你自己想通,所以才要把陈莫介绍给你啊。昨天我看见你和陈莫一起去吃饭,还以为你已经想通了。陈莫以前也是一直在国外,后来回来了,工作忙,自己又不上心,才耽搁下来的。他父母现在着急,他自己也想安定下来了,我看他对你印象很好。他这个人怎么样我就不说了,我和君兰一直看着的,你自己也会看,比子默也差不了哪里去。”      林欢低着头,开不了口,只是那眼泪怎么也止不住,一直往下掉,糊住了眼睛,沾满了整张脸。      蒋佳怡劝道:“林欢,长痛不如短痛,你们的事情要个结果也难,现在断了,大家心里是难受,可年轻,总会过去的,几年后就淡了。你不要想着等他,隔得远了,感情也难维持,他纵然靠得住,照他妈妈那个态度,最终是什么结果还难说,你今年二十五岁了吧,还有几年能够等?他这一去三四年还是七八年谁也说不准,女孩子就那么几年的大好年华,错过了再也没有了,他对你都这个样子了,又怎么会想不到这上面来,我估摸着他就是想到了这些,舍不得你等他,才不愿意松口,所以才闹到现在这个局面啊。你不让他死心,他现在是难以放下你的,就算去了,也不安心,成天挂心着你,说不定等他妈妈手术完了,哪一天又跑回来了,那不是又回到了和现在差不多的状况?只要你身边有人了,让他死心了,他自然就不会想回来了。”      林欢猛然抬起头来:“难道我们就一定不能在一起吗?如果结果早就注定了,那么又为什么要让我遇见他?”她的眼前一片模糊,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对面的蒋阿姨,抑或是谁也没有问,只是把手里揪成一团的流苏越抓越紧,仿佛拼了命也想抓住什么。      蒋佳怡说:“一辈子那么长,运气好点,我们总会遇见这么一个人的,可能不能在一起不光要靠两个人,还要看命,说到底命运这东西又岂是渺小如蝼蚁的人可以掌握的?人哪里能够完全做得了自己的主。莫失莫忘,不离不弃,这八个字是好听,可有多少人能够做到?那么多人分开了,也一样过了一生。”      林欢的手渐渐地松开了,流苏从手中滑落,恍惚中觉得所有的力气都用尽了,连眼泪也流干了。蒋佳怡看她的样子,觉得没必要再多说什么了。她心里这一番话说出来,自己也替他们难过,便借故去了盥洗间,留下空间给她。      林欢只怔怔地坐在那儿,手机响了半天都没有动,后来像是忽然醒悟过来,赶紧从手袋里拿出手机,上面已经有了一条短信。她打开看了便立即起身往外走。    26 26、流水别墅 ...   程子默沿着那条滨江路也不清楚来来回回走了几遍,终于远远看见她站在路的那一头。有一会儿,他们谁也没有移动脚步,只是隔着一段距离遥遥望着,仿佛这样就已经足够。她忽然背过身子,抬起头看着天空。他再也没有迟疑,慢慢地走了过去,站定在她的身边。      “欢欢——”      她偏过头来,脸上却是笑容,艳阳下,洒满了碎金子似的,熠熠发光。他心里一痛,禁不住伸手去抚摸那脸上的光彩。她便顺势靠在他身上,把脸埋了进去。      “英国现在的天气没有这里热,是不是?”      她的声音嗡嗡的,嘴贴在他的胸口,说话时便一颤一颤的,像琴弦,直响到他心里去,他心里的一个地方渐渐地也颤动了起来,说不出来话。      她还是老习惯,他不说话,便去摇他的手臂:“是不是?”      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说:“是。”      她又问:“剑桥镇是不是很漂亮?有很多古老的建筑?”      他说:“是。”      她说:“那你要多拍一些照片。”      他顿了顿,说:“好。”      他们踩着碎鹅卵石,慢慢地向前走。她今天的话好像很多,问题也多,絮絮叨叨的,讲英国啊,讲剑桥啊,讲漂亮的建筑。她说,她曾经在图书馆看过一本建筑赏析书,里面有一栋建在河畔的流水别墅,就像马致远写的小桥流水人家一样,非常漂亮,房子前面有一条小溪,像瀑布一样,那溪水的声音和古筝一样好听,房子的四周全是树木山石,宛如神仙住的地方。      他说:“我知道,那是美国建筑师Frank Lloyd Wright的作品。”      她说:“那你以后也要建一栋流水别墅出来,比他的更漂亮。”      他说:“好。”      她说:“你答应了就一定要做到,没有建出来,就不许回来见我。”      他说:“我要在中国建。”      她想了想,说:“好,那你要带着设计图回来。”      他接着问她喜欢什么样的装修风格,房子里面要放些什么。她于是结合书本上,电视网络上看到的,讲了很多,末了又说:“那些都太复杂了,只要是个家就好。”      后来走累了,他们在一张石椅上坐下来。他去马路那边的便利商店买来了矿泉水,面包,鱼丸,两个人一起吃了晚餐。      太阳渐渐地淡了下去,西方天际一轮晚霞,低低的像是要倒进江里。江面水光潋滟,漂着几只游船,游船来来去去,月亮升了起来,又白又圆,是一轮满月,高高地挂在天的那一端,仿佛是静静地俯瞰底下的人间岁月。      他们两个人又一起走在月亮底下的江畔,人行道边是古老粗壮的树木,枝桠茂盛繁密,碧绿的叶子,盘旋在头顶。江边的护墙上面矗立着一整排路灯,圆柱形的白色玻璃罩子,黑色的栏杆托起两只灯笼,像并蒂而开的莲花一样,照得那江水滟滟一片,波光万里。有情侣拥抱着从那边走过来,她便笑着要去拉他的手,也想靠在他身上,却抓了个空,转身一看身边早就没有人,他不见了,宛如并蒂莲的白炽灯下,只有一对一对的情侣相携而过。她急得站在那里睁大眼睛到处看,也不敢离开,不知道过了多久,迷迷糊糊听见了一声熟悉的呼喊。她回头,只见他朝着她走来,脖子上挂着那枚翡翠玉,脸上是她熟悉的浅淡的笑容——那个漂亮的男孩。      林欢睁开眼睛时,眉梢眼底还带着那笑意,他的脸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她伸手抚平他的眉毛,从他怀里抬起头,笑着问:“我睡了多久?”      程子默动了动酸麻的右臂,抬起左腕看了看:“不到一个小时。”      她说:“我以为好久了。”又想起来了什么,把他脖子上的那枚玉掏出来看了看,又把自己的掏出来看了看,最后小心地把他的那枚塞到衣服下面,叮嘱他:“你要一直戴着。”      他也把她的那枚放进衣服里面,说:“好。”      回去的路上,他问她:“你刚刚梦见了什么?”      她说:“不能说,说了就不准了。”      他看着她又在笑,相信了她的话,于是真的没有再问了。      这一天过后,他们没有再见面。      他出国的前一天晚上给她打电话,说:“我明天就要走了。”      她“嗯”了一声,又问:“东西都准备好了吗?不要落下什么。”      他于是一边拿着手机,一边最后去检查了下打包的东西,又一一念给她听都是些什么。      她仔细地对照手中拟好的一个单子,护照资料这些都是齐全的,就是生活用品这一项太琐碎,适用的东西多。她看了看,忽然猛然醒悟,只要有钱,过去买也是一样的,再说他爸爸妈妈也会经常过去看他的。这么一想便放心了,又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电话那边也沉默着。过了一会儿,他说:“欢欢——”      他没有接下去说话,她忽然明白了,便笑着“嗯”了一声,又喊他:“子默。”      他也答应着“嗯”了一声,说:“你明天就不要来送我了。”      她顿了顿,说:“好。”      第二天,林欢还是一大早就到了机场。她坐在一丛大型的植物盆栽后面,从枝桠的缝隙中,隔着玻璃窗,看着他在人群的簇拥中进入候机厅。他的爸爸妈妈都在,还有几个不认识的人。他妈妈一直说着什么,他偶尔也说几句话,忽然抬头朝这边看了过来。      她下意识地把身体往里面缩了一下,低着头去了洗手间。等她再次回来时,看到他已经站在了登机口,他爸爸也站在那里。他忽然再次扭头远远地朝这边看了过来,她知道他看不清楚,便没有动,看着他爸爸推了他一下,他于是扭头跟着他爸爸走了,渐渐地消失不见了。      她顿了一下,忽然想到了什么,跑到了机场外面,找了一个空旷的地方,站在那里,伸长脖子抬起头直直地盯着天空看。      她知道,他乘坐的飞机一定会从那里经过。      后来,看久了,太阳太大了,眼睛里面有东西一直涌出来,她低头擦了擦,把手放在额头上挡着太阳,又继续盯着那片天空看。      不知道多久,一个人影忽然在她面前一闪,有人在说话,她怔了怔才反应过来是在和她说话,放下手眯着眼睛朝对面看了过去。      “陈医生?”      陈莫笑了笑:“我来送一个朋友。”指着旁边停的车子问:“要不要一起回市区?”      天空中仿佛有轰轰的声音传来,林欢抬头看了一眼,再次低下头时,便说:“那麻烦你了。”      到了市区碰巧赶上了塞车,汽车在车阵中慢慢地向前蠕动。陈莫看了看腕表,说:“已经到了午餐时间,要不然我们先在这附近找个地方停车吃饭吧。”林欢看了看前面那密密麻麻的车子,说:“那这次我请你吧。”陈莫笑了笑,没有说话,车子向右一拐,进入了一栋大厦的地下停车场。      午餐气氛是适宜的,大约是因为严谨的工作,陈莫比起那些时下侃侃而谈的男人多了一份淡然,可并不一径沉默无趣,总会在适当的时候提起一些应景的话题,偶尔也会连带着提起自己身边的事情。这样的场合能让人安心,林欢倒也笑着轻松自若地吃了一餐饭。      吃完饭还是他买单,她抢着要付钱,他却把她的手一推,说:“都一样,下次吧。”她这半天下来,也没有力气再坚持什么了,便收回了手。      过了那一阵中午的小高峰期,交通便又顺畅了。陈莫直接把车开到了她的学校,熟门熟路地到了她的宿舍楼下。引擎熄灭后,他便拿出手机,报了一串电话号码,问:“这是你的号码吧?”还不待她回答,包里的电话就响了,他笑了笑,说:“现在你也知道我的电话号码了。”      他没有说怎么会有她的电话号码,她也没有问,心里已经想到了可能的原因,便拿出手机把那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存进了电话薄。他说:“这样就不是陌生号码,以后你就不会不接电话了。”她以为他是随口的玩笑话,附和说:“当然不会。”      下车的时候,他又叫住她:“林欢,我很高兴认识你。”他忽然改了称呼,像朋友似的,话却说得很认真,她倒也不好意思再喊“陈医生”了,于是说:“陈莫,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已经放暑假了,同宿舍的女孩子拿到毕业证后前几天就第一时间赶到工作单位去报到了。林欢不用工作,已经买好了明天的票,准备回去安安静静地过一段时间,下午便在宿舍打包行李。因为前几天已经整理出来了一大部分以后还需要的物品暂寄存在杜老师家,所剩的东西不多,都是可用性不大的。可她心不在焉地收拾着,看到了某件稍微特别点的东西,又停下来想一想,到最后一件东西都没舍得丢弃,装了满满的一个行李箱,还有一个背包,一下午的时间也过了。她没有胃口,于是没有去吃晚餐,爬上床躺着,这漫长的两天发生的事情又像倒放电影似的,一个镜头一个镜头地掠过,脑子里面乱糟糟的,很久之后,反而朦朦胧胧睡着了。      到底还是睡得不安稳,醒来掏出手机一看,凌晨两点过五分钟,她马上就想到他现在应该在吃晚餐了。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只一声就断了,她盯着手机看了半天,渐渐地把手机捂在胸口,又睡着了。      这一次一直到早上才被电话铃声叫醒,她一下子就接了起来。那边却是姑妈,说已经买好了票,明天会带何谓过来看病。何谓在年初的时候做过一次肿瘤切除手术,那一次她也去看望过,这时候听姑妈说又要看病,免不了担心了起来,也多问了几句。      姑妈在那边叹了一口气,说:“我也以为手术后身体恢复过来就好了,可这几个月一直都没见好,上个星期去复查,医生说可能癌症已经转移了,让我们做好准备,找家肿瘤专科医院好好的看一看……”说着忽然哽咽了起来。      这个消息不啻晴天霹雳,林欢呆愣了半晌,她虽然不清楚实际的病情,可还是明白癌症转移那将意味着什么,也开始跟着急了,千头万绪,什么主意也没有了,一时倒是说不出来话。还是姑妈最先镇定起来,大约是这几天已经逐渐地接受了这个结果,反倒安慰起来了她,又条理分明地吩咐了几件事情让她帮忙。      出了这样的意外,林欢暂时是不能回老家了,于是去火车站退了票,又跑到中介公司去看房子,一直到晚上才在那家肿瘤医院附近看中了一套合适的二居室。学校宿舍明天就要断水断电,实行暑期封闭管理,她交了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又去把自己的东西搬来了。      这天晚上却是怎么也睡不着,一个人呆在一栋陌生的房子里面,渐渐地害怕了起来,躺着时间越发过得慢,于是起床打扫卫生。擦窗户玻璃时,外面一道闪电划过,那光穿透玻璃照到手上,抹布掉了下去,紧接着就是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她抖着手关上了窗户,恐惧到了极点,却半天也移动不了脚步。雷声越来越大,天空像炸开了一条口子似的,她忽然惊醒了过来,找到手机就按了下去。      他没有接,一声就掐断了,只是很快又打了过来。她接起电话,他在那边仍然喊:“欢欢。”      她说不出来话,紧绷的身体渐渐地地放松了,于是握着手机躺了下来,侧着身子,拨弄着那边一只枕头上的流苏。      又一阵雷声轰隆隆地响了起来,他开始说话,说英国的天气真的不热,又说学校真的很漂亮,有很多建筑,拍了很多照片,像是忽然打开了舌头似的,一直不停地说。她忽然笑了起来,埋怨道:“你为什么一直说话,都不让我说话?”      他于是也笑:“那么现在你说我听着。”      她果然说了许多话,都是他们以前的事情,从月季花讲到了九寨沟,像是这一夜要把两个人所有的从前都再次经历一遍,要把一辈子的话都说完。      一觉醒来时,手机落在枕头边上,她拿起来,放在耳边,说:“子默,你不要等我了。”      电话那边静了静,然后有一个很轻微的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慢慢响起:“好。”    27 27、永远永远 ...   姑妈一家人来的那一天下午就迫不及待地去了医院,何谓也在医生的要求之下,办好了住院手续,当晚便留在了医院。姑父因为工作走不开,第二天就赶着回去上班了。他何尝不想在这里陪着儿子,然而,治病要花钱,没有工作拿什么来支撑?      为了生活,再大的苦难悲痛都只能咽下去,继续向前走。      那天凌晨挂断电话后,林欢蜷缩在被子里面,听着那一阵又一阵轰隆隆的雷声,以为整个世界都被炸开了,离她而去了。然而,雷声还是停了,天亮了,太阳终于出来了。      日夜交替如常,太阳也不会管你经历过什么。      在宇宙万物之下,一个女人的悲哀是多么的渺小,渺小到不值得一提。      像许多年前一样,她埋葬掉又一个夜晚,迎接白日。让夜晚的归夜晚,白天的归白天。      何谓在医院安顿下来之后,林欢负责他们几个人的饮食,白天忙碌地买菜,做饭,往来于医院和租住的房子,只是偶尔恍惚中会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然后她就会抬起头。      以前,他总说她喜欢哭,动不动眼泪就下来了,其实在遇见他之前,她不是这样的。她的那些眼泪也只是为了能够看着他,听着他说话。于是从那天之后,她学会了抬头看天空,睁大眼睛,眨几下眼睫毛,这样有些东西就不会出来了。      晚上姑妈经常留宿在医院,她一个人回去,洗漱好了,躺在床上,黑夜里,那些隐藏在最隐秘的角落里的说也说不清道也道不明的心思,爬了出来,细细地啃咬,一点一点地蚕食。于是,她会开始想他。      这么多年,她已经习惯了在黑夜中想他。在这世上有一个人,总会有这样的一个人,是属于黑夜的。然而,她还知道,在这世上有一个人,他是属于她的,永远,永远都是她的,永远永远。      最初的那几天,半夜经常会下起大雨来,她在那轰隆隆的雷声里,总是喜欢把手机抱在胸口上,然后在朦朦胧胧中睡着了。      医院初步查看了病历,随后就安排了一系列名目繁杂的检查。林欢陪着姑妈忐忑不安地穿梭于医生办公室和病房。一个星期后,医院下达了附有国内权威肿瘤专家签名的诊断书,那一大段夹杂着医学专用术语的诊断结果,经过医生解读后,其实只阐明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肝癌晚期。      那天中午,林彩霞神色如常在病房陪儿子吃完午餐,还叮嘱林欢晚上做皮蛋瘦肉粥。何谓也嘻嘻哈哈地耍顽皮:“欢欢,你要早点来啊,不要让我等太久,我现在就闻到了粥的香味。”      何谓病发前研二在读,比林欢小一岁,小时候也喊过她几年“欢欢姐姐”,后来长到十几岁,就只喊“欢欢”了,用他那时的话说:“‘欢欢姐姐’太肉麻了,那不是我的风格,还是‘欢欢’好听。”      林欢也笑着回了一句:“就你贪吃!”转身的时候却几乎落下泪来,其实他早就瘦得不成样子了,因为疼痛的折磨,食欲全无,什么样的食物吃到了嘴里都是味同嚼蜡。      林欢还是早早地堡好了粥,装在一个保温桶里,又用另一个保温桶装了些饭菜带给姑妈吃。到了住院区门口一群人簇拥着一个人正从旋转玻璃门内走出来,她迟疑了一下。      吴君兰正在和身边的人说话,一抬头也怔了一下,很快又露出笑来,亲热地喊道:“林欢。”林欢于是也笑道:“吴院长。”何谓的主任医生也在里面,看了眼林欢手里的保温桶,便笑着对她说:“饮食上还是要注意点,尽量少吃多餐。”林欢点了点头,玻璃门内又走出几个人来,他们一群人站在这里堵住了出口,于是匆匆地道别后走开了。      到了病房,并不见姑妈,何谓躺在床上睡着了,林欢放好保温桶,去了洗手间。刚开始她并没有感觉到任何异样,直到洗手的时候,才模糊地听到有断断续续地抽泣声。她在那里站了半晌,轻轻地离开了。      那天晚上,何谓到底只喝下了小半碗粥,他仍然嘻嘻哈哈地说:“睡了一觉,就饿过了。”林欢说:“我就知道你故意整我!”何谓精神不好,说了一会儿话,便又躺下来了。她收拾好带来的保温桶,放进袋子里,姑妈送她走出去。      到了病房门口,又往前走了几步,林欢喊了一声:“姑妈。”便拿出一张卡要塞进她手里。林彩霞一下子就反应了过来,抓着她的手说:“欢欢,这姑妈不能要,你一个人已经够难的了,留着以后总有用处的。”林欢说:“我还能有什么用?你又不是不知道这钱是从哪里来的。”林彩霞推开她的手,说:“就是知道才更不能要。”      拉扯间那张银行卡掉在了地上,林欢拾了起来,起身时,忽然看见何谓站在病房门口,下意识地就把手放在了身后。何谓好像是刚刚出来,并没有留意到她们这边的动作,只是笑着指了指洗手间的方向,就走了。      她说:“姑妈,上午医生也说了,何谓现在的状况已经不能再拖下去了,肝移植手术要做就趁早。我知道姑父在筹钱,可是这里有钱不用,多等一天也是让何谓多苦一天。手术前后的花费加起来不少,这钱随便用了是对不起我爸爸妈妈还有小乐,现在何谓都这样了,就是我爸妈也会愿意花在他身上的,姑妈,你就拿着吧。”这一次,林彩霞没有再阻拦,任由那张卡落在她手中。      林欢以为接下来只要手术顺利进行,一切都会渐渐地好起来,然而医院却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肝源来配对。何谓虽然总是忍着疼痛,从不吭一声,可是浮肿的身体和越来越明显的出血倾向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他的身体眼见着一天天垮下去。多等一天不啻于多增加一份危险,姑妈往洗手间跑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了,一个星期后,她红着眼睛冲进医生办公室,说愿意捐肝给儿子。      那天晚上,林欢从医院出来后,便接到了陈莫的电话。陈莫从电话中得知她并没有回家之后,曾经约过她一次,她说这段时间有事情走不开,他于是说那开学后再见面吧,此后隔几天就会打电话来。这一次,他打电话来也只是说刚刚结束一场手术,准备回家了。      按照常例,林欢回答一句,这电话也该挂了,可是她忽然想起来了一件事,又叫住要挂电话的他,问道:“现在国内能做成年人活体肝移植手术吗?”      陈莫顿了顿,倒也没有问她怎么忽然想到了这上面来,只说:“恐怕很困难,手术风险太大,年初有一例,病人手术后只存活了七天。”      她默然了,他又说:“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我们这里就有人能够做,她在国外有成功案例。”      她于是紧接着又问了一句,他便报出了那个名字。她愣了一愣,忽然醒悟过来,急忙地结束了通话,再也没有迟疑,直接拨通了那个人的电话。她以为事情没有这么容易,然而通话还不到十分钟,那边的人就说:“我可以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做。”她的的声音听上去有点无力,像是疲惫,紧接着又说道:“林欢,我可不可以请你答应我一件事情?”      她忽然就怕她说出来了,抢着回答:“我答应你,吴院长,我什么都答应你。”      那边顿了顿,没有作声,过了一会儿,电话就挂了。      第二天,为了把活体肝移植手术的危险降到最低,何谓下午就转院了。林欢这才知道,那家肿瘤医院实际上也是吴院长所在医院下设的附属分院。      何谓在特设的病房安顿下来之后,护士长引着几位医生走了进来。林欢只朝门口看了一眼,很快起身迎接上去,客气地喊:“吴院长。”视线转到了她身边的那位医生,还没开口,忽然留意到了胸前那名牌上的几个字“肝外科主任”,于是喊:“陈主任。”      陈莫笑道:“林欢,我们又见面了,没想到你会在这里。”      林欢笑了笑,没有作声,倒是吴院长打趣道:“陈主任,你今天要来看的主要是病人,而不是病人家属。”      随行几个人都笑了起来,病房内的气氛难得的轻松了起来,甚至是林彩霞也笑了起来,连声招呼着吴院长和陈主任。      晚上,姑父就赶过来了,院方以吴院长为首紧急组成的手术团队很快就安排了体检,以决定最健康最适合的供体肝源。姑父因为以前患过乙型病毒性肝炎首先被排除,连体检也不必了。林欢说:“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希望。”于是也陪着姑妈去做了各项检查。最后的结果是林欢被确定为最适合的供体。      林彩霞反对,说:“我是何谓的妈妈,我的肝给他当然是最合适的。”      吴君兰站在专业的角度,认真地说:“何太太,肝供体的健康、肝胆功能、血型是最主要的三大决定性因素,肝供体与肝受体之间是否具有亲子关系并不重要,你的肝脏结构并不适合,强行移植,供体受体都会有危险。”      林欢见姑妈沉默了,低声说:“姑妈,吴院长的决定当然是对大家都好的,现在最要紧的是何谓能好起来,只要能够增加手术的成功率,用我们谁的都一样。”      手术的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林欢很快也住进了何谓隔壁的病房,接受一连串的术前养护。这场国内医学界罕见的成年人活体肝移植手术自然是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院方顶着巨大的社会和舆论压力,强行拒绝了一切媒体的采访报道。手术需要两名主刀医生,吴君兰带领四名外科医生进行受体移植手术,陈莫则带领另外四名外科医生进行供体切除手术。      手术的前一天,作为供体的主刀医生,陈莫在例行检查完之后,对她说:“今天晚上好好睡觉,养足精神,不用想太多,明天你再睡一觉醒来,手术就结束了。”      林欢点了点头,说:“我会的。”      陈莫停了一下,随行护士和副手悄悄地退出去了。他于是也笑了笑,说:“那你早点休息吧。” 末了,要抬脚离开时,又低声说:“你放心。”      “能够劳驾陈主任和吴院长主刀还有什么不放心的。”林欢笑道,“陈莫,这次就拜托你了。”      林欢这一夜确实睡得很好,连梦都没有。手术台上的灯光很亮,直直地照下来,却恍惚得看不清楚,像江边的月光一样,只觉得一切都是朦朦胧胧,她在这熟悉的朦胧中模糊地呢喃了一声。      一只手轻轻地按在她的手上,她在迷糊中听见一个声音,遥遥地像是从江的那边传来,杳杳地说:“放心,我在这里。”于是眨了下眼睛,合上了眼皮,意识渐渐地抽离,堕入了未知的世界。    28 28、原来是她 ...   漫长的手术过后,林欢和何谓都被推进了ICU重症监护室,两天以后,她先回到了外科普通病房。因为手术切除了差不多70%的肝脏,她的身体还极度虚弱。作为主刀医生,陈莫每天都会来看她几次,偶尔不忙的时候,例行检查完之后,也会留下来坐一会儿,仔细地探问她的身体情况,还会认真地交代林彩霞一些术后饮食注意事项,对于那些林彩霞担忧的小问题,也会不厌其烦耐心地解答。      姑父姑妈开头还待他极其客气,非常感谢他对林欢细致周到的关心,很快就渐渐放开了,随意地和他交谈,连称呼也从“陈主任”改成了“陈医生”。林欢看在眼里,却什么也没有说。私底下姑妈多次不经意地在她耳边念过:“我看陈医生挺好的。”林欢总是笑笑:“这次要好好谢谢他。”      一个星期以后,手术前担心的溶血反应及其他排斥反应并没有发生,何谓从ICU转到普通病房,宣布了这场万众瞩目的成年人活体肝移植手术取得了空前的成功。吴君兰在当天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谈论了国内成年人活体肝移植手术的发展,最后面对记者对病人身体的提问,明确地表态:“病人已经度过了术后危险期,只要调理好身体就能安全出院。”也有记者问:“吴院长,能否谈一谈当初下定决心进行这次成功率并不高的危险手术时,您是怎么想的?”      吴君兰淡淡地说:“每一场手术不论大小,都有一定的危险,但我并不认为这场手术的成功率不高。首先,我曾在国外成功地参与过几例类似手术;其次,我们医院配备了国际最先进的医疗设备;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们的手术团队是集合了本院临床经验丰富的优秀医师资源组成的,在手术前,我们讨论过各方面的可能性,也制定了相应的紧急应对方案,力求把手术的风险降到最低。进行这场手术,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也是病人的需要。”      也有记者要求采访捐肝者,也就是病人的姐姐,陈莫作为主治医生一概以“现在是术后静养时间,不易打扰”为由给挡了回去。林欢其实很害怕应付这样的场面,从姑妈口中得到消息后,再次见到他进病房,不免连声道谢。      陈莫只是随意笑了笑:“道谢就不用了,等你身体好了,请我吃饭吧。”      今天高兴,林彩霞脸上也露出了长久以来最放松的笑容,吴院长的话就是一颗最有效的定心丸,立即抢着说:“陈医生,饭是一定要吃的,你如果不嫌弃,可以尝一尝欢欢的手艺,她做的饭挺好吃的,何谓就一直念叨着等能好好吃饭时,一定要他姐姐去做一次大餐。”      恰巧这时候何谓也被父亲推着进来了,附和着母亲的话,笑道:“陈医生,我妈的话是真的,你一定要尝尝欢欢的手艺。”      何谓的话说得很慢,有点吃力,可是脸色看上去还不错,一笑甚至还能看到左边脸颊上那个酒窝,和小乐的一样。林欢看到他渐渐好了起来,亦是放下了一颗忐忑不安的心,不忍拂了大家的意,于是也笑道:“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来尝一尝吧。”      陈莫于是很高兴地应约:“大家都夸,那说明你的手艺绝对很好,等你好了,我一定要去叨扰叨扰了。”      林彩霞说:“什么叨扰啊,都是应该的。”接着就开始连番询问陈医生喜欢吃些什么菜,还叮嘱林欢要记下来。      林欢半个月后就出院了,除了要注意饮食和休息外,已经和常人行动无异。姑父在前几天确定何谓一切都稳定下来后就回去上班了,姑妈本来是要送她回租住的公寓的,可是林欢担心何谓一个人在医院,不要她送,最后是陈莫陪着她慢慢地散步回到了租住的公寓。因为接近午餐时间,林欢就着冰箱的食材简单地煮了番茄鸡蛋面。陈莫留下来吃了午餐,又陪着她坐了一会儿才离开。      此后,陈莫经常在上班的空闲时间绕过来看她,一个星期总有好几次是和她一起早早地吃了午餐,然后两个人一起去医院,他是回去上班,她则是去给姑妈和何谓送午餐。姑妈又开始在她耳边念叨其他的话了:“我看陈医生对你挺好的,你也不要总是闷头闷脑的,偶尔也要适当地谢谢别人,有机会就多和他一起出去玩玩,老是守在医院干什么,这里有我看着呢。”何谓也会跟着连连眨眼:“欢欢,你也该给我找一个姐夫了吧?”      其实,林欢一开始并不敢肯定他的心思,摸不准是不是现在就该远着他。实在是他说话行事仿佛都有了一个规定好的界限,绝不会超过那条线半分,仿佛她就是他的一个很谈得来的异性朋友,待她亦极其尊重,两个人并排一起走路,都要隔一段距离,如论如何也不会有任何肢体上的接触,怎么看都没有那一方面的意思。两个星期下来,两人私下相处的时间并不少,他有过很多机会可以制造点暧昧的气氛,亦或是说几句似真似假让人捉摸不透的话,她在恐慌不安中都拟好了一番委婉的措辞,甚至连平日里说话都极是小心翼翼,以免他会有任何误解。然而,他的态度却一直都大方随意,永远是那样温和的微笑和朋友似的闲谈。有了蒋阿姨早前的那番话和姑妈的念叨,她自己偶尔不免也会疑惑起来——到底是他无意,抑或是他太懂得她,她却太迟钝?      在她的疑惑之间,时间又往前推了一周。何谓出院了,姑妈一定要在离开之前请吴院长和一些相关的医生吃一餐饭,以示感谢。吴君兰仍然是淡淡的微笑:“给病人治病是职责所在,吃饭不符合医院的规定。”林欢不忍心见姑妈失望,于是说:“吴院长,大家这段时间都辛苦了,只是简单地吃一餐饭,不要紧的。”      吴君兰沉吟了一下,说:“那我和陈主任代表大家去吃这餐饭就行了,其他医生还有工作安排,很难凑到一起。”      那一天的晚餐是在一家著名酒店的中餐厅,菜极是丰盛,因为人少,在陈莫的拒绝下,并没有喝酒,点的是饮料,几个人一边吃饭一边谈话。林欢因为多喝了几杯饮料,途中离席去盥洗间,进了隔间不久,便听到外面有着熟悉的声音。整个盥洗间里好像并没有其他人,极是安静,因为空旷,虽然隔了一扇门,那声音仍然显得格外清楚。她一直等那声音停了下来,才出去洗手。      吴君兰站在洗脸台前,从镜子里面看到她走过来了,抓紧了手里的电话,只一下却又松开了,打开手袋施施然把电话收好。      林欢艰难地打招呼:“吴院长。”      吴君兰仿佛并没有听见,抑或是那哗啦啦的水声流出来,冲走了她那极低的三个字。半晌后,水声停止了,她慢条斯理地拿出护手霜搽手,忽然说:“我是不可能让他回来的。”她的声音很轻,低头打量自己修长细腻的双手,仿佛注意力一直都在那双手上。      林欢木然地对着镜子站着,头脑一片空白,却又听得清清楚楚,甚至比任何人都清楚那绝不是一瞬间的幻听。她没有答话,她也知道她并不需要说话。      “他病了,已经一个星期了,昨天晚上刚刚好一点,又趁着病房没有人自己回去了。管家说他一夜没睡,到处找他的护照,今天早上被送到医院来时,已经烧到了四十一度,却还拉着他爸爸的手口口声声说要回来,就在刚刚,我在电话中还听到了他说的那些糊涂话。我早就知道他不会安安稳稳在那边呆下去,他从小就是这样,那一年还不到七岁,我和他爸爸去北京接他过来一起生活,怎么哄骗强逼都没用,他就是不愿意离开他爷爷奶奶,后来他们都走了,他才不得不到了我们身边,可是这么多年他一直很安静,我们都不知道他到底要什么,过得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吴君兰收起了护手霜,瞥了一眼镜子中默不作声的人。她知道她接下来的话不是那么光明正大,甚至是有点难以启齿,然而,作为一个母亲,这一刻她没有其他的选择:“林欢,那一次我坐在车里看见他牵着你的手从他爷爷的老房子里走出来,他脸上的笑容是我从来都没有看到过的,有一瞬间我说服自己,就成全他吧,只要他高兴我还求什么,可你看看他后来做了什么?放弃留学……还要放弃Cambridge 和一直以来的理想,我开始后悔不应该让你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你在他心里的地位太重了,重到让我恐慌,我怕有一天他为了你,连自己的命都不顾了,这样的傻事他十几岁就做过一次了。”      “林欢,不是我容不下你,可他还年轻,他有自己的世界,不能现在就只装下你一个人,困守在这一小方天地中。他其实不懂得爱情更不懂得爱,可你比他年长,比他经历的事情要多,不可能一样糊涂,只要你愿意,你有的是办法一棒子敲醒他,让他彻底死心,再也不提回来的话。你要是真为他着想,就该知道现在要怎么做。”      她终于停了下来,只有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面上,一下又一下,一下比一下重,嗒嗒直响,像是一把刀,又尖又细,只戳进人身体里面,却又仿佛感觉不到疼痛,只是钝钝的。原来疼到了极点,疼的时间太久了,就麻木了,像手术时被打了麻醉一样,什么感觉都没有了,醒过来时大半的肝脏已经被割除了,只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林欢下意识地把手按在了一个地方,半晌后才反应过来,原来那里是心脏,原来那里有一个最隐秘的角落,原来那里也有了一条触目惊心的伤口。      姑妈已经买好了机票过两天就要带着何谓回去,林欢在他们走的前一晚下厨忙碌了几个小时,简直是把那点勉强上得了台面的厨艺发挥到了极致,又按照此前的约定,打电话叫来了陈莫,四个人和和乐乐地吃晚餐。      何谓和陈莫两人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地都喊起了“陈大哥”,林彩霞也高兴,连声说:“欢欢,有空要带陈医生过来玩一玩。”林欢笑了笑。陈莫接过话说:“我倒是一直想去庐山看一看,就是没有机会,看接下来的十一或者是春节能不能去一次。”又转过脸来看着她微笑:“你那时候应该都有空吧?”      “她当然没问题啊。”回答的是林彩霞,仿佛怕错过了什么,急急地说,“她一个学生,大把的空闲时间,假期又多,什么时候都行的,就是你们医院忙了点,你什么时候能抽出时间了,告诉她一声,让她带你来就行,不一定非要在长假里面,先来玩几天,要是好玩,春节你可以再来。”      那一天晚上吃完饭,林欢送陈莫出去,他的车还停在医院,两人都沉默着,慢慢地走到了小区门口。有点风,行道树上的叶子不时地沙沙作响,她的一簇头发被风吹乱了,覆在脸颊边,他忽然伸手帮她捋到了耳后。她吓一跳,连连后退了几步,差点撞上了后面的一棵树,他一把拉住她,因为着急,没有控制好力道,她反倒跌进了他怀里。      那样干净清淡的气息,那样柔软瘦弱的身体,那样渴望眷念的温度,他应该绅士放开的手却渐渐收紧了,不禁抚摸着她的背,低喃道:“为什么一直以来你都是这么的不快乐?”      她一怔,挣扎的动作渐缓,终于停了下来。他感受到了她的柔顺,又去抚摸那张脸,月色下一点一点的白,那么的白净,那么的浅淡,明明这么的近,却又那么的远,只觉得恍惚,像是那一天晚上她看着那两个花苞形字体,低声在他耳边念着“菡萏”,又像是那一天的手术室,璨若繁星的灯光下,她闭着眼睛,喃喃喊出的那两个字。明明是无比熟悉的两个字,却不像是真的,这一切都不像是真的。      这一生,寻寻觅觅,来来去去,红尘中辗转数十年,却原来在不经意中遇见了她,却原来还能遇见她,原来是她。      他喊她:“欢欢。”      她心里一恸,垂着眼睛没有作声。他说:“以后让我来照顾你,让我来给你欢乐。”       29 29、却又分手 ...   第二天早上,林欢送姑妈和何谓去机场时,却在楼下看到了陈莫。他打了招呼随手就接过她手里的行李箱,这才笑道:“我送你们去机场吧。”姑妈倒是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她在旁边笑了笑,低声道谢。      从机场回来后,他又帮她收拾好东西,去中介那里退掉了房子,带她去吃了午餐,然后又送她回学校。      校门口全部是来来往往的车辆和学生。林欢说:“就在这里停车吧,你去医院看看有没有事,我自己去办报道手续。”陈莫减缓了车速,并没有停下来:“有事他们会打电话的,东西这么多,还是我送你进去吧,等你报道了安顿下来后,晚上去我家里吃饭。”      她没有说话。他抽出一只手来握着她的手,语气很轻松,像安抚孩子似的说:“不要怕,我爸妈都是很随和的人,只是一顿便饭,我有大半个月没回去看他们了,免得他们又念叨,还是带着你一起去,反正总要见面的。”      半晌后,她才低声答应了一声:“好。”      他很高兴,抓着她的手一直都没有松开:“你放心,他们会喜欢你的。”      他的父母确实像他说得那样随和,跟着他喊她“欢欢”,特别是他母亲,亲热地拉着她的手,连声问她喜欢吃什么,要让人赶紧去准备,又埋怨儿子:“陈莫,你也是的,怎么做事的啊,都不提前打个电话回来。”      陈莫难得笑得像个小孩子:“妈,你怎么这么罗嗦,有这个时间,你还不如去厨房看看他们晚餐准备的怎么样了,菜不要炒得太油腻,让人加两个清淡点的蔬菜吧,汤也不能要那些味道太重的,她这段时间肠胃不好,要注意饮食。”      看得出来他们母子关系相当好,他在母亲面前仿佛一下子放开了不少,倒是有点小孩子心性。他母亲经他一说,倒像是被提醒了,连忙放开她的手,笑着去了厨房。然而,林欢却放松不起来,忐忑不安地坐在那里,只觉得有什么沉甸甸地压在心里。仿佛是感觉到了她的不安,他握住她搁在腿上的那只手。这一天他一直在重复着这个动作,只是轻轻地握住她的手。      他父亲坐在对面,亲自起身给她添茶,林欢局促不安地站起来:“伯父,您坐下,我自己来吧。”他倒是和蔼地笑了笑:“你坐,这是我一直在喝的碧螺春,家里茶叶倒是挺多的,你喜欢喝什么茶?饭后我再来泡一壶。”      陈莫拉着她坐下,替她回答:“爸,她现在还不能多喝茶水,等下次来了你再泡吧,只要是绿茶都行,就是要淡一点。”      他父亲于是对着她笑了笑。这一下她却忽然记起来了,他曾经去他们学校参加过新校区落成的剪彩活动,大家都恭敬地称呼他……她一慌又站了起来,差一点就要喊出来了。陈莫又再次握住了她的手,笑道:“爸,你看你把她弄得多紧张。”      他父亲无奈地笑了笑,借口也要去厨房看看,于是留下他们两个人,起身离开了。      陈莫这才低声安抚道:“你不要想太多,我爸可能过几年就要退休了,我妈年底就能退下来,他们已经决定了要移民去国外安享晚年。我们家里其实是很简单的,我哥在北京工作,因为忙,很少回来,春节大约能够见到他,其他的亲戚也都不多……”      他一直絮絮地说着,对她讲他家里的各种情况。她却只怔怔地坐在那里,以前只模糊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出身于教养良好的高级知识分子家庭,却不知道原来远不止于这样。      晚上离开的时候,他母亲一定要把一只金戒指送给她,她不敢过分推却,却又握紧双手一直不去接过来,最后是他一把接了过来,无奈地笑道:“妈!你看你……先放在我这里吧。”      陈莫工作忙,并不是每天都会给她打电话,一周也只会约她两三次,大多数情况下她不会拒绝他的邀请,除非她真的有事。头几次,他总是开车到她的宿舍楼下来接她,后来她提过一次她可以自己过去,他便把车停在校门口,自己到宿舍楼下等她,两个人一起走出去。      十一前的一个周末,陈莫约她吃晚餐,那一天是西餐,还特意点了一瓶红酒。她只象征性地喝了几口,他大约也是担心那场手术过去才两个月,亦并不勉强她多喝,只是把她的杯子拿了过去,一口喝干了里面剩余的酒。      饭后,他带她去听演奏会,她一直没大注意,进去了才知道是古筝和小提琴合奏音乐会。观众席已经有一大半人都入座了,演出即将开始。过了一会儿,伴着厚重的黑色幕帘往两边拉开,室内很快飘荡着熟悉的铮铮琴音,缠缠绵绵,婉转凄清,诉不尽的哀怨情思,丝丝入骨——那是千古传颂的深深爱,梁山伯和祝英台的同窗共度,两小无猜。那是十八相送的情切切,长相思,摧心肝,一别之后,两地相思。那是历尽磨难的不分开,碧草青青花盛开,彩蝶双双久徘徊,人间天上,终于天长地久。      她的手心全是汗,怔怔地坐了很久,灯光忽然一暗,恍惚中才意识到演出已经结束了,观众席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空荡荡,一室寂寥,起身的时候几乎都站不稳。他扶了她一把,然后便没有松手,一直搂着她到了停车场。      她默不作声一直扭头看着车窗外,车流如织,灯光如河,倾泻而出,仿佛是满天的星光都落了下来,一起重重地朝人砸了过来,只觉得晕眩麻木,却不知道要躲闪。等到她发现不是回学校的路时,车子已经急速地驶进了江边某个新开发不久的高端住宅小区,禁不住猛然偏头去看他。      在她惊疑不定的表情下,他平静地说:“一直都忘了,早该带你来这里看看。”      她紧紧地揪着手袋的带子,无意识地朝门边移动了一□子,却只是低头不作声。电话响了好久才意识到是自己的手机,慌慌张张地掏出来,刚刚要摁下接听键,却忽然像被烫到了,手一松,手机“啪啦”直直掉了下去,铃声也终于停止了。      他帮她捡了起来,重新开机后,才放进她手里,短息的“滴答”声恰好在她的手掌心里响起。她心里的一个地方仿佛也振动了起来,一直传达到每一根神经,每一支细密的血管,明明知道不可以,却还是不舍得,像个小偷一样,偷来那一点奢望,魔怔一样,打开查看。      车子已经进了地下停车场,缓缓地停了下来,他看着她微笑:“不想去吗?”她动了动手指,慢慢合上了手机,放进手袋里,再抬起头看他时,已是面带微笑了:“不是,是该去看看。”      他送她回去时,已经是周日的下午了。路上有点塞车,红灯的时候,他停下来抓住她的手,那么小,像小女孩的手,握在手里软软的一团。她似乎是看了他一眼,然后又低下了头。他只觉得这一低头之间,有什么轻轻地荡了一下,禁不住倾身靠过去,然后吻上了她。      吻停下来时,他已经把那只金戒指戴在了她手上,打量了几眼,说:“戒环有点大,你先戴着……”忽然还是有点紧张,于是顿了顿。半晌后,她动了动手,低声地提醒:“该开车了。”      她的手还在他的手掌心里,他忽然反应了过来,急忙地松开手去握方向盘,却到底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婚礼就定在十月底的一个周末,林欢只通知了几个亲近的人。田蜜在电话那边听到了消息后,沉默了半晌,忽然哽咽着说:“欢欢,你是一个傻瓜,你是天底下最傻的人,你是一个胆小鬼,你真的想就这样?他的父母有权替他选择,他也可以选择接不接受,你应该让他自己做选择……”      林欢搁不住这些话,怕她的哭声,更怕她又说出来了什么话,仓皇地打断她:“田蜜,别说了,你工作忙,不用来参加婚礼了。”      然而,那一天田蜜却还是赶回来了,对着穿着婚纱的她,别人都是笑着祝福,她忽然嚎啕大哭,整个酒店宴会厅都是她的哭声。林欢站在台上,恍惚中想起来了她一直当宝贝似的那两只有着折枝牡丹花暗纹的白瓷笔筒——分别送给了她和他的白瓷笔筒。还有许多年前的一个晚上,宿舍只有她们两个人,她沙哑着嗓子一直喊:“田蜜,田蜜……”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里,只有她会为她哭。      田蜜一直哭,底下的宾客起初是愕然,只当她们是女儿情深,时间久了,不免侧目,开始交头接耳。林欢的一只手还在陈莫手里,起初他只是像以前一样轻轻地握着,渐渐越来越紧,越来越用力,那只他刚刚给她戴上的钻石戒指圈在无名指上,直陷进肉里去。她终于感觉到疼痛,挣扎了一下,他仿佛如梦初醒,松开了手指,却并没有放开手,仍然轻轻地握着她的手。      林欢不敢再去看田蜜脸上的泪水,怕会忍不住,只是低着头机械地重复着一句话:“田蜜,田蜜……你不要这样。”也许是她的声音泄露了她的不安,田蜜突然就停了下来,拉起她的手就往外面走。      她像个木头人一样,一直被她拖着走到了宴会厅外,才呆呆地问:“我们要去哪里?”      回答她的却是另外一个声音:“陈莫,我知道我迟到了,但是也用不着你带着新娘子到外面来迎接吧。”      后来,林欢其实想过,如果那时候在宴会厅外面没有碰见她,她是不是就这样被田蜜拉着走了?然而,她到底是没有走。直到许多年以后,她彻底地忘记了那场婚礼所有的细节,唯独还留在记忆深处的只有田蜜的哭声和满脸的泪水,那样毫无顾忌,掏心掏肺,整个世界在她的哭声中轰然倒塌,所有的前尘过往都埋葬在她的泪水中。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卷完。 30 30、似是故人来 ...   “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张爱玲如是说。林欢抬起头,隔着十年的光阴往上看,凄凉或许是有的,可月亮终究还是那个月亮,那一晚也是这样的月亮,没有大,没有圆,也没有白,一样的皎洁。      月光下是大片的月季花,长长的藤蔓,青绿的叶子,粉白的花朵,缠缠绵绵爬满了搭建的钢丝架,沿着雕花铜质栏杆垂挂下去,远远在楼下就能看见那花团锦簇的热闹。待到浮花浪蕊都尽,她却还有这么一个露台,这么一片花海,这么一团月季。      陈莫拿着一件薄外套,静静地在她身后站了一会儿,终于给她披上了:“你怎么还没睡觉?这里晚上阴凉,进去吧。”      她听见声音茫然地转过头来,见是他,眼神逐渐恢复清明,露出笑来:“手术结束了?饿了吧,你休息一会儿,我去给你下碗面。”已经急急忙忙地套上外套,往房间里面走去。      他下意识地拉住她:“我不饿,这么晚了,早点睡吧。”声音很低,仿佛轻飘飘的,没有什么力气,或许是露台上的灯光不够亮,他的脸色也黯淡了下来。她看着他,想了想,说:“还是吃一点吧,站了十几个小时怎么可能不饿,我很快就做好了。”      他知道说不动她,只得跟着她来到厨房,看她点火烧水,从橱柜里面拿出面条,又打开冰箱翻找海鲜食材,于是阻止道:“不用那么麻烦了,里面有小番茄,就简单点做番茄鸡蛋面吧,多做一点,我们一起吃。”      冰箱的保鲜区里面确实有许多小番茄,放在一个藤制的小果篮里面,一颗一颗,鲜红饱满,宛如大粒的红色珍珠,其实应该叫圣女果,是他早上出去买回来的。不等她动手,他已经把篮子拿出去了,她在后面又拿出细葱和鸡蛋。      说是她下面条给他吃,却演变成几乎是两人一起做,她这边把炒锅加油,煎好鸡蛋,放入番茄和其他调料爆香,加清水煮开后,他那边连忙从冷水里面捞起煮好的面条放进去。      最后一起坐下来吃面条时,她有点不好意思,说:“以后这样的事我来做就行了,你工作忙,下班回来就多休息吧。还有菜和水果也让我去买吧,你想吃什么就告诉我。”      他顿了顿,筷子在碗里挑了几下,夹起一小块番茄放进嘴里,细细咀嚼,过了一会儿,不经意地提起:“你今天又做了一次家里的卫生?”      这句话提醒了她,想起来还有一件事差点忘了,于是说:“你把那个钟点工辞了吧,以后家里的卫生我来做。”      他终于放下了筷子,不得不认真地说:“你才回来没几天,别忙来忙去了。那个钟点工是我们家以前一个老阿姨介绍来的,一直做得很好,我上次已经和她说好了,等你回来后,从下个月开始,她就固定在这里做了,每天上午来晚上回去,买菜做饭搞卫生这些以后她都会负责,你就不要管了。”      她还在徒劳地做着最后的努力:“这些事情我都能做,时间也充裕,这个学期大概不会有多少课……”      他已经握住了她的手,笑着说:“你就是闲不下来,还有半个月学校就该开学了,你在家好好休息几天,看一看有没有什么地方想去玩,我已经和医院打好招呼了,安排好工作,我们下个星期一起出去度假。”忽然感觉到了异常,翻开她的手掌仔细一看,食指上面果真有一条裂开的伤口,脸上的笑容渐渐凝结住了。      她留意到他的目光,抽回手解释道:“没事,做晚餐的时候不小心划了一下……”      “我去给你拿片创可贴来。”他匆匆忙忙起身往外走。      她几乎是立即就追了上去,拦住他:“你告诉我在哪里,我自己去拿,面都凉了,你先吃了吧。”      其实,那时候切菜心神不宁划伤手指,她也想过要找片创可贴来用,然而面对着这套还没住过几天的大房子,却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最后便胡乱用冷水冲洗干净,拿纸巾擦了擦。      结婚后的起初那两年多,他们生活在他以前的那套房子里面,环境清幽,地方宽敞,装饰温馨,非常舒适,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离她的学校有点远。他工作忙脱不开身,不可能每天按时接送,她又不愿意每天乘出租车,觉得浪费,但乘坐地铁需要转两次车,十几个站。那个小区的绿化做得极其好,大片大片的草坪和植被,里面的居民大约普遍都有车,最近的地铁站离小区门口有两站公交车的距离,且他的房子又靠近里面,走出来需要点时间,零零碎碎加起来去她的学校需要一个多小时,碰上了高峰期差不多两个小时了。为了方便上课,大多数时间她仍然住在学校宿舍,只周末和假期过去那边。      他没有勉强她尽量住在家里,不想她这么辛苦地颠来倒去,提过几次搬到她学校附近去住,她担心那样离他的医院就远了,总是说没有必要,于是一直拖了下来。后来,他给她买了一辆车,趁着暑假报了一个驾驶员培训班。她因为车买回来了,他不愿意退,便去练习驾车,也是尽力了,但大约是真的缺乏运动细胞,考试成绩并不合格,她非常不好意思,他反倒安慰她不要紧,多学一段时间就好了。可还没等到下次暑假,次年年初的时候,她就在学校的安排下出国留学了。      起初定的是一年,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她又选了几门课程,延迟了大半年才回国。期间,他曾去波士顿探望过她几次,因为她学习紧张,他工作又实在抽不开身,每次都是停留几天便匆匆回国。      她要回来的前夕,他在一次电话中告诉她,他在她的学校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有时间就搬进去。她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搬家了。新房子离学校很近,乘坐地铁只有三站。大约是担心她不太适应尚且陌生的新家,头两天他一直在家里陪她,带她仔细看了一遍各个房间。      最后还是两人一起去拿的创可贴,陈莫不放心,仔细清洗消毒了才帮她贴上,又说:“医药箱我一直放在这个抽屉里的,是我疏忽了,明天我就把一些常用品放在哪里都写在一张单子上面,这样你以后就知道了。”      因头一天动了个大手术,第二天,陈莫中午就回来了,在家里吃了午餐。林欢原本以为下午他会像往常一样呆在家里,他却拉她出去逛街,说有个要好的同事周末举行婚礼,要挑选一份礼物送给新娘子。      他大约已经想好了送什么,到了商场,直接带她去往一楼的珠宝城,挑了一对钻石耳坠,结账后,又牵着她的手熟门熟路地进了一家水晶饰品店。      她意识到他要做什么,连忙说:“礼物都挑了,我们还是去其他地方看看吧。”      他只是笑了笑,拉紧了她的手。      后来还是买了一条手链,一条银链子交错穿起六颗圆形的白水晶和十二颗菱形紫水晶,通透莹润。她戴着有点大,空落落的,细细地圈在白皙的手腕上,越发衬得皓腕凝霜雪。他喜欢得不得了,在店里给她戴上了,就不要她取下来。他很少对珠宝首饰之类的东西感兴趣,但好像对水晶有着莫名的喜好,零零散散买了许多水晶饰品给她。送其他人礼物却喜欢买钻石,既高贵又大方,她模糊觉得应该是不想费神挑选——都说“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      并非周末,商场的人不是很多。他难得有闲情,没有回去的意思,一路牵着她的手逛到了三楼女装部。她还是不习惯这样手拉着手,趁着他接一个电话,便抽回手走开了几步。      他挂了电话后,仿佛有点为难:“有位病人情况不对,我要去医院一下。既然出来了,你还是在这里好好看看,买一点东西吧,等一会儿我来接你回去。”      她马上就说:“你赶快去医院吧,不用来接我了,我坐地铁回去就行了。”      他走后,林欢只站了一会儿,便出了商场,穿过地下隧道,对面就是购书中心了。她前天来过一次,现在进去了,一时想不到有什么特别要买的书,于是按照老习惯,从一楼开始往上逛。到了三楼时,购书篮里已经有了几本书。她在美术大区停了许久,像以前一样,挑了几本画册放进购物篮,还随手抽出了一本近期出版的西方建筑赏析书,蹲下来翻看。      书很厚,几乎每一页都有彩印图片,还附带着文字说明。她搁在膝盖上一页一页地看过去,只凭着感觉,碰上了喜欢的图片,就停下来仔细地看文字说明。      于是在那一页她也停了下来。      最先吸引她的是黑色的粗体标题——归来愁日暮,孤影对琉璃。      右边是一幅图片。夕阳西下,青色外墙,像是浓荫深处静悄悄生长出来的碧绿苔藓——葳蕤潮湿;又像是浮着薄雾纱幔的水面——烟波荡漾。      图片的旁边是文字说明。原来,那是一家伦敦市区新开张不久的餐厅。原来,那个设计师很年轻。然后,那个名字就那样出现了。      她盯着看了许久,犹疑地伸出手指去抚摸,去确定,去感受那三个字。渐渐有一个声音在说,是真的,那是他的名字,真的是他。      她的眼泪忽然落了下来。日出日落,晨昏交替,1500个日子过去了。她终于等来了这一天。 到底还是等来了,在他走后的第1500天。      于是再也没有顾忌,再也不用抬头看天空,眼泪噼里啪啦滴落在书页上,一点一滴打湿了那个名字,打湿了琉璃瓦。      他说,这不是作品,这是“碧瓦琉璃光”。      她又笑了,想起来了许久之前,站在那个寺庙的院子里,对着皑皑白雪,她对他说,你看那屋顶的琉璃瓦真漂亮啊。其实那么厚厚的一层积雪,哪里看得清瓦片。他却抬头看了许久。后来回去的时候,他说,碧瓦琉璃光。      泪眼模糊中,她仍然看清楚了那短短的几百字,一字不漏,心底却是欢喜的,骄傲的。她想,她要找出这家餐厅的地址,她要去吃饭。      有人小心翼翼地轻轻碰了碰她的肩。她抬起头来,是一个小男孩。      “阿姨,你为什么一个人在这里哭?”他清澈的眼睛里满是迷惑,长长的眼睫毛眨了几下,那双又大又黑的眼睛转而黯淡了下来,露出忧色,“是不是你的孩子也病了?”      她喜欢这个漂亮的小男孩,摇了摇头说:“不是,阿姨还没有孩子,阿姨高兴。”      “高兴为什么要哭呢?我妈妈高兴就喜欢亲我,从来不哭。”他有点羞涩,挠了了挠头,又说,“她其实也喜欢哭,我生病了她就躲起来一个人哭。”      她不由得笑了:“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也笑了,那双眼睛越发像黑色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她以为我睡着了……”      那个漂亮的小男孩走了,他说妈妈在看书,一会儿找不到他会担心,回到了自己的妈妈身边。书页上面还有几颗他送的巧克力,他说他有许多,是刚刚一个叔叔给他的。她剥开了一颗,入口绵软,初时是淡淡的苦味,渐渐在舌尖上蔓延开来的却是甜味,非常熟悉的味道。他以前经常给这种巧克力她吃,后来,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都没有找到相同的,总是怀念,直到在波士顿才看见。      她把剩下的三颗巧克力放进手袋里面,合上书,提起购书篮,下楼结账。排在前面的一个顾客低头在钱包里面翻找着什么,手腕上面戴着好几条银链子,挂着小小的铃铛,晃来晃去,叮当直响。      她下意识看了眼空空的手腕,模糊还记得刚刚看书时,那条手链老是滑下来,后来是不习惯随手取下了,还是自己滑落下去了就弄不清楚了。慌慌忙忙在手袋里面翻了一下,没有找到,急得马上就转身往手扶楼梯走去。      走了两步又回来提起购书篮,再次转身时,眼角余光一闪,三楼中庭栏杆那里有个身影静静站立着。她不知道为什么却不敢直视,忽然就垂下了头。可又怎么忍得住,到底还是想再看一眼,只看一眼,然而,下定决心抬起头时,那里却再也没有了那个身影,像许多次她再次朝同一个地方看过去一样,无论怎么睁大眼睛就是看不到。      她再一次难过地低下头,仓皇无助站在那里。    31 31、花月正春风 ...   不知道过了多久,仿佛只是一瞬间,却又像是许久许久,一双脚出现在她的视线中,仿佛犹豫了一下,又走近了一步,离她不到一臂的距离。她不敢动,也不敢眨眼,怕这一次还是眼睛里的那个幻影,只要她生出奢望,到头来就什么都看不到,终究仍是镜花水月一场空。      那一双脚静静地定在那里,时间、空间、地老天荒、天长地久的一切仿佛全部凝结在脚下,只是亘古不变,像是一幅保存了千年万年的旧画,和着漫漫的岁月,缓缓展开,尘埃遍地,模糊了双眼,待到定睛一看,画还是那幅画,脚还是那双脚。      她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猝不及防地就往外面跑去,不小心撞上了门口的保安,踉跄了几下,一双手从后面扶住了她,小心翼翼地稳住她的身体。他呼出的气息就在颈后,暖暖地吹拂而来,指尖的温度仍然是凉的,落在她滚烫的胳膊上,却没有变热,反而越来越冰凉,一直刺到心窝里面去。      那里却振动了起来,响起了一个声音,低低的,只是两个字:“欢欢。”      他总是喜欢这样叫她,缓缓的,像是从舌尖上滴落的露水,粘糊糊的,既轻又软,仿佛不舍得一口气吐出来,又仿佛是眷念,要慢慢地含在嘴里,直到满嘴满齿都是露水的清香。      她忽然不顾一切地用力挣开他的双手,胳膊往后一推,就离开了前一刻还眷念的怀抱,一口气冲下了台阶。身后传来“扑通”一声,像是有人跌倒在了地上,她的脚步顿了一下,没有回头,又听见有小孩子在不停地喊着:“妈妈!”在这混乱声中,她再也没有迟疑,终于跌跌撞撞地跑到了地下隧道,一直往前跑,跑啊跑啊,直到再也找不到路。她愣愣地站在那冰冷的铁栏杆前面,耳边是断断续续的“滴答”响声,半晌才恍惚中知道这是地铁站的入口通道,应该要刷卡。      卡片接触电磁,传来“滴答”一声,那铁栏杆转了个圈,她已经到了另一边,前面再也没有阻挡,她麻木地走了几步突然顿住了脚,再也迈不动脚步。半晌后,摸了摸自己的脸,终于缓慢地回头。      宽敞明亮的空间里,稀稀疏疏而来的行人,一个又一个身影,一张又一站脸孔闪过,却再也没有那一个,再也没有他。      每一次,她回头,都没有那一个,都没有他。      站在空荡荡的地铁通道里,她开始后悔,后悔刚刚没有回头看他一眼,只看一眼,好好看一眼;后悔她总是回头得太迟,总要等到了已经错失了才找到勇气回头;后悔她总是懦弱,总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后悔。      那一年夏末,在火车的轰隆声中,她没有勇气及时回头,后来永远留在她的记忆中的只有那遥远而模糊的站台。那一天晚上,她明明听见了他在后面喊她,真真切切撞击在她的胸口,却依然没有回头,后来永远永远只能仓皇无助对着一块空荡荡的地方。      她再一次疯了似的要跑回去,只知道要找到他,要看到他,要看他还在不在那里……冰凉的铁栏杆撞在膝盖上,阻止了去路。她慌慌张张地在手袋里面翻找出来卡片,死命地按下去,半晌那铁栏杆依然一动不动。      “小姐,这里是入口通道,出口在那边! ”对面站着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还动手指了指出口的方向给她看。      她的手动了一下,退开了几步,那张卡落了下去。对面的人穿越而过,替她拾了起来。她接过来时,终于记起来了,于是低声道谢。那个年轻的女孩微微一笑,又好心地提醒:“你的电话响了,你不要客气,先接电话吧。”      音乐铃声在空旷的地下室里一声紧似一声,她这才听到,掏出手机,看到来电显示时,稍微顿了顿,还是定了定神,按了接听键。那边轻轻喊了声:“欢欢。”      她的嗓子发涩,一时说不出来话。      “你在哪儿?我已经离开医院了,你要是还没回家的话,就等一会儿,我去接你回家。”      她拿着手机朝旁边走了几步,说:“不用了,我已经要回去了,你先回去吧。”那边顿了一下,他应该是在车上,有汽车喇叭声不断传来。并不是刻意的,她却仍然拿卡刷了一下,滴答一声过后又说:“我已经到地铁站了,你路上开车小心。”      他答应了一声,又问她有没有看到什么喜欢的东西,随意讲了几句其他的话,才结束通话。      林欢收起手机,已经完全镇定了下来,回到了刚刚的商场。因为那个水晶品牌很出名,她此前收到过陈莫给的一些同品牌的饰品,所以并不陌生,询问了商场服务员大概方位后,很快就找回去了。售货员说那款手链是纪念版,内地每家店只有一条,可以看看这次纪念版其他相近的款式。      她非常客气地微笑:“不好意思,小姐,我只要刚刚买过的那一款,可不可以麻烦您帮我查查目前这里还有没有其他店没有售出的?”      售货员因为是老主顾,非常帮忙,很快就告知结果:“陈太太,真是抱歉,这里的几家店都已经售出了。”大约她脸上那既失望又着急的表情太明显了,售货员紧接着又说:“陈太太,您要是实在需要,我们可以去香港调货,大概要等三天,可以吗?”      林欢没有迟疑,马上道谢,然后付了定金,这才像卸下了一块大石似的,轻松地离开。      出了商场,隔着马路,她仍然遥遥向对面看了看。已经是夏末了,天气黑得比较早,此时正是黄昏,天空已经暗淡了下来,在密集的摩天大楼的笼罩下,更是显得黑暗,马路两边的路灯高高照,霓虹闪烁,灯火通明,那光晕下是一条蜿蜒而出密密匝匝的车河,无数的汽车像蚂蚁一样不断涌动着。      这个城市的夜晚流光溢彩,纸醉金迷,端的是万丈红尘繁华如斯,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她恍惚中又看见了那一天的购书中心门口,人潮汹涌,喧哗热闹,旁边有小贩的叫卖声,他就站在那里,孤单单的背影,仿佛只是这个繁华世界不小心遗弃下来的孩子。他却静静地转过身来,依然是那样清澈的眸子,看着她。……待到再次定睛一看已经是十年以后了,那个站在购书中心门口的漂亮男孩早已经不见了,昨日种种似是昨夜梦魂中游上苑,梦醒终究是一场空。      她没有试图走过去。那一瞬间迸发出来的勇气已经远离了她,现在又缩回自己的壳里去了,安静地做着该做的事——回去那个应该回去的地方。      从地铁站出来时,陈莫正站在出口那里,很显眼的地方,几乎是一眼就能看见。她楞了一下,以为他是不放心,于是赶紧说:“我已经记得路了。”前几天她曾经闹过一次乌龙,找不到回家的路。那次是她第一次单独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却在小区里面绕了半天,弄不清楚到底是那一栋,后来还是碰上了他下班回家开车经过,被他带回去的。      陈莫笑道:“这次不是怕你迷路,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极其自然地拉起她的手,走向一边的车子。坐上了车子,他才偏头看了一眼她的手腕,却没有作声。林欢抓着手袋,低头说:“刚刚在外面我担心弄丢了,收起来了。”她本不是擅于撒谎的人,何况是这样明目张胆,那头越发低了下去,只是更紧地抓住手袋。忐忑间,他却轻轻地抚摸了一下她的脸颊,毫不在乎地说:“掉了又有什么要紧的,买了就是给你戴的……”声音逐渐低了下去,她犹疑地抬起头时,正好迎上了他的唇。      除了非常喜欢牵着她的手外,他在这一方面一直都很淡,并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吻也是浅尝辄止,只在她嘴唇周围吮吻一番,便笑着放开了:“饿了吧,我们现在就去吃饭。”      她松了一口气,说 :“都到家了,还是回去做吧,我上午买了许多菜。”      他脸上的笑容更柔和了,把她几缕垂落到颊边的发丝理到耳后:“今天请新娘子吃饭,已经约好了,顺便介绍你们认识,听说她下学期就要去你们学校了。”      她以为是以后的新同事,便点了点头,不再多说什么。      到了定好的包厢,那对周末即将举行婚礼的新婚夫妇已经等候在那里了。陈莫一一作了介绍。新娘叫涂晓蒙,出乎预料之外,非常年轻,林欢这才反应过来她应该还是学生,不由得又多看了几眼那名叫陆离的新郎。      随意几句寒暄后,大家一起点了餐,开始闲谈了起来。林欢的右边是涂晓蒙,便转过脸去对她笑了笑,她也微微一笑。      林欢看着她的笑脸忽然楞了一下,略微有点不自然,随手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那茶水是新上的,还很烫,因为喝得急,不小心被呛住了,手也没有握稳,茶杯晃了几下,一大半的茶水泼在了手上。她被这一连串变故弄得手忙脚乱,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茶杯已经被陈莫一把夺了过去。他拉着她的手腕急急地走到了盥洗间,对着冷水默不作声冲了半天。      最后,还是她动了动手,阻止道:“可以了,现在已经没事了,我们回去吧。”他抓起她的手腕仔细看了看那红肿的手背,依然不说话。好好的晚餐,却出了这样的事,搅了大家的兴,她渐渐不安了起来,以为他是不高兴,于是低声道歉:“ 对不起。”      她低着头,满头浓密的黑发,后面低低束起的头发不知何时已经从左边肩头绕了过来,因为很长,一直垂落到胸前。结婚后头一个月,她曾经剪过一次头发,一把乌黑的齐腰长发只剩下刚刚能束起的长度,静静地遮住颈后的肌肤。一直过了一个月,他还是不习惯,一天晚上在床上终于摸着她的头发说:“ 你以后不要再剪头发了吧。”她并没有问原因,只是垂着眼低声说:“好。”后来,除了定期修理头发外,她果然没有再剪过头发,一直到现在又是一把乌黑的齐腰长发。      他摸了一下那束头发,牵起她没有受伤的那只手,终于认真地说:“你以后不要再对我说这三个字了。”      和以前一样,她从来不会问原因,只是说:“好。”      回到包厢后,服务员早就把烫伤膏送来了,陈莫给她上了药,吃饭的时候,又让服务员把她的筷子换成了叉子和勺子。因为是中餐,没有筷子不方便夹菜,他很自然地把菜往她面前的碟子里放。弄得陆离连连开玩笑:“怎么你们两人更像新婚?”      林欢抵不住这样的玩笑,禁不住脸红,低声说:“我自己来吧。”陈莫倒是一笑:“都老夫老妻了,什么新婚!”      吃完饭,林欢记起来了陈莫在路上交代的事情,从手袋里面拿出那对钻石耳坠送给涂晓蒙,又极其客气地说了几句恭喜话。涂晓蒙很随和,道了谢便打开黑色的绒布盒子看,只一眼,却又抬头看了一下林欢。      陆离探过身瞟了一眼盒子里面的耳坠,倒是笑道:“陈莫,这一定是你挑的吧,你的眼光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这次让你破费了,但是你肯定没想到有人的眼光会和你一样好。”      陈莫很快就明白了过来:“新娘子不会已经收到过一对吧?”      涂晓蒙笑道:“多多益善,这幅耳坠我喜欢,以后可以天天换着戴。”      她这样一说,大家都笑了笑,便没有再继续说下去了,谈起了别的话题。      那天晚上回家后,因为陈莫叮嘱那只烫伤的手不能碰水,林欢便用保鲜袋裹住,简单洗了澡。第二天早上,那只手看起来已经消肿了,陈莫又拿出药来,轻轻地涂抹。她本来觉得没必要了,见他的动作非常小心翼翼,已经到了嘴巴的话终于忍住了,静静地看他上完了药。       32 32、本应是一对 ...   陆离和涂晓蒙的婚礼就定在这个周六,陈莫已经计划好了参加完婚礼,周日在家里好好休息一天,下周一就出去度假。林欢一直说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陈莫起初提议回一次她的老家,然后从长沙游玩到成都,顺便去一趟九寨沟。她默然了一会儿,说:“湖南和四川附近没有什么好玩的,那里就是吃的东西多,你不能吃辣的,我们还是去别的地方吧。”陈莫倒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说:“那这次就不回去了,春节我们再回你老家去看看。”      她也知道是一定要回去一次的,他是不会放心让她单独回去的。她刚刚回国就从姑妈那里得到了消息,明年年初父母曾经执教的那所广场中学要搬到城郊的新校区,市政府的拆迁计划已经下达了,整个老校区都要拆掉,爸爸妈妈留下的老房子是如论如何也保留不下来的。      后来决定去丽江,这其实是他们婚后第二次出去度假。结婚时因为匆忙,两个人都走不开,并没有安排蜜月旅行。一直到了第二年的暑假,才去了一次欧洲,原本计划半个月游玩好几个国家的,在第二站伦敦停留了三天,出发到下一站爱丁堡那天她身体不舒服,要上飞机时,他想了想还是不放心,于是依然留在了伦敦。两天后,她病好了,他却觉得这样走马观花,她的身体会吃不消,干脆把下面的旅程全部取消了。他的哥哥在伦敦有栋房子,也有几家亲友居住在那里,他们便住了下来,因为两人都不喜欢太过热闹喧哗,倒也过了几天悠闲简静的日子。      周六上午,林欢就接到了那家水晶饰品店的电话,说货已经到了。倒是比预计的要快一天,大约他们怕出现意外,故意把时间范围放宽了一点。她想了想,对陈莫说要出去见一个老同学。她很少有这样的约会,少数几个称得上相熟的同学,出国后几乎都没有联系了,这么多年最亲近的人只有田蜜,但田蜜此时并不在这个城市,这他是知道的,便随口问了一句:“哪个同学?”      她答不上来,事先只想好了怎么推脱不要他开车送她去。他见她不说话,仿佛有点为难,倒是笑了:“我又没说不让你见,要见男同学就去吧,只要赶得上晚上的婚宴就行。”她立即抬起头笑了:“要不了那么久,只是有几句话说,才要约出去见个面,午餐你等我回来做吧。”于是又接着说:“你帮我照看一下厨房里面的汤,半个小时后调成小火,我打车去,很快就回来了。”      手链很顺利地拿到了,因为是周末,打车的人多,等了一会儿才坐上车,路上交通亦不是非常顺畅,大约这样行驶比较轻松,司机一直搭讪着说话。她本来想起来了那一天,心里堵得慌,上车后觉得空气不好,闷闷的,怕晕车,只摇下了车窗,扭头看着车窗外,并不想说话。吹了会儿冷风后,头脑倒是清醒了一下,不想让司机尴尬,便强打起精神回答他的话。车子里面放着音乐,不知道是广播还是CD,一首接一首,都是老歌。      不知道第几次红灯时,司机的上一个话题告一段落,她静静地看着车窗外,起初视线并没有焦点,全部是白花花模糊的一片,渐渐地定在了一个地方,那中心是刺目的黑,明明隔得这么近,却恍惚中还是看不清楚,只是移不开目光。      旁边停的那辆汽车驾驶座的车窗开着,那里坐着的人微微偏着头,正午的阳光金灿灿的,仿佛倾天流泻下来,镀了一层薄薄的光,又似乎是烟雾,他的半边脸迎着艳阳,半边脸隐在阴影里,仿佛半是明媚半是忧伤,可那双漆黑的眸子分明清澈如昔,宛如春日深山秾碧丛林里的溪水,照出一个人的影子来,渐渐地那影子亮了起来,晃动了一下,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来,丝丝缕缕的笑意映在眼底,染上了脸颊——他笑了。      在正午的阳光下,他的笑容斜欹着薄薄金光,一瞬间似是有无数的流星划过,又仿佛是露滴牡丹开。      是她无比熟悉的,这世上最好看的笑容。      世间最好的一刻不过如此时。      他又一次把最好的送到她面前,她以为她会流泪,然而阳光太温暖,照得人很舒服,竟是眼睛一眨,情不自禁也笑了。      车子里面飘荡着熟悉的歌声,梅艳芳的声音穿透时光的魔障,从岁月最深处荡漾开来。      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十年啊。欢喜伤悲。老病生死。俗尘渺渺。天意茫茫。竟然还有这样的一天,竟然还能够看得见这样的一天——他们再一次相对而笑,只如初见。她在一点一点地,褪去少女的清新明媚,一天一天地黯然老去;他在一点一点地,褪去少男的青涩柔软,一天一天地成熟坚硬。      十年后,曾经那个漂亮的男孩长大了,而她却老了。      如花美眷终付与似水流年。不管她愿不愿意。也不管他愿不愿意。      已经是绿灯了,车子缓缓向前开去,走过一棵棵树,一栋栋房屋,他的笑容渐渐地看不清楚了,只有正午的阳光,依然金灿灿的。      她比预计时间回来得晚一点,陈莫已经把饭煮上了,正在厨房洗菜,哗啦啦的水流声不断。林欢连忙放下手袋,走了进去:“我来吧,你去外面坐一会儿,马上就好了。”拿出围裙就系上了。      陈莫原本就不大会炒青菜,只要她在家,在这上面他是很难插得上手的,于是关掉水龙头,让开来笑道:“洗好了,你来炒吧。”      是番茄花菜,早上他们一起出去买的,本来要结账了,他又记起来了,跑去拿了几颗番茄,还有一盒圣女果。有一次,他去波士顿看她,到了都半夜了,因为是临时起意,事先并没有告诉她,担心打扰了她休息,她睡眠一直不好,醒了就很难再睡着。本来已经订好了酒店,要在酒店住一夜的,第二天白天再去学校找她,可到底没有忍住。她来开门时,还带着惺忪的睡意,却执意要去做一点东西给他吃。打开冰箱时,里面只有几颗番茄,还有一些圣女果,她非常不好意思,还是他说累了,简单吃一点就休息吧,她于是做了番茄鸡蛋面。他本来心思就不在吃上头,却很快吃得干干净净。那次是真的弄得她后半夜再也没睡着,早上他模模糊糊醒过来时,她在厨房做早餐。房子很小,而好在一室一厅带有露台,什么都齐备。她起先坚持要住学校安排的宿舍,他没有法子便带她来看了学校附近的这套房子,说是亲戚为女儿买的,一直空着,最后她才住了进来。      那天早上,他倚在厨房门口,餐桌上还放着她早上出去买的鲜奶和水果,看着她穿着围裙走来走去为他准备丰盛的早餐,只觉得再也不奢望了,其他的什么都不要了,只要这样过一辈子就好。      番茄花菜炒得颜色很好,白花红蕊,鲜艳欲滴,盛放在一只圆形青花盘子里。林欢吃了好几口才意识到有点太淡了,仿佛是忘了加盐,于是把盘子往自己面前移动了一点,依然非常不好意思:“对不起,这菜炒得不好,你多喝一点汤吧。”      陈莫顿了一下,还是把筷子伸进去连连夹起几片花菜放进饭碗里,若无其事地说:“淡一点也一样。”      她却突然记起来了,知道说错了话,更加觉得不好意思。于是起身拿起他的汤碗盛汤。他抬起头看她,她便对他笑了笑:“还是多喝一点汤吧。”      其实她经常对他笑,几乎从来没有令他看过不好的脸色,把汤碗放在他面前时,她也笑了一下。他只觉得有什么在那样的笑容下一点一点地软下来,软成水,细小的,看不见的甘甜,绵绵密密地,踏踏实实地流进心里去,一泓清碧,水波荡漾,那深深的水底渐渐露出一张笑脸。他伸手捧了起来,捧到手心里:“欢欢,我们……”      瓷器碎裂的声音在寂静的餐厅砰然想起,细小的碎片散落在他的脚边,汤水逶迤流了一地。他突然也笑了起来,不管脚下一片狼藉的地面,紧紧地抱着她笑得无牵无挂,仿佛再也没有比这更满足的事情了。      她在他怀里轻轻挣扎了一下:“汤碗摔碎了。”他稍微用力搂紧她纤细的腰身,安抚道:“不要紧,我们以后再买。”仍然让她稳稳地坐在他的腿上,整个人靠在他的怀里。      这一刻,只有她,世界这么小,而怀抱这么大,整个世界都在怀里。他抱着她就这样坐着,竟是忘了说话,忘了桌上逐渐冷却的饭菜,忘了一切的一切。      她却不像从前一样安静,声音嗡嗡的,贴着他的胸膛,在他的怀里响起:“地板都脏了,一会儿干了就不好弄了……”      好一会儿,他才小心翼翼抱着她起身,绕过地上的碎瓷片,慢慢地走到客厅,把她放在一张沙发上。或许是羞涩,亦或许还是不习惯,她一直垂着头。夫妻之间,再亲近的事也不是没有过,似乎这一次有哪里不一样,似乎是真的有点孟浪。他的声音突然也变得有一点低涩:“你在这里坐一会儿,我去弄。”      她哪里坐得住,几乎他刚刚转身就听到后面有脚步声,最后他拾起碎瓷片,她抹地板。因为是木地板,沾染上了油腻,她担心他不知道怎么使用清洁剂弄不干净。      午餐便这样仓促结束了,没有人还记得吃。下午无事,他们索性一起又做了一次家里的卫生,吸尘抹地擦家具,又换了桌巾,沙发套,枕套,连刚刚换上没几天的床单被套都换下来了。最后站在仿若焕然一新的卧室里时,她有点发怔,仿佛突然堕入了迷梦,不知道身在何处,所有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都不是属于她的。眼前是一团看不见摸不着的薄雾,前路茫茫,不知道是怎么走来的,不知道该怎么回头,也不知道最终要走到哪里去。      “欢欢——”陈莫在衣帽间里面喊,“你进来看看我穿哪一件衬衫?”他素来都是自己打理衣物,只讲究简单舒适,倒是很少特意为了某个场合费心挑选服饰,这还是第一次在着装上征询她的意见。大约是真的高兴,他说:“你晚上穿裙子吧,我选了几条裙子,你来看看……”      林欢马上答应着走了进去。因为时间充足,倒是不慌不忙慢慢挑好了衣物,他去楼下客房的浴室洗澡,把这里的浴室留给她用。她素来是不擅于修饰打扮的,洗完澡,只梳好了头发,仍然低低束起了长发。梳妆台上琳琅满目的保养品和化妆品,也只有护肤水、护肤霜、乳液这些是常用的。她对着镜子搽了合适的化妆水和保湿霜。      镜子里面还是那一个人,甚至连头发都是一样的长,同一张脸,一样的眉眼,洁白细腻的肌肤,没有皱纹。然而,老了,就是老了。      陈莫也在梳妆间,大约是等她,一直坐在她身后不远处翻着报纸,突然在镜子里面对着她笑:“你一点都没有变,什么时候看都是那样。”那些话就那么缓慢地说了出来:“欢欢,这几年我总是在想第一次见到你是哪一天,你穿着什么样的衣服,我们说了些什么话,可却总是记不起来。也许真的是太久了,时间过得真快,也才四年,却像过了四十年,过了大半辈子,而你总还是那个样子。”      可不是吗?时间的车轮缓缓碾过,四年啊,1500多个日子——这样漫长,长得仿佛永远都没有尽头,仿佛一辈子就要这样了,就要这样完了。      “这四年我过得很快乐,我知道你不快乐,我一直想要你快乐一点,可总是差一点,我不知道哪里出错了,我哪里做得不好。我说过我要照顾你,要给你欢乐,可一直以来都是你在照顾我,给我欢乐。”      他不是感情外露擅于用语言表达情感的人,要娶她的时候也只是那样娶了,这么几年都没有说什么,可现在对着镜子里面的她,有些话竟是不经意间就从心里翻涌了出来。      他仍然在笑:“欢欢,以后让我来照顾你,让我来给你欢乐。”    33 33、你好,程子默 ...   他们到达晚上婚宴的酒店时,陆离和涂晓蒙早就双双恭候在宴会厅外面迎接宾客。姹紫嫣红,花团锦簇之下,新娘娇俏可人新郎风度翩翩,合该一对壁人。连带着林欢和陈莫仿佛也沾染了一点喜悦气,其乐融融地交谈了几句,应景的恭喜话也说了,签到进去后,宴会厅里面已经坐下了不少人。      林欢抬起左手看了看腕表,略微有点惊讶:“离晚宴时间还早,怎么这么多人?”      “是今天人多。”陈莫禁不住笑道,随手牵起她的右手。她的右手腕上戴着那只水晶手链,灯光下泛着柔和洁净的光,亮晶晶的。在卧房里面听完他的话,她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习惯性对他笑笑,半晌只是拿出手链静静地戴上了。他抚摸了一下,说:“陆离的亲友在国外的多,都是提前回来的,听说定下了这家酒店好几层楼的客房。”      进酒店时,她不知在想什么,有点稀里糊涂的,没有留意到,这时候环顾几眼,倒是楞了一下。他似乎明白:“你不要担心,她知道你回来了,会和你联系的。”牵着她的手便往前走。      服务生领着他们到了安排好的桌位,同席的都是医院的同事,仿佛都有点惊讶,但马上闹哄了起来:“难得啊,今天真是双喜临门,陈主任都携眷出席了,这位就是一直只闻其名的陈太太吧?”也有见过林欢的,亲热地喊着“嫂子”,说话更是无所顾忌:“陈莫,我说你近来怎么老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跟着你的小何说你每天进办公室整个的春风得意满面桃花。我们还不信,你一个孤家寡人,哪儿来的春风?”熟悉的同事越发肆意起哄:“还有你科室的老孙那是叫苦连连啊,说你这个星期接二连三翘班还不算,下周更是扔下一大堆工作给他们,连班都不上了。我们还纳闷像你这么爱岗敬业,长期奋斗在医院一线为人民服务的好同志,怎么连病人都不管了,原来和人家陆离情况相同啊,嫂子回来了,也要去度蜜月了。那什么权威贺教授也来了,就坐在那边。陈莫,要不要叫他给你检查□体,开点补药?”      林欢哪里经得起这种调笑,脸上尴尬的微笑都僵硬了起来。陈莫轻轻揽过她的身体,倒是不怕他们口无遮拦,轻松自如地笑道:“胡说八道!你们也扯得太远了点,孤家寡人和我是八竿子都打不到一起的,我记得早几年就请你们喝过喜酒了。”于是拉着她的手开始介绍:“这是郑医生,谭医生,张医生,婚礼时你都见过的。”      她其实已经一点印象都没有了,只能跟着他每个人喊一声,点头微笑。和在座的人都打过了招呼,准备坐下了,又有人高声嚷道:“陈莫,为了照顾单身人士的心情和需求,今天携眷双双出席的都得分席而坐,这一桌子可是有大半都是成双成对来的,现在都是孤零零坐在这儿。你和林老师也只能有一个人坐在这里。”      这一块大约安排入座的都是医院的同事,周围几张桌子上早就传来了附和之声。陈莫扫了几眼,确实也是实情,于是笑道:“那我去给她另外找张桌子坐吧。”      “别啊,林老师留下,你自己去随便找个空位坐就行……”      这一桌子就没有一个女的,话说肆无忌惮,也只能他留下。他不理他们在后面的玩笑,牵着她的手到了旁边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在座的倒是有男有女,其中也略有几张熟悉的面孔。他手里握着的那只手忽然动了一下,他以为她是紧张,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指安抚。      这张桌子上的人要静得多,大约是相互之间熟悉的不多,倒是没怎么哄闹。随意寒暄了几句,早就有人起身拉开了一张椅子,是神经外科的董医生,笑问:“陈主任,你和夫人谁坐啊?”      她突然挣开了他的手,他于是笑了笑:“快过去坐下吧。”她仿佛没有听见他说什么,仍然低着头不动。当初选中角落里这张桌子只是留意到这边比较安静,他又仔细环顾了一眼在座的人,发现大多都是连他也没有见过的,犹豫着是不是换张熟人多点的。      那位董医生向来最懂察言观色,立即看出来了他的顾虑,怕了一下自己的额头,恍然大悟:“瞧我都忘了,来给你们介绍一下。”他从左手边开始一一介绍:“这是我们科室张医生的女朋友阿玲,她旁边是你们科室谭医生的女朋友小歆……”到了最后一位,坐在他右手边,同他隔着一张空位的那位男子时却顿了顿,有点疑惑:“这位小程是……”      幸好这位程姓男子已经大方地站了起来,缓解他的尴尬,非常随和地自我介绍:“我叫程子默,是晓蒙的朋友,今天认识大家很高兴。”又转身微微一笑,伸出一只手来:“陈医生,很荣幸认识你。”      陈莫楞了一下,才伸出一只手来和他相握:“幸会幸会,不知道程先生是哪个程?”      他解释得非常详细:“禾木程,沉默的默。”突然顿了顿,又对着她微微一笑:“你好……”      一只手伸了过来,隔着漫长的岁月,穿过十年的光阴,从时光的河底伸出来,幽幽地伸到她面前。      你好,程子默。      她依然呆了一下,仿佛还是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可那只手却有了记忆,不由自主缓缓伸了出来。他的指尖仍然微凉,只轻轻碰了一下她的手指便迫不及待地松手离开了。她把那几根手指蜷缩在了手心里,刚刚的那点冰凉渐渐被捂热了,暖暖地贴着手心。      他还站着,没有坐下。她慢慢从他背后走过去,在那张拉开椅子的空位上坐下了。他在说话,声音低低的,像琴弦一样,那些跳动的音符,一颤一颤的,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遥遥响起,悠远飘渺,一直沉下去,深深地,深深地沉到最深最深的地方。      宴席是传统的中式,菜肴依次上来了,照例是少不了酒的。服务员挨个斟酒,倒是讲究男女有别,男士一律白酒,女士则为红酒。在新郎新娘的号召下,满场宾客一齐起身,举杯共饮,婚宴也由此真正拉开序幕,场面顿时嘈杂热闹了起来。      有人隔着桌子大声喊:“小歆,你们家谭医生说你不让她喝酒,这你就不对了啊,也不看看今天是什么日子,能少得了酒吗?”      “你们尽听他胡说呢!谁不让他喝了?”这个叫小歆的娇笑连连,倒是一点也不害羞,大大方方地说,“谭裕,我把话说在这儿了,你能喝就喝,不能喝就不喝,别往我身上泼脏水啊。”      “哟,听这声气还是不让喝啊。”这分席而坐倒是给大家增添了不少乐趣,马上也有人伸长脖子跟着说:“林老师,你也要给句话,要不然你们家陈莫连杯子都不敢碰。”      林欢知道是玩笑话,只是抬起头对着他们笑了笑,收回视线时,眼角余光留意到右边一只手端起了酒杯。他以前很少喝酒,白酒几乎是不沾的,刚刚已经一口气喝下了一杯,她甚至记得他都没有吃一口菜。      “董医生,我敬你。”      那董医生反应极快也跟着站了起来,两人碰了一下杯,竟然都喝得干干净净。这一下,在座的几位男士都被勾起了兴致,先举杯对着几位女士客气了一番,马上便撇开她们,在一边喝开了,开始随意敬酒。只见一只手闪来闪去,他面前的酒杯不断举起又放下,她的一颗心也跟着忽上忽下漂浮不定。服务员开了第二瓶酒,他又一次举起了杯子,她再也忍不住地朝他看了一眼。      他的一杯酒已经到了嘴边,仿佛感觉到了什么,突然放了下来。她手足无措地夹菜吃,或许是肉太滑嫩,那块鱼怎么也夹不起来,试了几次,倒是把好好的一块鱼肉给弄得不成样子,这下非得夹起来自己吃了。一只手伸了过来,她只是闪了一下神,手里的公筷便被抽走了。他非常轻松地夹起了那块鲜嫩的鱼肉,用一只勺子接住,然后放进她面前的白瓷小碗内。      她连道谢都忘了,愣愣地看着他又夹了一块,这一次却直接放进了自己的碗里。宴会厅里面嘈嘈切切,喧哗热闹,一波一波地传递过来,又渐渐地远去了。她慢慢吃着那块历尽千辛得到的鱼肉,只觉得宁静安详。      他后来也举起过酒杯,可只是轻啜一下,做做样子,因为那一杯酒一直都没有完,过了许久还有大半,直到新郎新娘来敬酒才喝得干干净净。大约是这次喝得太急了,连带着早先下肚的酒劲一起上涌,他终于咳嗽了起来。低低的,非常压抑的声音,因为隔得近,那声音听起来更是沙哑。她什么都来不及想,拿起水杯就递了过去:“喝点水吧。”      她的声音轻而淡,没有重量,仿佛是漂浮在半空中的一个一个的音符,落不到实处。最初的那一瞬间,他以为仍然是幻觉,可近在眼前的水杯还有那真实的掩藏在声音最底下的关切令他瞬间从迷茫中清醒过来。      她没有来得及收回视线,两双眸子怔怔地望着。还是他先反应过来,接过她手里的水杯,连喝了好几口。放下水杯的时候才发现这是她的杯子,他的的声音突然颤抖了起来:“你不要担心,我没事。”到底怕控制不了,不敢再看她,仓促地起身离开。      宴会厅外向左走是一道寂静幽深的走廊,墙壁上镶嵌着一盏一盏的琉璃宫灯,浅绿色的椭圆小球,大约是为了婚宴特意布置过,那灯罩外面裹上了一圈红色的绒线,细细地编织成一朵朵玫瑰花瓣,垂下长长的一串珠子,那璎珞也是红色的,非常喜庆,衬得绿幽幽的灯光里都透出嫣红来。      他一直以为已经过了许多许多年,可是真真也才只有几年。那一天也是这样一条寂静的灯光幽暗迷蒙的走廊,他走啊走啊,一直往前走,仿佛永远都没有尽头,永远都找不到那一扇门。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有细碎的脚步声从身后传来,急促而慌乱,仿佛是怕来不及,要追赶什么似的……他惊喜地转身。      蒋佳怡清清楚楚地看到那起先还带着笑意的眼眸渐渐黯淡下去,他脸上的失望是那么的明显。她突然明白了过来,不由得担心了起来:“子默,回去吧,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程子默顿了一下,这才慢慢笑了:“蒋阿姨,今天晚上是晓蒙的婚礼,我怎么样也该来看一看。”      这句话提醒了蒋佳怡,她记起来了追出来真正是为了什么:“那你妈妈呢?你有没有想过你妈妈是什么感受?程宏伟……你爸爸做出那样的事情已经够让她难过了,今天这样的日子,中午你又稀里糊涂地开车往树上撞,她接到电话时一张脸都吓白了。你不在医院呆着,还跑到这里来干什么?你倒是好,干脆把电话都关机了,她到处找不到你,又担心你腿上的伤,急得团团转。”      “她是我妹妹。”长长的走廊依然寂静,他的声音平静得听不出来任何感情,仿佛只是陈述一个早就存在的事实。      蒋佳怡略微有点吃惊,犹豫了一下,终于默然,半晌后才说:“你今天一定要来这里不仅仅是因为她吧?刚刚你和她……隔着一张桌子我都看见了,你当那一桌子人都是傻子吗?你这样只会害了她。”她知道他不会答话,他那个性子,哪里是随便几句话就能说动的,可有些话终究得说:“子默,你现在也看见了,她过得很好,她有她自己的生活,有家有丈夫,以后还会有孩子。无论你们以前有过什么,再好那也是过去的事了。你现在出现只会搅乱她的生活,让她为难而已。”      他依然沉默,可那眼神却怔怔地定在一个地方,仿佛微蕴着光,似乎周围的一切都不存在,看得见的只有那一个地方。蒋佳怡心里一动,回头就看见不远处一个身影静静地站立着。      她在灯下,一只手扶着墙壁,那又红又绿的灯光直直照下来,投下一道淡青色的阴影。阴影里的影子却又变成是白的了,琉璃白,一张脸白得近乎于透明,似水晶,亦是单薄,仿佛随时都会掉到地上摔碎。这白一直蔓延到墙上,她整个人仿佛也贴在了墙上。墙纸是白底子上印着黑色的细纹,宛然如悠悠岁月,那么多的日子一点一点地刻上去——时光的印记是白底子上的黑花,影影绰绰地笼罩在琉璃灯盏下。      饶是蒋佳怡过了大半辈子,因为工作早就见惯了这世上的生死别离,一颗心冷静得近乎麻木,可是现在对着这样的两个人,她却再也说不出来话,到底只能默默走开。    34 34、当日那么好 ...   隔着长廊。她没有说话,他也没有说话。她没有朝前走一步,他也没有朝前走一步。      他终于慢慢转身,大约站久了,脚麻,半晌才抬起脚步,却仿佛是走在泥淖里,深一脚浅一脚。脚下的地毯是黑色的,天花灯照射下来,朦朦胧胧地笼着一层清冷的光辉,仿佛是淡淡的月光,笼罩在黑丝绒的夜幕中。他一步一步,往前而去,或许是因为地毯太软太绵,亦或许是灯光太亮,那脚步渐渐地漂浮了起来,似乎是踩在云端,突然“砰”的一声就一脚跌落了下来。      那拐角处的一盆南天竹歪着身子倒在地上,一团翡翠染绿了黑色的地毯。他的膝盖磕在了青花瓷盆上,细小的看不见的疼痛一点一点地蔓延,沿着腿骨传遍全身。他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手撑着地要起身。可那膝盖却偏偏不争气,越是急越是不经用,还没站起来便又跌落了下去。      零乱的脚步声在身后响起,他再一次挣扎着要站起来,一双手突然落在他的身上,从背后抓住他的胳膊扶着他站稳。他终于好好地站立着,那双手慢慢地松开了,逐渐远离他的胳膊,可她的气息仍然在背后,暖暖的,透过衣服一点一点地传递过来,缓缓进入他的肉身,沁入五脏六腑,每一个细小的角落。      他说:“我没事,被盆栽绊了一下。”      她的声音几乎贴着他的背同时响起:“你的腿怎么了?痛不痛?”蹲下来,便挽起他的一只裤腿查看。      她俯身在他面前,乌黑的头发,细白的脖子,动一下,似乎就要缠上他的腿。他怔了一下,一双手却随了心,小心翼翼地,慢慢地接近她的脸,探到她的眼睛,那里果然是一片湿润。多少次他伸出手捧到的都是一团空,然而这一次却真真捧到了手里。他依然不敢施一点力道,只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颊——还是一样的柔软滑嫩,仿佛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一刻时光只停留在许多年前那个夏日午后。      她突然把头一偏,挽起他另一只裤腿查看。大约是伤口裂开了,鲜红色的血沿着膝盖蜿蜒而下,一小股一小股,一滴又一滴,慢慢流进了袜子里面,成了看不见的黑。      “我们去医院。”她猛然起身抓着他的手臂就要去前面按电梯,可手臂一紧,身体被旋转过来,踉跄着倒进一个温热的怀抱。      “欢欢……”      只有他才会这样叫她,她的眼泪落到了他的肩上,终于把手放在了他的背后,慢慢地用力圈紧,几乎贪婪地堕入这个带着淡淡酒味的气息中。这是他的气息,这是这世上最温暖的怀抱,最眷念的温度,她舍不得不要。      “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你不要哭……”      可她的眼泪依然不停地流出来,滴落到他的肩上。      许多年以前,他说,我要想个办法,让你以后见了我不要哭。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终于又见到了她,一样地把她抱在怀里,她还是在哭。      他的手渐渐又抚摸上了她的脸,一点一点擦着那不断涌出来的泪水,可他越抹越多,那眼泪越发蜿蜒不止,旧的还没抹去就又有新的涌出来,像以前一样湿了他满手,热热的,粘粘的,沿着手心一直流到手臂上。他只能拍着她的背,不停地说:“欢欢,我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你不要哭。”      她的眼泪到底止住了,拉着他的手就匆匆去电梯间按电梯。大约隔了一些楼层,那部电梯门没有马上打开,她又拉着他去看旁边的一部,刚刚走到门口,电梯门“叮”的一声向两边滑开。      她楞了一下,仿佛被吓到了,突然放开他的手。他下意识地朝电梯里面看去,似乎也楞了一下,但马上喊了一声:“妈……”      电梯门已经要合拢了,吴君兰这才仿佛如梦初醒,伸手按了开门,走出来,脸上已经带上笑了:“林欢,前几天就听陈莫说你回来了,一直还没机会看见,你今天是陪他来参加婚礼的吧?”      林欢答不出来话,也不知道该如何回话,只记得喊:“吴院长。”      “吴院长那是陈莫在医院才这样叫的,你也该叫我一声阿姨吧,子默那年幸亏有你的帮忙……”一阵咳嗽声传来,吴君兰顾不得下面的话了,视线马上转到了儿子身上,这一看更是记起来了重要的事情,也不管旁边就站着笑吟吟要为客人乘坐电梯服务的工作人员,急忙地自己去按了电梯。      程子默已经停止了咳嗽,低声说:“我去医院了。”这才慢慢地朝电梯走近了两步,回头一看她还在那里站着,于是又说:“回去吃饭吧。”      可她仍然没走,直到他进了电梯,她还站在哪里。      吴君兰本来慌慌张张地一只脚已经踏进了电梯,却又退了回来,转身笑道:“林欢啊,今天不巧,好不容易大家碰一块儿了,子默他身体不舒服,你和他大约也很多年没见了吧,下次要找个机会叫上陈莫大家聚聚,他过不了多久就要回英国了,这次一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妈。”程子默叫了一声。      吴君兰适可而止,笑了笑,进了电梯。      电梯门缓缓合上,载着他们离开,载着他离开。林欢木然地盯着那一扇门,头脑一片空白。      大约站久了,电梯间的一名服务员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礼貌询问:“您好,小姐,请问需要什么服务吗?”      林欢说不出来话,只摇了摇头,这才知道该离开了。      那拐角处的南天竹已经被人扶起来了,一蓬一蓬的叶子,绿得像翡翠一样。她停了一下,继续往前走,走着走着,慢慢地忽然有一个声音在心里响起:他要走了,他又要走了,下一次再见到还不知道是哪一年哪一月……仿佛有什么在轰然间倒塌,她再也提不起脚步。前面就是宴会厅,门口的服务员见到有人走过来,已经打开了门,她却怔楞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人从身后拉住了她的手,她下意识挣扎了一下,却听见一个声音:“欢欢。”她的手渐渐不动了,半晌才回头对他笑了笑。      陈莫也笑了:“我出来躲一躲,都闹着要喝酒。”大约真是喝得多了,他的脸色已经有点发红了,拉着她的手也滚烫。她不清楚他的酒量,但还从未见过他这种样子,不由得有点担心,说:“你要是不舒服,我们就早点回去吧。”仿佛耳朵已经开始不听使唤了,他楞了好一会儿才说:“那我去对陆离说一声吧。”      因为喝了酒不能开车,陈莫让酒店找了个代驾司机。一直到上车之前,他似乎还是清醒的,和寻常没有什么不同,可坐进了车子,却渐渐开始糊涂了,也不避讳前座的司机,搂着她连连亲吻。起初只是在脸颊上流连,渐渐地似乎不满意,沿着下巴一路下移。她推不动他,也知道是不能挣扎的,越来越恐慌,在他吻上她脖子的那一刻,全身僵硬得像根木头。他却突然停了下来,伸手抚摸着她的脖子,喃喃着问:“欢欢,你的那块玉呢?”      那次手术的时候她戴着那块玉,他大约看见了,过后提起便说玉石通透,温润似水。她只说是父母给的。他后来也撞见过几次,头次去他家的那个晚上,还拿着仔细地看了一番,后来却似乎是渐渐忘了,连突然消失,也没有多问。      她没有料到他喝醉了,倒记起来了,只说:“我收起来了。”趁他不注意,便往旁边移了一点。他却又缠了上来,磨蹭着她的脸,低低地笑了起来:“是不是浑身酒味?你不喜欢,我下次不喝了……”不知何时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了,细密的雨珠子飘落在车窗玻璃上,雾蒙蒙的一片,路灯一晃而过,映出一张惨白的脸,仿佛是从水里捞起来的月亮。她不作声,他仍然搂着她,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我今天高兴,所以喝多了……看着他们,想起了我们结婚那天……也是在酒店,你也穿着白色的婚纱……很漂亮,那天我很高兴……我不敢喝酒,怕你不高兴,怕我睡着后,你……”      窗外的雨声一阵紧似一阵,他半晌没有再说话,她以为他睡着了,轻轻拉开他的手,想坐开一点,却听见他又含糊不清喃喃了一句:“欢欢,你不要走……”声音很低,似乎是半睡半醒间说的,她不敢再动,怕惊扰了他。      汽车在哗啦啦大雨中疾驰而过,停下来时,她想叫醒他,一偏头正对上他睁开眼睛,一双眸子幽深似海,怔怔望着她,但很快便对着她笑了:“到家了。”前面的司机已经悄无声息地下车了,他终于慢慢地放开了她,打开车门下车。但却并没有完全清醒过来,脚着地的时候,连连趔趄了几下。林欢离他还有段距离,只来得及说一声:“你小心点!”连忙跑过去。幸好那司机机灵,看不对劲,早就一把扶住了他。      陈莫在实地上这样晃了几下,酒倒是渐渐醒了,只有点晕眩。他确实喝了不少,但还不至于糊涂,这一路上的事情多少还记得一点,听到身后越来越接近的脚步声,感受到她一靠近,那一点一滴萦绕在鼻端的淡淡气息,突然不敢看她,搭讪着向司机道谢,拿出钱夹给代驾费。她见他突然又变得正常,仍然有点不放心,还是扶着他,一路走进电梯。      这天晚上的雨一直哗啦啦地下着,林欢睡得并不安稳,半夜的时候突然惊醒,似乎是做了一个梦,可却不记得,只觉得胸口像压了一块沉重的大石,喘不过气来。她轻轻拿开那只从背后横过来搁在腰上的手,闭着眼睛躺了一会儿,仍然难以入睡,于是下床。      她没有开灯,因为下着雨,外面黑蒙蒙的,怕走路发出响声,也没有穿鞋,慢慢地才走到了露台上,找到角落里的那张藤椅坐了下来。雨声潺潺,垂挂在栏杆上的那一大片月季亦是一团黑,藤蔓纠缠,红的粉的白的紫的许多的花朵隐在黑暗中看不清楚,可她还是知道花开了,一年又一年,一世又一世,花开花落,岁月无声,许多的日子就这样过去了,未来还有许多许多这样的日子,这样,没有他的日子。    35 35、只有我知道 ...   大约是因为喝了酒,陈莫这天晚上睡得有点沉,一觉醒来时,天蒙蒙亮。还未睁开眼睛,他便习惯性地翻身伸手往右边床位探去,却摸了个空,顿时完全醒过来了。外面仍然在淅淅沥沥下着雨,房间里面还很暗,他坐起来打开了一盏床头灯,朝盥洗间那边看了眼,又顺手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看时间,突然觉得不对劲,扔下手表便仔细地摸了摸右边的床位。床单确实冰冷,连一点余温都没有。他急忙掀开被子下床,去盥洗间一看没有人,越来越着急,胡乱地大喊了几声:“欢欢。”跑到外间的起居室,倒突然想起来了,折回来往露台走去。隔着玻璃便看见角落那张藤椅上躺着人,因为是背对着他,只看见一大把乌黑的头发从藤椅的边缘垂下来,他顿了顿,立即加快脚步跑过去。      一直到医院她都没有清醒过来,他把她放在病床上,要松手时,她却突然抓住了他的一只衣袖,模糊呢喃了一声。几年前在医院的手术室,她也是这样拉着他的袖子,模糊呢喃,他的心便一点一点地软了下来。他依然伸出另一只手轻轻地按在她的手上,低声安抚:“我在这里。”      旁边等着打点滴的护士长看到他们这种伉俪情深的样子,忍不住打趣:“陈主任,夫人昏睡不醒还知道叫你的名字,这一时半会儿看来是离不了你了,你今天最好哪儿也别去,就在这里守着。”      陈莫这一早上的焦虑顿时去了一半,禁不住也笑了:“她在这里,我还能去哪儿?”      她从来都没有这样过,这么几年一直是安静的,亦是从来不依赖他,什么事情都可以自己处理好,现下大约是烧糊涂了,就是不放手。他只能接过护士长手里的针头,试着给她扎针,可很少做这样的事情,她手上的血管又细,还没扎下去,自己的手便抖了起来,简单的扎针也艰难了起来,那时候拿着手术刀都没有这样。又试了几下还是不行,最后只得拉着她的手,让护士长来。      中午的时候她才醒过来,似乎一时没弄清楚身在何处,愣愣地看着他。护士长正在拔针头,看他们都不说话,便笑着说:“林老师,你可醒了,再不醒来,陈主任连午饭都吃不成了。”      林欢甫醒来,没有听懂这话,倒是陈莫先反应过来,急着说:“睡了这么久也该饿了,你想吃点什么?”      护士长已经拔下了针头,笑着带上门出去了。林欢渐渐地松开了手,张口要说话才发现嗓子干涩,有点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我不饿。”      陈莫起身去倒了一杯水来,扶起她喝下了,说:“你是刚刚醒来没有胃口,等一会儿就好了。”      他仍然出去买了午餐,是百合菊花粥还有一碟卷心菜,林欢倒也慢慢地吃下去了大半。因为睡得久了,虽然身体仍旧乏力,吃完饭却不想躺下去,可枯坐着也不是办法,她便要看书。陈莫说:“看书又费眼又费脑子,你现在还是要多休息。”连杂志都不给她看,却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了影碟,放电影给她看。都是老电影,因为她喜欢。他让她选,她一眼瞥到了非常熟悉的几个字,僵了一下,推过去说:“还是你选吧。”      他播放的是《It Happened One Night》,大约是觉得剧情适合她现下观看。一边看电影,他一边也和她说着话,倒想起来问她:“你第一次看是什么时候?”      电影还是黑白画面,也像那时候的日子一样,单纯简单,只是纯粹的黑白。因为太久了,她想了想:“刚刚进大学吧,和田蜜一起看的,那时候学校附近有家小电影院,经常在下午放老电影。”      他又说了些话,都是闲谈,似乎是绝口不会提她这场忽如其来的病的,可她却不能什么都不说,过了一会儿,眼睛盯着屏幕,到底还是慢慢地说:“昨天晚上我……”      他突然打断她的话,笑着问:“欢欢,你是不是很喜欢月季花?”      她楞了一下,他说:“我记得在波士顿的时候,你在露台上种的就是月季花,有一次我去看你,花开得很漂亮。后来我回来在家里露台上也种下了。”他笑了笑:“我应该种别的花的,这样你就不会半夜醒了还想看。”      到底是爱情轻喜剧,故事是浪漫的,浪漫得奢侈,雨夜中的床单织起了耶利哥墙,一堵墙,从此之后,你在这边,我在那边,可还是在一起。她觉得心酸,什么都说不出来了,半晌才笑了笑。      陈莫人在医院,偷得这浮生半日闲越发难了,电影还没看完,就有人找了过来,把他拉到一边低语了几句。他脸色似乎不好:“我没空,现在去看和不看都一样,主刀医生已经定下了,她要是不愿意,就马上出院!”      他素来脾气好,极少生气,更是难得这样子显露于外,林欢不由得朝他看过去。进来的那位医生正在为难,留意到她的视线,马上找到了救星:“嫂子,你身体好点了吧?中午才从几个护士哪里听说你在医院了,早就该来看看了。”林欢认出来了是昨晚婚宴上见过的那位郑医生,笑着说:“你们工作都忙,不要紧,我好多了。”不用他再说,便喊:“陈莫,你就和郑医生去看看吧,我一个人在这里可以的。”      “嫂子,你一个人怎么行?”郑医生连忙接口,“今天还是要多加注意,我刚刚进来之前已经和这边的赵护士长说了,等会儿就有护士过来照看。”      陈莫到底还是去了,走前不放心摸了摸她的额头:“我很快就回来,等会儿电影看完了还是躺下来休息吧。”      他们刚刚走,后面果然就有护士进来了。并不是什么大病,林欢不习惯这样,看了看她胸前的名牌,笑着说:“小李,你忙去吧,有事我再叫你。”那小护士大约不敢擅自离开,倒是费了一番口舌才说服她。她走了没多久,门口又传来敲门声,电影已经到了尾声,在万众瞩目的豪华婚礼上,新娘在即将对牧师宣誓时,终于转身跑了,白色的纱裙在空中扬起美丽的弧度,风光旖旎。她看着那拖得长长的白色裙摆,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进来吧。”      耶利哥墙倒了,最后的一点声音也消失了,房间里面很静,她慢吞吞地放下遥控板,头一偏却僵了一下,几乎本能似的艰难地吐出三个字:“吴院长。”      吴君兰的笑容很勉强,礼貌的声音中透露着她一贯含蓄的疏离:“我听说你病了,过来看看。”      林欢这才反应过来:“我没事。”连忙掀开被子要下床。      “你还是在床上坐着吧,等会儿陈莫回来看见了不好。”吴君兰的神色已经冷淡了下来,看着对面的窗户,“我说几句话就走。”      房间里面的空气似乎凝重了起来,却又透着一股闷气,堵得人透不过气来。林欢不作声,半晌才收回已经着地的双脚。      “他的病房就在你楼上,今天不知道哪个护士多嘴让他听到了楼下住着陈主任的太太。他腿上的伤口又裂开了,大概是这样楼上楼下走来走去弄的吧。他到底走了几遍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你在这里,他就会继续。你应该知道他就是这样,从小就是这样,到现在还是这样。”她转过脸来看着她,声音冷静,不带任何感情地问:“你知道当年我为什么一定要你嫁人吗?”      这么多年,林欢不知道想过多少遍这个问题,一遍又一遍地想,只能换来一遍又一遍的痛,要说她不怨,那是假的。她一直以为分开他们的是时间,是空间,是不得不背负的未来,是世俗强加给他们的条条框框,是这世上更深更远人力所不能企及的东西……一切的一切其实都是假的,都是自欺欺人,只不过是她在最无能为力的时候用来掩饰懦弱的借口。她终于问出来了:“您为什么不喜欢我?”      “因为他太喜欢你了,喜欢得忘了他自己是谁,所以你不能留在他身边,永远都不能,任何时候都不能。”      “因为这样我们就不能在一起了?”林欢难过地低下头,医院的被子永远都是白色的,冰冷的白色,可曾经她穿在身上的白裙子明明是暖的,那么暖的白。她听见自己的声音,模糊的,似乎从某个最深的角落慢慢漏出来,可一个字一个字却仍然是清清楚楚:“您知道吗?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也忘了我是谁。”      “陈太太!”吴君兰的声音猛然尖锐了起来,仿佛冷剑出鞘,露出了尖尖的剑头,冰冷的光芒刺得她的声音更加冷,“你刚刚的话我只当是你病糊涂了,请记得你的身份,你先生可能马上就来了。以前你和子默不可能,现在更不可能,永远都不可能。你已经嫁人了,他现在或许还没清醒过来,可他总有一天得接受这个现实。”顿了顿,一字一顿地说:“只要你愿意放了他。”      她走了,门“砰”的一声被关上了。素来严谨端庄,雍容华贵的吴院长关门的声音震得地板似乎都抖了起来。林欢打了个寒颤,却情不自禁地看着头顶的天花板。      显然是气得很了,吴君兰出来后径直朝电梯间走去,可走了几步却又突然顿住了,不可置信慢慢地回头,那扇门旁边确实站着一个人,背靠着墙壁,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没有神采,只是静静地望着她。她倒抽了口冷气,却立即笑了出来:“子默,你怎么在这里?”      他没有说话,只收回了目光,转身之前却朝那扇门望了望,终于抬起脚步慢慢地离开。因为腿上的伤,他走起路来一歪一歪的,仿佛仍然是一个蹒跚学走路的小孩子。那一年,他大约只有两岁,她从德国回来看他,赶上冬天,下着非常大的雪,他爷爷抱着他等在大院门口。她下了车,爷爷放他下来,他也是静静地望着她,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等她上前想抱他的时候,他却突然转身,一歪一歪地走在厚厚的雪地里,慢慢地远离她。因为他已经不记得妈妈的样子了。      吴君兰的脚步也沉重了起来,半晌作声不得,跟在他后面,像那时候一样,只是隔两步跟着他,不敢伸手去扶,明明想却伸不出手。      回到病房,她叫来医生给他清理伤口,一直等医生离开了,他才出声:“妈,你也走吧,我想休息了。”      吴君兰突然害怕了起来,忍不住问:“你什么时候回英国?”      程子默似乎听到了一个笑话,扯出来一个微笑:“我的家在这里。”      吴君兰倒被他这一笑楞住了,这几年他越发沉默寡言了,脸上更是难得见到笑容,突然这样子倒有点反常了,仿佛一切都不一样了,他像平常一样平静地默不作声她害怕,他笑她也觉得害怕。过了半晌他的话才传进耳朵,一字一字地炸开,她惊得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平日的镇定从容不在,连声质问:“你想干什么?你留下来又能怎么样?你还想再做一次傻事吗?她都结婚好几年了,你和她早就是不相干的人了,你这样是想毁了她还是毁了你自己?”      面前是一张盛怒中的脸孔,恍惚中和许多年前的重叠,交织成模糊而混乱的挣扎。程子默又笑了一下,这次却只牵动了嘴角,苦涩从四面八方狂涌而来,渐渐淹没了他:“妈,原来你真的早就知道。      吴君兰顿时一脸狼狈,她想过他迟早都会知道的,总有一天他也会说出来的,可真正这一刻到来了,冷风从捅破的窗户纸里面嘶嘶吹来,仍然冰冷一片,只有措手不及。      他说:“我一直很庆幸那时候你挑中了她,要不然我可能就遇不见她了,那么我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样子。”      作为母亲,吴君兰听懂了他的话,然而到底不甘心,低声说:“你从来都不会听我的,现在更是不会听,你要做什么我也拦不住,你可以什么都不顾,只想着她,可你不要忘了她都结婚好几年了,纵然她可以不惦记那点夫妻之情,你们也要问问陈莫愿不愿意,你以为他就能由得你们两人胡来吗?      “可她不爱他,她爱的是我。我知道的,我一直都知道,她有多爱我,只有我知道。”哪怕她从来不说,哪怕是她突然要嫁给别人的时候,他也都知道。    36 36、岁月的痕迹 ...   陈莫直到晚餐时间才回来,可一进病房就皱起了眉头:“我不是叫你在床上躺着吗?你还没退烧,又着凉了怎么办……”一面说着话,一面要拉她去床边。      林欢站在原地不动,笑着说:“我觉得现在好多了,我们回去吧。”      陈莫这才留意到她已经换下了病服,穿着早上他给她套上的裙子,虽然在笑,可脸色似乎比他离开之前还要苍白。他不由得加重手上的力道,强行拉她到床上坐着,站在专业角度说:“好没好不是你感觉就行了,等医生来检查了,说可以出院了,我就带你回家。”      林欢还是不放弃:“我不喜欢住在医院,我只是有点不舒服,回去多休息就可以了。”怕他不放心,她拉着他的手放到额头上:“你摸摸看,已经退烧了,我们回去吧。”      他顿了一下,才小心翼翼地拿下手,不以为然地说:“还那么烫,谁说退烧了?”一瞥眼看见床头柜上的体温计,顺手拿起来擦了擦,塞进她的腋窝里面,有点痒,她反射性缩了下肩,他笑了起来:“不喜欢医院你以后就要少生病,生病了就只能住在医院,你安心在这里住几天,我陪着你,好了我们就回家。”      她不说话了,他不是一个不讲道理而霸道的人,没有强烈的掌控欲,大多数情况下总是会尊重她的意见,似乎什么都是淡淡的,可他也有自己的原则和坚持,一旦碰上了,那是轻易改变不了的。      早上来得匆忙,慌乱中只换下了睡衣,什么生活用品都没带,晚餐后,陈莫便回家收拾东西去了。林欢一个人在病房,起初只是盯着电视屏幕,可看着看着视线却转到了头顶的天花板上。到底忍不住,仿佛魔怔一样,下床走出去,沿着走廊到了楼梯间,推开安全门,一阶一阶慢慢往上,她未必知道她是要去哪里,要干什么,直到再次推开安全门,走廊明亮的灯光照过来,她突然明白了过来。      走廊里面非常静,大约是晚上,等了一会儿都没有见到护士走过。她不清楚是哪间病房,像个小偷一样,放缓脚步慢慢走过去,到了一扇门前便停下来望几眼。踯躅间,前面的一扇门突然打开了,出来的年轻男人转身看见她很明显怔了一下,但马上挑了一下眉走了过来。      要躲避已经来不急,林欢笑了笑,找着话说:“杜文,很久不见了……”      “确实很久没见了。”杜文仿佛没有感觉到她的局促不安,看了一眼身后的门,“你来看他?”这不是一个疑问题,不等她想好怎么回答,他接着说:“他没什么事,这次运气好,只是膝盖撞伤了,这几天不能走路。”      林欢低着头,迟疑着小声问:“他……好吗?”      “你是问现在?刚刚不是说了吗?他腿伤了,暂时走不了路,因为不注意,还没愈合的伤口又裂开了,据说感染了炎症,痛他也不知道吭一声,支撑了一下午,刚刚吃了止痛药,现在昏睡不醒。你不用担心,不是什么大伤,还残废不了,都是他自找的,谁叫他开车脑子发晕不看路的,撞了这次下次就知道长记性了,不过……”杜文停了一下,看她抬起头看过来才说:“我忘了他记性一向不好,有些人从哪里跌倒的,下次就知道绕着走,他却总是在同一个地方摔倒。几年前他也脑子发晕过一次,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说不定下次他一时发晕躺上一个月甚至是永远躺下去也是有可能的。”      他的脸色漠然,口气隐隐含着讥谑,林欢却无暇顾及他似有若无的那点敌意,心里一恸,慌乱上前几步便要去推开那扇门。      “我劝你还是不要随便进去。”      “我只是进去看看他,连这也不行吗?”林欢看着近在咫尺的一扇门,突然觉得委屈。      “你不能一次又一次地给他希望,然后一次又一次地让他绝望。”杜文没有转身看她,但似乎知道她停住了,“那时他说要回来,你不接他的电话,不和他联系,他还是回了。去你的学校找你时才知道你马上要结婚了,他找不到你,找到我家来问婚礼地点,我妈不愿意说,说是你说的不能告诉他,叫他不要去破坏你的幸福……”到底年轻气盛,到了这里忍不住冷笑了一声,“最后还是我打电话从我爸那儿问到地点的。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他好不容易到了宴会厅门口却被人拦了下来,死活不让他进去,回去的路上稀里糊涂就出了车祸。他在医院住了半个月,刚刚能下地走路,他妈亲自送他去了英国。你不是想知道这几年他过得好吗?”他的声音突然变得怅然,刚刚那点敌意转瞬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了你的一句话,他从一个建筑学院的普通学生变成了前途无量的年轻建筑师,四年做到了别人十年都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我曾经去英国看过他一次……你应该也去看看,你去看了才会知道他每天是怎么过的。那次走了后,他这还是第一次回来,据说是为了工作。刚刚我又得到了一个消息,他要留下来了,原因恐怕你比我更清楚。他这一辈子终归注定是要在同一个地方跌倒的,所以你该好好想想了,想清楚了该怎么做再决定要不要进去,要不要再次给他希望,因为我担心这次倒下去他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林欢的手还放在门把上面,慢慢地松开了紧握的手指,可要拿下手却又舍不得,仿佛是要硬生生割舍掉什么东西一样,停了半晌,门后面模模糊糊传来一声压抑的咳嗽,她再也没有迟疑,用力推开了门。      他侧着身体躺在床上,面朝右,大约是腿上的伤口痛得厉害,止痛药也不管用,虽是闭着眼睛,可眉头仍然微皱,嘴角有一丝僵硬。仿佛是有什么困扰了他,他睡得并不安稳,总是动来动去,后来还伸出一只手抚摸着右边的床位,在并不宽大的病床上,从床头渐渐往下移动,然后又一路由空荡荡的床单抚摸到床头自己的枕头上来,反反复复,一次又一次。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他反握住她的手带往胸膛上渐渐不动了。他的手还是很凉,指甲紧紧攥着她的手心,微微的疼痛,一丝丝由手心传递到心里,她心里一痛,忽然明白了过来,再也忍不住倒了下去,像以前一样,把头搁在他的肩窝里,伸手抚平他的眉头。他伸手搂抱住她的腰,嘴角微抿,仿佛是笑了,像个小孩子,暖暖的呼吸融入她的发丝,安定舒服。      这是她用尽生命都想呵护的笑容,这世上再也没有比这更珍贵更宝贝的东西了。她闭上眼睛近乎于贪婪地感受这熟悉的温暖气息,在这无比眷念的怀抱里,难过,疼痛,伤心,悔恨……这所有的情绪一起像潮水一样狂涌而来,彻底淹没了她。      原来,她不仅头脑不灵光,还真正的是一个傻瓜,傻到了无可救药,傻到,让他在睡眠中都紧蹙着眉头。      那时候,她为了他,为了他的未来,做出了选择,她以为那是对他最好的,她以为那是他应该拥有的,她以为他以后一定会过得很好很好,只是没有她。      然而,他却并不快乐,他过得不好,而这不好还都是她带来的。      十年啊,这么漫长而短暂的十年,万丈红尘,流年清浅,她看着他,像母亲看着最最宝贝的孩子成长,从一个男孩子到一个男人,一点一点地,渐渐褪掉青涩,披上尖硬的防护罩。那个初见时漂亮的男孩已经长成了男人,纵然还是一样漂亮,却少了孩子的笑容。不知道什么时候,那双清澈的眼睛里面亦盛满了浓得化不开的忧郁,在最该神采飞扬的时候他的眼底却映出掩盖不了的落寞。      那个眼神清澈的少年已经被过去的岁月带走,被她带走。      这世上最想他好的人却偏偏是让他在睡眠中都紧蹙眉头的人,最不舍得令他难过的人却偏偏亲手摧毁了他的幸福。      她轻轻地把脸贴在他的脸庞上:“子默,你告诉我怎么样才能让你快乐?”      她挨着他的脸伏在他枕边许久,他没有回答,只是抓着她的手睡得宁静安详。离开的时候,她小心翼翼要抽出手,他却不放,她担心弄醒了他,不敢使力,试着把被子的一角塞进他手里,可等她走到门口回头望时,他的手又在床单上抚摸着。她的眼泪落了下来,不敢再看,仓皇地拉开门走出去。      杜文还在门口,看见她松了一口气,连语气都比之前好很多:“你再不出来,我只能进去喊你了……”突然顿住了,有点尴尬地扭过了头,嘀咕着:“怎么你们女人都喜欢来这一套?”似乎真有点疑惑不解。      林欢胡乱抹了两把眼睛,勉强笑道:“我没事,杜文,今天谢谢你。”      “谢我干什么?我什么也没做,不过这里你以后真不要来了,今天你是运气好,碰见的是我,他妈随时都会过来,再说你老公还是这医院的名人,连我都听说了不少他的丰功伟绩啊,这里认识你的人应该已经不少了,每天都是人来人往的,你还哭哭啼啼,让人看见了传出去像什么话。”他已经恢复成了原本的老样子,话说得随意直接,“你现在这样,真让我有点想不明白,你那时又为什么突然和那个叫什么陈莫的结婚?”      林欢自己又何尝没有问过,可事情发生了便是发生了,这一次她没有沉默,半晌后说:“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够说得清楚,也没有人能够一辈子都清清楚楚地知道在任何时候都该怎么做,有时候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以为是对的,不一定是对的,以为是错的,又变成对的。”      “你的意思是你糊里糊涂就和陈莫在一起了?”杜文笑了一声,“我想总不至于吧,我家杜教授总夸你秀外慧中,怎么看你也不像是个糊涂的人啊,难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林欢知道他不是在讽刺挖苦,只是天性使然,陪着干笑了一下:“我只是一个傻瓜。”      “你不用和我绕弯子,你们女人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我也想不通,但你的话我大概听懂了,看来做人就是不能想太多,越想得多,越容易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简直是自己为难自己,以后的路还那么长,既然知道错了,如果还能改,改过来就行了。”      林欢没有答话,他还不明白,有些事情不是想简单就能够简单的。可他的话仍然像一块掷入水中的石子,激起一圈又一圈涟漪,饶是她从来都不敢想以后,以为她的一颗心早就麻木了,就这样过一天便是一天,现在却又咚咚地跳了起来。      就这么心绪不宁地下得楼来,快到病房门口时,又突然记起来了,摸了摸脸,折回走廊尽头的盥洗间收拾了一下,从镜子里面看脸色正常,这才放心地进了病房。里面空无一人,她更是松了一口气,刚刚走到床边,一阵音乐铃声猛然响起,循着声音便看见了床头柜上的手机。那是陈莫的手机,他大约是走时落下了,她很少过问他的事情,对他的朋友也都不熟悉,素来是不管他的电话的。婚后不久,有一次他洗澡时有人打来电话,她没有接,或许是那次事情紧急,误了他的事,他出来后脸色似乎不是很好,但也没多说什么,只叫她以后在他不方便的时候帮忙接电话。她记下了,后来碰到过几次这样的事情,都是直接把手机拿去送给他,倒也没有闹出什么不愉快来。      手机铃声不依不饶地响着,刚刚停下来,马上又再次响了起来,似乎是万分确定这边有人在听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她犹豫了一下,担心有急事,拿起手机看了看,屏幕上面显示的名字是“徐堃”,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也判断不出来是男是女,有点迟疑地按了接听键。      刚刚“喂”了一声,大约是没有预料到会听到一个女声,那边问道:“这是陈莫的手机吗?”      “对,他现在不在……”      那边很快打断她:“你告诉他我知道他在,请你把电话给他。”      林欢顿了一下,模糊意识到了什么,非常客气地说:“徐小姐,他回家拿东西去了,等会儿他来了,我叫他给你打回去吧。”      这位徐小姐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刚刚的盛气凌人已经收敛了起来:“陈太太,抱歉,是我误会了。”停了一下,又解释:“我是医院的病人,只是有点手术上面的事情找他,所以急了点,请你不要介意。”      林欢索性笑道:“徐小姐,没事,你好好养病,他回来了,我马上叫他给你回电话。”      陈莫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她说了电话的事情,他倒是没有急着打回去,只说:“我已经请假了,病人的事情都交给其他医生了,就让他们去管吧。”      林欢经他这样一说,突然想起来了原本说好的要去丽江,这才知道这场病又误了他的事,有点不好意思,迟疑着说:“那丽江……”      “不去了。”他忙着从带来的包里拿出她的洗漱用具,“等你病好了,我们就在家里休息几天吧,你要是喜欢,以后有时间我们再去。”      他说到以后,她便不再言语了。    37 37、心底的明月 ...   林欢又在医院呆了三天才回去,陈莫也没有劳烦护士,总是自己照顾她,果真没再管工作。他不怎么会做饭,但煲的汤和粥味道都很好,他自己说是在国外读书时怀念家里曾经老阿姨的饭菜,才试着学的,但电话打了许多,最终也只学会了汤和粥这两样。这三天他的手艺便实打实发挥了作用,因为病了没什么胃口,也只能吃一些清淡的食物,他变着花样煲汤熬粥给她喝,忙碌地往返于家里和医院。回家后,他也不要她做家事,什么事情都是抢着自己去做。可她哪里能够闲下来看他忙来忙去,她一直能做的也就是这些,如果现在他连这一点都拿去了,她还能干什么?便也总想着多做一点,最后两个人倒像是连体婴,家里什么琐碎的小事都是一起去做。他还不要她看书,一看见她拿起书便会皱起眉头,说一年到头都是和书做伴,病了就要像个病人的样子,好好休息。他窝在家里陪她看电视,看电影,偶尔饭后出去散步,像是世间相处和谐的最寻常夫妻那样,相依相伴。      她逐渐不安了起来,他待她的好,她一直都知道,可他越这样,她越发不安,越发惶恐不知道该给他什么。这几年他们极少有这样纯粹的休闲时间呆在一起,她出国以前,他忙着在医院工作,她素来也是呆在学校里的时候多,难得碰上都在家里,除了吃饭睡觉,其他时间还是各做各的,房子又够大,连书房都是分开的,很容易就享有了私人空间。出国以后,最近这一年多以来,只每隔几个月他去看看她。而自从她回来后,情况似乎一下子完全改变了,他们多了许多在一起的时候,她病了这段时间,更是形影不离。这么过了几天,她越来越觉得吃力,心里堵着事情,连身体都好得慢了。      他大约亦是感觉到了什么,晚上搂着她看电视的时候便感慨:“我们结婚好几年了,可想一想连电视都没有在一起看几次,真是奇怪,以前我们都在做什么?”她不知道怎么接话,他自己笑了笑,说:“都怪我只想着工作,这么多年,我也累了,以后我慢慢减少工作,多一点时间在家里陪你,你总是一个人,这样闷久了不好。等你把身体养好了,再过段时间我们就要个孩子吧,以后我忙不在家了,孩子也能陪着你,等孩子大一点了,我们一起带他出去玩……”      他絮絮叨叨地开始展望未来的生活,她怔怔地坐在哪里,只觉得恐慌。他这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提起要孩子,而且这个要求绝对正当,她找不出任何借口来反驳,他们都不年轻了,刚结婚时,他父母便提过孩子的话题,他一口否决了,说他们还年轻,他工作忙,她还是学生,孩子以后再说。这几年他父母再也没对她提起孩子,他也没说什么,后来连她都忘了。      “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他的兴致来了,也不等她回答,径自说,“还是女孩好,女孩能够陪着你,我们生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儿,可你太瘦了,这样不行,我要把你养胖一点……”      待她终于意识到他的手正在她身上抚摸时,他的声音也消失在她的嘴角,她下意识缩了一□体,偏过头,他的吻便滑到了脖子上,一路往下。她仰着头,天花板上的吊灯直直照下来,月牙形的两瓣花嵌在一起,拼凑成圆圆的花苞,那外面裹着的灯罩也是圆形的,白色的灯光里只见一枝嫣红的梅花缠绕着爬过去,花枝春满,倒挂着仿佛要掉下来。恍惚中那光似乎晃荡了起来,一荡一荡的,一抹又一抹的胭脂红,仿佛是那一年雪地里人家屋檐下的红色纸灯笼,她突然用尽全力挣扎了起来。      他受到了干扰,终于从沉陷的激情中拉回一点理智,停了下来,在她身上半伏起身体。她的脸红得不正常,额头上已经沁出细汗了,他摸了摸,有点担心:“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她偏头躲开他的眼神,半晌低声说:“不要在这里。”      他楞了一下,笑了:“我刚刚是糊涂了,忘了你还病着,你不舒服我们今天就早点睡觉吧。”整理好她被拉扯开的衣服,关了电视,打横抱起她回房间。      她这场病一直拖拖拉拉一个多星期才好过来,陈莫原本只有一个星期的假,不放心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可他们科室新近来了好几位要进行手术的病人,作为主任医师,他不得不回去安排一下工作,假期结束后便提前把早先那个钟点工阿姨叫来了。他去上班后,林欢一直紧绷着的心才稍微松懈下来。钟点工刘阿姨她并不陌生,出国之前,她每周总会固定来两次,现在相处起来倒也自然。病好后,离学校的上课日期也不远了,她第一周虽然才几节课,可都是比较重要的专业课,因为这场病耽搁了一些时间,弄得连书也没看,最后几天便总是在书房里面抓紧时间备课。陈莫晚上在家里时,有时去书房看看她,见她正在忙,便不会打扰她,安静坐一会儿就离开。      时隔一年多,再次站在讲台前面给学生们上课,虽不至于紧张,可感觉也是复杂的,看着底下那一张张朝气蓬勃的年轻脸孔,想着那些年她也是这样坐在课桌前头,然而时过境迁,人世浮沉,往事只是存在于心底的明月。      大约是很久没这样长久的说过话,又没有带水杯过来,一堂课下来,林欢嗓子便有点不舒服,几个学生跑上来问问题,她又一一详细解答了,这才收拾东西回去办公室。      学校对教师实行灵活自由的考勤制度,不用坐班,上完课,如果没事便可以直接回家,办公室里只有稀稀落落几名刚从课堂上回来的同一教学组的同事。她对他们打了招呼,便拿出从家里带来的保温杯喝水,里面是加了蜂蜜的菊花茶,一口气喝了小半杯,嗓子顿时舒服了不少。      同事们互相交流了几句上课感想,她也搭了几句话,后来他们话题一变,热烈地讲起了学校即将在东边扩建的新校区内动工新建的图书馆,她刚回来不了解情况,便不再搭话,想起该去图书馆看看了,对他们笑了笑,先行告辞离开了。      图书馆还是没有变,等新的建起来,这一座也该称为旧图书馆了。什么都将变成旧的了。林欢走到门口,身后突然有人喊了一声:“林老师!”她停住脚步,回头看过去,在台阶底下找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笑着答应了一声:“晓蒙,你今天来上课?”      涂晓蒙蹬蹬地跑了上来,一张脸被太阳晒得白里透红,笑嘻嘻地说:“哪里这么快,下周才有课,我今天是来报道的,可教授放了我们鸽子,听说参加什么会议还没赶回来。”      林欢后来也从陈莫那里知道她此前是在国外读的大学,现在回国念硕士学位了,便说:“国内大学是没有那么紧张。”      “所以我回来对了。”晓蒙开着玩笑,挽起了她的胳膊,“走吧,我们进去了。”      林欢被她的亲切感染了,也记起来了一件事:“晓蒙,那一次在地铁站谢谢你了。”      “你还记得啊,没事,我也没做什么,还害得你吃饭时认出我来,把手都烫了。”      也确实是这样,想起那时的情况,她们都笑了笑,林欢说:“是我自己不小心。”      晓蒙要去六楼报告厅听一场讲座,还热心邀请林欢也陪她去看看。她本来没什么事,时间还早,也不赶着回去,满口答应了下来。到了报告厅门口才知道是要凭票入场,闲人免进,晓蒙有点沮丧:“糟了,应该早点问清楚的。”急忙又拿出手机打电话。      林欢本来想安慰她两句,不能进去就算了吧,见她这样,猜是要找人帮忙,或许这场讲座对她很重要,便站在一边不打扰。入口处立着讲座告示牌,她望了一眼,突然楞住了,立即又走近几步,把那上面的每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      晓蒙挂掉电话不久,里面就走出了一个人,林欢认出了是主管校务的孙副校长。他对着门口的工作人员低语了几句,她们两人顺利地进去了。隔着黑压压的人头,林欢一眼望见了讲台上的那个演讲人,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西服,还打着领带。她这还是第一次见他穿得这么正式,可依然好看得不得了,白色的聚光灯下,他脸上带着笑,一直在说话,身后的多媒体幻灯片一张一张掠过,她转不开视线,一直望着。      他突然望了过来,隔着长长的观众席,视线聚集到这边角落,她远远地对他笑了笑,他也笑了,停了一下继续讲话。      晓蒙拉一下她的胳膊:“那边有座位,我们先去坐下吧。”林欢迷迷糊糊地被她拉着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有点尴尬地随她走过去坐了下来。      “你说他刚刚看着这边是在对谁笑?是你还是我?”晓蒙看着讲台笑着问。      她的口气很轻松,似乎是开玩笑似的闲谈,可林欢却不知怎么回答,慌乱地收回盯着讲台的视线。      晓蒙依然看着讲台,慢慢地说:“我知道他在看谁。其实我很早之前就认识你,应该说是从他的画上面认识的。有一段时间他画了许多你的画,我在他房间看见了就总想知道那画上面的人是谁,后来他终于说了。我知道他一直很想你,我也一直想见你一面。那次在购书中心他很早就看见你了,后来忍不住要去找你,你看见他却跑了。他担心你叫我在后面跟着,我跟了你一路越来越觉得奇怪,不知道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转过脸来看着她笑:“现在我知道了。”      林欢尝试着也对她笑笑:“那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以为你会先问我是谁,你就一点也不好奇吗?”晓蒙假装很失望。      林欢配合着她的小幽默,立即问:“那你是谁?”      “他说我是他妹妹。”      观众席上突然响起了成片的掌声,她们没再说话,同时望着讲台,认真地听他说话。后来到了自由提问时间,本校建筑学院素来是秉持着端庄严肃的治学之风,学生们虽然踊跃,但也都是一些规规矩矩的围绕着本专业的老问题。他却回答得详细认真,又不失幽默诙谐,侃侃而谈,与学生互动良好,毫不吝啬言语,竟然有别人于素来的沉默寡言。      林欢是乐于见到他这一面的,连晓蒙也笑了起来:“真是没想到他还能这样,他今天看上去很高兴。”      即将结束了,有学生站起来问:“程先生,能够谈一谈您对中国建筑业未来发展前景的看法吗?”女生的话说得磕磕绊绊,看起来战战兢兢的,大约是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的。      他笑了:“这个问题问得好,高瞻远瞩,很适合做最后的总结陈词。”底下哄笑一片,他说:“马上到了吃饭时间了,我就不老生常谈让大家饿着肚子听,简单地概括起来是‘任重道远,前途无限’,大家都是本行业的未来,相信中国建筑定会大放光彩。”      他匆匆忙忙又望了这个方向一眼,观众席上听讲座的学生教师及其他人员相继站起来鼓掌,他渐渐被他们的身影淹没在讲台上。林欢和涂晓蒙趁着这一阵混乱悄然起身离席,到了门口却又不约而同回头遥遥地朝讲台的方向望了一眼。      出来后,晓蒙看了看时间,说:“真到了吃饭时间了,林老师,要是方便的话,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不用叫我林老师……”林欢犹豫了一下,没有马上作答。      “那么以后叫你欢欢姐吧。”晓蒙马上就改口了,笑吟吟说,“欢欢姐,晚上陪我吃饭吧。”      林欢到底拒绝不了她,给陈莫打了电话,他听她要和晓蒙一起去吃饭,倒是很高兴,说:“你都很久没出去了,吃完饭就和她一起去逛逛街吧,我马上就要到家了,晚上还有事情要出去,回来得不会很早,你也不要急着回来,免得一个人在家。”    38 38、菡萏木芙蓉 ...   挡住视线的人群逐渐散开后,程子默再次望向那个地方,已经没有她了。他怔了一下,身边的钱院长还在说:“当初看见程先生的新图书馆设计草图时,真真是惊艳,果然是后生可畏,程先生不仅笔头上功夫了得,原来口才也是相当好,妙口生花,今天讲得真是精彩,底下的学生包括我都是受益匪浅。”孙副校长不是建筑出身,倒是没多说什么场面话,只提起了关心的话题:“程先生设计的新图书馆建成后将成为本校的地标性建筑,明天是新图书馆的开工仪式,到时还要请程先生抽空来看看。”      程子默不得不拉回心思,对着他们笑道:“孙校长和钱院长过奖了,能够为贵校设计新图书馆是我的荣幸,开工仪式一定会准时到。”说话间,手机响了一下,只是短信的滴答声,因为礼貌便没有立即查看。      “晚上我们已经订好了饭店……”孙副校长停下来看腕表,下面的话不言而喻。      短信的滴答声再次响起,他突然心里一动,露出为难的神色:“今天真是抱歉,晚上恐怕不能陪孙校长和钱院长共进晚餐了。”抱歉笑了笑,拿出手机:“你们看等得不耐烦已经催来了,我得走了,明天开工仪式后我请大家一起吃饭。”      孙副校长和钱院长对看一眼,脸上便有了暧昧的微笑:“哪里的话,你那是重要事情,吃饭以后机会多的是,那就说定了明天晚上一起吃饭,但是不能让程先生来,还是学校来安排吧。”      程子默没再多说什么,一口答应了下来。      赶上了下班高峰期,路上有点堵车,到了时代广场附近几乎是寸步难行,原本一路上都在急着去往一个地方,末了,到餐厅门口却又放慢了脚步。灯光下包裹在荷叶心中的那两个花苞字体熠熠生辉,白里透红,娇艳欲滴,仿佛还是那些日子。      服务生带着他往里走,远远地便看见晓蒙面朝着他在笑着说什么,她的对面却是一扇屏风,遮挡住了另一个人的身影。他不由得顿了顿,道谢打发了服务生,慢慢地朝那边走去。      大约是讲话没注意,晓蒙直到他走近屏风了才看见,对着他淘气地笑了笑,眨了眨眼,便说:“欢欢姐,看来今天晚上这里的菜特别香,有人闻到香味送上门要买单了。哥,这么巧啊,你也来这里吃饭?”      “是啊。”程子默笑着答应了一声,眼睛却是望着屏风的这一边。背对着屏风的人已经转过脸来,映着身后屏面上一朵一朵临水灼灼盛开的木芙蓉,她脸上的笑容静静地绽开,点点的红,仿佛是清晨天边最初的那一抹朝霞,千万年中,千万人中,只有这样的笑,只有这样的温暖。      他在她身边坐了下来。林欢突然记起来了,把放在长沙发中间的手袋拿到里面来,拿起桌上的小茶壶斟了一杯茶放在他面前。他端起来要喝时,她又小声提醒:“小心烫,这是刚刚煮开的。”他于是便慢慢抿了一口。      服务员送来了菜单,晓蒙依然笑嘻嘻地说:“欢欢姐,你看他来得多准时,我们还没点餐呢。”      林欢已经明白了过来是怎么回事,或许在晓蒙开口邀请她一起吃晚餐时,她潜意识里便开始期待着什么,现在真正发生了,却又突然不肯定了,下意识又偏头看了身边的人一眼。他把菜单送到她面前:“想吃什么就点什么吧。”      以前他也总是这样说。他其实是很挑食的,她担心点到了他不喜欢吃的东西,每次点菜不仅要看烹饪材料,还要看是怎么做的,这么来总磨蹭半天,弄得他把菜单给她时就喜欢催她。偶尔,她慢一点,他也会假装不耐烦。      她依然慢慢地翻看着菜单,好一会儿才点了清炒西兰花和青柠檬蒸鱼。对面的晓蒙低头翻看着菜单,随口说:“我哥非常喜欢吃鱼,可又挑嘴,鱼肉只要有一点不新鲜他都能吃出来,老一点不行,太嫩了也不行,要刚刚好只在那个点上,今天这条鱼不知道做的好不好。”这是实情,可林欢突然面上一热,莫名地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尴尬地合上菜单。      程子默随手接过来菜单,脸上便有了笑容:“哪里有你说得那么夸张,你就唯恐天下不乱,我怎么挑嘴了?一般的菜我都吃。”      “你的‘一般’和我们的‘一般’概念不一样,有很大的差别,欢欢姐,你说是不是?”      林欢有同感,笑着点头:“他从来都不承认他挑食。”      “就是这样,在英国的时候,他还总说是那边的菜做得不好。”      这餐饭吃得非常慢,晓蒙一边吃饭一边讲了许多他们在英国的事情,林欢听得极其认真,经常打断她问一两句。程子默只偶尔才低声说:“也不是这样的……”那究竟是怎么样的?他虽没有说,可那眉眼里面的笑意却怎么也掩藏不住。林欢便相信晓蒙说的都是真的。      结果,那条鱼被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盘狼藉的鱼骨刺,昭示着可怜的命运。买单的时候,晓蒙惊讶:“不知道这里的鱼这么好吃,下次叫陆离也来尝尝。”巧的是,她去了一趟盥洗间便碰到了同样刚刚吃完饭的陆离,这才知道他们夫妻今天都是在这里吃的晚餐,不过人家陆离没吃鱼,倒是吃了不少虾。陆离听她说和谁一起吃的饭,本来表现得非常高兴,要跟着过来打声招呼的,她一句话就挡掉了:“以前怎么没见你对我哥这么客气,他才不用你来虚伪的那一套。”正愁没有借口离开,这无异于是天赐良机,立即跑回来说了一声,便老实地跟着丈夫走了。      本来三个人一晚上都相处的轻松自若,现下剩下两个人,突然似乎有哪里不一样了。坐了一会儿,程子默站起来说:“我送你回家吧。”似乎只能这样了,他说服自己,现在时间不早了,她该回去了。      林欢轻轻“哦”了一声,却仍然坐着没有动:“你的腿好了吗?”      她的眼睛已经定在了他的腿上,他心里一酸,突然不敢再看她,转过身说:“早就好了,你不要担心,医生说只要暂时不做剧烈运动就可以了。”她又轻轻“哦”了一声:“你以后开车也要小心,不要……”等了一会儿,她没再说下去,他说:“我答应你。”她这才起身跟着他往外走。      刚走到餐厅门口,他突然捂着肚子回头看着她皱眉:“我的肚子好像有点不舒服。”说着已经往回走了。她果然立即就跟了上来,抓住了他的手臂,一脸担心:“很痛吗?是不是吃了什么东西?我看我们还是马上去看医生……”她还在不停地劝他去医院,路过的服务员一看这种情况,也担心了起来:“这位小姐,我们餐厅的食物都是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可以放心食用的,请您不要太紧张,先生或许只是胃痛。”      没想到这句话起了反效果,林欢一听更加着急了,声音不自觉地变大了:“他根本没有胃病,他的胃以前一直都好好的,吃饭前他都还是好好的。”      附近用餐的顾客听到说话声不由得都暂时停了下来,有点奇怪地看了看他们又看桌子上的食物。这一下似乎要闹大了,走过来一个穿着西服的餐厅管理人员,她打量了几眼面前的顾客,眼神落在了林欢的左手上,笑着安抚:“太太,刚刚服务员不会说话,冒犯了您和先生真是抱歉,您不要担心,先让先生去一下盥洗间吧,现在正是换季的时候,也许是吃了什么刺激到了肠胃。”      程子默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不得不说:“没事,她只是有点担心,这里的菜很合我口味,应该是晚上吃多了,等会儿就好了。”林欢这才冷静了下来,意识到自己的口气不好,低声说了声:“不好意思。”仍然慌忙拉着他去盥洗间。      经过这场小事故,两个人都仿佛回到了从前。从盥洗间出来后,程子默心情很好,便对硬要跟到门口来等的她开玩笑:“我想他们都认得我们了,不知道下次来吃饭还有没有鱼给我吃。”林欢见他似乎没事了,稍微放下了一颗心:“那我去给他们道歉。”但仍旧对外面餐厅的食物不大放心,马上又有了更好的注意:“还是我就做给你吃吧。”      她或许还没意识到说了什么,他心里欢喜,极其自然地牵起了她的手,答应了一声:“好。”她似乎楞了一下,手指依然在他的手心里动了动,但还是没有挣开,只跟着他往前走。      一直到了停车场他们都没再说话,他拿出遥控钥匙开启车子时,她突然又动了一下手,挣脱开他的手,脸色古怪地上前几步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他突然感觉到了什么,顺着她刚刚的视线看过去,只见右前方百来米远的地方有两个身影站在一辆黑色的汽车边,背对着这边的男人拉开车门要进去,他身后的短发女人却抓着他的手臂不放,男人说了句什么,使力甩开她的手,但女人马上又抓住了,开始不停地说着话。她的声音并不小,在空旷寂寥的地下停车场内,偶尔有几个字传过来。      程子默没再多停顿,上了车便发动引擎拐了一个弯从左边开出去了。林欢知道他一定也看见了,想说点什么,可最先冒出来的话却是:“其实刚刚在餐厅门口我就看见了,他们一起出去的,你不要为我担心,我没事的。”      程子默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肚子,脸上有点不自然,但转念一想,她不会想到的。果然,她立即偏过头来又问了:“是不是肚子还是不舒服?那赶快去医院吧。”      他于是趁机说:“不是,只是刚刚吃了鱼,现在突然想吃鱼丸子了,不知道以前那家店还在不在。”      她知道他指的是哪家,高兴了起来,笑着告诉他:“还在啊,我回来后就去看过,我们现在就去吃。”      那只是沿江路上一家不大的茶餐厅,以前他们在附近游玩时经常过来吃东西,有时候不饿,随便点一碗鱼丸面条两个人分着吃,也能坐上半天。说起来,这家店的招牌并非鱼丸,而是牛肉丸,但他不是很喜欢吃牛肉。晚餐时间刚过,离宵夜时间还早,店里只寥寥几个人,点了一碗净鱼丸汤,他们习惯性地找到里面靠墙的一张桌子坐下来。      两双筷子在一只碗里碰来碰去,竟然同时夹到了同一粒鱼丸。遇到了这样,林欢总是笑着松手。这次也一样,她抬起头对他笑,松了手:“你吃吧。”几乎是话一说出口,她的脸就红了,不自然地低下了头。她记起来了后来的事。      程子默已经夹起那粒鱼丸,伸到了她的嘴边:“欢欢……”他的声音仿佛也挨着她的耳朵响起,“我的手酸了,你再不张嘴,就要掉了。”      第一次他也这样说,那时候店里人非常多,人声喧哗,他握着伸到她嘴边的筷子,只是望着她笑。她不知道是心疼他手酸还是怕那粒丸子掉下去,终于鼓起勇气一口含进了嘴里。然后他开始吻她,在夜晚嘈杂的餐厅角落里,他们旁若无人分食了一粒鱼丸。在此之前,她从没想过她会做出那么胆大疯狂的事,然而,她这一生,都会永远记得那个夜晚,还有他舌尖上鱼丸的香甜气息。      鱼丸的香气似乎还停留在舌尖,一点一点的甜,沿着舌尖蔓延到心里,最深最远的角落。他脸上的笑还是一样好看,她知道,这世上再也找不出这样的笑,这世上再也不会有比这还好看的东西。      她突然难过了起来,不敢再看他,慌乱起身就往外面跑。他在江边追上了她,从后面扳过她的脸灼热的唇寻到了她的。他的吻却不像从前,急切地落了满脸,狂风暴雨般铺天盖地涌来,需索着她,渴求着她。她的下巴被他紧紧箍在手里,被迫仰着头承接他的吻。这天晚上有月亮,滟滟的江面上,又大又圆的一轮满月,乳白色的月光下一树一树的海棠,纷纷繁繁,一簇一簇,大朵大朵的,灼灼插满枝头,空气中氤氲着淡淡的花粉香气,和着他舌尖上依然有着的鱼丸香气,缠绕在她的舌尖,呼吸里面全是他,甜蜜的气息,诱惑她深入,令她沉沦,再也想不起来其他。      她被他带入了另一个疯狂的世界,那里只有他和她。    39 39、只要他快乐 ...   他停下来时,她还缠在他身上,一双眼睛仿佛倒映着江水,眼底一片迷蒙。他抵抗不了那一阵狂猛袭来的深切渴望,抓住她的手就跑向车子那边。      伴着车门砰然关闭,他又开始吻她,却不再急切,只缓慢地,一点一点地从额头上吻下来,眼睛,鼻翼,脸颊……她脸上的任何地方都不错过,然后脸挨着她的脸,抱着她。      “欢欢……”她听见他在喊她。她贴着他的脸不敢动,只感觉到他微凉的指尖游走在脖子上,一颗一颗由上而下解开她的衬衫纽扣,慢慢地,那件衬衫从她的身上滑落。他突然翻了个身,把她压在身下,嘴唇代替了手指,猝不及防地吻了下来。她的身体顺着座椅倒了下去,左手被他紧扣在身下,陷进皮椅里,无名指似乎被什么东西夹住了,一阵一阵的痛。她终于记起来了,开始扭着头躲避他:“不,子默……我们不能这样……”他突然加重了力道,抬起头来一口咬在她的下巴上:“为什么?我早就想这样了,从那天看见你我就想这样抱着你。”她呻吟了一声,声音含糊不清:“可我结婚了,我结婚了……”似乎脑子里只剩下了这一句话,也只重复着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不知道是要告诉他还是告诉她自己。他仿佛没有听见,唇转移到了她的脖子上,细细地啃咬,气息不稳地说:“欢欢,我不是一个好人,我以为我只要看着你就好,我希望他待你好,你能够过得好好的,可我又希望他待你不好……我不要他好,我不要你们一起,我不要你和他在一起,你本来就是我的……”他的手还按在那只戒指上,头埋在她的胸前,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欢欢,我只要和你在一起。”      他脖子上的那块玉垂落下来,贴在她的胸口,和着他身上的体温,一起温暖了她。林欢唯有的一点理智在温暖和他的声音中消散,渐渐涌起的却是心痛,伸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让他的脸更加贴近她的胸口,那里有一个最深最远的角落,永远只属于他。在这世上,她有的也只有他。繁华靡丽,喧闹浮华,那些都是别人的,许多许多年前,她就只有了一个他。她有的也通通都可以给他,无论他要做什么,要带她去哪里,只要他快乐,其他的都不重要。      他亲吻着她的身体,连带着一双手也在她的身上肆意抚摸,忽重忽轻,渐渐地却都游走到一个地方不再动了。她脑子似乎打结了,一团乱麻,亦或许是无能为力,只能什么也不想,这样迷迷糊糊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那是哪里,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力气,惊得一下子推开他的头,立即撑起了身体,慌乱地找着衣服来遮挡。然而,他却早先一步抓起衬衫,她扑过去要抢来,被他顺势一把搂在了怀里。她依然在他的怀里挣扎着,仅有的信念只知道不能让他看见,不能让他知道,可却听见他说:“我都知道了。”      她看不见他的脸,不知道他是怎么说出来的,可眼泪却落了下来,为他也是为自己。他总说她喜欢哭,可她也只在他面前才这样。直到这一刻,她才不得不承认,她其实是想他知道的。这么几年,她一个人数着日子一天一天地挨着走过来,也只不过是等待着有这样的一天,如果他知道,等待着能够躺在他的怀里,把所有的委屈都告诉他,再也不会只有她一个人,因为他知道,因为他会和她在一起。这一刻,无论是好的,坏的,错的,对的,所有的一切都值得了。      他抚摸着那条淡淡的疤痕,声音很低:“那时候是不是很痛?”      她心里一暖,摇头告诉他:“不痛,打了麻药就不痛了,没有感觉,仿佛做了一场梦,醒过来时手术就结束了。”      他却有一种失落的怅然:“可那时候我却不在你身边。有一段时间,我恨她,不愿意见她,把所有的一切都推到她身上,明明知道其实最该怨的是我自己,是我错了。欢欢,这几年我总在想,如果我那次不回来,不给你打电话,不发那条短信,你就不会……”停了一下,嘴角不禁动了动,连那一丝笑也是苦涩:“只怪我自己太贪心,想每天都看见你,可我忘了你脑子一直都不是很灵光。欢欢,你是一个笨蛋。”      她又笑了,想到了许多年前:“是啊,遇见你以后,我就成了笨蛋。”      他脑中的某根弦仿佛被拨动了,那一丝笑容渐渐放大了,连眼睛都笑得迷了起来。不知道多久,终于慢慢地放开她,沉默地给她穿衣服,可双手发抖,弄了半天,依然扣不好胸罩。她红着脸握着他的手:“还是我来吧。”他却没有松手,就着她的手扣上了暗扣,然后把衬衫给她,背过了脸,声音低涩:“我不看了,你自己穿吧。”      回去的路上,他们讲了许多话,仿佛是要把这几年都没有说的话全说了。像以前一样,没有主题,想到了什么就说什么,还是她说得多,他听得多。      可一段路能有多远?到了小区门口,车子里突然安静了下来。电话铃声在寂静的车内悄然响起,林欢犹豫了一下,说:“就在这里放我下来吧。没有多远了,我走进去。”      程子默顿了一下,电话铃声还在不停地响着,打断了他最后的一点挣扎。他对她笑了笑:“你接电话吧。”到底还是慢慢地把车停了下来。      林欢低着头,抓着手袋的袋子,任那铃声渐渐静止,小声说:“我等会儿给他打回去吧。”下了车,走了几步,她又回头笑着说:“你怎么还不走?”      他知道她是为什么,不得不马上答应:“好,好,我现在就走。”然而,他发动车子,掉头到了马路边,后视镜里面还是看得见她。      林欢是看着他的车子向前驶去的,直到看不见,才拿出手机打电话。      到了住的那一栋下面,便看见了站在大门外面的陈莫,她愣了一下,有点不自然地走过去:“我刚刚就说了我已经到了,你不用在这里等我的。”      “我也是刚刚回来。”陈莫仿佛没有发现任何异常,仍然习惯性地拉起她的手,去按了电梯。到了家门口,他摸了摸头,难得有点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没有带家里的钥匙,忘了你今天晚上要和晓蒙一起在外面吃饭。”      因她总在家,最近他出门都不喜欢带钥匙了,而是回来时按门铃,等她来开门。林欢不知道怎么面对他,低头摸索着从手袋里拿出钥匙,可手一抖,钥匙掉到了地上。陈莫竟也不再说话,只弯腰拾起来钥匙,接过她的手袋,打开了门。      进了卧室后,她去浴室洗澡,等她出来后,房间内却没有人。通往露台的玻璃门敞开着,风拂过,白色的纱帘轻轻摆动,昏暗的灯光下,有个人影站在月季架前。      大约听到了脚步声,陈莫没有回头,只说:“欢欢,你过来一下。”      林欢怔了一下,还是慢慢走了出去,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便停下了,犹豫着说:“你明天还要上班,去洗澡睡觉吧……”      “没事,你过来陪我说说话。”      她只得又走近了两步,站在他身边,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垂着手,低着头。      “你晚上和晓蒙吃的什么?”他却不等她回答,立即又说,“我随便问问的,其实我是有话要对你说。”      仿佛是某根绷得紧紧的神经“啪啦”断裂了,她分不清是难堪,尴尬还是愧疚,麻木地听着他继续说:“你还记得那位徐堃小姐吗?上次在医院你接过她的电话。”他依然没有回头,拨弄着面前的月季,慢慢说:“欢欢,那天在医院我就想告诉你,可你生病了,我不想让这件小事打扰了你休息,在认识你之前,我和她在一起过几年,后来因为一些事情分开了,她留在了美国,我回来了,再后来,我认识了你,和你结婚了。这几年我们都没有联系,前不久她突然回来了。本来我今天提前下班回来就想对你说的,可后来你打电话说要和晓蒙一起吃饭。今天晚上我是和她一起吃的饭……”      林欢突然害怕了起来,低声打断他:“你不用告诉我这些的。”      “还是告诉你好一点,我觉得你应该知道。欢欢,你是我的妻子,我娶你的时候是打算和你过一辈子的,到现在也没有变,以后也不会变。我知道你不会介意,但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和她早就结束了。”      她说不出来话,仿佛是做了一场梦,可还没完,还没看见结局,天就亮了,梦醒了,所有的一切不得不提前终止。      沉默了半晌,他突然又说:“这月季花都枯了,我们把它拔了种别的花吧。”他的声音和素日一样平和淡定,甚至还隐隐含着笑,似乎知道她不会回答,终于转过头来,摊开手掌伸到她面前:“你看,是真的枯了,我知道你喜欢月季,可其他的花也有好看的,我们换一种试试看,好不好?”      他的手掌中躺着一朵小花,开到了极致却枯萎了,灯光下一点惨淡的暗黄,仿佛是旧日珍贵的照片,很喜欢很喜欢,可时光偏要在上头打上一点枯了的黄,到底是苍凉的底色。她的耳朵嗡嗡响,只是那些声音都传不到心里,终究只能僵硬地点头。      这天晚上,林欢仍然做了一个梦,她站在漫天盛开的花海下,一会儿是黄灿灿的油菜花,一会儿又是姹紫嫣红的月季,可只一转眼那些花全都不见了,只有她一个人。醒来时,陈莫还像睡前那样抱着她,她动了一下,他忽然收紧了手,声音贴着她的头发响起:“怎么还没睡着?”她一时也分不清刚刚是梦还是她脑子里面迷迷糊糊的幻想,闭上眼睛答应了一声:“我睡了。”他却把手伸到前面来摸了一下她的眼睛,说:“睡不着就不要睡了,我们说说话吧。”      他今天晚上的话似乎特别多,讲了许多他以前的事情,又缠着她问她小时候的事情。她拒绝不了这样的他,想一点讲一点,最后终于朦朦胧胧地睡着了。      早上她是被陈莫叫醒的,睁开眼睛,他已经穿戴整齐站在了床边:“快起来吧,我记得你上午前两节有课,我先送你去学校再去医院上班。”经过昨天那么混乱的晚上,她几乎都忘了今天上午上课的事情,听到他的话才猛然惊醒,慌慌张张地下床跑向盥洗间。      “不要急,还来得及,你的衣服我已经放在了毛巾架旁边,你洗脸了就换上,我先下去了。”他在后面追着说。      第一节课在八点钟,因为时间紧迫,陈莫没有向往常一样停在学校门口,而是一直把车开到了教学楼下面。林欢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连早餐都是他带上车,她在车上简单吃的。车停下后,她便去解安全带,只是忙中出乱,似乎是卡住了,越是急就越是弄不开。      陈莫难得见到她这样迷糊的一面,她素来是从容淡定的,生活简单得条理分明,任何事情上都是循规蹈矩,这么几年似乎从来都没有依靠过他,总是一个人把自己身边的事情安排好。然而,他却不喜欢那样,他宁愿看她现在这样拿一条安全带没有法子。      他探身过去帮她解开了安全带,她对他笑了笑便要去打开车门下车。他抓住她的手,认真地说:“你脸上有快面包屑。”她立即就伸手去摸脸,他忍俊不禁,终于低头寻到她的唇便吻了上去。      停下来时,他也认真地说:“现在干净了。”她似乎有点疑惑,分不清真假了,一时怔在那里。他笑着打开车门提醒:“你再不走,就真要迟到了。”她这才仿佛想起来了,赶紧下车,走了两步,又记起来了,回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接过他伸到车外的手袋和装有课本及其他资料的工作袋。      虽然来得匆忙,可进教室,站在了讲台上,林欢便立即找到感觉,进入了熟悉的世界。一连上了两节课,走出教室时,正是上下课交替轮回,走廊里楼梯道上面都是来来往往的学生。她走在他们中间,熙熙攘攘的年轻气息中,耳边是喧闹嘈杂的声音,不知不觉似乎也沾染上了一点明媚。      教学楼外面艳阳高照,在这个亚热带城市,夏天持续的时间长,九月份的太阳仍然热辣辣地朝人压下来。她记得好像没有带遮阳伞,像以往一样不抱希望地打开了手袋最后查看,可里面却放着一把伞。她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心情复杂地撑开了伞,一抬头看见面前站着一个打扮时尚高雅的短发女子,面带微笑地看着她。因为有点面熟,起初她以为可能是哪个没注意的新来的同事,也回了一个微笑。那短发女子的笑容顿了顿,喊了一声:“陈太太。”      很少有长得那么美的女子,单纯的,只是美,不仅仅因为五官,而是她望着人时身上透出来的一股灵气,仿佛是春日幽深山谷中静静盛开的牡丹,娇艳而空灵,大朵大朵的,漫山遍野都是。林欢终于知道为什么面熟了,突然尴尬了起来。      “你可能不认识我,但我们曾经通过电话,我叫徐……堃,是陈莫的……朋友,今天很冒昧找到这里来,如果你不介意,我们找个地方坐下聊聊,可以吗?”      女人这一辈子说的最多的永远是男人,她们的这场谈话也没有例外。在附近一家酒店的咖啡厅坐下后,那位徐小姐在客气的寒暄后,陷入回忆缓缓道来了一段感情经历,大抵和陈莫说的一样,但她讲的更仔细。林欢越发尴尬,作为故事中另一位当事人的妻子,她似乎并不适合听这些,也不知道该有什么反应,只能僵硬地微笑着:“徐小姐,谢谢你和我分享这些,其实你有事情可以去找陈莫的……”      徐堃很快打住了,笑道:“陈太太,抱歉,我知道讲这些令你尴尬了。你已经猜到了,我确实是因为有事情要说,但这件事情恐怕现在只能找你了 39、只要他快乐 ...   。”顿了顿,似乎在想怎么组织语言,慢慢地说:“前些时候我在例行身体检查时发现肝胆异常,后来经过医院确诊为肝胆管结石,本来是可以在那边做手术切除的,但我想做这个手术或许只有一个人最适合,所以才回来了。上一次我打电话对你说的手术其实就是这件事,那时我在医院,过后才知道你当时也正在养病,打扰你了。”      “我那只是小感冒,早就好了。”林欢斟酌着用词,“那手术……你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      “他不愿意,所以我暂时出院了。我和他在一起五年,认识他的时候他就是一名普外科医生,那时他给我的朋友做肝癌切除手术。我曾经想过如果哪一天我也不幸得病了,那最好是他能够治的病,这样也能做一次他的病人。现在我终于病了,对他来说这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小手术,可他不愿意。我找过他很多次,昨天他终于答应和我谈谈,但到了餐厅我才发现他把陆离也带上了,他现在竟然连单独陪我吃一次饭都不愿意。”她仍然在微笑,“后来陆离走了,我就和他吵起来了,但他还是不愿意。”      她五官秀丽,在近年流行的短BOB发型包裹下,更显得精致小巧,笑起来像个娃娃。林欢突然觉得心酸,不知道该说什么,问道:“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也许很多人都不能理解我为什么要坚持,连他都觉得我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在故意纠缠,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但这个手术我一定要他做。陆离说我可以试着找找你,或许有用。陈太太,请你不要误会,这只是我的一个心愿,我年纪也不小了,也是有家庭的人。”她伸出手指来,一枚硕大的粉红钻戒,真真如鸽子蛋,璀璨生辉,笑容亦是如此,“我丈夫在美国做一点生意,他还不知道我的病,我对他说回国探亲。”      林欢摇了摇头:“我没有误会,但我不一定帮得上你的,其实我也不是很了解他……”又觉得这样说不合适,想了想,改口说:“他决定的事情恐怕很难改变,我试一试,如果不行……”      “把你电话借我用一下。”      林欢正在为难不行该怎么办,突然听到她的话,有点不明所以。      徐堃说:“我猜这次他接到电话应该会很快赶过来,到时候你不用说话,我赌他一定会答应。”       40 40、香菜和香菇 ...   陈莫确实很快就来了,面无表情,开口第一句话就是:“你到底想怎么样?”      林欢很少听见他这样不耐烦的口气,果真沉默地坐在一边。      徐堃似乎并没有被他的脸色影响,仍然微笑着说:“我想怎么样你很清楚,我知道你一直避嫌,怕我借这次手术纠缠你。我没想到我和你在一起五年,最后你是这么看我的。今天你太太也在这儿,我们当着她的面把话说清楚。陈莫,你想太多了,作为一个病人,我只是想为自己挑选一位医生而已。你可以放心,手术后我就离开,以后我们就算是老死不相往来吧。”      “你觉得这样有必要吗?我不答应是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如果你要在我们医院做手术,我可以给你安排最适合的医生,如果你不放心可以回美国,我想那里会有更多适合你的医生。”陈莫冷静地回答。      “我搞不懂为什么你不行?我和其他的病人没有任何不同,你可以给别人看病,为什么不能是我?几年前你太太也曾经是你的病人,你给她做了肝供体切除手术。是吧,陈太太?”      “对……”林欢听见自己被提及下意识地回答,话说出口了才觉得这样很奇怪,明明是他们两人在说话,怎么突然她也被牵扯进去了?他们的对话已经涉及到了一定的私密,她觉得她已经不适合再继续呆下去了,可刚刚站起来,陈莫却一把拉住了她,那眼神似乎是在叫她留下。      徐堃又笑了一下:“陈莫,我们五年最后不了了之,你认识她不到五个月就结婚了,大概这就是爱和不爱的区别,我没有话说。但我想同样都是病人,至少我可以得到一次公平的待遇。”      陈莫没有再说话,拉着她离开。林欢走时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徐堃仍然坐在那张椅子上,像几个小时前在学校初见那样,面带微笑,只是这次嘴唇蠕动了几下。林欢辨别出来她无声的话语是:“谢谢。”      一直到上了车,陈莫才说话,仿佛刚刚的事情没有发生一样,已经恢复如初:“还没吃饭吧?你想在外面吃还是回家吃?”林欢说:“回去吧,刘阿姨已经准备好了。”对他的沉默到底仍然有点不放心,确认道:“你会给她做手术吧。”      “你希望我答应吗?”他开着车,偏头看了她一眼,“欢欢,如果你要我答应,我就去做,如果你不要,我也可以不答应。”      这个问题不难回答,他已经把选择权交给了她,可她却回答不了,扭着手袋,半晌后,只说:“徐小姐的病应该不能拖下去了。”      等了一会儿,他才淡淡地说:“你不用为她担心,她知道该怎么善待自己。”      过了好几天,林欢才知道陈莫到底是答应了。徐堃在手术后给她打来了电话,除了道谢外,同时也道别。电话中她的声音也是含着笑的,还是称呼她“陈太太”,说:“我们以后大概不会再见面了,这个地方我不会再来了,原本就是一个毫不相干的城市。如果你去纽约的话,可以去找我,我们或许还可以见见……不过我想陈莫是不会同意的,那我们还是就此别过吧,我很高兴认识你,真的。”      林欢突然想再见她一面,不为别的,只是看看她脸上的笑。她下课后赶到机场时,已经接近登机时间了,只来得及匆匆说几句道别话。末了,广播通知登机时,徐堃笑了笑,说:“陈莫是一个好男人,虽然他对我不过如此,但我还是要说他的好话,你和他在一起会幸福的,相信我。”      林欢没有回答,只笑了笑。幸福有许多种形式,她和他在一起或许会幸福,然而,她不确定她能够管得住自己,不论是人还是心。这几天只要有课,下课后她都会绕到还在施工建设中的新图书馆那边去看看。她知道作为一个已婚妇女,已经有了对自己好得挑不出刺的丈夫,这样是不对的,甚至是可耻的,每次去了之后,回家面对陈莫,她只有更多的歉疚和不安,可她管不住自己。她期待着能够看见他,哪怕是远远地望一眼也好。四年了,知道他在那儿,隔着大洋彼岸她能够说服自己,只要他好好地呆在那儿,然而现在没有了大洋的阻隔,她拼尽全力在心里挖下的那条河流似乎也已经在长久的岁月深渊中枯竭殆尽,再也不能阻挡人去往对岸。      可她却没能够看见他,从那天晚上过后,一眼也没有。他仿佛突然消失了,这些日子的一切仿佛都是她做的一场梦,在漫长的四年后,她还是在做梦。      在机场一楼大厅望见他的第一眼,她都以为还是眼睛里的那个幻影,可那个影子却动了,慢慢地走到她的面前,然后她听见他的声音:“欢欢。”      她突然扭头就走,他在后面拉住了她的手,她甩手挣脱开,他又拉住。她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一股气,依然不依不饶地继续要挣脱开他的手。他没有法子,最后只得抱住她,说:“是我错了,我应该告诉你一声的。我去英国处理了一点事情,我在那边的有些工作还要办理交接,所以才耽误了几天。”      林欢安静了下来,可不一会儿用力推开他,不顾大厅里来来往往的行人,只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你知不知道我这几天怎么过来的?你明明知道你还这样,你喜欢一声不响地就离开,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你走了为什么还要回来?你还回来干什么?”直到现在她绷得紧紧的神经才松懈下来,她知道他不会就这样不见,总有一天他会站在她面前。可一天又一天,从一开始的不安到后来的恐慌害怕,她不知道他在哪里,还在不在这里,是不是好好的,每天她都在想着这次要多久才能看见他,四个月还是四年,是不是他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她面前。      程子默顿了一下,眼神黯淡了下来,但很快又笑了,压低声音劝哄:“欢欢,你声音小一点,别人都听见了。”      “听见了就听见了,我怕什么?”他越退让,她越像个无理取闹的小孩,蛮不讲理。      “好,好,我知道,是我错了,我答应你我以后去哪儿一定告诉你。”他抓着她的手往外面走,“我肚子饿了,我们去吃饭吧。”      “我不饿,我不想吃。”      他有点吃惊,没有想到竟然连这样说都不管用了,但突然又觉得好笑:“你怎么现在脾气越来越大了?”      “我脾气本来就不好,只是以前你没发现而已。”林欢说到这里再也忍不住也笑了,不知不觉朝他身边靠近了,“你想吃什么?这附近就有几家酒店,不知道里面的餐厅怎么样,我们先吃了再回去吧。”      他仍然挑食,栗子冬菇只吃栗子不吃冬菇,佛跳墙干脆不喝,因为汤里有香菇的味道,闻到就皱眉头,鱼嫌这家蒸得老了,也只尝了几口,把点缀的香菜吃了,倒是忙着剥虾,但都放进她的碗里,因为他对虾肉过敏,根本就不吃虾。林欢有点无奈,他说他饿了,嫌她点菜太慢,菜都是他点的,可这也不吃那也不吃,怎么饱得了肚子?她不放弃地又端起汤碗伸到他面前:“你尝一尝,就喝一点看看,很好喝的,你那么喜欢香菜,其实香菇就和香菜差不多,很香,要不然怎么叫香菇。”      他偏头躲过去,还是那一句话:“香菇和香菜怎么会一样,一个是菜一个是肉,我不喝,你帮我喝了吧。”      他老说香菇就是肥肉,所有的食用菇菌类只吃金针菇,其他的从来连尝一下都不愿意,不吃就是不吃。因为食用菇营养价值高,对身体好,按大多数人的口味来说也实在是好,她不止一次地劝过,你从来都没有尝过怎么就知道味道不喜欢,也许尝了知道味道了,就喜欢上了,可他不愿意就是不愿意。      她想了想,又换了一种方式劝:“你就喝一口,这里面的香菇味道是很淡的,其实根本就喝不出来有味道。”      程子默有点啼笑皆非:“你刚刚不是这样说的,怎么现在又变成没有味道了?”      林欢没法子了,赌气放下汤碗,把自己面前盛菜的小碗也推开:“我饱了,不吃了。”      他仍然不慌不忙地剥虾:“那这些剥好的虾怎么办?一会儿倒掉吗?”      她听他语气有点担心,又不舍了:“倒了不是浪费了吗?”拿筷子夹起一只虾就往嘴里送。      吃完饭,走出来到了酒店大堂,等了一会儿,有泊车员送来了汽车钥匙,林欢才记起来问一件事情:“你不是刚刚回来吗?你把车停在了机场?”      程子默看着她疑惑的眼神,知道避不过去了,讲出了实话:“其实我是在学校门口看见你上车的。”      她明白了,一句话没经过大脑就脱口而出:“你可以打电话啊,这样跟来多麻烦。”      他怔了一下,依然讲了实话:“欢欢,我不敢打电话,我怕你不接我的电话,我又怕你接了我会做出什么事情来。”正如她说的,他明明知道她会忐忑不安,可他却什么都不说,他怕他终究会忍不住。      可他们现在是在酒店,一个原本就带有暧昧情愫的地方。她不说话了,不再看他,偏头看着一边,却突然动了一下手。他不由得加重力道握紧,说:“我不会怎么样的……我想去找他……”她仍然挣扎着,手指仿佛都在僵硬地抖动,连声音都带上了恐慌:“你快放开我……”他终于感觉到了异样,抬起头一看,只来得及上前一步挡在她身前,叫道:“妈,你干什么!”      吴君兰举起的手掌在半空中一偏,空空地落了下来,不由得怒气更甚:“你让开!她连这么无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还怕面对我吗?怪不得你这么多天不回家,还说什么去了英国,原来是在这里和她……还什么大学教师,她的教养低级到让我恶心……”      “够了,妈,她什么都没做。”程子默听不下去了。      他不出声还好,他一说话吴君兰更是气得没处发泄,纵然涵养再好,这时候也被丢到了一边,直接找到怒气的来源:“林老师,你每天站在讲台上面对那么多学生时,你就不觉得羞耻吗?你父母怎么教出来了你这样一个女儿,你怎么有脸面对他们……”越说越气,不管儿子在一边出声阻拦,再也不修饰言辞,尖声叫道:“十几岁的时候你就勾引他,也不想想他还那么小,一个比你还小的高中生懂什么?现在结婚嫁人了还不放过他,不要脸来纠缠不休,你还要让全天下都知道你是一个荡*妇吗?你晚上怎么面对你丈夫……”      “妈,是我勾引的她!”程子默终于大喝一声止住了她,一张脸也涨得通红,“她什么都没做,一直以来都是我在纠缠不休,我爱她,不管她是不是别人的妻子,我一样爱她……”      “啪”的一声,他的脸偏向了一边。吴君兰的手仍然还在颤抖:“这些话你有本事去和她丈夫说,他今天也来了,以后你就不用和她在酒店偷偷摸摸了……”她终于停了下来,不敢置信地看向自己的手掌。      林欢也直到这时才被那一声震醒了,伸手要去摸他的脸,看怎么样了,却被人从身后用力按住了双肩:“我们回家。”      她顿时僵在那里,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那只伸出的手便被一把抓住了,被强力拉着跌跌撞撞倒退着往后走。可走了几步,另一只手臂也一紧,身体被拉着向前倾,一瞬间似乎要被拆分为两半,进退不得。      “子默,你松手!”一边仿佛石化的吴君兰终于反应了过来,用力拉住儿子的手,眼见没有用,一松手扔掉另一只手里的手袋,上前一根一根地掰开他的手指。      他微凉的指尖从她的手臂上一点一点地脱离,可转瞬又抓紧了。半晌,他不说话,只固执地抓住她的手臂,望着她。林欢想说话,可说不出来,只能对着他摇头。      吴君兰却误会了,怒极一甩手打了过去:“你到底有没有一点廉耻,都到这时候了,你还缠着他不放!”      “妈,你疯了!”“吴院长!”她这一巴掌和一句怒喝,两边都叫了起来。程子默横过身体挡在了前面,依然没有松手,脸色却绷紧了:“妈,你必须向她道歉,不关她的事,你可以打我,但你不能这样对她。”      “你这么护着她干什么,你还要和你爸一样在酒店当着这么多人和一个有夫之妇纠缠不清吗?我告诉你除非我死,否则她永远不要妄想!陈莫,你还楞在那里干什么,把你太太弄走,我再也不想看见她!”      陈莫的眼神还落在一个地方,又说了一遍:“我们回家。”停了停,一字一顿地说:“程先生,请你放开我妻子的手。”      他却并没有马上松手。林欢低头看着他的手,半边脸仍然是麻木的,似乎感觉不到疼痛,耳朵一阵嗡嗡响,所有的感觉只集中在那一只手臂上,半晌才找回声音,低声说:“子默……”她没有说完,而他已经明白了,身体晃动了两下,却没有回过头来,到底慢慢地松开了手指,从她的手臂上滑落下去。      陈莫一把拉过她的身体,走了两步,又顿住了:“吴院长,我太太有没有错这是我的事,请您以后尊重她。”      一直等他们出了酒店,吴君兰才冷笑了一声,:“子默,你听见了没有?你还和你爸一样想护着她吗?你忘了她也是别人的妻子,还轮不到你来管。天底下女人那么多,你为什么非要和她搅在一起,还做出这么不要脸的事来,我都替你们感到羞耻!难道你还想学你爸一样也弄出一个孩子来,然后好让她离婚吗?”      大约是负气,半晌她才听见一句极低的话:“如果这样有用的话,我会的。”    41 41、十年后双双 ...   陈莫走得很快,她几乎是被他拖着离开酒店的。一路上车也开得飞快,机场高速两边一排排繁盛茂密的树木倏的一下而过,一望无际滚滚的绿,仿佛是大海上的浪花一样直朝人涌来。林欢被一片一片的浪花包围着而裹挟冲击,卷走所有,只剩下一片空白,渐渐地又开始头晕目眩。      她没有忍住,在停车场就吐了。陈莫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走过去扶起她,拿纸巾擦净嘴角呕吐过后残留的污秽物,却依然不作声。到家后,她又在盥洗间趴着吐了一次,最后两腿虚软无力走出来时,陈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刘阿姨从厨房里面走出来,视线在他们两人身上转了转,小心翼翼地说:“林老师,晚饭已经做好了……”      其实晚餐时间已经过了,她大约没有接到任何消息,不确定他们吃过饭没有,可又敏感地察觉到气氛不对,不敢多说话。林欢也想起来了去机场的路上接到过陈莫的电话,他说晚上要接待一个从国外来的专家不回来吃饭了,那时候匆忙没有留意,后来在机场便被彻底地抛到了脑后。她勉强笑了笑,说:“刘阿姨,对不起,我今天忘了打电话告诉你不用准备晚餐,让你等到这么晚真是不好意思,你快回家吧。”      “哪里的话,你一时有事,忘了也没关系,现在还早,那我去把厨房收拾一下。”刘阿姨也笑了笑,转身便要进厨房。      “刘阿姨,你等一等。”陈莫突然叫道。等她转过身来,他很快便说:“从明天开始你就不要来了,我们有事要去北京几天,你下周再过来吧。”      事情太突然,刘阿姨楞了一下,答应着:“好的,陈医生,我知道了。”却下意识看了一眼客厅另外还站着的一个人。      林欢同样有点怔愣,还没完全消化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脑子里只在想着北京,明天……耳边却听见一个平静的声音叫着:“欢欢,你过来把这水喝了。”      她迟疑着望过去,他不知何时已经握着一杯水了。不知为什么,她不敢看他,低头走过去,接来水杯。他又递来几粒仿佛是药丸之类的东西。她不知道是什么,猜测着大约是胃药或者是晕车药之类的,一起喝了下去。放下水杯后,他起身便走了。      她在客厅坐了下来,刘阿姨从厨房出来道别时,才意识到该回房间了。陈莫不在,露台上点着一盏夜灯,朦朦胧胧的一线光,底下空洞洞的,凄清一片,那些月季好几天之前就被全被拔了。她犹豫了一下是不是去他的书房看看,身后慢慢却有脚步声传来。      “站在这里干什么?去把我们的东西收拾一下,我们明天是早班飞机。”      她回头,下意识回答:“可我还要上课……”      陈莫本来是要往盥洗间走的,顿了顿,看着她说:“明天是星期五你没有课,你星期一的课是在下午,我们过了周末,星期一上午就赶回来,不会影响你上课。”      她低下了头:“那你的医院……”      “我累了,决定放一段时间的假好好休息。”      她不作声了。他说:“是不是身体还不舒服?那我去收拾东西,你去洗澡然后早点睡吧。”转身便要去衣帽间,却听见一个很低的声音:“陈莫……”他的脚步顿住了,有一瞬间分不清这一声和许多年前医院手术台上那一声模糊的呢喃,然而不久前酒店大堂她那一声低声的喊叫,终于令他清醒了过来,在这么多年后,他终于弄清楚了,却原来……原来是这样。      “你以后喊我的时候大声点儿,我怕我听不清楚。”      她怔了一下,果然大声了一点儿,依然低着头:“对不起……”      他没等她说下去,加快脚步去了衣帽间,刚刚拿出旅行箱,一抬头看见她进来了。他顿了顿,放下箱子,说:“那你来收拾吧,我还有点事去一下书房。”      她却又在后面跟着出来了,他有点烦躁,头也不回地说:“别再跟着我了,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      “对不起,我……”      “我叫你别再说这三个字,你没听见吗?”他大声打断她,终于回过头来,“凭什么我要容忍你在结婚后还住在学校,把我们的家当旅店,偶尔才回来一次?凭什么我要容忍你去美国一年多就算放假也从不回来一次?凭什么我要容忍你在床上总是背对着我?凭什么我要容忍和你相敬如宾?凭什么我要容忍你……”他没有说下去,而她下面的话再也说不出来,只怔怔地看着他,仿佛是被他从未发作的怒气吓到了,又仿佛是被他的话吓到了。      他突然笑了一下,分不清是嘲笑还是苦笑:“欢欢,你都明白。你是一个懦弱而又自私的女人,而我只不过是一个可怜而又自私的男人。”      他说:“欢欢,爱是没有公平可言的。付出和得到从来都是不能用多少来衡量的。年轻的时候,会因为那个人爱得比自己少而斤斤计较,觉得太吃亏——人都不愿意吃亏,哪个人不自私?在爱情上我也同样自私,其实我也是算计过的。这四年,我每一天都在算计。离开你,去找一个能够回报给我同样感情或者是更多感情的女人,这不难,我也想过——可我做不到,因为那样我不会快乐,只会难受,别人给我再多的爱,也只有难受,那又有什么用?——我不会那么傻。”      “我爱你,比你爱我多很多很多,甚至你有可能一点都不爱我,这一辈子都不会爱我,而这有什么紧要的?这世上从来都没有真正的圆满,而我从来都喜欢能够实实在在握在手里的东西,你已经嫁给了我,只要你愿意,只要我快乐,不见得我们就不好。有多少求之不得都是贪心惹下的祸?我从不贪心,只要这样就好,这未尝不是我的圆满。所以你没有任何错,你很好,我很满足,你以后再也不要对我说这三个字。”      他的话说完就离开了。她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是抬脚往前走着,走着走着,找啊找啊,一直看不见,朦朦胧胧的一线灯光下,只有空洞洞,凄清的一片。很久很久之前那黄灿灿的油菜花早已经凋谢,后来,他许给了她一片那么美的月季,然而,现在连月季都看不见了。她突然扭头就往外面跑,只知道要去找到月季,要去找到他,到了卧房门口,却顿住了。      陈莫拿着冰块包站在门口,看见她似乎也怔了一下,但很快就拉着她的手:“回房间吧。”      他让她坐在床上,拿着冰块给她敷脸。那冰的一团贴在半边脸上,刺痛不断传来,微微的一点一点的凉,她扭着头躲过去。他便把冰块包给她:“我忘了还要收拾东西,你自己来吧。”走到衣帽间门口时,顿了一下,又说:“欢欢,你也进来吧,在旁边看着一下,我怕弄掉了东西。”      等了一会儿,她才放下冰块包起身走过来。他又折回去拿上冰块包,让她坐在衣帽间敷脸。      后来的事情似乎和往日一样,似乎这只是一个寻常的夜晚。熄灯躺上床的时候,林欢朝玻璃窗外看过去时只有黑洞洞的一片。于是她没有侧着身体,望着黑漆漆的玻璃窗外,而是平躺在枕头上,闭着眼睛。      过了很久,有一只手从颈下绕过来,揽过她的头,寻到她一边的脸颊:“痛吗?”他的声音就在耳边,贴着她的头发,她摇了摇头,终于说:“陈莫,你为什么不问我?”      他吻着她的脸,声音逐渐含糊不清。      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好的还是坏的,那些都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卷三完。 42 42、夕阳杏花天 ...   蒋佳怡说:“一辈子那么长,运气好点,我们总会遇见这么一个人的,可能不能在一起不光要靠两个人,还要看命,说到底命运这东西又岂是渺小如蝼蚁的人可以掌握的?人哪里能够完全做得了自己的主。莫失莫忘,不离不弃,这八个字是好听,可有多少人能够做到?那么多人分开了,也一样过了一生。”      是啊,那么多人分开了,也一样过了一生。所谓生活,只要还生在这世上,还活着,就能继续过下去的。      那么,其实四年和四十年也并没有什么不同,生在这世上,日子总得一天一天地走过去,然而,这样的一天又一天,从今天到明天,漫长而绝望。仿佛是永远的无望。      程子默只说:“来到这世上我不知道是为了她,可现在我在这世上是因为有她在。”      蒋佳怡默然,半晌才叹了一口气:“许多年以前我也对她说过同样的话,她当时只是问我为什么要让她遇见你。现在我才知道她真正想说的,大概也是和你一样的话。子默,也许你会觉得我和你妈妈不懂爱才这样做,可我们也曾经年轻过。你爸爸当年对你妈妈一见钟情,三年写了三百封信,只是不敢写上自己的名字,也算是情种深植。后来还是你妈妈千方百计找出了端倪。你妈妈接受他的时候,他在天*安*门前发誓说这一生要把世上最好的都给你妈妈,一辈子不离不弃。你妈妈当时站在一边只是哭,过了很多年跟我讲起来还是哭,那时候你爸爸大概早就忘了当初说的话。德国是他支持你妈妈去的,你以为你妈妈真有那么在乎?她哪儿舍得下你爸爸和你。可她仅仅去了一年就听说你爸爸在外头有人了,电话都是那个女人打来的,她一赌气就在德国多呆了几年。那几年你爸爸连一声都不吱,不解释也不反驳,大概就巴不得她不回来。后来你妈妈还是回来了,她想你,也想你爸爸。但你知道你爸爸做了什么吗?她回来不到一个星期就亲眼撞见他和一个女人从酒店走出来……后来才打听出来那女人看着年轻,其实就是一个有夫之妇,比你爸爸还大,他们偷偷摸摸在一起好几年了……这大概就是真爱,叫人恶心。可你妈妈傻,都到这份上了,还舍不得离开你爸爸,她口口声声说你还小不能没有爸爸,其实她自己又哪里离得开,她怕真正分开了以后想见他一面都难,宁愿这么吵着过下去。这么多年我在一边看着都难受,好歹她还有你,可你……那次在酒店是她不对,那是因为你又在她心上戳了一刀,二十年后,她的儿子竟然做了和他爸爸一样……”      一边一直对着电脑似乎在玩游戏的杜文咳嗽了一声:“妈,这哪儿是一样,一桩是一桩,你胡说什么啊。”程子默却只静静坐在那里不作声。      蒋佳怡顿了一下,最后说:“子默,不管她对你来说有多重要,你自己的妈妈你总也该惦记。你回去看看你妈妈吧,这几年她身体也没从前好了,你不在家,你爸爸回去得就更少了。好不容易现在你回来了,可这一连几个月你都没回家了,马上就是春节了,你还指望着你爸爸会回去陪她吗?他肯定是忙得没时间的。再说你好好的家不住,挤到这乱地方来算怎么回事?”      杜文又不乐意了:“妈,你说事就说事,不要做人身攻击啊,我这里哪里不好了?是比不起他家那大房子,可那里住着未必有我这里舒服,我就觉得我这小地方挺好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都有……”      “你个没出息的!想在这里住一辈子不成?还不去把你东西收一收回家过年,都放假了还窝在这小房子干什么?要我和你爸来接你回家吗?”      “我走,我走,我去收总行了吧……”杜文抱着NB嘟嘟嚷嚷逃难似的进了房间。      客厅里顿时沉寂了下来,蒋佳怡看了一眼对面低头不语的人,自己都不确定那一番话有没有用,讲了那么多,她心里只是没底,他那个性子哪里是几句话就能够说动的,而这次又偏偏撞上他最在乎的。      然而,他到底还是回家了。      程子默回去的时候,家里并没有人,空荡荡的大客厅。这房子还是他去英国前不久搬来的,在市郊半山腰的别墅区,依山傍水,白云绿树,屋子里的装饰摆设无一不是华丽典雅,繁华到奢靡。这里有人间美景,有琼楼玉宇,有珍馐佳肴,有人世富贵。      大约这一切就是他爸爸觉得最好的。然而,却是没有温度的,冷冰冰的,住在这里的人有几个是真正快乐幸福的?      吴君兰直到晚餐时候才回来,虽然年底放假了,可医院这地方无论什么时候都一样有病人。有人全家团聚享受良辰佳节,有人孤零零地躺在医院。进门就得到消息了,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径直走往三楼。他的房间仍旧和从前的摆设差不多,那面素净的紫檀雕花六扇屏风还在,这么些年,只颜色渐渐淡了,紫檀雕花也被岁月磨得老旧黯淡,微微有一点沉淀后的黑,干干净净的白屏也似乎染了一点时光的颜色,仿佛是旧日的老照片,那样陈旧黯淡,一点一点的黄,却仍旧是珍宝。——就像她保存下来的他儿时的照片一样。      走到屏风那里,她顿了顿,这才继续往前走,那背面的书柜也是从前的,他不要换,非得一起搬过来。可却并不见他的人,只工作台上散落着几本书还有一叠图纸,大约是他带回来的。她走过去随便翻了翻,帮他把几本书理了理放好,那底下压着的一幅画露了出来。      只是一幅水墨风景画,笔触简单,淡墨勾勒出远处的江水,天空还有滴落的雨珠,而近景陡然一看却是留白,要仔细望才看得见一个淡淡的灰白色的背影。大约是很久之前完成的,画轴因经常翻动已经有了痕迹了,果然题款上面的时间是十年前的六月份。旁边的题诗吸引了她的视线,是她熟悉的柳体楷书,写着“夕阳在山云在水,高歌人醉杏花天”,起初她只是奇怪这似乎不符合画意,明明在下雨,哪儿来的夕阳杏花天。想了想才记起来这句子原本的出处是清代大画家石涛在一幅山水画上面所提,禁不住笑了笑,他倒是很小就喜欢石涛的画,原来也向往这种自然人生。      背后有脚步声传来,她还没来得及回头就被人一把捉住了手:“妈,你把我的画给我!”声音里的紧张担心是那么明显,她心里某个地方仿佛突然被扎了一下,纵然老早就知道他喜欢画,画对他来说有多么重要,到底还是有一点点嫉妒,顿了一下才勉强笑了笑:“我只是随便看看。”放下了手里的画。      程子默这才发觉刚刚情急中语气不好,望了一眼桌子上头仍旧完好无损的画,只说:“很多年前的旧画了,没什么好看的。”      说是这样说,但他收起画来仍旧小心翼翼,仿佛是触摸着这世上最珍贵的宝贝。如若不是这样子的喜欢,也不会随身携带了,把一幅十年前的旧画,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到底是母亲,吴君兰一刹那震惊地明了,原来那画上是有夕阳,有杏花的,他心里的夕阳杏花天只是一个藏在留白里的灰白色背影。      越是珍贵的,越要藏得深深的,只因太喜欢了,所以要深藏起来,留给自己一个人。那些都不关别人的事,只是他自己的。      他已经收好了画,放在了一只锦盒里。吴君兰动了动,双手撑在桌子上,半晌只低声说:“晚饭好了,去餐厅吃饭吧。”      这个春节仍旧是安静的,除夕那天程宏伟倒是清闲在家,在早餐桌上便高高兴兴地说晚上订餐了,一家人出去吃团圆饭。吴君兰却说:“外面能有什么好吃的,你一年到头还没吃够吗?晚上就在家里吃吧。”      程宏伟被当头兜了一盆冷水,脸色变了变,想说点什么,却听见儿子的声音:“妈,晚上吃饺子吧。”      晚餐果然是饺子,照中国人的传统除夕夜也该吃饺子,只是这传统在程家就像除夕夜的团聚一样早就被遗忘多年了。因为儿子点明要吃,吴君兰来兴致了,于是连早餐都没顾得上吃完,出去买来了做饺子的材料,也不要家里佣人插手,自己动手做饺子皮,饺子馅。程子默在一边打下手,虽不怎么说话,到底也有了一点节日的喜气。      却没有想到就这么点喜气,只维持到晚上吃饺子。大约也是觉得气氛正好,程宏伟在餐桌上头随意闲谈起他创办并为之奋斗了大半生的事业,当初离开设计院来到南中国下海经商,这么多年胼手胝足,商海浮沉,从小房地产开发商逐步成为房地产界的翘楚,再到如今的企业集团,争得这一片锦绣江山。当然这些都不是重点,最后叹了一口气说:“子默,你也是学建筑的,房地产一直都是我们公司最核心的部分,这么多年我也累了,是时候该停下来歇一歇……”      程子默只听着没有作声。吴君兰倒最先变了脸色:“程宏伟,我告诉你,少做梦!我说怎么今天晚上这么有闲情,讲起那点破生意就没完没了,就你那点心思趁早摆一边,不是谁都和你兴趣一样,子默有他自己的专业和爱好,他的未来还由不得你来指手画脚!”      程宏伟如何听不出来那含蓄的讽刺,立即就放下了筷子,怒极反笑:“那是,吴医生的兴趣就伟大得多了,在吴医生这种声名远播的国际权威医学专家面前,我的那点事业只能叫‘破生意’,上不得大台面的,听见了都嫌脏了耳,真不该讲这么多,叫救死扶伤的吴大医生见笑了。”      吴君兰气得作声不得,半晌却缓和下了语气,说:“子默,你水饺都吃完了吗?厨房还有蒸饺,我去拿来。”起身就走了,到底也没吵起来。      程宏伟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迟疑着叫了一声:“子默……”      程子默却笑了笑:“爸,你不要怪我妈,她也是为了我。你的事业我不懂,我也不适合,交给我恐怕做不好。我和我的同学打算一起成立一个建筑事务所。”      “我们公司底下也有设计公司……”话到了舌头边忽然止住了。程宏伟硬生生转了个弯说:“成立建筑事务所也好,准备得怎么样了?你刚刚回来,一些情况还摸不准,有什么事情就说一声,这样会简单点,省得浪费时间去摸索……”      话是这样说,自己的儿子还是了解的,程宏伟私下疏通好各方面的关系,过了没几天只静悄悄地放了一张银行卡在儿子房间的床头柜上。却偏偏叫吴君兰撞见了,拿起卡来看了看,免不了又是一顿嘲讽:“既然那么有钱,又不是拿不出手,还偷偷摸摸干什么,自己的儿子,直接给他不是更好?”      程宏伟不作声,只往房间外面走。吴君兰追上去说:“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做父亲做到你这个份上也真够悲哀的,想给儿子钱还怕他当面拒绝,既伤自尊也伤心,早你干什么去了?但凡你用点心,子默也不会……现在给钱有用吗?这点钱我们还有,趁早拿回去,不怕告诉你,你以为你摆在哪儿他就会拿着用吗?信不信子默等会儿就会拿去还给你……”      程宏伟听不得这话,一甩手推开她:“他如今这样闷闷不乐是我一个人的原因吗?我没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你又何尝是一个好母亲?”怒气上涌,只顾着发泄,朝前走了几步,才慢慢觉得不对劲,回头就发现妻子扶着墙壁渐渐倒在了地上。    43 43、你带我走吧 ...   程子默接到电话赶去医院时,母亲还在ICU进行手术,父亲一脸苍白地立在病房门口,只怔怔地望着那一扇门,他喊了好几声,才听见,回头见是他,张了张嘴却没说出来话。      他又问了一遍:“爸,我妈怎么了?”声音已经有点发抖了。      半晌,程宏伟才断断续续地说:“我们还没有吵架,我不想和她吵架……我只是轻轻推了一下……真的只一下,谁知道她就那样倒了……”却都没有讲出重点,渐渐才镇定下来,低声说:“医生说是脑溢血,其他的要等开颅手术后才知道。”      等待手术的过程总是漫长的,起初他们谁也没有说话,后来站久了,坐了下来,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慢慢有一搭没一搭地讲起话来了。程宏伟讲从前的事,说:“我真的不想和她吵架,可她那个脾气……每次总要找上来吵,一回家就吵,我哪儿有那么多精力,所以才懒得回家。”      程子默渐渐觉得精疲力竭:“爸,这么多年你们都不累吗?”      “累,怎么不累,我知道她恨我,你大概也……怨我。”      恨又怎么样,怨又怎么样,如果不是一家人,如果除却生命纠缠,血脉相连,谁会这么长久地在一个人身上放这么多感情。到底不是不相干,所以放不下。      手术结束的时候,天刚朦朦亮,熹微的晨光透过窗户照进房间,映出病床上一张包裹着纱布的苍白脸孔,身上也插满了氧气管、输液管、导血管等各种管子。难以相信,昨天还好好的一个人,今天竟然昏迷不醒地躺在病床上,而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来。虽是隔着玻璃,猛然一望仍旧触目惊心。玻璃墙这边是死寂般的静默,终于程子默低声说:“爸,走吧。”      程宏伟只是眼神空洞地望着冰冷的玻璃,一张脸黯淡无光,一夜没有睡觉,脸上的疲惫之色显而易见,嘴角周围和下巴上冒出了一圈青色的胡茬,两鬓之间仿佛也染上了霜色。他原本是一个长得好而极其注重仪表的男子,多年的养尊处优和保养得宜之下,五十多岁的人仍旧保持着风度翩翩,儒雅稳重,并不显半点老态,伴着岁月增长的只是成熟男人的魅力。可一夕之间仿佛猛然间苍老了十岁,连反应也变得迟钝,半晌都没有答话。      程子默望了他一眼:“爸,你也累了,先回去休息吧。”率先走了出去。      等在ICU外面的医生看见他走了出来,迎上前去又低语了几句。无非和刚刚手术结束时差不多的一席话,只是这次更婉转,再次简要叙述了对吴院长下一阶段的治疗。末了,程子默问:“我妈什么时候能够醒过来?”      那主刀医生含蓄地表示:“吴院长苏醒的希望还是很大的,碰巧萧副院长这几天在国外参加会议,他接到了消息说会马上赶回来,也会邀请几位同时参加会议的国际脑科权威专家一起过来,详细情况还得等他们会诊后再做判断。”      “都是哪些人?你把人名告诉我。”程宏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出来了,站在儿子身后问道。      主刀医生仿佛被问住了,朝身后几位医生看了看,可却无人出来作答,当机立断地说:“抱歉,程先生,我马上给萧副院长打电话问清楚。”      程宏伟倒是在医院呆了大半天,仔细地询问清楚了妻子各方面的身体状况和医院各种与治疗相关的建议,安排好看护事宜,似乎已经从突发状况中恢复过来了,瞬时又是那个长期在商场运筹帷幄的男人,一切处理得井然有序,连一点小细节都没有忽略。程子默在一边看着,已经不想去猜测父亲是愧疚使然还是责任抑或这其中还是有爱,然而却控制不了心底深处隐隐涌出的一阵心寒,这么理智,能够这么快就完全镇定下来,到底不是普通人,亦或许这世上其实有许多这样的男人,只是他做不到而已。      虽然都没有胃口,从医生办公室出来后,程子默还是和父亲一起去医院附近的一家餐厅吃了饭,大约一天一夜下来真是累了,没怎么说话。直到出了餐厅,在停车场要上车时,程宏伟似乎想到了什么,说:“子默,你也回家吧,别再去医院了,你妈现在昏迷不醒,还在ICU,你去了又不能做什么,再说以后少不了往医院跑,先回家好好休息一晚吧。”      虽然有道理,他也答应了,可到了半路上突然掉转车头,还是回到了医院。这一次医生松了口,可以穿无菌服进去ICU探视。程子默想了想,婉言谢绝,仍旧隔着玻璃呆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这一次也不是回家,而是到了熟悉的学校。几个月没有来,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一样的绿荫道,一样的建筑,又似乎有些什么不一样了。因是寒假,学校冷冷清清的,他突然想到了很多年前他在她的宿舍楼下等着她,那时也是寒假,冬日的暖阳浅浅照在身上,终于她背着包慢慢地走了出来。只是极平常,不记得后来说了些什么话,可那一天的阳光很温暖。      他在那栋宿舍楼下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终于拿出手机按了下去。和从前不一样,那边没有很快接听,只是一句机械的话语。第一次,他没有打通她的电话。      他又开车去了她住的小区,到了小区门口,却不知道该往哪里走。那天晚上她只要他送到了这里。他下车去管理室,管理员问户主的姓名。他顿了顿,才能说出:“陈莫。”可输入电脑查询后,管理员疑惑地抬起头来:“你是不是记错了?你朋友不住在这里,这里没有这位住户。”他只迟疑了一秒,马上又报出了一个名字,大约是很久都没有这样说出那两个字,声音略微有点颤抖。这次终于有了结果,景怡园B座十二楼。管理员打电话过去通报有访客,却没有人接。他只是说了一句:“我刚刚打电话也是没人接。”竟然顺利地进去了,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管理这么森严,还会愿意放他进去。      一梯一户的房子,出了电梯后,走廊静谧幽深,只听得见缓缓的脚步声,在这样的夜里,仿佛是一支凑在心里的曲子。门口的壁灯是圆圆的乳白色,像一颗硕大的白水晶,晶莹剔透,清冷的光晕下,那一扇门仿佛似近而远。按下门铃的那一刻,他脑子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想,只想按下去。很久很久,那扇门也没有打开。她是真的不在。他依着墙壁慢慢坐了下来。      如果这一刻她打开门,站在他的面前,他会不顾一切地带她离开。他知道的,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为什么要来这里,他来这里只不过是想看见她,一直看着她。      从这天之后,程子默再也没来这里,只是闲下来时经常去学校,有时候是去看施工中的新图书馆,有时候也不是,只是走一走许多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其实也不知道会看见她,开学两个星期了,都没有看见她,却忽然就这样看见了。      她是从教学楼里面走出来的,刚刚下课,有点慢吞吞的,穿着一件米色的羊绒外套,下摆的褶皱随着走动在腿间荡来荡去,一条深蓝色印花流苏长围巾随意地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垂下来。这几天降温了,外面下着雨,还刮着冷风,她拢了拢围巾,他突然忍不住要打开车门下去,却看见一个人撑着伞朝她走过去。他听不见她说话,只远远地看见她似乎摇了摇头,也拿出来一把伞撑开,然后跟在那人身后走向附近的一辆汽车。      过了两天,他去学校时,远远地又看见她从学校门口走出来,也是下了课。这时雨早就停了,有一点太阳,淡淡的,她穿着一件粉白色的呢子小外套,没有戴围巾,这么走在外面,似乎身体周围也笼罩了一层薄薄的光圈,是淡淡的白色,一点一点变得朦胧。他把车靠边停了下来,还下意识地停在一辆车的后面。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她没有去地铁站,也没有打车,只是往前走着。他于是下了车,慢慢地走在她的后面。      她却停在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药房门口,一直没有往后看,似乎犹豫了一下,然后进去了。可没过多久就匆匆忙忙地走了出来,却又不离开,在门口踯躅了一会儿,又进去了。他心里一动,再也没有迟疑,马上穿过马路走了过去。到了门口时,正赶上她心神不宁地走出来,一下子撞在他身上。      她像是有点惊讶,没有急着推开他,倒是抬起头来像是疑惑又像是不敢置信望了一眼,这一望,彻底楞住了,脸都白了。      程子默越发担心了起来:“你怎么了?哪儿不舒服?”伸手就去摸她的额头,似乎有点凉,又觉得是他的手凉,一时摸不出来温度,不确定是不是发烧了。      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慌乱抓下他的手:“我没事。”却下意识躲着他的眼神,紧紧扭着手袋放在胸前。她从来都不会撒谎,他终于轻轻叫了一声:“欢欢。”      林欢突然心里一酸,好几个月过去了,她没有想过会突然看见他的,还是在这里,在这种时候。最初闻到熟悉的气息,她还迷迷糊糊以为又是她的幻觉。她仍旧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办,却听见他又喊了一声:“欢欢。”这一次声音提高了一点,微微有点不满。她知道是为了什么,迟疑了一下,偏头对他笑了笑:“真的没事。”顿了顿,问他:“你怎么在这里?”      “你买的什么药?”他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伸手就去抓她的手袋。她被他的话吓到了,没有预料到他还会有动作,只是一个呆愣,攥在手里的手袋就被他夺了过去。      林欢反应了过来,伸手就要去夺过来,他却已经把手袋打开了,一个转身避开她的手。她急得不管不顾,从身后抱住他的腰就拼命去拉他的胳膊,却是怎么样也不能撼动他,眼睁睁看着他拿出她刚刚放进去的药盒。      程子默只看了一眼,忽然手一僵,那盒子跌落到地上,沿着台阶滚了下去。林欢绷得紧紧的一根弦终于啪啦一声彻底断裂,停了下来,放弃了所有的动作,只是看着躺在台阶边的药盒。说不清是难过,伤心,委屈,还是难堪,她忽然冲过去就要拾起来。他却比她更快,一把抓起来,像烫手山芋一样,扔得远远的,脸色也沉了下来:“谁叫你买这种药的?”      他从来没对她发过脾气,她也从未见过他的这种脸色,顿时忘了原本是想要再次跑过去拾起药盒的,愣愣地望着他。半晌才说:“那么多女人都吃过,不会有事的。”      “可你不是她们。”      她再也说不出来话,只能望着他。在她专注的眼光下,程子默渐渐平静了下来,带着劝哄低声说:“欢欢,这药对身体不好,你不要吃了。”      许多年前他也担心地看着她,也这样说过。她突然怨恨了起来,忍了几个月的眼泪终于无所顾忌地落了下来:“都怪你,全都怪你……为什么让我遇见你……”      大街上人来人往,车如流水,耳边是不断涌来的车声喇叭声人声,她的声音掩盖在嘈嘈切切的声音中,和着哽咽,听得模模糊糊。他要去擦她的眼泪,被她头一偏躲过去了。他只得低声劝哄:“好,好,是我不好,都怪我,别哭了,你这样别人都看见了。”她却不听只是哭得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面伸手自己抹着眼泪,一面仍旧在说:“……你为什么要走,你又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你明明知道我在学校……”      他不等她说完,拉着她的手就走。到了车上,她的眼泪才止住,他抽出纸巾给她擦眼睛,这一次她没有避过去,却低喃着说:“子默,你带我走吧。”      他的动作顿了顿,说:“好。”她就不再说话了。    44 44、最好的时光 ...   似乎那个话题到了那里就不需要继续了,一个“好”字已经足够,沉默充斥着小小的车厢。林欢心里渐渐涌上来一股满足,定定地望着面前那张熟悉而沉静的脸,他的手拿着纸巾在她的眼睛周围轻轻移动着——这个给她擦着眼泪的男人,在他面前,她可以肆意流泪,可以蛮不讲理,可以任性胡闹,做尽一切“不好”的事,无论怎么样,他总是会说“好”的。在他身边,她只需要做自己。      所以她说:“子默,我刚刚说的是假话,我这辈子最好的就是遇见了你。”      程子默的动作停了下来。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说:“我知道。”      林欢突然笑了,有一点点酸涩,却是欢喜的,从心底最深处慢慢渗透而来,蔓延至五脏六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有一些话,她仍旧没有说,可她知道他也是知道的。然后,她的话又多了起来,问他春节是怎么过的,吃了什么,去了什么地方,絮絮叨叨,没完没了。也告诉他,她春节去了伦敦,还兴致勃勃地说:“那家餐厅真的很漂亮,菜很好吃。”      他有点得意,说:“碧瓦琉璃光。”末了,他嘴角微微翘起来,笑容蔓延在脸上:“欢欢,我答应过你要建一栋流水别墅的。”      她只是望着他笑。下车后,站在车子外面,最后一次望着他时,她也在笑。人世苍茫,世事飘渺,以后总是那么的遥远,也许他开着车子离开后,下次再见又是几个月后,可这一刻,她想让他看见她最好的样子。      已经是晚餐时候了,陈莫坐在客厅,手里拿着报纸,电视开着,四平八稳的男声在室内响起,播报着一条又一条新闻。他听见响声,探身朝门口望了望,脸上便带上了笑:“怎么今天回来晚了?”大约是随意的一句话,他不等她回答就接着说:“这时候挤地铁的人肯定多,以后我没空的时候,还是打车回来吧,不要去挤车了。”      他已经不止一次这样说了,她这个学期的课多了一点,好几天都是整个下午都有课,回来时就会撞上下班高峰期,地铁确实人挤人,难得能够等到一班可以上去的。他便经常下班时候绕到她的学校去,接了她一起回来,但也不是总能赶得上。林欢含糊答应了一声,走过去随手放下手袋,转身去了厨房。      陈莫看着厨房门口的方向默然了一会儿,视线转到了她放在沙发上的手袋上,突然又像想到了什么,放下报纸,起身去了楼上。等他下来时,餐桌已经摆好了,他没说什么,去厨房洗了手,坐下来吃饭。      晚餐是沉默的,他们素来吃饭时也不会讲多少话,可今天却比往常都要静谧,静得透出一点小心翼翼来,连夹菜咀嚼都不敢用力。不知道是不是紧张,林欢突然一阵反胃,几欲作呕,屏气紧紧抿着嘴巴才压下去了,胃口是再也没有了,只是慢慢喝着汤。陈莫吃得却比平常快,吃完了,仍旧不说话,丢下筷子就走了。      他的背影在餐厅门口消失时,林欢也放下了汤匙,起身收拾餐桌。刘阿姨已经回家了,她在厨房洗了碗,又把刘阿姨走前擦得洁净如新的料理台擦了一遍。走出去之前,还是习惯性地站着环顾了一圈,实在想不起来还有什么要做的。      客厅里的枝形大吊灯开着,满室橙黄明亮的光线,陈莫不在,电视仍旧开着,她关掉吊灯,只留下一盏照明天花灯,于是坐了下来。面前的茶几上零乱地放着报纸,她随手理了理,一行粗体大字吸引了视线,旁边还附带着图片,是几位穿着白袍的医生坐在会议室。其实她对医学界一点也不了解,国际著名脑科专家莅临而来,对她来说并不是什么大新闻,反正都是听都没听说过的人,可因为标题中提到的医院太熟悉了,还是仔细看起了那篇报道。看到最后,视线渐渐变得恍惚,看不清楚那密密麻麻是在说什么。怔楞了一会儿,突然抓起报纸,起身就往楼上走去。卧房里头灯亮着,却不见人,盥洗间里连灯都没开,正要折回楼下,找去陈莫的书房,回头就看见他站在房间门口,背着光,脸上有一片昏暗的阴影,看不清楚是什么表情。      他看着她,视线渐渐定在了她手中的报纸上,终于说话了:“怎么了?”      她并没有听出来他声音里微微含有的一点僵硬,也顾不得他今天晚上的反常,几步走了过去,举起报纸问:“这是怎么回事?”      “你是问这几位脑科医生?他们为什么来这里?”他的声音平板,停了一下,只是淡淡地说,“报纸上说了吴院长突发脑溢血,来给她看病的……”      她不作声,一双眼睛黑漆漆的,没有光彩,脸上都是一片死寂。他突然心软了,声音也渐渐软了下去:“欢欢,你不要担心,这几位医生都是脑科权威,在这个领域现在还找不出来比他们更好的了,她会醒过来的,今天他们都肯定地说了,就是这几天的事。明天我就带你去医院,你要是愿意的话,也可以去看看她。”      “去医院?”林欢回过神来,慢了半拍呆呆地问。      陈莫却并没有立即回答,神色复杂,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深沉幽暗,下意识捏紧了手中的药盒,原本想好了要说的话变得艰难,慢慢才说:“你自己的身体你不知道吗?你可能已经……你不要再随便吃药了……”      “不可能。”报纸落到了地上,她望着他,又喃喃重复了一遍,“根本不可能。”      “没有什么不可能,我换了你的药,你吃那药过敏,上次你晕车时,我才知道你在吃药,我就把药换了。欢欢,你该去看医生了。”      伴着他清清楚楚的解释,她的脸色从凄惶渐渐变得惨白,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陈莫不是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时候,在她书房的抽屉里真正找到他猜想中的药时,他也是这样,或许脸色比她还惨白。她从来没问他为什么突然就不避孕了,他在家里的沙发上抱着她絮絮叨叨讲着孩子时,她有的也只是沉默。纵然不敢相信,他却仍旧欢喜,把她的沉默当做默认,告诉自己她和他一样在期待着,却原来——她从来都有自己的坚持,那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其实她一点也不懦弱,她心里有一个地方,坚若磐石,那是怎么也撼动不了。那一天,他在她的书房坐了一夜,晨曦初绽,霞光染红东方的天际时,决定换下药的那一刻,渐渐心安,她会有他的孩子,他们的孩子,从此以后,他们将会是真正的一家人。她也会永远在他的身边。      也许卑鄙,也许无耻,可躺在床上抱着她的时候,他却不后悔。他说:“欢欢,你还记得那次我们一起去听的梁祝吗?从前我唯一觉得后悔的是,那时候没有再多给你一点时间。头两年我总在想,如果那天晚上,我不那样,再等一等,再多一点耐心,慢慢来,或许你多少会有一点动容。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懂得梁祝,所以我害怕了,你太飘忽不定,我怕会抓不住。但后来我又不后悔了,我知道那是最好的机会,我只是抓住了。”房间里只亮着一盏睡灯,朦朦胧胧的一线光笼罩在床头,她的头发逶迤在半边枕头上,他伸出手指摩挲着,把一簇头发缠绕在食指上,扭来扭去打成结。很久之后,她还是没有作声,他知道她是不会说话的,很多时候,她已经习惯了沉默。他突然笑了一下,这又有什么紧要的,她终究还是听到了,也没有拒绝,而现在她正在他怀里,还是面朝着他,他再也不用看着她的背影想着她什么时候会转过身来。他低头寻到她闭着的眼睛,在她的眼睑上落下一个吻,说:“欢欢,以后我会照顾好你和孩子的。”      陈莫确实说到做到,从医院回来后,他在最快的时间里把一切都做了最妥善的安排。在他的时间不配合时,有了司机接送她上下班,那辆他买给她的车子终于也开始使用。学校甚至在她什么都没有说的情况下,忽然对她这学期的课程做了一番大力的删减,从第三周开始她只剩下了八节课。刘阿姨做的饭也开始花样百出,各种药膳汤接踵而来,其他的清淡的,辣的,酸的,只绕着她的口味转。从来都不知道一个孩子是要这样的,这样娇贵,还没有出世,就要做那么多。在一个寻常的早晨,再也没有忍住,趴在盥洗间呕吐出来以后,林欢摸着肚子,终于知道里面已经有了一个逐渐成形的小生命,那是她的孩子,她也有了孩子。      大约是陈某在第一时间告诉的田蜜,那天从医院回来后,林欢一天没有吃饭,也不说话,只把自己关在书房。晚上的时候,田蜜就来了,那是她从西藏回来后,她们之间最深入的一次谈话。她讲了许多许多,有已经发生的事,那些过往,有这么多年的人事改变,感慨唏嘘,也有未来和人心里埋藏得最深的,那些想望和执着。最后她说:“欢欢,你不能对陈莫说,你可以对我说,你要是不想要这个孩子,我带你去医院,我进来时陈莫说了一些话,他说无论你做出什么决定,他都同意。”      怎么会不要?在这么多年后,她终于又有了血脉相连,骨肉不分的亲人,怎么可能不要?所谓的选择,却已经有了答案。然而,到底还是不甘心,她要的并不多,那么一点点的希望眼看着就要熄灭,从今以后,有的只是绝望。却也只有一天来肆意任性,第二天,她又开始吃饭了,就和这几年一样,平静地望着日子过。      而她还是瘦了。她想照顾好孩子,想要她的孩子好好生长,她吃很多很多的东西,可却依然渐渐瘦了下去。田蜜经常来看她,每次似乎很高兴,偶尔却又一脸欲言又止。有一次,终于说:“我带你去见他吧。”      林欢突然落下了泪来。田蜜却笑了:“都说孕妇多愁善感,你这样肯定要生个泪娃娃了。”      她只哭了这一次,她也没有再见过他。      孩子在妈妈的子宫里一天一天缓慢地长大,到了第四个月时,怀孕初期各种不适的症状渐渐减少了,孕吐也没有那么频繁了,林欢开始有了胃口,总会突然就有了想吃的东西,还一定非得要到。她会在半夜推醒陈莫,说要吃混沌,要吃饺子,家里如若准备的有,陈莫会自己去煮,没有他就要急忙开车出去找来。很多时候,等他好不容易端着她要吃的东西回到房间时,她已经闭着眼睛,缠着被子睡得没心没肺。最麻烦的是,有时候,好好的吃着饭,她突然就放下筷子,说要吃酸辣粉,还一定要是家乡的那个味道。头一次的时候,陈莫倒真的狠狠急了一下,忙着胡乱打电话叫人帮忙,终于从一个朋友的朋友那里得知这里有一家酸辣粉做得地道,马上就去买了来。可她却说已经不想吃了,第二次才拿起筷子吃了几口,倒是没挑剔味道。她或许是在怨他,或许有一点故意,陈莫却从来没有一点生气。难得她想吃,难得她能够对着他这么任性,只要她说了,他总会想尽法子来满足她。      这么过了一个月,林欢的体重早就恢复了过来,还在逐渐增加。而陈莫却眼见着瘦了,休息不好,经常带着黑眼圈,但脸上笑容却越来越多,经常摸着她圆润起来的脸颊,就自己笑了起来。有一次睡觉前,看她精神好,他细细地把吴院长近来的消息告诉了她。林欢听后也只“哦”了一声,说:“醒了就好,身体可以慢慢养回来。”他瞧着她的样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告诉了她:“恐怕她以后都不能站起来走路了。”这一次她没有答话,闭着眼睛往被子里缩了缩。他担心是不是空调温度太低了,有点冷,便拿起遥控往上调了一点,把她搂在了怀里,调整好位置,方便她入睡。可她却不像这段日子以来容易犯困,一整夜动来动去,大约没有怎么睡觉。早晨起来,他不得不劝她:“突发脑溢血是很危险的,吴院长这次能够安然醒过来,找来的几位脑科专家功不可没。世上哪儿有那么好的事,有些事只能退一步想,虽然现在这样不好,可比起刚刚病发躺在医院已经是很好的结果了。她如果意志力坚定,以后靠着拐杖,还是能够自己站起来走走的。”      道理林欢其实都明白,也能够想得通透,如果换成了别人她或许能比陈莫更镇定地说出一番话来劝解人。然而,吴院长却不是别人,她曾经怨过她,偶尔甚至也想过如果不是这个人……那么一切是不是都不会是这样。直到现在她也不能说喜欢这个人,可她仍旧希望她能够好好的,只因为她是他的母亲。她不要他难过,哪怕一点点。    45 45、明日隔山岳 ...   这个夏天照样来得早,过得缓慢而模糊,仿佛是一部没有什么情节的旧电影,只偶尔掠过几幅黑白而细腻的画面,时光便渐渐在这样的画面中沉淀而溜走。      六月初的时候,陈莫在一次寻常的晚餐后,随意地讲了近来的一些工作,而后简略地提起可能需要去国外生活几年。他说纽约有家医院正在研究一个医疗项目,邀请他加入。林欢不作声,只是看着电视屏幕,黄金档播放的古装电视剧,里头正热闹着,莺歌燕语,呢哝咿呀,伴着笛声袅袅而来,杨柳依依,碧水楼台,姑娘小姐太太们轻摇着团扇坐在水榭里头听戏,有一种奢侈的享受。      陈莫停下来凝神看了看,笑道:“你们也真是奇怪,前几天你还和田蜜嘀咕着拍得不好,也还天天守着看。”      林欢也笑了笑。他便抓住她的手,把她搂过来一点,手在她的肚子上抚摸着,放柔声音说:“欢欢,纽约的可能很难找得到这样纯粹的中国味,你如果不想去,那我就拒绝他们,我们还是留在这里,等着孩子出生了,守着孩子长大……”他又开始了关于孩子的絮絮叨叨。      过了好一会儿,插播广告的时候,林欢突然说:“还是去吧,总要回来的。”      如果不发生意外,她会在孩子出生后,和他一起去美国,也许是三年,也许是五年,或许根本不知道多久,守着年轮一圈一圈走过,多年后回来时,大约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又是另外的一个十年了,身边有了逐渐长大的孩子,时光早已把人抛,红了樱桃,又绿了几回芭蕉,而这就是她往后的日子了。然而,生活到底是难以预知的,有时候并不由人掌控。世事多变而凉薄,平静的深海水也会因地震激起海啸,这世上总会有那么一些时候,谁也不知道前方突然有什么在等待着。      时候已经是六月底了,林欢从教室里头走出来时,这个学期的最后一堂课也结束了。而按照陈莫的安排,接下来至少一年,她都不会再走上课堂。她没有反对这个提议,在他说话时,只是摸着日渐隆起的腹部,感受着孕育小小生命的喜悦和感动。      那天是个晴朗的好天气,蓝天白云,而在夏日里少不得是烈日炎炎。来接她的是司机,陈莫有一台大手术,一大早就赶去了医院。司机眼见着她走了过来,马上打开了车门。林欢在上车的最后一刻,却顿了顿,回头环顾身后,灰白色的建筑笼罩在黄灿灿的光圈里,闪着碎金子似的光彩,远处的天空,苍穹辽阔,仿佛是无边无际,时光无涯。一晃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最好的年华都在身后。      她舍不得就这么走了,于是对司机说要去走一走。这一段路,她从外语教学楼走到了老图书馆,仿佛是被无形的绳子牵引着,慢慢又走到了图书馆后的那片小树林。迎面的那棵老槐树还在,微风佛过,树影婆娑,摇曳着一地。她走近了一点,禁不住伸手抚摸那老旧粗壮的枝干,树皮有点扎手,而有些地方黑色的皮已经脱落了,只是光滑的一片。摸着摸着,在背面却触到了凹凸的痕迹,一笔一划,仿佛是刻上去的。她的手微滞,偏头望过去,确实是字,而又不是字,是镌刻在树干上头,岁月悠悠,时光漫漫。她认得那字,艳阳透过枝桠绿叶摇曳着照过来,在浮动的金色闪光中,只是两个字:“欢欢。”      她要走了,她走了,他会不会找她,可他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他找啊找啊,一直找啊,找不到她,他会不会难过……她开始找他,走着走着,却突然不确定了,不知道该往哪儿走,这个学校这么大,这个城市这么大,哪儿都没有他。      前面就是新图书馆,远远望去,钢筋混凝土搭建的弧形琼楼,仿佛是一本展开的大书,茕茕而立,而那影子下却渐渐来了一个人。她慢慢走过去,却依然不敢置信,伸手触摸着他的眉毛,眼睛,鼻翼,嘴唇……他突然抓住了她的手,笑容从嘴角蔓延开:“是我,欢欢。”      阳光下,他的笑容澄透而清澈,斜欹在薄薄的金光里,光彩夺目,缓缓流动——是她无比熟悉的,这世上最好看的笑容——世间最好的一刻不过如此时。      他说:“田蜜给我打电话了,你这么笨,我知道你今天肯定要到处找我,我就在这儿等你。”      而她满脸都是笑,满眼也都是笑,他的笑,忘了要说话。      他慢慢蹲了下来,小心翼翼地抚摸着她的肚子,仿佛是小孩子发现了什么惊奇的事,恋恋不舍,喃喃着:“不知道是个男孩还是个女孩……”      她于是问:“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他说:“女孩,女孩子好。”      她说:“那就是女孩……”突然笑了一下,迫不及待地抓住他的手,往上拉一点按下去:“你看,她在动……”      “动了吗……”他于是把脸颊贴上去,只感觉到软软的一团。      她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发,慢慢说:“子默,我要走了,要去纽约,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知道我在那儿,你就不用找我,你也不要去找我,我会好好的在哪儿,你在这儿也好好的,你答应过我要有流水别墅的,等我回来,你要带我去看……”她没有说完,因为小腹上渐渐有了一股热流,透过薄薄的棉布裙子,贴在肌肤上,软软的,是他的嘴唇。他又说:“好。”      然后他抱着她,蹲在地上,脸贴在她的腹部停留了很久。离开的时候,她一步一步往前走着,突然又记起来了,回头望着他笑。她要好好再望他一眼,也要他看见她最好的样子。      他懂,所以望着她也在笑,直到她突然冲上来推开他的那一刻,他脸上还是有笑。      后来,程子默经常想起这一刻,可却总是想不起来她是什么时候跑过来的,他总是记得她最后回头时满脸的笑容,也记得她跑过来时那空中飞舞的白裙子,只是那时不知道后来会是那样。      他回过神来时,她已经倒在了他的身上,摸着他的脸:“痛不痛……”那是她闭上眼睛之前最后的一句话。      然后救护车来了,她被人从他怀里移到了救护车上,他只看见大滴大滴的血从她的头上流下来,染红了她的白裙子,像阳春三月,桃花初绽,而他清清楚楚地知道,那不是桃花,桃花没有那样嫣红,那是她的血。她问他痛不痛,她是一个笨蛋,他知道她一定很痛很痛,他却没有任何法子,什么都不能做,眼睁睁地看着她流着血,苍白破碎地躺在他的面前。      大约世上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许多年前,他就知道太美好的东西注定是难以持久的,美到极致就生出来了脆弱。童年记忆里温暖亲切的爷爷奶奶,最终他看着他们一个个在他面前阖上眼睛,言笑晏晏的父母,他看着他们逐渐在他面前冷言冷语,互相攻击……而今仅仅剩下的这么一点温暖,却也在逐渐远离。如果没有她,如果没有她……那么还会有什么?他不能让她离开,再也不会让她离开。      “有时候我想她这一辈子如果不遇见我,也许会像许多幸福的女人那样,有着善待她的丈夫,还有可人的孩子,现在生活虽不是事事圆满,却一定是满足如意的,脸上必定经常挂着笑容,没有那么多的泪水,也没有那样的痛苦。这些都是我带给她的,就连现在她躺在病床上也是因为我,可我还是庆幸我遇见她了,她也看见我了。”      等待是漫长而绝望的,ICU门前的长椅也总是冰冷的,就连头顶的白炽灯也是冷冷地照下来,而当程子默清清楚楚地对着那些赶来的人说出这些话时,渐渐平静而安心。她知道他在等着她,她怎么会舍得丢下他一个人。      长久的静默后,一个镇定的声音传来:“子默,她不会有事的。”轮椅慢慢地滑到了他的身边,有人揽过他的头搂在怀里:“子默,你相信我。”      很小很小的时候,大约只有几岁,似乎她也抱着他说:“子默,你相信妈妈,我会回来的。”后来她真的就回来了。所以他说:“妈,她会好好的,我知道。”      而他们谁也没有注意,一个坐在对面的人,悄然起身,慢慢离开。      陈莫以为他能够做到,可到底舍不得,走了几步最终还是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那扇紧闭的大门。      那里有她。      也许她明天就会醒过来,可她最想见的人从来就不是他。    46 46、欢颜 ...   留人间多少爱,迎浮生千重变。然而,孩子哪儿知道这浮生如梦,人世无常,在一个萧瑟的深秋,迎着清晨的朝阳,来到这人间。果真是一个女儿,伴着那“哇,哇,……”的啼哭声,产房内严阵以待聚集而来的医生专家们都松了一口气。亲手主刀完成剖腹产的产科主任不由得眉开眼笑:“虽然没有足月,轻了点,但孩子长得很好。”陈莫却不觉得,孩子很瘦很小,皱巴巴的一张脸,红通通的,巴掌大一点,小猫一样闭着眼睛,也看不出来像谁。闹哄哄中,却有人说:“这小女娃儿,五官像爸爸,神态像足了妈妈……”      他下意识看了看孩子,慢慢把视线转向了一个地方。而躺在产床上的她仍旧紧闭着眼睛,三个月以来,她总是这样,那么期待的啼哭声也没有唤醒她。熟悉的神经外科主任拍着他的肩好言安慰:“陈莫,林老师脑部受创以来的这段时间虽然昏迷不醒,但脑部一直还是有意识,这是好状况,现在孩子也出世了,不用两头都顾着,缩手缩脚,以后的康复治疗会更顺利。”      他微笑点点头,转身跟着抱着孩子的新生儿科医生一起走出去,不去看产床边另一个从始至终安静地守在那儿的人。      因为是低体重儿,孩子要在育婴箱中进行养护,小小的一团清洗完后躺在里面,起初一直不停地哭。旁边另一个育婴箱内也躺着啼哭的孩子,有护士对孩子父亲小声嘀咕着刚出生的孩子吃点母奶会好点,于是抱起孩子走了,显然是去孩子妈妈那儿了。陪伴着他一起看孩子的父母也听见了,大约是担心,母亲笑着说:“孩子刚出生,哭一下是正常的,不是饿了,你不要担心,等孩子胎便后,给她喝水,然后喂奶就好了。”      这些他都知道,早在几个月前,像天下所有期待着孩子出世的准爸爸一样,他也做足了功课。许多个晚上,他靠在床头看着书,她躺在身边,有时候也专心地看各种育婴书,但许多时候总是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书滚落到了一边,她的头就埋进了枕头里,安详而平静,似乎睡着了就无忧无虑。自从有了孩子后,她就非常容易睡着,仿佛老是睡不够,脾气也变了,一点小事就不如意,有时候睡得迷迷糊糊,还会动一动,推着他,嫌灯光刺眼。他看着她闭着眼睛还小声嘟嚷着,觉得好笑,不得不收起书,关灯睡觉。      大约她永远也不会知道,曾经还有过这样的时候。      下午的时候,陆离兴奋地跑过来看了孩子,仿佛不经意地说:“刚刚她妈妈眨眼了,那……程先生说她手抖了几下,腿也动了。我们想或许是想孩子了,要不要把娃娃抱去见见妈妈?”      孩子还没有取名字,娃娃就成了她的昵称,从早上出生后,便在医院叫开了。他从护士手中接过了娃娃,小心翼翼地抱在怀里,去了ICU病房。原本刚刚停歇下来一会儿,似乎是哭累了,进了病房却又开始啼哭不止,但戴着口罩,只听得见呜呜声。他却突然希望娃娃能够再哭得响亮一点,大声一点。      大约她仍旧听见了,她的手一直在抖。那个人在她耳边说:“欢欢,你听见了吗?娃娃在哭,她要妈妈……”      他终于清清楚楚地看见她眨眼,不停地眨眼,仿佛挣扎着要看娃娃。她这么爱孩子,总会不经意摸着肚子就笑起来。然而,在那一刻,在看见高空中即将坠落的石块,在跑过去推开那个人的那一刻,他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孩子,记得她小心翼翼呵护了这么久的孩子,如果记得,还会不会什么也不想地带着孩子跑过去。到底她是愿意的。      许多人都说这只是一场施工不当,引发的意外。现场的工人说从石块落下的方位看,离程先生有一段距离,是不会落到他身上去的。或许这些都是真的,真是这样,只是意外。      很久之后,他才想明白,这一生总要有一场这样的意外的。无论多久,总会有的。      按照原定计划离开去美国之前,他最后一次抱着娃娃去病房看她,她仍旧眨着眼睛,长长的眼睫毛抖动着。他把娃娃放在她的枕头边上,拉着她的手来摸娃娃的脸,在她耳边说:“欢欢,我想好了娃娃的名字,我们的娃娃以后就叫童颜,林童颜,童女的童……”在娃娃的哭声中,他没有说完,只是拉着她的手轻轻拍着娃娃。      走出病房时,后面有人跟着出来,他顿了顿,没有回头,缓缓说:“只不过因为你比我先遇见她而已,你们的六年是我用六十年也淹没不了的。”      一切只是因为他来得太晚了,没有赶上最好的时候。      而他能给的唯有如此。      欢颜。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 写到最后一段,突然很轻松,也很快乐。 这个故事是我真正想写的,许多我想写出来的东西,回头看看,我也觉得我写出来了。情节从始至终就是这样,关于文字,在写的过程中,前前后后修改过几次,虽然现在也不敢确定没有错字,没有任何表述不当……但我想写的确实已经写出来了,所以了无牵挂。 最初起意是在2009年初,大约是一月份,那一天我戴着耳塞听一首老歌《似是故人来》,从前听过很多遍,但那一次却不同,伴着音乐声,有许多画面渐渐在脑中浮现。于是听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有了这个故事。那时我不会写小说,只是闲时在博客里写文章,聊看过的电影,看过的书,喜欢的音乐,喜欢的戏……大多数时候只是“无病呻吟”。曾经野心勃勃想着要为戏曲好好写一篇文章,洋洋洒洒计划要来个长篇大论,从折子戏乱弹琴到昆曲,甚至还想过要对昆曲曲牌做一番详细注解……现在翻看我当初在某篇写戏曲的文章后留下来的那些话,觉得好笑,这么久也没写出来,至今那也只是忘念。 所以,那个突然萌生的故事,也踯躅着,总觉得还差点什么,还没有准备好,不敢贸贸然走进去,大约还是情之所钟,下笔也难,只因太喜欢。 但到底没有等太久。那一年春节期间,天气阴冷,下着雨,一个人独自呆在房间里,然后就自然而然地下笔了。写了大约两万多字,假期结束上班后,就搁下来了。后来五一有了假期,又开始写,只是想一点写一点,没有想过要很快完成,也没有想过会放弃。 人世浮沉,流年清浅,日子一天一天过,身边的人和事都在经历这样或那样的改变,有好的,也有坏的。关于爱,关于爱情,许多人爱了,然后放弃了,或者忘记了……在这躁动不安,瞬息万变的世上,永恒渐渐成了可笑的奢望,或是幼稚的誓言。渐渐这个故事成了我的执念,我想为自己写出这个故事,令我在以后未知的日子里,无论经历了什么,心里能够永远保留有一块地方,仍旧会始终如一地相信这世上还是有爱的,这样纯粹简单的爱。 说到底,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圆满,哪怕通过自己的文字,所以纯粹是娱己之作。也许孤芳自赏,可是今天当我写下最后的话时,确实很快乐。我做到了想做的事。在这两年中,我身边或多或少发生了一些事,但有幸没有改变初衷,我仍旧相信爱。 徐志摩曾云:“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大约这话也是做不得准的,是诗人的浪漫。然而,人世是如此的繁华又如此的荒凉,繁华到奢靡,荒凉到冰冷,偶尔我们需要一些能照见灵魂的东西,如此而已。 关于这个故事,起初就是这样的,我只是完全按照本来的面目写出来而已,包括就这样戛然而止。其中引用了纳兰容若的词做了四卷的标题,每一卷或多或少也借用了那首词的意境。中学时很喜欢纳兰的词,婉转细腻,凄清淡然,用那么寻常的字,轻轻一笔,却能痛彻心扉。虽然后来随着年龄渐长,在词作上,最喜欢苏东坡,觉得更通透,更开阔,更深远。但构思完成这个故事,动笔写时还是涌上来了纳兰的词。于是结合每一卷的内容,选取了四句话。 当时只道是寻常。开始的时候就很清淡,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情节。记得第一卷完成时,给我身边最亲近的一个人看。她说完全不像言情小说,我自己也觉得不像,但我确实在写一个关于爱的故事。而她也鼓励我坚持这样,很认真地为我改错字。于是一直坚持了下来。 一生一代一双人。我一直觉得这是一句悲哀的话,因为争教两处销魂。再好的天作之合,也难逃宿命。宝玉和黛玉如此,世间许多男女也如此,不是遇不见,而是天难从人愿。 十年踪迹十年心。还好,这个故事里的人是执着的,守着爱,比如程子默,比如林欢,比如陈莫……不论现世还有没有这样纯粹的爱,是否我们也有幸遇见,人心里到底还是要有一点点地方来相信。如果自己都不相信,那还有什么?偶尔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呵护好自己心里小小的一个地方。 一往情深深几许,深山夕照深秋雨。 2011年3月13日 (原本不想把这段话贴上来的,觉得是在剖析自己,呵呵,但这是今天终于写到“欢颜”时,心里涌出来的话,忍不住就写了。还是老习惯,留个纪念。)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txt80.com--【比邻有鱼】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